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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有哪些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新员工入职培训:为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基础的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

2. 定期安全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事故预防训练。

3. 特殊工种培训:针对高风险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的深入培训。

4. 应急预案演练:模拟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文化宣传:通过各种活动推广安全文化,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主要内容

这些培训内容旨在确保员工能够:

1. 理解并遵守公司的安全政策和规定,了解个人在安全体系中的责任。

2. 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了解危险源识别方法。

3. 学习并熟悉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准确地执行应急措施。

4. 增强风险预判能力,减少因疏忽或错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5. 通过互动和案例分析,深化对安全问题的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重要性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

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教育和培训,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企业稳定运营: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保持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

3. 提升企业形象:一个注重安全的企业,能赢得员工和社会的信任,提升品牌形象。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的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不仅是对员工生命健康的尊重,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每个企业都应视其为重中之重,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2篇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2、每个职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

3、每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作业技能,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通过安全技能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7、安全教育工作必须经常性。

第3篇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4篇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第5篇 教职工治安安全规定制度

为了把创建安全学校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教职工中,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治安安全规定。

一、把创安工作要求贯彻于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既抓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教学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贪污盗窃,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

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在上班期间聊天或从事娱乐活动,不在限制外人进出的场所会客,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机密事宜。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单位的内部安全。

1、下班前应关好办公室、档案室、专用室等工作活动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抽屉应上锁;

2、总务处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应及时收放入保险柜,保险柜隔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到银行、营业所提送现金途中不得转往其他地方办理公私事;

3、机密、绝密文件、档案、卷宗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让无关的人员阅看,签阅、处理后应即时放入指定的安全保管地点;

4、单位或个人价值较大的物资要有安全可靠的放置地点,人员不在场时应关好门窗,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机动车辆应全部装上防盗报警器;

5、教职工外出时应关好个人宿舍门窗。

6、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

7、遵守外来人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在本单位留宿外人;

8、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不强行超车、超重运载。

五、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搞好治安安全保护工作。

1、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代班、替班,不得缺勤,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2、门卫对进出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应询问来意,必要时应登记来去时间,交接班应交代当班的重要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

3、下班后应对办公室、资料档案室、重要物品存放部位、专用室门窗是否安全关闭的情况进行检查;夜间应对办公室、重要物品存放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防护;

4、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立即报告并保护好发案现场,并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准确提供线索。

六、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热情主动为学生、家长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2年1月

第6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7篇 职工安全风险金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参与感与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目标实现,发挥安全生产及奖励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及考核兑现。

二、保证金的缴纳

2.1 公司纳入安全风险保证的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由安全环保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列出本月明细单,财务部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建账保管。

2.2 职工家属中指定一名直系亲属,(按照:夫妻优先、父母其次、家庭成员次之的顺序,双职工必须父母),办理一张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用于职工安全风险金的发放。

2.3安全风险金的扣除金额为:

管理
副总经理部长/副部长主管/副主管,科长/副科长,安全管理人员
500元400元300元
工艺
班长主操外操司炉化验
200元150元100元

三、保证金的发放

3.1月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按照三个月为一轮,即:首月返还本金,次月返还本金+本金的50%,第三个月返还双倍本金的模式发放安全风险金。

3.2如个人月度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三违”,情况时,按比例扣除个人本月安全风险金或全部扣除,如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数较多时,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次扣除相关人员安全风险金。

3.3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个人通过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本年度12月份安全风险金除按照规定享有本月的返还外,另按照单月本金数量进行双倍奖励.

