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管理制度是对村庄日常运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维护村庄秩序,促进和谐发展,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1. 村民自治机制:确立村民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规定其决策流程和参与方式。
2. 村务公开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定期公开村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3. 村规民约:制定符合村庄实际情况的行为准则,约束村民行为,促进社会风尚建设。
4. 环境保护措施:规定环境保护责任,鼓励可持续发展,保护村庄生态环境。
5. 公共服务管理:明确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6. 农业生产指导: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
7. 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稳定:通过规范村民行为,减少冲突,维护村庄社会稳定。
2.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分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3. 保障权益:保护村民合法权益,增强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4. 促进发展:通过科学规划,引导村庄经济、文化、社会全面进步。
5. 塑造和谐:弘扬公德,增进邻里和睦,营造和谐的乡村氛围。
1. 制定程序:由村两委主导,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形成初稿,提交村民大会审议通过。
2. 宣传普及:通过村广播、公告栏等方式,使村民充分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监督:设立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定期评估:每年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5.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机制,表彰遵守制度、积极参与村庄建设的村民。
6. 培训教育:举办培训班,提升村民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有序、公正、发展的村庄管理体系,推动村庄走向现代化、和谐化。实施过程中需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第1篇 农村水厂管理制度
农村水厂管理制度
水厂卫生制度
1、水厂厂区内,必需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干净。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由厂长和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饮水卫生制度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使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反腐蚀涂料必须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加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操作值班制度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术
第2篇 s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贿赂,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第3篇 某村电教远教管理制度
村电教远教管理制度
一、远教电教终端站点管理制度
1、站点由站点管理员负责管理,管理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不断钻研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专业技术,提高从事远教电教工作水平。
2、站点内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挪动或挪作他用,要时刻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办公和教学无关的软件。
3、站点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物品,离开时做好整理工作,切断设备电源。
4、站点要在明显处悬挂远教电教场所标识牌;室内设备、设施排列整齐,连线规范有序,保持清洁卫生。
5、站点内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严防非法信号攻击。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或攻击,要立即清除,防止传播扩散,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6、站点是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交流的重要阵地,通过充分发挥站点的主阵地作用,使党员干部群众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远教电教终端站点管理员职责
1、坚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
2、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无私奉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结合上级统一安排和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认真执行远教电教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创造性地做好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能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4、刻苦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远教电教设备操作技能,达到“四会”,即会管理、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积极参加上级主管机构开展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党员干部群众欢迎的“学用”活动,提高收看率,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远教电教工作档案的管理,及时做好文档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学习内容的选择,对“先锋在线”平台上的节目内容要做到了熟于心。
8、负责远教电教设备管理工作。应按规定程序操作设备,不准随意改变设备的配置;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站点内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要建立设备台帐,详细记录新进、维修、损坏设备信息。
9、负责远教电教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及时了解站点党员干部对远教电教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课件的需求情况,做好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远教电教终端站点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远教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远教电教设备应有序摆放,并做好各类登记。
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定期检查远教电教设备,做好保养与维护工作,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3、党员远教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他用。外出使用设备要办理出库登记,返回后,清点检查。
4、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做好安全供电及设备防潮、防尘、防高温、防雷击、防磁、防盗等工作。
5、管理员调换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远教电教终端站点教材借阅制度
1、教材由专人负责保管,有关人员借用,必须征得相关领导同意。
2、借阅要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写清教材名称、借阅人、借阅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借阅教材的人员,要及时归还教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
4、借阅人员,要爱护设备,细心保管,对于教材内容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或传播,不得遗失,否则按原价3倍赔偿。
5、借阅人员归还教材时,管理人员应检查教材是否完好无损。
6、教材一律实行免费借阅。
五、远教电教终端站点播放收看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年度教学计划,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每年对接受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做出合理安排。
2、党员教育教材的内容必须做到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全面提高党员群众素质。
3、播放收看活动,必须在远教电教终端站点管理人员的组织下进行;播放前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做好节目宣传,让大家了解节目内容、节目播出时间,以便选择节目内容,确定收看时间。
4、严格落实“五环”教学模式,即“调查-学习-讨论-实践-反馈”五个环节;有条件的终端站点,要落实好“六式”教学方法,即集中式、班组式、开放式、预约式、订单式、流动式的教学方法。
5、每年组织集中播放收看活动,“工作站”不少于12次,“播放点”不少于6次,并做到收看前要点名,收看中要适时做好辅导,收看后要认真填写《播放收看记录簿》,并及时向上级远教电教管理机构反馈信息。
6、积极开展富有本地特色的主题播放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机构布置的教学任务,认真组织播放收看。
7、遵守接收播放纪律。严格政治纪律,严禁播放不健康、不文明和舆论导向不正确的节目。
六、远教电教终端站点信息反馈制度
