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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财务活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制度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核算管理:规定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流程、成本计算方法等,确保会计信息准确无误。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程序,控制医院收支,合理分配资源。

3. 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购置、登记、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职责和流程,防止资产流失。

4. 内部审计与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财务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5. 经济责任与绩效评价:建立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评估各部门经济活动效果,促进效率提升。

6. 法规遵从性:确保医院会计工作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卫生行业财务管理规定。

包括哪些方面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关键方面:

1.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制定详细的财务操作流程。

2. 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时间表和内容要求。

3. 权限与审批:设定财务事项的审批权限,防止越权操作。

4. 风险管理:识别财务风险,制定应对策略,保障医院财务稳定。

5. 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6. 员工培训与职业道德:定期培训会计人员,强化职业操守教育。

重要性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资金安全:通过严格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防止资金滥用、挪用,确保医院资金安全。

2. 提升财务管理效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通过预算管理,合理分配资源,支持医疗服务的高效运行。

4. 提高决策质量:提供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科学决策。

5. 建立信任机制:增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医院财务状况的信任,提升医院形象。

方案

为建立健全医院会计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全面的财务政策手册,明确各项会计政策和操作规程。

2. 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施动态预算管理,适时调整预算计划。

3. 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定期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6. 推广运用财务信息化技术,实现财务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

7. 建立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严谨、高效的医院会计管理体系,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三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第2篇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第3篇 三民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会计管理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制度要健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会计信息管理制度、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1、单位负责人对医院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医院会计部门、会计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医院会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总会计师应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省卫生厅财会管理中心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本单位重大会计工作并协助单位负责人对医院的业务发展、建设做出决策。

3、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指导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本内部财会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医院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负责。

4、会计部门是单位管理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密切关系,会计部门应与各部门保持沟通、密切合作,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即单位的的一切经济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其他部门为会计部门提供原始会计资料,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会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负责人、出纳、稽核、凭证编制、记账、报表编制、工资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往来业务结算、成本核算、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医院根据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合理确定财会岗位的设置,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具体内容参照《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遵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纪纪律,加强财务内部监督,防止舞弊等现象,在医院财务部门各岗位之间合理划清职责,并进行适当分工,避免或减少会计工作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内部牵制制度》。

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稳定、持续的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五、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资金审批制度》。

六、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根据相关会计法规,结合会计电算化管理以及前台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七、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的资产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成本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十、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制定本会计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照《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卫生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防患于未然,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参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参照相关制度。

第4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实施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岗位、稽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电算主管、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数据管理等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交叉设置。

2、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3)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杜绝未经授权人操作会计软件。

(4)专人保存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数据管理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核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电算主管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4、电算化档案管理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第5篇 五一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事财务工作,一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第五章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原始凭证、会计帐簿、财产物资、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得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另外对单位制订得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监督。

第6篇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第7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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