3.4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年度累计发生安全事故、“三违”,依照比例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

四、管理内容

4.1公司实施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执行“权、利、责”于一体,行为考核,亲属参与制度。

4.2各部门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办法,由各部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上报风险金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部门漏报、未报、谎报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连同责任人一同考核。

4.2.1. 月度内发生“三违”,扣除安全风险金50%,三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三违”时,扣除当月100%风险金,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10%-30%。

4.2.2. 月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8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50%,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10%-30%。

4.2.3.月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风险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50%-100%安全保证金。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4.3.1. 年度内因违犯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5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30%。

4.3.2. 年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保证金50%-100%。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3.年度内累计“三违”达到五次(含五次)及以上时,扣除50%安全保证金,累计达到十次(含十次)及以上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4.4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保证标准,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调整保证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审定备案。

4.5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保证考核外,还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6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确认列出明细,财务部建账保管,事故扣罚风险金列入亲属安全风险金账户。

附件:《月度风险金考核表》,《年度风险金考核表》

第8篇 职工安全防火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9篇 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培训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职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满足和鼓励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制水职工为宗旨,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条 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培训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计划书;

2、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职工培训管理;

3、适时评估培训效果,修改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方法等;

4、 组织本厂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五条 各车间(班组)应有专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落实本车间(班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2、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车间(班组)职工培训工作管理;

3、组织本车间(班组)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三章 岗前培训

第六条:凡是新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厂级岗前培训和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

第七条:厂级岗前培训是为了让新职工对本厂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有全面的认识。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制水工艺、安全生产、职工职业道德、厂规厂纪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八条: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是岗前培训工作的核心,是新职工学习掌握本岗位知识的重要阶段。为了培养优秀的职工,各车间(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岗位现场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新职工在岗培训时间为6个月,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职工单独上岗作业,厂人力资源干事应对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九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进行严格的转正定级考核。各车间(班组)负责工作态度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占40%;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岗位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60%。对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工资转正及上岗。

第四章 在岗培训

第十条:在岗培训的原则是对在岗的职工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职业道德培训、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等。围绕制水生产组织开展的各类在岗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在岗职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组织岗位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实现在岗生产工人全部持证。

1、凡是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应参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位技能等级培训,并接受本岗位技能等级鉴定。

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参加初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或累计工作五年以上;参加中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或取得本岗位初级等级证书满三年;参加高级技能鉴定应具备本岗位中级等级证书满四年。

2、厂负责职工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各车间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并做好职工培训记录。各车间必须安排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培训。

3、对待岗一年以上或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应重新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达到鉴定目标。对无故旷课、缺课、迟到的参照《制水部劳动纪律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工人的整体素质。

1、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都应参加 和公司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2、 每2—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轮训,保障职工业余时间能接受本岗位技能培训。

3、 鼓励职工跨岗位学习,提倡各岗位职工之间相互学习,并在工作上优先安排综合技能水平高的职工。

第十三条:举办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

1、引进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培训,职工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车间在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或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必须及时向厂人力资源干事提交培训需求书面报告。

3、人力资源干事将根据各车间提交的培训需求书面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培训结束,组织必要的考试。

第十四条: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以下工种:加氯工、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氧)焊工、(兼职)起重工、(兼职)厂内机动车辆驾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厂及各车间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稳定,避免频繁调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

4、各车间内部增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先向厂人力资源干事室报告,经集团公司组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和生产技术室每半年应检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部门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必须转离特种作业岗位。

第十五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1、按照上级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 凡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政工类专业人员学习公共课外,其它专业人员必须学习公共课和专业课。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6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

3、根据每年培训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详细的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培训安排,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达到培训要求,对不愿意参加培训者,专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对课时不足或达不到培训要求者,当年不予申报职称。

第十六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协助有关部门分阶段、分工种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 各车间应开展各类在岗培训。

1、各车间职工直接从事本车间的生产,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各车间必须对他们进行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具针对性、实用性,着力解决职工安全生产所急需,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

2、各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岗位技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人力资源干事负责组织对各车间的培训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指导,对无培训计划或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厂将依据有关制度对其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3、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展岗位学习或岗位培训。各车间(班组)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岗位学习或培训,如开展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技能等,厂人力资源干事应检查各车间(班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4、各车间可配合厂部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在职工中不断营造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第10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11篇 职工安全活动制度

(1) 周召开一次全部门职工安全会议,会议由部门主管领导主持。

(2) 会议内容:

1. 传达安全办公会精神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要求。

2. 分析矿及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3. 表扬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做法,批评和处罚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

