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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安全行为规范的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的准备以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持续监督。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预防工作场所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与政策:员工需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工作安全知识:针对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培训,如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职业病等。

3. 应急处置技能:教育员工如何在突发情况下进行自我保护,如火灾逃生、急救措施等。

4.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尊重生命、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

应急预案

1. 预案编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化学品泄漏等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演练实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效果评估:演练后进行效果评估,针对不足之处及时调整预案,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4. 更新维护:随着企业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应急预案应定期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重要性

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环境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遵守安全规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是保护员工权益、维护企业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环节。我们需将其视为日常运营的重要部分,通过持续的教育、严格的执行和适时的改进,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将近几年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车辆管理及使用部门

3 管理职责

3.1车队调度职责(车辆管理负责人)

3.1.1考核: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在正式上岗之前经公司对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1.2具体工作

3.1.2.1做好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生产和业务用车。

3.1.2.2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认真详细填写《派车登记表》各项记录,形成出车台帐。

3.1.2.3严格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与用户的关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车队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做好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1.2.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开车经验,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1.2.5搞好季度车场日活动,发现问题当场排除,认真填写《车场日记录表》。及时掌握全部车辆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充分协调好空闲时间,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车场、车库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车辆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期检查,积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知识2

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强化驾驶员的消防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贯彻提高优质服务,创造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对驾驶员企业文化的学习与熏陶,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素质。

3.1.2.8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监督驾驶员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三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3.1.2.9对车辆的维修进行严格把关,日常的小型维修应由驾驶员自己完成,对确需进修理厂排除的故障由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批准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3.1.2.10培养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月底做好节油、车辆运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填写《车辆运行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3.1.2.11安排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3.1.2.1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例如家庭、人际关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驾驶员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权利

3.1.3.1有权拒绝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批准的外借车;

3.1.3.2有权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

3.1.3.3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驾驶员提出处罚意见;

3.1.3.4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合理的维修要求;

3.1.4责任

3.1.4.1负由于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延误用户的用车时间而造成的损失。

3.1.4.2负因派车不合理而致使驾驶员疲劳驾车导致事故的责任。

3.1.4.3及时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提出的合理服务投诉负责;

3.1.4.4对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与员工沟通造成人才流失负责。

3.车队小组长职责

3.2.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安全工作,培养小组间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气氛。 3

3.2.2组织本小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2.3组织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坚持出车前讲安全,回场后总结安全。

3.2.4带头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

3.2.5负责组织本小组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6熟悉本组车辆的分配情况,服从调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组员工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2.8在本组做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组员完成各项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3.2.9积极协助调度组织车场日活动,督促本组驾驶员,保证车辆保养工作及卫生状况达标。

3.2.10带头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小组每一位驾驶员,作到及时思想沟通,切实为其排忧解难,培养小组乃至车队内部团结互助的氛围。

3.3合格驾驶员标准

3.3.1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驾驶员聘任条件

3.3.1.1驾龄5年以上

3.3.1.2年龄50岁以下

3.3.1.3准驾车型:a或b

3.3.2考核

3.3.2.1谢谢谢谢驾驶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对其交通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公司签发《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方有上岗资格。(《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见附表)

3.3.2.2交通法规考试

(1)交通法规考试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专职驾驶员要求一次及格,否则不予录用;

(3)兼职驾驶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桩考 4

3.3.2.3.1专职驾驶员桩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录用。

3.3.2.3.2兼职驾驶员桩考二次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再次不合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3桩考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一次

(6)熄火

(7)换档后脚还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3.4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3.4.1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方有资格驾驶车辆。

3.4.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谢谢谢谢燃

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

3.4.3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___集团机动车准驾证》;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

3.4.4驾驶公务专用车的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享受公务车配备的领导干部驾驶。

3.4.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严禁思想麻痹大意,严禁吸烟、闲谈、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的行为。

3.4.6行车前检查车厢、车门是否关好,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禁超载驾驶。

3.4.7驾驶员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经常的维护与保养,坚持做到出车前检查,回场后保养,使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4.8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3.4.9搞好车辆的卫生,为用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乘车环境。

3.4.10服从调度指挥,认真独立地完成调度指派的工作任务。

3.4.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驾车技术,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 5

4 驾驶员安全教育

4.1 内容

4.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在交通法规的学习中,避免采用死板强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把交通法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引起驾驶员的反感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___集团车辆管理制度》、《___集团公务车配车制度》、《合格驾驶员标准》、《合格车辆标准》及相关安全制度。

4.1.3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1.3.1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负责、协作、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

4.1.3.2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文化教育与熏陶。二驾驶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三驾驶车辆应安全礼让。四爱护车辆、尊敬用户、爱护公司的财产。五维护驾驶员职业的荣誉。

4.1.4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4.1.5汽车行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多为处理情况时选择路面不当;车与车排列位置不当;车辆通过某一路段的时机不当。只有了解事故产生的规律和安全行车的基本知识,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险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要使驾驶员熟悉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生理心理条件和时间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掌握超车、会车和跟车的技术要求,了解常见险情的处置原则和应急技术措施。要让驾驶员了解酒后开车、思想麻痹大意、车速过快等对安全的影响,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开车途中吸烟、戴变色镜、打手提电话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事故和从报纸、杂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进行汇总,行成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过对事故案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4.1.7.3对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诱发事故的原因尽6