每月向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部门反馈一次信息,有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反馈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收看情况。包括组织收看的时间、片目、场次、人数、范围、主要做法、主要收获、收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学习需求情况。针对产业结构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身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群众所需求的致富信息、农业实用技术、时事政策、法律法规、文化娱乐等方面教学课目等。
3、观看反映情况。反映受到当地党员干部群众欢迎的节目;符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的教学内容以及更有利于学习的教学方式等。
4、学用结合情况。结合实际对教学内容进行应用的情况;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实际应用效果如何等。
5、设备运行情况。站点接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运行率如何;设备损坏情况,主要存在哪些故障;技术服务情况,设备故障能否及时排除等。
信息反馈可利用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反馈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
第4篇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预防和减少因自办宴席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农村自办宴席,是指在农村居民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升学、节日庆典等场合为保证和满足集体50人以上聚餐需要而自办的非营利性宴请用餐活动。
第三条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乡镇卫生院积极与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在取得政府支持的同时,要对本辖区群众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村指定村主任或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本辖区域内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信息员,举办宴席的事主和承办厨师是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指导,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对农村自办宴席实行申报登记和现场工作进行督查。乡镇卫生监督员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并及时传递和报告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第五条 农村自办宴席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举办50人以上的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对宴席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
第六条 农村自办宴席职业厨师,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要求,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和协助农村宴席厨房工作。厨房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痱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卫生的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厨房。
第八条 农村自办宴席使用食品及原料检查、留样制度。负责对自办宴席进行现场检查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自身的职责对宴席使用的食品材料进行严格检查,把好原料关,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及原料;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要进行登记,上桌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严禁野生菌、凉拌皮蛋、药膳、带芽的土豆和未熟透的四季豆上桌。
第九条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事主要做好自办宴席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周围不得有粉尘、化粪池、垃圾堆、厕所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不得在露天举办农村宴席。要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食品加工用具和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规范菜肴加工容器、刀具,防止交叉感染;食品加工场所要有防蝇、防鼠、防尘和冷藏等相关设施,防止原料与成品交叉混杂,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食品。
第十条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应急制度。结合农村自办宴席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责任,对发现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有效地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农村自办宴席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自办宴席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缓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厨师拒不进行健康检查和未接受食品安全检查指导擅自操办宴席,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对事主和厨师从重、从严处理。
第5篇 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每年要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实施考核奖惩。同时,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安监所备案。
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义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五、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车辆、地质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监督管理。
六、配合镇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活动场所,定期按时开展活动。
八、有较齐全的宣传设备和较丰富的宣传资料。
九、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规范,档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十一、辖区机动车管理率达100%,驾驶员管理率达100%。
十二、辖区无非法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十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管护完好,车辆停放有序。
十四、与机动车驾驶人签订文明行车公约达100%。
十五、及时消除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每季度更换一次安全宣传专栏内容。
第6篇 z乡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镇财政所设资金收入专户,镇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收入均缴入信用社开设的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支,收入专户不得提取现金,进入专户的收入由镇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初预算计划拨付。
二、支出审批制度
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先经镇财政所实行原始凭证合理、合法的审核,然后按规定程序、权限实行分级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5000元―10000元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请镇党委书记同意后,由镇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先经镇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公用经费支出凭证须先经相关人员签字,镇纪委书记审核(站办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同意,方可入账。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审批、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对不具备以上规范性报账的原始凭证,镇财政所一律退回不予受理,彻底杜绝非正式发票入账。另外,干部职工因公务借款跨月报账的,在公务完成报销开支后,凭其报销金额应开收据,冲抵原借款,原借据不得退回。
三、票据管理制度
镇机关及站办所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监制的正规票据,并按规定项目收取费用,所有票据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及时领缴。如有违规收费和遗失票据者,按县非税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严格按县委、县政府临办〔2010〕40号《关于下达乡镇(区)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指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在上年开支总额基础上,力争压减10%以上开支。
1.招待费管理。建立来客接待申报审批制度,由接待负责人报请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在镇党政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办)领取机关食堂开餐通知单。机关食堂凭办公室的开餐通知单接待来客,每月食堂必须与镇财政就开餐费用和水电支出结一次账。严格控制在外就餐,确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请示镇长同意,在镇党政办公室填报开餐通知单后方可就餐。同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不准发整包烟。
