运输设施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物流运作顺畅,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货物安全,提升客户满意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规划与维护:包括运输车辆、仓库、装卸设备等硬件设施的规划、购置、保养与维修。
2. 运输流程管理:涉及货物的接收、装载、运输、卸货及交付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3. 安全管理:涵盖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机制。
4. 人员培训与考核:对运输团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设定绩效考核标准。
5. 费用控制与成本分析: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6. 合规性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活动合法性。
1. 设施配置:明确各类运输设施的标准配置,如车辆类型、载重能力、仓库容量等。
2. 维护计划:制定定期维护检查表,确保设施良好运行状态。
3. 流程标准化:设定详细的作业流程,包括货物交接、装车卸货等步骤,减少误差。
4. 安全规程:设立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驾驶规则、应急处置程序等。
5. 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课程,如驾驶技术、货物包装、消防安全等。
6. 绩效指标:设定kpi,如准时率、完好率、成本节约等,作为考核依据。
7. 法规遵从:定期更新法规知识,确保运输活动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有效的运输设施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运输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和设施维护,减少停机时间和运输延误。
2. 保障货物安全:严格的规程和应急预案可以预防和应对运输风险。
3. 控制成本:良好的设施管理和费用控制可以降低运营成本。
4. 提高客户满意度:准时、安全的运输服务有助于提升品牌形象和客户忠诚度。
5. 遵守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罚款或声誉损失。
1. 设施规划:根据业务需求,定期评估和更新设施配置,确保与业务发展同步。
2. 实施维护计划:设立专门的设施管理团队,负责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养。
3. 制定流程手册:编写详细的作业流程手册,供员工参考执行。
4. 定期培训:组织定期的培训课程,确保员工掌握最新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 强化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 法规合规性审查:聘请专业顾问进行法规合规性审查,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的运输设施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公司的物流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煤矿生产的主要保证,各单位应搞好运输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
二、运输设备(包括刮板机,胶带机,车辆,提升机和调度绞车等)实行管、用、修一体化管理,即设备司机和包机人组成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润滑和一般检修等工作。
三、根据运输设备的运行范围较大特点,各单位对运输设施(包括运输通信装置,胶带保护装置,轨道,机车架空线,斜井防跑车装置,提升机综合保护装置)应实行包机包片管理,包机人负责运输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一般检修。
四、各单位必须制定运输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检修计划,规定责任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五、各单位管理人员,机电科检查人员和安全质量检查组应定期对各单位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六、运输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或测试(包括制动距离测试,轨道杂散电流测试,车辆连接装置静拉力测试,斜井防跑车装置试验等),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合格后继续使用。
七、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运行记录,检查记录,润滑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2篇 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对全区域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建档编号,细化管理,并做好日常及定期检查记录。
二、对尾灯、信号、挡车设施、警冲标、自动挡车器、保险绳、车尾巴等安全设施,要责成专职人员班班检查,要根据包机制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使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规范化。
三、安全设施的使用属于各区域小班,每班必须对付井大坡两个自动挡车器,矸石山挡车器进行一次试验,并及时电话汇报,井口代班长及矸石山代班长。
四、安全设施必须套套完好,使用灵活,保证完好率达100%,凡因挡车器有问题,责任人及时汇报给当日值班长,由值班长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100元罚款。
第3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 定义
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4篇 道路危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
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反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 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反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 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第5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 定义
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6篇 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
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6.6租用停车场时,安检部要进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时,应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6.7安检部应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租用停车场时,需在安全责任协议中明确对方应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
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
3.2.2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
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5.1监控值班规定
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5.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1.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5.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
5.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监控值班室职责
5.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5.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5.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5.3监控管理
5.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5.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5.3.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沟通。确保安检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5.3.4公司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5.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5.3.7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3.9监控人员应利用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10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5.3.11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5.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5.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4.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4.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5.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5.4.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5行驶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5.5.5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5.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5.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5.6疲劳驾驶的界定
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的;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均视为疲劳驾驶。
第7篇 道路危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
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反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 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反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 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第8篇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五、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车队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车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车队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车队安全部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车队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管理、清洗管理要求:
1、车队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随地倾倒残液。
六、车队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七、车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八、车队专用停车场区域管理、相关设备管理、警示标志管理、专人值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要求: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车队停车场限速10公里/小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等相关记录。
九、车队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十、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车场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十一、车队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9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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