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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管理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医院工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是对医院内部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一套规则体系,它涵盖了医院的各个部门和环节,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等方面,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

2. 医疗质量管理:对诊疗过程、医疗设备、药品使用等进行规范,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 财务管理:对医院收入、支出、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等进行管理,确保财务健康。

4. 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更新医院信息系统,保护患者隐私,提升信息处理效率。

5. 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医疗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6. 患者服务管理:优化就诊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处理投诉与纠纷。

7. 安全管理: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包括医疗事故、消防安全等。

8. 环境管理: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重要性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规范行为:通过明确的规则,指导员工行为,防止工作中的混乱和失误。

2.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能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3. 保障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4. 维护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医院的社会声誉,增强公众信任。

5. 促进发展:科学的管理机制是医院持续改进、创新和发展的基础。

方案

1. 制度建设:制定全面、详尽的规章制度,确保每个部门、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指引。

2.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强化制度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3. 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与修订:收集员工和患者的反馈,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修订完善。

5. 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奖励遵守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6. 风险管理:实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以实现医院的高效、安全、优质运营。

医院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附属医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应当依法依规对主管的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2、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需要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7、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按照合同约定,由医院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施工材料及设备需符合图纸和清单要求,保证质量。

11、指定专人作为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相关技术标准等监督施工质量,如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验收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如发现重大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应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2)严格监督施工方履行合同,正确记录施工工期,1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每日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在工程结束时连同施工资料一起归档备查。

(3)施工进场材料须经院方3名(或以上)工程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并按要求填写《中山一院工程材料验收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重大或重点工程以及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材料,还须经各相关科室共同验收后方可进场。

(4)隐蔽项目要及时验收,并填写《中山一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和其他现场签证须经3名(或以上)工程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或见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工程主管职能科室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各技术对口管理科室,保修期满后办理管理移交手续。

12、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验收包括分段验收、工种验收和隐蔽验收等,需办好相关手续做好相关记录。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3、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2篇 第二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的工资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工资管理制度。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月工资及绩效工资(月奖、年终奖等)。本制度所指工资,仅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绩效工资。

一、工资管理

人事科负责工资的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工资总表的编制和发放工作。

工资管理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事科指定专职人员从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报批、调整、核查、接受员工咨询、做好与财务之间的沟通等工作。

工资管理工作人员每月需完成:

1、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员工各类工资的调整等审批报批;

2、通知财务科:全院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情况。

以上均由专职从事劳动工资管理人员造册、整理后,经人事科科长审核,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及通知财务科。财务科指定专门人员及时编制、准确地发放全院职工工资。

二、工资体系

我院的工资体系包括正式在编职工工资和编制外职工工资。

(一)正式在编职工工资

l、工资类别及标准

我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执行,分管理人员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和工勤技能人员工资。2006年7月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工资

(2)其他工资:政策规定的各类津补贴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是基本工资的主体部分。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岗位等级工资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尚未开展之前,全省暂时统一按照最低档标准执行。待岗位设置工作完成之后,再实施新的标准。

2、假期工资待遇

在编职工的假期工资待遇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浙人发(2008)84号)文件规定执行。

3、工资报批

(1)定期薪级工资调整: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考核结果需合格及以上。

(2)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员工被聘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而发生的工资变动,从聘任的次月开始执行新工资。

(3)定级工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在工作满1年后,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定级工资,员工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资料。由人事科填写工资定级审批表,携《新录用人员审定表》及职工介绍信等资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岗位等级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对同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适当细分,以体现不同岗位等级之间的差别,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不同档次的岗位工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岗位工资。

(5)人员调动工资:调入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提供工资转移证(可由调入人员带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根据本月财务工资册发放标准填写工资转移证,并由人事科开具调动介绍信,经人事科科长审核后交由调出人员本人带至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工资发放以半个月为界限,15日之前(含15日)发放全月工资,16日之后发半月工资。

(6)其他工资变动。如取得省劳模资格,或指派援藏、援疆,及因行政或党内处分等需要发生岗位或薪级工资变动的情况。具体实施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有关文件执行。

4、其他人员工资

(1)借入人员:借入人员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工资以借出单位的工资介绍信为标准发放。

