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管理制度是针对矿山、隧道等地下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入井登记管理
2. 安全教育培训
3. 个人防护设备佩戴
4. 井下作业许可与审批
5. 应急预案与紧急撤离
6. 设备检查与维护
7. 井下环境监测
1. 出入井登记管理:所有进出井下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工种、进入时间及任务描述,以便跟踪和管理。
2.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井下风险和应急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个人防护设备佩戴:强制要求员工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尘口罩、安全鞋等。
4. 井下作业许可与审批:所有作业计划需经过审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以防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与紧急撤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紧急撤离路线和程序。
6. 设备检查与维护:定期对井下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7. 井下环境监测:持续监测井下气体、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出入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稳定。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预防井下事故,减少伤亡,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也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形象,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1. 建立严格的出入井登记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监督执行,确保无遗漏。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了解并掌握井下作业的安全规程。
3. 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 强化作业许可审批流程,严禁无证作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5. 制定并更新应急预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响应流程。
6. 设立专门的设备维护团队,定期对井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7. 配备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井下环境,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有序、安全的出入井管理环境,为矿井或隧道作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第1篇 入井检身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
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
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
第2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
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第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
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
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
第4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
(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10)其他。
4、建立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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