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电工的日常工作行为,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它通过对电工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技能培训、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实现对电工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1. 电工资质管理:明确电工应具备的资质证书,如电工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等,确保电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工作流程规定:制定从接单、现场勘查、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确保电工作业的标准化。
3.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则,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4. 设备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5. 应急预案:建立电气故障的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响应并解决突发问题。
6. 技能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电工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电工的专业水平。
7. 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明确电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证服务质量和团队协作。
电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企业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避免因电工操作不当导致的生产中断。通过规范电工行为,降低了潜在的安全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良好的电工服务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满意度。通过持续的技能培训,有助于电工个人职业发展,提升整个电工团队的专业水平。
1. 制度制定与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和工程部共同负责电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由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2. 培训与考核:设立电工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定期复训,保持电工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3. 安全巡查:设置专职的安全巡查员,对电工的工作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规定的执行。
4. 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将安全记录、工作效率、客户反馈等因素纳入考核,优秀电工给予奖励,激励电工提升服务质量。
5. 问题反馈与改进:设立问题反馈渠道,鼓励电工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解决并改进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电工管理制度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确保电力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同时也为电工提供了一个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机电工作管理制度
1. 机电管理人员要由有机电技术职称(机电技术员以上或机电技师)的人员来担任。
2. 机电工作人员要经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3. 要按《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标准购买、运输、使用设备及仪器仪表,刚购买的设备要进行检查,无问题才能下井使用;
4. 所有设备完好率要达到要求,井下电器设备杜绝失爆。所有井下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有防爆资质的合格产品。
5. 机电人员要三班跟班作业,及时解决当班出现的机电故障。并作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故障设备修理返矿后,要由专业人员检查防爆性能无问题才能试运转,一切正常才能下井使用。
6. 制定详细的机电检修计划,按期对绞车、主扇、水泵、局扇、瓦斯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维修。
7. 机电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要为生产服务。
第2篇 输电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管理要求
1、按照业主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负起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切实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目标和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促进度,创效益。
3、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结合施工段的具体情况,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经常组织职工和临时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度、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点防范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塔、跑线、跨越架倒倾、火灾及交通事故等。
6、切实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将临时用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进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过程的安全关,未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严禁上岗,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不经过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围栏,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设安全监护人。
8、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包括基坑内作业)等,必须写专题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作好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掏挖式基础基坑开挖时,设专人监护;基坑内作业时工作平台跳板及模板支撑木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在支撑木上行走。
9、立塔、起吊和组装铁塔时,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任何情况下无特殊措施不准拆除临时拉线。高空作业应防止掉东西,作业下方不准逗留人。
10、临近运行电力线立塔须有专项措施。临近 (平行接近)运行电力线架线须做好接地并防止摆动,附件安装及装跳线须做好接地以防感应电伤人。
11、跨越架须安全可靠。对带电跨越作业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引绳越过架体及带电体附近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技工实施操作,施工单位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12、放紧线时压接管和旋转器过滑轮须设专人监护,防止卡住,出现故障处理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角侧。压线临锚设置应牢固,升空操作应缓慢。
13、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措施,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及设施 (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14、切实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防止森林火灾人人有责,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施工单位要制定预防森林火灾和驻地防火的防范措施报我监理部。
15、切实抓好安全行车管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精力不集中驾驶、抢道行车、超速行驶及开快车、无照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不安全行为。雨天更要谨慎驾驶。非专业司机不准驾驶。
16、要认真执行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执行规定》,成立消防、治安领导小组,紧紧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工地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在工具房、材料库、加工间及生活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安全警示标示。
17、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患未然。安全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8、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督,重大、特殊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申报,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19、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主要阶段,将配合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届时将另行通知。
第3篇 项目水电工程管理制度(三)
项目水电工程管理制度(三)
接到施工任务后需要认真审查设计施工图纸,根据工程的规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工种的施工规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制度
由技术设计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2.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2施工进度计划。
2.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2.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2.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2.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技术交底制度