(2)借出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借调外单位的人员,在借出期间不享受本院一切劳保福利待遇,但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常调资。

(二)编制外职工工资

我院编制外职工主要由非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和返聘(留用)、外聘人员组成。

1、非工勤人员

非工勤人员包括临床、医技、护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在非工勤岗位上工作的其他员工(返、外聘人员除外)。

非工勤人员的工资根据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风险程度,结合资格准入要求、学历要求、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工资的制订以企业职工最低保障工资为参照基数,设置不同的工资等级,具体数额随政府发布的最新保障工资标准同步进行调整。

2、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的工资根据岗位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风险程度及岗位要求,制定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3、返聘(留用)、外聘人员

返聘人员:为本院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发放按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外聘人员按照签订的合同支付工资。

三、工资支付

(一)支付形式:我院工资以货币的形式,委托银行按月统一发放。

(二)工资计算期:在编职工从本月1日到本月月底,编制外职工从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在编职工的工资为当月发放,编制外职工为次月发放。

(三)下列款项从工资中扣除:

l、个人收入所得税;

2、工会会费;

3、欠款;

4、各类福利、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5、考勤扣款;

6、其他款项。

四、工资审核

负责工资管理的员工每月准确、及时的将人员流动、工资变动和考勤情况整理汇总,人事科长审核后交财务科长,财务工资发放人员应在仔细核对后,再行发放。财务科对工资发放名册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人事科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性的工资核查。

五、工资支付

人事科在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之前将《考勤汇总通知》提交财务科,财务科在每月8日之前发放全院职工工资。

六、本制度由人事科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3篇 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工会管理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院长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与、教育职能。

3.承担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全体会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积极参加医疗卫生改革、完成经济指标、实现医院的任务目标。

6.配合院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制、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围绕医疗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会员群众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完成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成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8.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活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9.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参与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度并监督其实行。及时了解和向有关科室反映职工的意愿与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努力满足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讲座、联谊等活动及组建各类群众性团体,引导会员群众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10.审查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工作审查报告,做到工会经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帐目公开。

11.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四)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会会员制度。

1.入会条件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协议的职工,并承认工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⑴权利

①会员可以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机。

②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和罢免违纪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③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

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会员有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

⑤每个会员都有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的权利。

⑥会员有享受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和福利的权利。

⑵义务

①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⑤维护医院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互助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⑥遵守工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入会程序

⑴职工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⑵工会办公室将填好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集中报送工会委员会审核。

⑶工会办公室根据工会委员会审核结果,统一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上交市总工会加盖公章。

⑷工会办公室将《工会会员证》发给职工,完成入会手续。

⑸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⑹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

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4.会员转出手续:会员调离医院,需到工会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例会制度

1.团委会的核心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两制一课”。

2.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3.定期召开团委会,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在发扬民主、团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4.凡需要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都要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提交大会充分讨论,统一认识。

5.根据团委工作需要,除定期召开团委会外,需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布置和总结团委工作,研究和解决团委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团委会在团工作的核心作用。

6.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和表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团员发展和管理制度

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1.团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

(1)对于尚未入团的青年职工,要制定专门的发展计划,分析发展对象的情况,研究培养和教育工作,落实到各个团支部,确定发展的联系人,并且要求定期思想汇报及交流。

(2)发展新团员必须要求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要组织好入团仪式,使新老团员都受到教育。

2.团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建立并每年修订《团员登记册》,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搞好团员统计,管理团员档案。

(2)通过团员证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了解和掌握外来团员组织的情况,安排他们参加团支部活动。

(4)规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时间、条件和程序,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5)评选各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向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6)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严肃慎重地做好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7)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8)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经费管理工作。

(三)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推优入党,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要常抓不懈;并确立“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指导思想。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步骤是:

1. 推荐前教育

通过主题团课,实践活动等平台对广大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只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确定推荐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和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填写《“推优”推荐表》,报团委审定。

(3)团委在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相对应的党支部推荐。

3. 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推荐对象听党课或参加党的业余培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其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的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推优对象能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青年职工志愿服务制度