2.实物管理。机关所有用烟、酒、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等经办公室造计划报请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办理采购,财政所建立日常实物领用台账,一月一结一盘底。确因公务需要领用实物的,由经办人报告镇长后,在办公室填写实物领用通知单领取。严禁在外赊购。
3.特殊事项租车管理。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一律杜绝租车。确因如:抗洪抢火救灾、突发安全治安事件、重大集体会议、综治维稳接访等特殊事项除外,应先报请镇长同意,在办公室填写租车通知单,经镇长签字后,方可租车。没有附租车通知单的交通费用,财政所一律拒绝财务结算。
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分类对口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挪为他用。财政所将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账和项目资料档案,从项目申请到资金拨付进行跟踪审计。各单位在申请专项资金拨款前应提供真实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工程预算、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开具有效的财务收据或税务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方可按程序拨款。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含机关大院用地、办公楼、食堂、生活用房、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车辆、干部职工办公室内床、桌、椅、数字电视交换机、办公室桌、椅、电话、传真机、会议室桌、椅、电视、投影机、后勤部用俱、招待室用俱等。全体机关干部应爱护公共财物,监管机关固定资产。干部调出时应将原自己使用的公有固定资产交付镇机关后勤管理办。每年办公室与镇财政所对机关院内所有固定资产应清理一次,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年审清理制度。
七、报账制度
镇直单位在取得有效财务原始凭证后,经过审核,由报账员整理完善,于每季度月末25日报账一次。每周一、周三为资金申请拨付日。每月的25日为镇长和镇纪委书记会签日。
第7篇 c村民学校管理制度
村民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8篇 酒店度假村前厅部员工管理制度怎么写
酒店(度假村)前厅部员工管理制度
1、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安排,若对领导交待的事情有疑问需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议,必须先执行,过后再提。
任务执行中必须坚持“反馈制度”,不允许交待执行后,无任何反馈的现象。
部门员工需有高度的团队精神,团结一致,互相协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及行为。
2、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时间指到岗时间而非打卡时间,到岗前须到部门签到本上签到,下班时间要签退。
3、日常排班由部门的领班或经理进行,员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须提前说明,工作中必须服从排班安排,若需换班需征得领班或经理及当事人同意,并写书面申请。
不允许私自或强行换班,领班的换班需知会部门经理的同意。
4、前厅部工作人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经发现则按开除处理。
5、前厅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客人资料保密制度,非经部门经理及酒店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报表,若因报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废报表应进行销毁。
6、借用门卡者需经部门经理及酒店领导批准,不允许私自做门卡,若有违反,按酒店规定严肃处理。
第9篇 农村电工管理制度
一、凡从事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一切电气设备的检修、清扫、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并在配电盘处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或派人监护,拉闸后进行验电,接地线。
三、工作前必须配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及检查维修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完好。
四、电工在操作及检修工作时,精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打闹、喝酒,工作开始前必须排除周围的障碍物,仔细检查,确保安全。
五、凡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一律要有良好的接地,凡照明用电的电压,一律在36伏以下。
六、登高作业时,首先检查梯子、脚扣子、安全带等工具是否完好,使用梯子时,下面一定有人扶,登高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不许用一般绳子替代。
本文来自: 电工之家() 详细出处参考:
第10篇 村食品药品管理制度(一)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率,规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选配任命、工作监督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文选拔任命,任期三年。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责。
第四条 乡镇一级设置食品药品管理员、监督员,行政村一级设置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乡镇食品药品管理员、监督员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从村支书或村主任中考察确定,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从村卫生室人员中考察确定。
第五条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在当地有较高的威信;
(四)积极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够按相关要求行使相应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
(五)身体健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够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落实。
第六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宣传、举报、监督和协查作用。
第七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本乡镇组织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应当遵守好以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请吃,收受礼品、礼金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四)严禁在没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五)不得传播未经公示或证实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六)不得利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身份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九条 各乡镇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的动态考核和监督管理,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起不到监督作用的人员,相关乡镇要及时予以调整;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任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由原任命乡镇进行综合考评,评定不合格者予以调整;评定合格者可以继续任用。
第十一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的,相关乡镇应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充,并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各乡镇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辖区内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各乡镇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召开,一般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也可根据工作情况临时通知召开。各乡镇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主持,或委托相关领导主持,每次例会要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记录。
第四条 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按要求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条 会议主要内容
1、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工作措施。
2、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文件。
3、座谈讨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部署安排近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逐步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第三条 各乡镇由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第四条 信息报送的内容和形式
(一) 内容