3.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召开工程协调会,由施工单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工程难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事前消灭重大质量隐患。
3.2项目技术交底需做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施行。
3.3技术交底的要求
3.3.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3.3.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3.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3.3.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3.3.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3.4技术交底的内容
3.4.1技术设计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与土建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
3.4.2施工单位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0)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1)焊接程序和工艺。
12)试水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等填写方法。
4、技术核定制度
4.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技术设计部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也由技术设计部发出变更通知,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再由技术设计部通知有关施工单位。
4.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4.3技术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4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技术设计部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技术复核制度
5.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技术设计部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5.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5.2.2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5.2.3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5.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5.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5施工单位应提供技术复核记录复印件1份,由技术设计部所办技术人员负责交予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6.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隐蔽之前提前一天通知技术设计部派人参加。
6.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质检员和技术设计部代表共同回签。
6.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6份,技术设计部,材料部,开发中心,物业公司各1份,自存2份归档。
6.4隐蔽工程项
目及检查内容
6.4.1给排水消防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反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4.2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反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避雷针(带)的接地电阻。
6.4.3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6.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6.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6.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等。
6.5.3设备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6.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6.7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必须拍照,重要部位需按不同角度局部特写。由开发中心负责执行。
所有照片经扫描存入资料室电脑。
7.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7.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水电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7.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7.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洁。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
第4篇 风电工程防火防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
在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器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火火器材,一般按建筑物面积每120m2设置标准灭火机一个。
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护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
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3. 在发电间、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 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爆进行焊接与切割。
7.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8. 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
严禁在室内进行。
9. 冬季采用火炉暖棚法施工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制订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值班。
二、临时建筑及仓库的防火
1.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用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领、退料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火墙。
2.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爆材料搭设。
3. 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必须用防火材料隔离。
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50cm。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引火。
4. 氧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氧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35℃。
三、季节性施工
1. 夏季施工
(1) 夏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大风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
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险情。
(3)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
(4)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
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第5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须知
房屋内部进行装璜及电气装修时,对室内电路布线,开关插座、吊灯、吊扇、空调等的安装,不能贪图方便,追求美观,节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装置规程进行,从而保证安全用电。
▲应该请经过考试合格,具有电工作业许可证的电工进行电气装修。
▲所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电线、开关、插座、漏电开关、灯具等。
▲塑料护套线及其它导线严禁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电表处的保险丝千万不得用铜丝或其它导线替代,也不可太细或过粗,最好应使用定型的“熔丝管”。
▲不要用湿手直接拨动电气设备。
▲不要乱拖乱拉线,应配用合格的导线,并计算电器的安全载流量,以适应正常的用电负荷。
▲用电要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
▲修缮房屋迁动增容等事项,要办理申请,严禁私自移动电表及供电设备。
▲严禁开启供电部门的封印,窃电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技术素质,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其管理办法包括:
1、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电工,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2、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3、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2电业安全和作业技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进网作业电工须经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后,方能进网作业。
5、用户配备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电力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不予校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6、用户配备电工数量必须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高供高计或其他重要用户要求24小时值班。
第6篇 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其技术素质,以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殊需要,制定本制度.