第4篇 y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腐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员住院由本院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障卡,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二、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护士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 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出纳。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出纳审核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十、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第5篇 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站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医院所有办公用计算机,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站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一、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ups等设备,科室应指定专人保管和保养,能够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对简单故障能够排除。

二、所有操作人员在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应能说明故障发生的部位、故障现象等基本情况,以便于计算机中心维修人员能够较准确地判断故障原因,带好配件,快速处理。

三、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和操作无关的按钮或开关,不得打开机箱盖等外包装物。

四、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工作程序,桌面设置等选项,否则会造成程序不能正常运行。

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用户入网口令,及个人进入程序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注意保密,时常更换密码。

五、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发生。

六、禁止非本工作站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以免因误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应用程序或整个系统的混乱。

七、严格按照正常的开、关机顺序操作,即:开机时先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关机时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打印机。严禁人为非正常关机,否则,轻则造成长时间开机测试及部分软件损坏,重则造成整个系统的瘫痪,甚至发生电流回击,烧坏设备。

八、在下班后或长时间不工作时,应关闭所有工作站及电源开关,一则节约电力,二则延长计算机使用寿命。

九、在使用键盘、鼠标等机械性的设备时,应做到轻敲、轻触,避免因用力过猛造成损坏。

十、第七十三条在计算机工作时,主机和显示器上面不得搭盖任何东西,以保持其散热好。在不使用时,应用防尘罩将显示器罩住,以防灰尘等的侵入。

十一、在打印过程中,严禁强行撕纸,要用自动切纸和走纸功能。同时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纸张,以免缩短打印头的寿命。

十二、遇到卡纸现象时,应参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操作步骤解决,严禁生拉硬拽,造成打印头及卷轴不必要的损坏。

十三、严禁频繁开、关机,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进行进纸或退纸操作,以延长打印机的使用寿命。

十四、及时更换色带,以免旧色带将打印针拉断。在更换时,应严格按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说明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以免发生损坏色带架的情况。

十五、对喷墨打印机更换墨水,严禁强行将墨盒架拉出,应严格按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说明进行操作,以免发生损坏墨盒架的情况。

十六、严禁使用打印机打印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做到节约用纸。

十七、保持工作站使用环境的清洁卫生,注意防尘、防潮、防静电,切实做到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十八、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避免由此引发计算机病毒的侵害,给整个系统带来严重的损坏。

十九、未经允许或未经杀毒,不准擅自使用外来盘,避免将病毒带入计算机网络内。

二十、未经计算机中心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软、硬件设置及重装系统,严禁修改删除网上的软件。

二十一、对于违犯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的人员,视其情节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6篇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在总结试行《医院工作制度试行草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医院可根据本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

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

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

、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第7篇 崇仁中医院工间操实施方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改善职工的健康状况,增强体质,提升精神面貌,集中注意力,缓解工作疲劳,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单位全体员工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

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工间操领导小组,在单位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间操活动。单位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 导:邹学敏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四、工间操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每天下午14:00-14:20,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在医院做工间操。

五、要求

1)单位工会负责组织每天的工间操活动,工间操领导小组每天派专人对工间操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2)工间操内容必须达到一定的体能强度的锻炼,完成基本的跑步后,可添加相应的体操项目。

3)工间操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锻炼,各科室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除值班人员以外,所有职工必须参与工间操锻炼,无故不参加工间操锻炼的职工处以 5元/人·次的处罚。

4)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间操的必须向组织人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勤,处以5元/人·次罚款。

(5)工间操期间,职工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的组织,队伍整齐,做到“快、静、齐”,(横、纵、斜一条线)。做操要严肃认真,动作准确优美,刚劲有力,整齐一致,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妨碍正常工作。

六、各科室要对参加工间操的情况进行考勤,并建立考勤登记本,做好考勤记录,并对参加工间操情况进行评价。

七、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女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 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 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二、 职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必访

1、 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 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三、职工家庭发生矛盾必访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况,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 职工家庭遇持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五、 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 (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第9篇 医院工会会员管理制度-2

医院工会会员管理制度2

(一)医院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分会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接纳为会员。

(二)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

(三)工会会员出国进修、参加援外医疗队者,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四)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五)工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六)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由院工会委员会直接办理。

《医院工管理制度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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