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新制定或新出台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
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动态(年度监管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
4、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题调研报告等;
6、食物中毒事故(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情况;
7、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8、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必要时辅以影像资料及其他方式报送。对于暂时不宜公开的重要信息或保密信息,应当采取密传、公文交换、专人送递等途径报送。
第五条 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报送具体确定联络人员和报送要求,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二)各乡镇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1篇以上。
(三)凡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乡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2】
一、例会制度
(一)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3、部署推进以及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4、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5、各村(社区)和监管部门进行工作交流和探讨。
6、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7、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乡政府食品药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确定的其他内容。
(二)方式方法
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三)分类
1、全体会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提出,报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3、食品药品监管员、协管员会议。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管员、协管员参加。
(四)会务工作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承担。
(五)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二、监督检查制度
乡政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配合部门检查和自行组织检查。自行组织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6次;其它根据需要开展的专项检查,以及对县领导批办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本辖区内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应立即组织开展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及时报告。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乡政府监管人员、村级协管员职责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乡政府组织巡查要制定方案、有记录、有档案,合理安排日常巡查活动。原则上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每两个月至少巡查1次(包括“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饭桌、小摊贩”等“五小”业态),巡查时填写《食品安全现场检查简表》,发现隐患的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工作部署,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期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四)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督促负责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对期满未整改的隐患或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食品安全违法案线移交单》书面通报有关监管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晓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及经营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工作目的或透露给无关人员。
(六)巡查完毕后,及时填写《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巡查台账》。
三、隐患排查制度
(一)结合日常监管,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并视情况组织集中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1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登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备查销案登记薄》
(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下发《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三)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隐患级别。一般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是指风险一般,危害涉及面较小;较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是指风险较高,危害涉及面较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是指问题严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极高,危害涉及面很广。一般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由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整改,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由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按照程序报告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整改,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协助督导落实。
四、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接到疑似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报告后,应当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核实,情况属实的填写《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移交单》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二)接到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或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乡政府应在立即组织核实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辖区半小时内),组织力量控制事发现场和人员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初期处置工作。
(三)乡政府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配合有关部门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五、信息报告制度
(一)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报县政府食安办。
(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随时报告给乡政府。报送信息应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和采取的措施;
4、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的上报和处置情况;
5、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情况;
6、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7、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
(四)报告要求。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于每月20日前将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县政府食安办;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要及时向县政府食安办报告。
六、联合检查制度
(一)组织协调
1、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由县政府食安办协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一般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网格化监管方案要求配合检查。
2、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制定本辖区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协商各相关基层单位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协调检查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二)组织实施
1、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时,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安排参与执法的职能部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联合检查。