1.进网作业电工须经国家电力监管会派出机构进行考试、审查、注册许可的并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在许可作业范围内从事进网作业。
2.进网作业持证电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续期注册,未续期注册视为无效证。
3.进网作业电工不可伪造、变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4.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3)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应具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主人翁意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集体主义思想;有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和高度的组织观念;有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有勤俭节约,爱厂如家,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学习知识,钻研技术,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5.定期对进网电工进行电气作业规程,电气安全及作业技能的培训。
6.对从事电气作业工作徒工应在有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7.配电室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并执行《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突然停电应急预案》等现场规程和制度。
8..维修电工必须熟悉掌握并执行《临时用电作业规程》,《电气事故应急预案》等。
9.严格按规定时间,线路作好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汇报
10.安装维修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11.夜班人员要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并作好值班记录
第7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二. 编制依据
三.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五. 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六. 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七.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九.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十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十四.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五.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十六.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七.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八.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二十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二十三.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租赁公司是为施工项目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基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职能,同时也是一支协助项目做好安全架线的施工队伍,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施工工序源头上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全局安全意识。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紧密配合层层把关,重抓落实、细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实现租赁公司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05-23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08)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10)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6-01)
5.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4-5-10)
三、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一)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构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线,依法施工、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设一流的用户满意优质工程。
(二)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记录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有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特种作业、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租赁公司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有效控制烟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率100%。
(三) 班组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不发生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施工占地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不破坏土地、植被、林木等自然资源;
固体废弃物按是否可回收分类处理;
控制机械设备、装置渗漏;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租赁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租赁公司下属施工放线队设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健康管理、监督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韩 瑛
副主任:沈 冰 王 平
组 员:孟昭清 刘 凯 张志强 黎正文
杨井春 刘贵忠 程世伟 顾普军
2.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运输交通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防汛、环境保护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五、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经理安全职责:
1. 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副经理(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组织鉴定承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工施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租赁公司展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项目放线队长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 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技术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不止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营科安全职责:
1. 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窃事件的发生。
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再签定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施工机械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 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7.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物资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1. 材料供应科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对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3.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4. 会同生产、技术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5. 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作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6.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7. 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采购、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药品。
3. 负责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及时传达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批阅和下达各级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六、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例会可以与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
1.1 学习上级安全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和本级安全工作要求。
1.2 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布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3 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4 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建议或意见。
1.5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进行整改。
1.6 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其内容为:
2.1 总结前一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批评违章违纪。
2.2 查找和预测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2.3 传达上级各种安全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2.4 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任务。
3. 安全日活动要求本施工队全体人员参加,因故没参加者事后由队长或安全员补讲。
4. 安全活动会中参加人员要积极发言,禁止一言堂。