4. 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程。

5. 总结布置阶段性安全工作。

隐患排查责任人制度

1、 测部门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领导和各专业组队长。

2、 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三级。

3、 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4、 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5、 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6、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由全部门职工共同承担,必须做好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

2、出现违章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对个人违章行为其他人必须制止,若不制止,给予周围人员与违章人员同等批评教育至至相应处罚。

3、全部门职工必须积极参与安全签证工作,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合理化建议的形式提出,被采纳者给予奖励。

4、全部门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5、建立地测部门安全奖罚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组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章人员或出现安生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

6、对制止、举报“三违”人员者给予奖励。

第12篇 工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职工安全奖罚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经济的手段促进强化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1、安全员对存在施工隐患的部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接到安全部门隐患通知书后必须在指定时日内整改完毕,并将回执单按时送到安全部门,逾期不整改者或回执单不及时送安全部门的,视情节对其处罚1000~3000元。

2、凡违反安全制度,有严重险情的,根据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员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并报项目经理处理。

3、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各罚50元、施工管理人员、各队有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100元、班组、队、工地发现有四人以上未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属于严重违章按省建委(97)11号文件处罚规定罚3000~5000元,其它“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施工队每人次500元;操作者3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关锁开关箱,罚开机人员300元,如发生事故要迫究事责任。

5、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罚施工队200~500元;电工300元,临时用乱拉乱搭者罚违章班组或机电班200~500元,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而用开关板式代替者,罚使用班组、队100元,“一闸多机”罚违章班组100元。

6、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塔吊、电机、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租赁站或机电班100元。

7、民工队伍招收进场的新工人,应有劳务单位盖公章的花名册,并持有“四证”(身份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等报处劳保科和工会同意通过,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四证”)就安排上岗,根据市政府《福州市外地人员务工管理暂行办法》及单位有关规定,罚安排人每人次500元,自行私招乱雇者罚劳务单位班组每人次500元。

8、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凡已满16周岁者需持有身份证并经劳动部门审查方可安排上岗。

9、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带人500元。

10、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热器及煤油炉等,将根据榕建(93)施工074号文件和市榕政办(1995)011号文件精神,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罚款2000元。

第13篇 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 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 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 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14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

第15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16篇 职工安全守则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

2各级领导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和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原则。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4对电气、起重、煤气、锅炉、焊接(气割)、爆破、司机、水处理等特种工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无安全操作要点不准使用、投产。

6无监护、测定等安全措施,禁止擅自进入炉窑、料仓、深坑或储存有毒、有害气体的柜、罐内。

7所有机电传动设备,各种水、气阀门及电源、闸刀、开关,非指定工作人员,严禁开动、摸弄。

8生产工人上岗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高温作业必须配戴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否则不准操作。

9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所用的工具、吊具、设备、环境安全状况、防护装置等,上述各项应保持完整良好,不准带病使用。

10设备大、中修和局部检修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牌子。检修完毕要有专人检查,确认后才能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运行。联动设备启动执行操作牌制度。

1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班上开玩笑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脱岗、窜岗和随意进入电气设施等危险区域、要害岗位。

12各种机床运转设备未经停妥,禁止在运转区域加油、擦洗或清扫等工作。

13生产区域的安全栏杆要牢固可靠,一切机器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并由专人维护检查。

14生产现场的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指令牌,并禁止随意搬动、损坏。

1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禁火区域,严禁明火操作和吸烟,因检修需要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16禁止用氧气作通风,吹扫身上衣裤灰尘及用氧气充打各种车胎。严禁戴油手套操作氧气设备(割刀、氧阀)。

17凡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外壳接地,并戴好绝缘手套,人体容易触及的照明,必须采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

