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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选型与安装:选用符合矿山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安装符合工程设计和安全规程,防止因设备缺陷引发事故。

2.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修复故障,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的危险。

4. 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灾害预防:设定预防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电气火灾、触电等灾害制定应急预案。

培训内容

1. 电气基础知识:了解基本的电路原理、电气设备的工作方式,以及常见故障的表现。

2. 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如何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强调遵守操作规程的重要性。

3. 危险源识别:训练员工识别潜在的电气安全隐患,如裸露电线、过载运行等。

4. 应急处置:教授在遇到电气故障时的紧急处理方法,如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等。

5. 实操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使员工熟悉在真实环境下如何安全应对电气事故。

应急预案

1. 火灾应急: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启动灭火程序。

2. 触电救援:培训员工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确保在触电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施救。

3. 停电应对:制定备用电源启用方案,保证关键设备在停电时仍能正常工作。

4. 通讯中断:设置备用通讯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传递信息。

5. 漏电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一旦检测到异常电流,立即切断电源。

重要性

井下电气安全不仅关乎矿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到矿山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一个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减少因电气故障导致的事故,降低停机时间,保障生产连续性。良好的安全氛围也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井下电气安全,将管理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防患于未然,为矿山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2篇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井下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爆管理小组和小型电器管理小组等,班组要有安全检查员。

2、严格把好入井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关、不符合使用的不得入井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电工操作规程》及有关电气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违章处理故障。

4、严格把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关,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把好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定期检查和试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6、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使用要求,绝缘电阻小于使用要求的电气设备,不得入井,不得继续使用。

7、对发生的电器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3篇 _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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