5.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6.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施工队的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要接受安监部门的检查。
七、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为全面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安全监察部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2. 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分公司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4.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八、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3. 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交底后执行。
4.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4.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5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 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第8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一、目的
施工作业票是针对某一施工单元的施工力量组织、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施工责任落实而编制的现场施工作业许可文件,是安全施工的基础和保证,是施工前的最后一道技术保证措施,是施工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和措施的具体体现,也是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班组作业工作基础,严格作业票的编制执行与考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编制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现行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三、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原则
1、施工作业票是施工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和措施的具体体现;除执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外的施工作业,均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输变电工程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附录一;
2、对于附录一以外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3、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针对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控制环境与对策、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应有对质量控制的要求。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二;
4、涉及已交运行单位管理的变电站、线路和设备的有关施工作业,必需执行运行单位规定,按运行单位对作业票的要求进行。
四、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制
1、企业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或具体施工项目部)按照“安全施工作业票(格式)”(见附录二),根据安全质量控制、危险源、危险点辨识、环境因数及控制措施的常规要求,编制输变电工程各施工工序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基本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后下发施工项目部(班组),作为班组填写作业票的依据;
2、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见附录一)和其他应当按照作业票组织施工的项目必需编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3、企业(或项目部)下发给班组的作业票通用版本中,对安全、质量、环境因素分析和预控措施(通用条款)可在作业票上直接打印,施工班组根据每个作业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特殊危险源、危险点、特殊环境因素和特殊质量要求进行辨识,列出预防预控措施、特殊施工补充事项、预想及异常处置等;填写上述补充注意事项时,必须手写;
4、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必要时可在作业票后附图,经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签发、报监理审查备案,由编制人交底后执行;
5、施工队长、工作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应按规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质量;
6、施工任务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作业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施工任务、计划日期、控制措施等必须填写准确清晰;
7、作业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逐项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字迹潦草;
8、作业票编号方式:作业票填写日期+施工队+流水号。
五、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
1、分项工程的首票(分项工程中具备重复、连续的施工作业工序或作业点,在本分项工程中的第一次施工所开具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审核票面填写是否正确、合格,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符合安全质量环境的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以后相同工序、相同内容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可由施工队长签发后实施。但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检查现场班组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安全措施是否规范落实到位,并对作业票票面进行抽检、审核;
2、作业票编制中,在明确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三交”(任务、技术、安全)和环境因素的同时,还应针对现场环境特点深入分析危险点、危险源,明确特殊情况处置原则和方式;
3、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要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不同,完善安全等措施,填写作业票;
4、作业内容、地点、人员不变时,每票最长施工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当作业内容、地点、人员变化或停工后重新开工,必须更换作业票;
5、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应始终保存在工作地点,由施工负责人收执,作为现场进行工作的依据,一份由班组收执存底;
6、一个施工负责人只能承担一张作业票的施工组织,不准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担任两张及两张以上作业票的施工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不准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两张及以上的作业票的工作;
7、作业过程中需对安全措施进行变更,必须经队长和项目部同意,及时补充和修改;
8、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全体班组成员进行交底,针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和危险点,进行全面的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含劳务分包人员)签字认可;
9、实际参加工作人员名单及人数必须与作业票上保持一致;
10、禁止施工人员无票作业或任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11、工作终结后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集中交项目部统一回收、保管,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
六、作业票的考核
1、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队的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考核;
2、对安全质量环境作业票的考核内容主要有:作业票覆盖率、票面合格率、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等;
3、作业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 ×100%
4、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
(2)使用蓝/黑色钢笔或水笔以外的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多处涂改;微机打印作业票有错、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手写作业票非关键字涂改超过两处;手写作业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微机打印作业票有涂改;
(4)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作业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作业票内容不符;
(5)签发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办有两张及以上作业票,或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参加两张及以上作业票的工作;
(7)工作负责人变更,未经原作业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变更手续;
(8)作业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5、每月不合格的作业票项目部应及时通知班组重新填票正确,并组织队长和工作负责人重新学习作业票管理制度;
6、作业票覆盖率:作业票覆盖率为100%,每缺一项扣5%;无票作业扣100%;
7、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有效率为100%,作业票超过票面规定的时间,每超1天扣5%;
8、作业票回收上交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为100%,每缺1票扣5%;
9、对作业票覆盖率、票面合格率、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达不到100%的班组,罚款100-1000元。
七、其他
1、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有责任对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控;
2、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将作为班组建设考核评比和今后各级各类安全检查的重点。
第9篇 理工学院水电工管理制度