18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9任何人都不得在起重机吊物下通过和工作。

20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

21安全行为“十大禁令”

a)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b)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c)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d)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e)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f)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g)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h)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i)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完好,严禁启动使用;

j)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22生产过程的“十个严格要求”

a)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思想集中、听从指挥;

b)严格执行交接班,履行交接班记录;

c)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和纠正安全缺陷;

d)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e)严格执行作业程序,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

f)严格对机、电设备进行运行监控,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和带病运转;

g)严格对修复设备进行检测,不达原设计要求,不得使用;

h)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各种机械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不得运行;

i)严格对可移动机械设备的定制管理,应放置稳固牢靠,不得妨碍操作;

j)严格对易爆设备工艺技术参数的监控,凡易爆物超标,或超含量,不准运行。

23机动车辆“十大禁令”(输煤司机熟知)

a)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b)严禁酒后开车;

c)严禁空档溜车滑行;

d)严禁超速行车;

e)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违章行车;

f)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g)严禁驾驶室超员行车;

h)严禁病车迁就行车;

i)严禁带病、疲劳行车;

j)严禁戏弄行车。

24起重货物“十不吊”(机修人员熟知)

a)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b)超载不吊;

c)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d)吊物上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g)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h)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i)斜拉外拽工件不吊;

j)钢(铁)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第17篇 职工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主管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制定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及防护措施,组织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各班组长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3)预防坍塌事故。

(4)预防中署,中毒事故。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奖罚制度。

(二)、主要措施

1、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前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并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塔吊、脚手架等搭设完毕,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4、各种机械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

5、现场电路按三相五线制架设,配电盘、箱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也应装漏电保护器。配备足够用的干粉灭火器。

6、高空作业挂好安全网,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楼面四口及时防护。

7、指定专人整理安全内业资料。

8、现场照明及室内照明统一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9、现场照明灯具要合理布置,避免出现照射死角。

第18篇 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违章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班,每推迟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矿每月有计划地按工种对井下单位各个岗位进行培训,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参加培训的工种不对、当年重复培训或冒名顶替者要及时更换,并扣5分。

7、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如因旷课、迟到等违纪原因而未结业者,不准上岗,并对其扣5分。

8、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及时向培训单位进行通报,并全矿公示。

第19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不管是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怎样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都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职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__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20__】31号自行废止。

第20篇 职工安全帐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强化项目部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管理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对全体项目部员工实行安全账户管理。

2、个人安全帐户由“月度安全奖”和“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两部分构成:

(1)月度个人安全奖按项目部安全奖发放标准逐月注入个人账户

(2)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按项目部规定标准,在个人工资提取后注入个人当月安全帐户

3、个人安全帐户逐月考核、逐月公示在工程结束,最后一次结算个人工资时一次兑现。

4、个人安全帐户的考核由安全副经理逐月对个人进行安全综合考核,并签字后报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注入、造册、公示。

二、安全奖注入规定

1、本月无伤亡事故,员工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享受当月安全奖

(1)员工个人遵章守纪无违章。

(2)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本人无工伤。

(3)不伤害他人、本人无事故直接责任。

(4)出勤要求:井下工种:22天,井上工种:22天(如遇放假,出勤要求核减实际放假天数)

2、月度安全奖注入标准

(1)井下员工(包括特种作业人员)200元

(2)地面员工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260元

三、个人自保互保金提取标准

1、井下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但最低不得少于200元。

2、地面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按当月工资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300元。

四、职工安全帐户考核

1、个人自保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个人因为井下带烟、损坏瓦斯传感器等故意违章,扣除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2)个人因为三违、安全自保意识差,造成工伤,扣除个人当月及事故前两个月安全帐户金额。

(3)个人本月有严重三违、个人违章或不负责任造成生产设备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取消员工个人本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4)个人本月出勤不论什么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出勤天数,不注入安全奖,若出现旷工则扣除本人当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2、班组互保责任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轻伤事故:

○1 井下作业发生轻伤事故,扣除当班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帐户金额50%,扣除非事故班组个人安全帐户的10%。

○2地面作业人员发生轻伤事故,扣住地面人员个人安全帐户50%金额。

(2)重伤事故或轻伤多人

○1 井下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当班人员当月全部个人安全帐户金额,其他非当班人员安全帐户50%金额。

○2 地面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责任班组人员本月及事故前一个月的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3)发生工亡事故

扣除所有员工个人安全帐户金额。

若员工与项目部终止劳动合同,个人账户金额以实际扣除后余额为准,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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