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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县医院管理制度

县医院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安全与质量,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

2. 人力资源管理

3. 医疗服务流程管理

4. 财务与资产管理

5.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6. 设备与物资管理

7. 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

8. 患者权益保障与医患关系管理

9. 员工培训与发展

10. 公共关系与社区服务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明确医院各部门的职能,包括行政、医疗、护理、后勤等,确保职责清晰,工作流程顺畅。

2. 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招聘、考核、晋升、培训等环节,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3. 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制定标准化诊疗流程,减少错误,提高效率。

4. 财务与资产管理: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资产安全。

5.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定期评估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6. 设备与物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物资充足,满足医疗需求。

7. 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效能,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8. 患者权益保障: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尊重患者知情权,维护患者权益。

9. 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教育,鼓励员工专业成长。

10. 公共关系与社区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重要性

县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证医疗服务的标准化,提高患者满意度。

2. 促进医院内部协同,提高工作效率。

3. 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医院长期稳定发展。

4. 提升医院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5. 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工作积极性。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每个管理领域,制定具体、可执行的规章制度。

2.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与评估。

3. 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制度。

4. 持续改进:收集反馈,定期修订制度,适应医院发展变化。

5. 强化执行力: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县医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全院上下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执行文化,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推动医院向更高水平迈进。

县医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联、记账联、检查单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签,经经治医师或药师、相关科室主任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直接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当日交财务科稽核会计通过微机审核(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拒绝退款。

三、收费员在划价收费时,打印病人姓名、项目、金额,必须与处方、检查单相符,不得私自更改姓名,打印出收据后,对未收到该款的收据作废,须将其检查或治疗清单或门诊处方签留作附件证明,由收费员负责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对退费发票、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记账联,科室要在记账联上盖“该项已检查或已治疗或已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本制度自20__年4月6日执行,原《病人退费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第2篇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z任办公室主任。

下设五个小组:医疗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维修抢险组、安全保卫组。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科室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科室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行管后勤科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相关科室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办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微机中心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总务科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院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科室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科室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科室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院办公室。

5、各职能科室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家属,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通讯联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和督促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达到位。院内通讯中断时,无条件地开通各级各类人员的自备手机,并尽快恢复通讯联络。

5、生活保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总务、设备等科室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所需。

7、安全保卫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8、以上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

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某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评价管理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评价标准

1. 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适应医院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2.卫生技术职务分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3.岗位职责

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以及从医院工作的实际出发制订并执行(具体见“医院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4.评价标准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具体的评价标准:

(1)医(药、护、技)士

①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③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医(药、护、技)师

①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③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④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硕士学位者。

(3)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①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②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③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④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六年以上;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

(4)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①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③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中专及大专毕业的需具备省市规定的有关破格条件。

(5)主任医(药、护、技)师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着、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③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④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试通过、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范围内,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数内进行聘任。

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工作人员聘后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为了适应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考核要围绕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岗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

第三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

第四条 考核对象包括卫生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五条 医院按照上级人事和卫生部门有关考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起一套简便易行、科学有效、动态管理、适合不同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及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以及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的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表现。

第七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不同岗位确定。

管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和协调能力;管理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及工作总结和报告的水平;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临床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病历、医嘱

、处方及其它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急、重、疑、难和常见病的诊治水平;手术难度、质量及手术前、后诊断水平和无菌手术感染控制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医德医风建设等。

药剂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药学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中西药剂的配制技能和水平;药品发放的准确性、差错率,以及药品配伍禁忌出现率和调配处方的合格率;医德医风建设等。

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基础护理操作技能及熟练程度;消毒灭菌技术的掌握及无菌操作的规范程度;执行医嘱符合率以及护理表格书写质量;医德医风建设等。

医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特殊和常规检查、检验、检测技术的掌握程度及诊断报告的准确率;医疗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维护水平,使用操作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医德医风建设等。

工勤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和劳动安全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按照一般人员、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的不同级别,以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不同岗位,实行分级分类考核。

第九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组织,考核结果要进行明确的记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单位统一组织,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可与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般人员在本科室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科室负责人要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对其下属职工进行考核评价;科室负责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纳入科室同步考核评价,同时再按医院制定的《中层干部履职规定》考核。

(二)根据平时考核、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科室测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通知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需记录以下内容,并保存在院内职工档案中,包括评价标准及内容、评价结果、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材料。人事政工科负责做好全院每年各部门职工工作评价和中层干部履职考核的汇总。聘用期满考核程序可与年度考核程序一致。