厦门理工学院水电工管理制度厦理工后勤[2009]04号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职责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电话、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观摩、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值班制度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4、按要求按时做好导闸操作;5、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三、违纪处理制度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四、解聘辞退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9、工作时间酗酒者;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10篇 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其技术素质,以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殊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工作、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第三条分公司的用电、农电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进网作业的电工,须经分公司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进网作业。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全国通用。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接受进网作业培训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第六条进网作业人员,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
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
2、电业安全与作业技能;
3、电业作业规定。
第七条承担进网作业电工培训任务的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电气专业工作在五年以上;
3、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或电业作业技能;
4、精通电业作业规定;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第八条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时间,低压电工不得少于100学时;高压电工不得少于160学时,低压电工转为高压电工不得少于60学时。
第九条进网作业电工接受培训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教学培训费。教学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学时为1.0-1.5元。
第十条教学培训费应单独建帐,应用于培训有关事务的开支和教育设施的改善,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十一条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内容,由分公司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组织。
第三章 考核与发证
第十二条进网作业电工经培训期满后,由分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按《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具有中等及以上电气专业学历者,经本人申请,分公司核准许可,可免除电气理论知识的培训,但考核照例进行。
第十四条经考核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者,由分公司报请上级部门发给《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者,分公司按上级要求至少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复审。未参加复审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复审不合格者,应重新接受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对进网作业电工的复审内容包括:
1、作业期间作为行为;
2、电业作业规定熟识程度;
3、学习新技术、新规章及事故案例的教学;
4、身体健康状况。
第十七条分公司持有《用电检察证》的人员,负责进网作业电工的日常监理工作,监理内容包括:
1、作业行为;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检查;
3、作业现场及安全保障措施检查。
第十八条分公司对进网作业电工应建立管理档案。进网作业电工需调动时,应办理转档手续。跨省际作业时,进网作业电工应持证向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进网作业电工离开作业岗位半年以上,需重新进网作业者,应对其进行电业作业规定的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进网从事原作业。
第二十条分公司对下列行为,可视其情节,给当事人以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处罚:
1、未持证从事进网作业的;
2、涂改、伪造或转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造成责任事故的;
4、违反国家有关供用电方针、政策、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的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不符的,分公司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上述行为是其单位领导指使的,应责令单位领导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不予检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兴隆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其技术素质,以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殊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工作、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第三条分公司的用电、农电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进网作业的电工,须经分公司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进网作业。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全国通用。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接受进网作业培训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第六条进网作业人员,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
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
2、电业安全与作业技能;
3、电业作业规定。
第七条承担进网作业电工培训任务的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电气专业工作在五年以上;
3、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或电业作业技能;
4、精通电业作业规定;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第八条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时间,低压电工不得少于100学时;高压电工不得少于160学时,低压电工转为高压电工不得少于60学时。
第九条进网作业电工接受培训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教学培训费。教学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学时为1.0-1.5元。
第十条教学培训费应单独建帐,应用于培训有关事务的开支和教育设施的改善,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十一条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内容,由分公司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组织。
第三章 考核与发证
第十二条进网作业电工经培训期满后,由分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按《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具有中等及以上电气专业学历者,经本人申请,分公司核准许可,可免除电气理论知识的培训,但考核照例进行。
第十四条经考核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者,由分公司报请上级部门发给《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者,分公司按上级要求至少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复审。未参加复审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复审不合格者,应重新接受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对进网作业电工的复审内容包括:
1、作业期间作为行为;
2、电业作业规定熟识程度;
3、学习新技术、新规章及事故案例的教学;
4、身体健康状况。
第十七条分公司持有《用电检察证》的人员,负责进网作业电工的日常监理工作,监理内容包括:
1、作业行为;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检查;
3、作业现场及安全保障措施检查。
第十八条分公司对进网作业电工应建立管理档案。进网作业电工需调动时,应办理转档手续。跨省际作业时,进网作业电工应持证向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进网作业电工离开作业岗位半年以上,需重新进网作业者,应对其进行电业作业规定的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进网从事原作业。
第二十条分公司对下列行为,可视其情节,给当事人以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处罚:
1、未持证从事进网作业的;
2、涂改、伪造或转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造成责任事故的;
4、违反国家有关供用电方针、政策、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的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不符的,分公司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上述行为是其单位领导指使的,应责令单位领导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不予检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兴隆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其技术素质,以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殊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工作、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第三条分公司的用电、农电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进网作业的电工,须经分公司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进网作业。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全国通用。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接受进网作业培训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第六条进网作业人员,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
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
2、电业安全与作业技能;
3、电业作业规定。
