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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管理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寄宿制管理制度

寄宿制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学校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定和程序。它涵盖了住宿申请、日常管理、行为规范、安全措施、卫生维护、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住宿安排:明确住宿标准,如床位分配、房间配置等,确保公平公正。

2. 行为规范:设定作息时间、访客政策、噪音控制等规定,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3. 安全管理:制定火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4. 卫生制度:规定个人及公共区域的清洁标准,实施定期卫生检查。

5. 纠纷解决:设立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学生间的问题,维护和谐的宿舍氛围。

6. 教育引导:通过定期活动、辅导员指导等方式,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重要性

寄宿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秩序:制度能有效规范学生行为,保持宿舍秩序,防止无序状态影响学习生活。

2. 保障安全:通过安全管理措施,降低意外风险,让学生安心学习和生活。

3. 培养习惯:卫生制度和行为规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和集体意识。

4. 社会教育:通过处理宿舍内的矛盾,锻炼学生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性。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包括各类规章制度、流程图,确保每个学生和管理人员都能明确理解并执行。

2.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加强培训:对学生和管理人员进行制度培训,提升他们的理解和执行力。

4. 引入反馈机制:鼓励学生参与制度建设,定期收集意见,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定期评估: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寄宿制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寄宿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寄宿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学习心得

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学习心得

通过近期的培训学习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问题、后勤人员的管理以及以后的制度完善给了很大的帮助。在我校有200多名寄宿学生,学生的安全尤其重要。在排除一系列大的安全隐患(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在学校近几年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项必须要做而且要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因为它是实施依法治校、提高管理绩效的前提。我校把现代学校制度定义为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而制定的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以鼓励与倡导为主的,以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学校管理机制。本着这样的思考,学校近几年开始了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梳理、修订、完善、建构的过程是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再认识过程,也是对学校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的再思考过程。怎样的制度才是现代学校最需要的?本着“制度建设促发展”的思想,学校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职工代表会,讨论了学校需要建立健全哪些制度,需要完善哪些制度?对此,展开了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建设。不尽合理的,力求合理;力度不够的加大力度,落实各项制度,补充考核细则……学校逐渐梳理出了《考核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住校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了科学,规范,合理,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起到了规范与约束作用。从而尽量减少教师“必须要这么做”“不得不这么做”的心理压力。以学校文化建设为大背景,以学校办学品牌与特色打造为根本目的,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导到为学校建设出力流汗和不断促进专业成长上来。在学校的“软肋”上加上奖励力度,以鼓励更多的老师争优创先;在团队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上加大引导力度,让老师知道可以怎么做以及做得好坏的评价要求。

作为管理者需要时刻思考:在发挥现代学校制度最大作用的过程中如何调动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各类规章制度的积极性,如何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建设添砖加瓦上,如何让每位教职工实现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一个冷静的管理者,千万不能有“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思想,恰恰要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思想准备,更要有“如何让制度真正内化”的不懈思考与实践。用好制度,践行制度,完善制度是管理者重点要思考的问题。

当然,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没有尽头。当管理者在遇到管理问题的时候,不是一味地发牢骚或泄气,而是从如何以更健全的制度或机制建设来规范和提高管理质量,解决管理问题,深化管理,使学校走上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的道路。

第2篇 寄宿制某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治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根据我区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防备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48小时取样留存(50―100克)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留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峻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轻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具体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来回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整治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专项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常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县山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09年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陌生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寄宿制某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寄宿制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寝室安全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爱护公物守则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不准在寝室内或走廊上玩球等。

5、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夜自习守则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晨读和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

3、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学,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6、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寝室,不逗留,及时关好门窗和灯。

7、搞好学习室卫生。

卫生守则

1、室内及包干区保持整洁,一天两扫,一周大扫,半月评一次文明寝室。

2、室内无异味。

3、生活用品、卫生工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垃圾要用袋装。

4、不准在寝室内吃饭。

5、包干区要求:

(1)寝室无异臭、污垢,地面干燥。

(2)洗嗽池、水池要保持畅通,无堵塞。

(3)楼梯、走廊要潮拖,扶手无尘。

zz寄宿制学校

第4篇 寄宿制初中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舍务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舍务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器(吹风机、熨板热宝等)带入宿舍。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头睡在有护栏的一面,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损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方可离校,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回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0.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

二、寝室纪律制度

1.严禁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夜间熄灯后行动要轻声;不串门、不高声谈笑;不得引领任何非住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老师的亲笔批的正式住宿生临时回寝单。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或校纪处分。

8.早6:30前、晚自习前15分钟时,必须离开寝室,及时参与早晚自习和各种班级、学校活动。

9.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女不烫发、留披肩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三、寝室内务、卫生制度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使用学校印制下发的床单、苫帘。床铺铺法整齐划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叠置放在箱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整齐成排,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及时把不用物品带回家中,不在学校大量储物。寝室内不得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和体能锻炼活动。

3.个人洗涤用品不能随意置放,脸盆、水桶等应摆放整齐划一。毛巾折叠后与香皂、牙具规矩摆放在脸盆内,放在床底。各床底摆放成一条美观直线。

4.各种学习资料应放入个人柜、箱中。

5.寝室门口、窗台上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打扫用具一律摆放门后,水壶摆放窗台右侧。务必要保持窗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桌椅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小心粘贴、悬挂和摆放字画、小挂件或盆景等)。