2、规范检查行为。参与联合检查的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监管人员、村(社区)级协管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照职责履行职能,做好检查记录。
3、依法履行职责。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统一抓,问题处理再分家”的机制,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由各有关执法单位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4、各村居应支持和配合在本村居范围内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不得推诿、阻拦和奉行地方保护主义,应保证联合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内容
对辖区内涉及食品药品单位(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一查证照持有情况;二查内外环境;三查基础台账建立情况;四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情况;五查食品药品“索证索票”情况;六查相应法律法规及基本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七查有无购、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违禁原辅料、添加剂等,有无制假售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八查相关设施使用、维护、缺损等情况,流程、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九查库房通风、照明、防鼠情况,原辅料、成品是否分库存放,摆放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十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十一查食品药品质量情况。
每次联合检查时,至少有2名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参加,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职能部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检查结束后,乡镇政府(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总结并上报县食安办。
七、协管员考核制度
乡政府根据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组织
县食安办和乡人民政府共同对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由各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食安办备案。
(二)考核内容
(1)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情况;
(2)接受相关部门开展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情况;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3)举报涉嫌食品药品的违法案件线索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情况;
(4)对本村(社区)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工作情况;
(5)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督指导工作情况;
(6)完成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协管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通过评分表考核评定: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协管员,由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报请乡政府解除聘任,并报县食安办备案。
协管员有下列行为的,应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经调查核实后,由乡政府解除聘任。
(一) 违反协助执法管理规定,对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 泄露有关保密事项;
(三) 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以举报事项要挟管理相对人,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 其他违法行为。
八、责任追究制度
(一)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究:
1.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或程序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职责,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2.对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指示及交办的重大事项,贯彻执行、监督协调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
3.对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示和交办的重要工作,敷衍了事、拖延不办,造成严重后果或消极影响的;
4.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能及时发现上报,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未能积极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疏漏的;
5.其他应当追究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过错、失职行为。
(二)经确认需追究责任的行为,按以下规定确定责任人:
1.领导集体或主要领导决策产生过错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分管领导不尽职责造成过错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3.适用政策法规和规定不当造成过错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未依法履行职责或按规定要求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追究相应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宣教培训制度
(一)周密组织。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并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宣教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按照计划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二)重点突出。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和措施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监督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管的能力。二是宣传重视食品质量、讲究信誉的先进典型,介绍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三是乡监管人员以及村居协管员开展监管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知识。
(三)因地制宜。做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一是各乡以及各村(社区)每年应组织4次以上大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借助“3.15”、“12331”、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等活动扩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效应。二是乡对食品药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每年应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质量规定的培训。三是乡以及村(社区)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年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2次以上,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四是村居对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要经常组织培训活动,年度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
(四)正确导向。严格使用科学术语和质量标准,防止误导。陪训教材、教育材料和科普读物要经有关专家审定。乡食药办应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教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
(五)培训形式。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发资料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
(六)档案管理。应建立宣教培训档案,包括参加宣传培训的签到簿、宣传培训计划(方案、通知)、总结、宣传培训内容教材、宣教工作记录、培训答卷、宣传培训的影像资料等基本情况内容。
十、考核评估制度
将村(社区)委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以“年考核、季督导、月评价”的形式进行。乡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网格化监管、专项治理、宣传与培训、信息上报、农村聚餐登记上报、隐患排查、日常工作等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是否具有特色等。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为年度优秀等次的,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凡辖区内发生一起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年度内村(社区)委会及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对工作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问责。