第七条承担进网作业电工培训任务的教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电气专业工作在五年以上;
3、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或电业作业技能;
4、精通电业作业规定;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第八条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时间,低压电工不得少于100学时;高压电工不得少于160学时,低压电工转为高压电工不得少于60学时。
第九条进网作业电工接受培训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教学培训费。教学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学时为1.0-1.5元。
第十条教学培训费应单独建帐,应用于培训有关事务的开支和教育设施的改善,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十一条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内容,由分公司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组织。
第三章 考核与发证
第十二条进网作业电工经培训期满后,由分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按《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具有中等及以上电气专业学历者,经本人申请,分公司核准许可,可免除电气理论知识的培训,但考核照例进行。
第十四条经考核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者,由分公司报请上级部门发给《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者,分公司按上级要求至少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复审。未参加复审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复审不合格者,应重新接受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对进网作业电工的复审内容包括:
1、作业期间作为行为;
2、电业作业规定熟识程度;
3、学习新技术、新规章及事故案例的教学;
4、身体健康状况。
第十七条分公司持有《用电检察证》的人员,负责进网作业电工的日常监理工作,监理内容包括:
1、作业行为;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检查;
3、作业现场及安全保障措施检查。
第十八条分公司对进网作业电工应建立管理档案。进网作业电工需调动时,应办理转档手续。跨省际作业时,进网作业电工应持证向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进网作业电工离开作业岗位半年以上,需重新进网作业者,应对其进行电业作业规定的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进网从事原作业。
第二十条分公司对下列行为,可视其情节,给当事人以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处罚:
1、未持证从事进网作业的;
2、涂改、伪造或转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造成责任事故的;
4、违反国家有关供用电方针、政策、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的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不符的,分公司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上述行为是其单位领导指使的,应责令单位领导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不予检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兴隆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_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
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三、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
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核机制
1、临时工的工资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工资,另一块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工作的情况核查给付;
2、临时工的工资由考核产生核定,考核人为监管人,工资的造册由监管人签字后再出;
3、监管人可以根据接修制度的规定给予扣减绩效工资;
4、学院领导接到学生举报维修情况后将派人调查,若情况属实将给予绩效工资200元的处分,并给予批评教育;
5、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维修临时工将予以调整;
6、固定工的绩效工资及奖金补给等参照以上执行。
五、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
9、工作时间酗酒者;
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12篇 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
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
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
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
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8、突然停电时,电工应迅速发电,必须在10分钟内送出,如未送出,每次扣款10元。
若有供电站通知停电的,电工应做好供电准备工作,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
9、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处。
第13篇 输变电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 目的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 技术文件分类
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 职责和权限
4.1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实施单位
4.2.1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
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
5.1施工技术文件流程。(详见图1)
5.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5.2.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领用人责任
a)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标识
6.1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 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
施工技术文件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文件名称
编制单位编写人
送审时间报审签发人
批准批准意见:
批准人: 时间:
审核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时间:
会
签会签部门会签代表会 签 意 见
(注明:意见栏书写不够时,请附上文稿与该表一并归档。)
第14篇 电修车间电工班值班管理制度
1、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电工班值班室办理交接班手续 ,且必须由双方组长在场交接,其他人员在未办理好交接班时不能提前下班。清点所有工器具,应同时具有口头和书面交接。
2、当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处理完善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上体现。
3、当班所属工作由当班组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应绝对服从。
4、原则上由当班组长统一接听电话(特别是晚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负责。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不得拖延时间。工作任务清楚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在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及时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如超过30分钟还不能找出问题的原因或不能处理,必须立即电话上报,不得拖延处理问题的时间。
7、当班组长应对当班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应随时掌握当班人员的动态,当班人员有事离开必须向组长汇报,并说明时间,如超过该时间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组长应及时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8、当班领用材料、配件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库领取,统一在班长处领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须把上、下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早班交班前必须整理床上用品。
10、若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处以罚款20元/次,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50元/次。
电修车间
第15篇 水电工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 水电老板和现场维护电工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如开通不接电话或者关机罚100-200元,
二、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用电设备需要维护电工前往时,电工不执行或者拖延时间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 晚上加班和浇筑混凝土时,电工没在现场,每次发现处罚100-200元。
四、 水管、水龙头和球阀等坏了的在漏水,没有及时更换或时间过长,处罚100-200元。
五、 现场的线路等没有整理号的每次处罚50-100元。
塔吊操作、指挥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
一、 按项目部规定及项目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若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罚50元。
二、 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若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则处罚50-100元。
三、 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则处罚200-500元。
四、 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便宜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
五、 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罚500-1000元。
六、 如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七、 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安全办公室,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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