8.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清理出寝室,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更不允许在楼上向下抛弃。

9.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大扫除行动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负责,值日生具体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大扫除最终效果由管理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计分。住宿生报告寝长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寝室长报告生活片教师,经老师检查全寝合格方可离校。

10.注意饮食卫生,不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四、寝室长和值日生工作职责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舍务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起床、洗涑、整理内务、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如实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舍务管理老师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创建“文明寝室”。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五、值日生职责

1.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天拖地、通风、擦拭窗台、门等处灰尘。每星期五宿舍要组织好寝室卫生大扫除。3.协助寝室长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当天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六、住宿生奖罚制度

1.每学期末评选“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和“优秀寝室长”。

2.对违纪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寝处分并记入住宿生管理档案。

第5篇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怎么写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

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

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六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七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三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八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

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

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四章楼梯走道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

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

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

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六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

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

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

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

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

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

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

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

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第三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六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七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三章安全排查制度第八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第九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十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第四章楼梯走道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安全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第十六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第六章安全教育第十七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第十八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第十九条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第二十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学习心得

通过近期的培训学习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问题、后勤人员的管理以及以后的制度完善给了很大的帮助。在我校有200多名寄宿学生,学生

的安全尤其重要。在排除一系列大的安全隐患(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在学校近几年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项必须要做而且要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因为它是实施依法治校、提高管理绩效的前提。我校把现代学校制度定义

为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而制定的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以鼓励与倡导为主的,以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学校管理机制。本着这样的思考,学校近几年开始了在

原有制度基础上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梳理、修订、完善、建构的过程是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再认识过程,也是对学校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的再思考过程。怎样的制度

才是现代学校最需要的?本着“制度建设促发展”的思想,学校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职工代表会,讨论了学校需要建立健全哪些制度,需要完善哪些制度?对此,展

开了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建设。不尽合理的,力求合理;力度不够的加大力度,落实各项制度,补充考核细则……学校逐渐梳理出了《考核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

制度》、《住校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了科学,规范,合理,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起到了规范与约束作用。从而尽量减少教师“必须要这么做”“不得

不这么做”的心理压力。以学校文化建设为大背景,以学校办学品牌与特色打造为根本目的,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导到为学校建设出力流汗和不断促进专业成长上来。在学校的“软

肋”上加上奖励力度,以鼓励更多的老师争优创先;在团队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上加大引导力度,让老师知道可以怎么做以及做得好坏的评价要求。

作为管理者需要时刻思考:在发挥现代学校制度最大作用的过程中如何调动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各类规章制度的积极性,如何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

建设添砖加瓦上,如何让每位教职工实现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一个冷静的管理者,千万不能有“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思想,恰恰要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思

想准备,更要有“如何让制度真正内化”的不懈思考与实践。用好制度,践行制度,完善制度是管理者重点要思考的问题。

当然,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没有尽头。当管理者在遇到管理问题的时候,不是一味地发牢骚或泄气,而是从如何以更健全的制度或机制建设来规范和提高管理质量,解决管理

问题,深化管理,使学校走上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的道路。

第8篇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学习心得

通过近期的培训学习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问题、<莲 山~课件 >;后勤人员的管理以及以后的制度完善给了很大的帮助。在我校有200多名寄宿学生,学生的安全尤其重要。在排除一系列大的安全隐患(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在学校近几年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项必须要做而且要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因为它是实施依法治校、提高管理绩效的前提。我校把现代学校制度定义为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而制定的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以鼓励与倡导为主的,以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学校管理机制。本着这样的思考,学校近几年开始了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梳理、修订、完善、建构的过程是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再认识过程,也是对学校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的再思考过程。怎样的制度才是现代学校最需要的?本着“制度建设促发展”的思想,学校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职工代表会,讨论了学校需要建立健全哪些制度,需要完善哪些制度?对此,展开了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建设。不尽合理的,力求合理;力度不够的加大力度,落实各项制度,补充考核细则……学校逐渐梳理出了《考核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住校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了科学,规范,合理,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起到了规范与约束作用。从而尽量减少教师“必须要这么做”“不得不这么做”的心理压力。以学校文化建设为大背景,以学校办学品牌与特色打造为根本目的,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导到为学校建设出力流汗和不断促进专业成长上来。在学校的“软肋”上加上奖励力度,以鼓励更多的老师争优创先;在团队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上加大引导力度,让老师知道可以怎么做以及做得好坏的评价要求。

作为管理者需要时刻思考:在发挥现代学校制度最大作用的过程中如何调动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各类规章制度的积极性,如何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建设添砖加瓦上,如何让每位教职工实现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一个冷静的管理者,千万不能有“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思想,恰恰要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思想准备,更要有“如何让制度真正内化”的不懈思考与实践。用好制度,践行制度,完善制度是管理者重点要思考的问题。

当然,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没有尽头。当管理者在遇到管理问题的时候,不是一味地发牢骚或泄气,而是从如何以更健全的制度或机制建设来规范和提高管理质量,解决管理问题,深化管理,使学校走上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的道路。

第9篇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格式怎样的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

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

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六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七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三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八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

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

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四章楼梯走道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

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

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

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六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

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

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

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

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

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

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

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

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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