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涵盖了瓦斯监测、电气设备控制、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在瓦斯浓度超标的情况下,能够自动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防止因电气火花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1. 瓦斯监测系统:包括瓦斯传感器的安装、维护、校准及数据传输,确保实时、准确地监测井下瓦斯浓度。
2. 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定期检查与维修,确保设备在瓦斯超限时能正常断电。
3. 闭锁装置:设定瓦斯浓度阈值,当超过阈值时,闭锁装置自动切断电源,并启动报警系统。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以应对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的紧急情况。
5. 培训与教育: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电闭锁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监督与考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预防事故:通过自动断电,有效防止瓦斯浓度超标引发的爆炸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及时的警报和断电可以快速定位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3. 法规遵循:符合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4. 社会责任:体现企业对员工安全的重视,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1. 设立专门的瓦斯电闭锁管理小组,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所有传感器、闭锁装置及电气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制定详细的设备操作手册,明确操作步骤和异常处理流程。
4.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闭锁系统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强化培训,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熟悉瓦斯电闭锁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6.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将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发挥关键作用,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2篇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3篇 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4篇 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新)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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