第11篇 c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
我村在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建立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经费落实和管理办法,并张榜公示,有效解决了我村垃圾处理问题,对我村环境卫生整治作出新的尝试。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第12篇 村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一、村级财务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一条 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财务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村级财务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
(一) 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报帐员存有现金不得超过500元。
第九条 乡财务核算中心在每次结帐核算后,应对村报帐员的现金日记帐进行核对,并定期对村报帐员的货币资金进行核实。
四、 村级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 实行资金使用申请报告制度。各村一切支出必须由村委会提前向乡财务核算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报帐员要分别签字。乡财务核算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在调查核实后,经主管片长签字同意,报乡长签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各村申请资金使用结束后,报帐员要及时办理入帐手续。必须在每月25日―30日向乡财务核算中心报帐,不得积压。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同意并盖章后,实行“四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签字后,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同时审批签字,最后经乡主管片长核实审批,方可入账。主管片长要根据资金申请的用途逐项审核,改变资金用途的不予审批。
第十二条 各村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2人以上经办,各种报销凭证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必须用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必须写明开支理由,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后方可报销。
第十三条 各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实行误工补贴制度。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按上级规定发放基本工资,不得擅自滥发奖金、补贴;其他干部实行误工补贴,补贴数额不准超过支部书记、村主任发放的基本工资数。
五、 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好废损、盈余报批手续,做到账实相符。对损坏、丢失的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五条 村集体固定资产用于承包、租赁、入股的,必须制定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村集体生产经营项目的发包除实行家庭承包的以外,都应当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发包办法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依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制定。
六、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七条 各村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要每月进行公开,对临时发生的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要随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八条 村集体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债权债务、代收代缴费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九条 村干部报酬、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款、优抚及救济扶贫款等收入和使用情况,村集体应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由民主理财小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提交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公开栏中财务公开的内容要保护好,并要在公开栏旁设置意见箱,及时收集村民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合理的解释。
七、 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每年组织财务核算中心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并实行村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财务交接制度。对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将视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或给予党政纪处分,问题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 乡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管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对村级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对疏于监督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 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 责任追究形式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撤换人员、责令退赔、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等。
第二十五条 村有资金不及时上缴或隐瞒不报的,将视为贪腐,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相应的处理:
(一)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小金库,对“两委”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私存资金超过三个月的转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二)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由责任人如数赔偿,扣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个月工资,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 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入账的,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报帐员及时调换或免职;
(四) 不认真履行民主理财职责,掩盖理财中发现的问题或虚盖民主理财印章,引起群众不满的,应当撤换改选民主理财成员;
(五) 未按审批程序发生的一切帐款,乡财务核算中心不予承认,对违规支出使用资金的,按挪用公款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 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责令如数退赔;涉及村干部违法违纪、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本规定由乡纪委和财务核算中心负责解释。
第13篇 某乡村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乡村社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第14篇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的安排,每月定时到卫生院参加工作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及早退。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会前作好各种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准备,不得对上交的资料和报表弄虚作假。
四、乡村医生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提出,由卫生院研究解决,必要时再向上级反映。
五、乡村医生应将每次例会的有关内容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听取村委会意见,并将信息反馈卫生院。
六、卫生院对每次例会进行考勤,结合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15篇 某度假村花场物资管理制度
度假村花场物资管理制度
一、花场领班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生产、财务,设专人兼职管理花场物资,并对花场所有财产物资做到有单可查,进出分明。
二、花场所有生产资料工具应逐一清点入册,报损材料、物资应有领班签名,大件物资需呈报部门经理及酒店财务部审批。
三、花场一般情况下留人住场负责下班后至上班前保卫、淋水、除草等工作,留住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场。
四、建立生产帐目,填报每日生产情况及存圃数量。
五、健全花场花木进出的收发登记制度。
六、保持所有喷淋、插床、阴棚等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及时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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