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并要从粗到细,由表及里的寻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驾驶员能从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启发,防止发生类似情况下的车祸。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还要正确分析与评价事故的处理,尤其是领导,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因为对每一件事故的正确处理,将对驾驶员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当事人对事故认识深刻。反之会对驾驶员起到反面教育。

4.1.7.5运用车队的光荣传统和红旗车驾驶员事迹进行教育。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集体荣誉感。每年在车队要评选红旗车驾驶员,这样会在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4.2 形式

4.2.1安全例会:

4.2.1.1目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新的一 周开始工作时,驾驶员上好安全弦,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4.2.1.2根据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周期性,召开安全例会的间隔为一周,每次召开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交通法规;对公司关于安全制度进行传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一周内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员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项。

4.2.2安全管理座谈会

4.2.2.1通过安全管理座谈会的形式,使驾驶员充分交流行车经验和行车中注意的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水平。

4.2.2.2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

4.2.3培训

4.2.3.1培训目的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汽车理论知识,使驾驶员对汽车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能独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组织驾驶员,尤其是特殊岗位的驾驶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

4.2.4板报、标语:

4.2.4.1采用板报、标语进行直观安全教育。 7

4.2.4.2选择的内容要精练,根据时间、天气、季节的变化宣传安全内容要经常性的进行更换。(例如:调度室的小黑板就成为安全宣传园地,在下雪时小黑板写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楼道中的标语母念妻想娇儿盼,望君安全把家还这些最为直接的标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报、标语宣传要求,内容简练,感召力强。

4.2.5竞赛

4.2.5.1冬三月为事故多发期,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冬季安全运营,可在此期间多组织一竞赛,在全体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4.2.5.2竞赛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交通法规与安全行驶

4.2.5.3竞赛的方法:交通法规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安全运营采取安全分累计的形式。

4.2.5.4竞赛结果:对积极参加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选拔出公司年度优秀红旗车驾驶员,树立驾驶员标兵作用。

4.2.5.5竞赛要求: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对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竞赛中做到客观公正;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积极参与,时刻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4.2.6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订阅《驾驶员》、《警视窗》等安全宣传杂志,也是保证驾驶员对安全关心的重要手段。

4.2.7开展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和情绪变化,主要包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人际关系等,并找出驾驶员情绪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4.2.7.2了解驾驶员的气质和个性,主要分为协调型、稳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手段,促进与职业想适应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4.2.7.3经常性对驾驶员的家庭进行回访。

第2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科负责,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具体负责。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矿安全科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上岗,要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本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煤矿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基层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按计划选送学员,培训计划上报不及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给予送培学员单位罚款500元。

第六条:《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期满前须重新考试验证,进行复审。为鼓励员工自学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复审采取先考试后培训的方法,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免于复训,同时给予奖励;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进行复审的要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或复审考试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监考。

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矿培训科对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计划表;2、《培训人员登记表》;3、考核申请表;4、健康体检表;5、培训教案主要内容目录;6、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7、学员考勤表;8、考场记录;9、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10、取证(复审)名册表(含成绩表)。

区队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教案;2、培训计划表;3、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统表。

第八条:安全技术培训经费,从员工培训费列支。

第九条:矿要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有关各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员工上岗前由值班人员或班组长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当班带班领导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井口协助班组长召开班前教育会。班前安全教育要讲评上一班安全质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每天的班子碰头会必须研究确定第二天班前会的教育内容,并由第二天的带班人员提前进行精心准备,做到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防止班前会教育内容的随意性和简单化。

(二)群众安全活动。由基层单位班组长主持,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落实;总结讲评上月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由基层班组主要领导主持,针对节假日前后、农忙季节、重点工程、临时任务开工前、长休长停人员返岗、新工人上岗等特殊阶段和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技术业务规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组织安全事故案例的当事人,进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讲解,汲取经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四)安全素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促进员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严格的对“三违”人员进行分级帮教的具体办法和体系, 真正做到“三违”人员全部接受帮教,并建立“三违”人员帮教档案或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一)分析员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规是保护神”等安全理念树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思想。

(二)分析员工是否能够做到“事故预想,危险预知”,对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员工对习惯性违章、不规范操作危害的认识,引导员工树立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观念。

(四)分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三违”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员工树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五)分析员工异常行为表现、精神状态,制定相应帮教措施,确保员工不带思想问题上岗。

第十三条:对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区队、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矿级主要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教育培训;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区队级主要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三)班组级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等。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而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该单位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出示部位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各科室、区队、班组都必须坚持“五必须”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即: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群众安全活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考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职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新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落实由安全培训科负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制度不落实或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差的区队、班组要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3篇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

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作业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必须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七)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八)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5.2 三级安全教育

5.2.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进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综合部组织实施;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级安全教育:

1、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2、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业过程中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有关事故案例;

6、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7.1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级安全考试85分以上为合格,场级安全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

7.2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填写安全教育台账。无上一级安全教育成绩者,下一级单位不得进行本级安全教育。

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教育台帐,不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

7.4职工休假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场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6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部门级、场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  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  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  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

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  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  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条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  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七章  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  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安全员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  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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