第十一条 院级领导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照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该年度考核:

(一)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

(三)当年到龄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对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对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部队的鉴定,一般当年应定为合格等次;

(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4篇 县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及管理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地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指征。

二、凡施行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急症例外)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持,经管医师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并且主治医师签字。术前讨论以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一般手术由经管医师书写术前小结。

三、手术批准权限:原则上是逐级审批。

(1)、住院医师主持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主治医师主持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审批。

(3)、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由主治医师提出报告,经科主任审定,报医务科请求院长审批。

(4)、一般急症,需进行手术者,由当班二线医师批准。疑难重症,须报告主任批准。

(5)、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标准者,应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发生问题由审批者负责。未经审批自行决定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手术分级规定:一般分为三种。

(1)、一般手术,如阑尾摘除、疝修补、简单乳房切除、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体表肿瘤、胎头吸引器助产等手术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住院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领和指导下进行)。

(2)、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血管瘤、内耳、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脊髓神经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影响生育者,需经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3)、凡施行危险性较大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进行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高年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应报院长批准,必要时请上级批准。

五、施行各种手术都应与患者家属进行谈话,说明手术目的、术中可能发生意外及预后情况,并做好谈话录记,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对于无主病人须紧急手术或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应报医务科并经院办公会议决定后进行手术,上报卫生局备案。

六、术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待情况好转后方可考虑手术,同时做好病员和家属思想工作,以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七、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好特殊器械,应根据病情,手术需要配好备用血。

八、病员去手术前应排尿,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或家属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尔后进行麻醉,然后再施行手术。

九、手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如穿戴鞋帽、衣裤、口罩、隔离衣和洗手及整个手术操作过程要保持无菌。

十、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员情况时,助手可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上级医师决定。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进修学习医师担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完全负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十一、手术操作过程中,原则上按手术前讨论方案进行,如术中病情变化需改手术方式,要经上级医师同意,术者和助手的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准变化。

十二、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应爱护机体组织,按解剖层次分离,分离时要区别正常组织与病变组织,不应损伤手术毗邻部位的器官和组织,止血应彻底,操作应稳、准、轻、快。

十三、手术中有异常发现与术前估计不符,发生意外的重要组织或器官损伤和术者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出现术者不易辩认的解剖关系或肿瘤侵犯邻近器官使用手术进行有困难,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病情急剧恶化,或发生术者无把握处理的情况时,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到场指导或参加手术进行处理,以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四、手术过程中出现特别严重情况,有可能危及病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院长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手术完毕缝合切口前(特别是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认真检查手术用药和敷料器械(特别是针线、刀剪、线轴及纱布等)是否齐全,严防遗留体内。全麻术后病人,要严格掌握拔管指征,确认病情许可后才能拔管。

十六、术后24小时内作好手术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术后并发症的预防,绝不能因为手术结束而万事大吉。

第5篇 县医院加强急诊急救工作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急诊急救工作管理制度

a、成立zz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迅速快捷地组织急诊急救。

2、搞好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3、认真搞好急诊急救工作的药品及后勤保障。

4、维护急诊急救工作的正常医疗秩序。

5、及时组织各种急诊急救重症病例的会诊讨论等工作。

b、其它相关规定

1、各科室急诊服务必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5分钟内抢救措施必须到位,急诊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2、临床各科室必须按规定每天安排医、护各一人从事急诊、备班工作。

3、各科室必须备齐各类急诊急救的各类药品和器材,并不定期检查、更换。

4、各科室急诊、备班人员和司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一切必要的准备出车,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推迟出车超过15分钟者,由办公室罚款50元/次到科室 ,再由科室处罚到个人。若因此而致医疗纠纷和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理。

5、临床各科必须认真执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同时必须坚持专科专治的原则,急诊抢救工作必须有上级医师进行指导。

6、所有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和各科室急诊、备班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

7、120急救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行政上班时间由办公室负责,其余时间由保卫科负责。有急诊急救任务时,由120急救中心值班人员直接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及司机,若遇大型急诊急救或其它必要情况时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和院领导。

8、各科主任及不值急诊、备班的各专科医师必须随时根据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通知参加各种会诊讨论工作。

c、工作流程图(略)

第6篇 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 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九、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十、结合我县实际,临床用血应报医务科审批。

《县医院管理制度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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