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员工权限分配、信息安全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此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欺诈行为,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权益。
1. 账户设立与管理:规范企业账户的开设、使用、变更和关闭流程,明确各类账户的职能和权限。
2. 财务审批流程:定义财务交易的审批权限,包括支出、收入、转账等操作的审批层级和标准。
3. 权限分配:明确每个账户的操作权限,防止越权操作,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
4. 密码安全:规定密码的设置规则、更换频率、保密要求,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5. 内部审计:建立定期的账户审核机制,检查账户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6. 异常监控:设定账户活动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7. 责任追究:明确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及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账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企业实现财务透明,防止资金滥用,降低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权限分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混乱;此外,良好的账户管理也有利于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 制定详细规程: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账户管理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账户管理制度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操作能力。
3. 技术保障: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账户事务,减少人为错误,提高效率。
4.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收集员工对制度执行的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5. 持续改进: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应定期评估和更新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的新需求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账户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透明的账户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1篇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安全技能账户工资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我矿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约束与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职素质,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安全质量的好坏紧密结合起来,进上步调动各科室、车间、队组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及高技术岗位倾向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4、坚持提高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完成月度生产计划,成本控制与收入挂钩考核的原则
二、分配范围
1、井下职工:
定额工的结算依据能源公司文件要求执行,结算单价根据施工组当月生产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及工效情况予以确定,绝提如下:
1) 、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计划且工效低于90%时执行最低保障,工效高于90%时,按原工资结算。
2) 、当月完成生产任务计划且工效达到规定比例时,执行以下结算单价:
3) 、计件人员除个人年功工资各种补贴金,加班工资直接计入个人名下均执行4:3:3结构工资制,具体如下:
安全指标:40% 质量标指标:30% 成产任务:30 %
a、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按计件工资总额10%扣除累计处罚: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按计件工资总额20%扣除累计处罚。发生死亡事故1人次,按机构部分的40%全部扣除累计处罚。
b、当月施工质量标准化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结构工资的30%发放工资,低于90分的队组结构工资的30%全部扣除。
c、当月完成生产任务,结构工资30%全额发放,未完成的按30%全部扣除。
二、 职能科室人员
(1) 职能科室人员继续执行岗薪工资制;
(2) 职能科室人员工资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3、津补贴
津补贴、年功工资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直接计入员工个人名下。
4、 职工年休假工资
凡按上级有关文件可享受休假的职工,各队组要认真摸底,合理安排,放假期间可优先安排和集中休假,凡是规定值班不放假的员工在原工资基础上每日加班补助费60元,值班表人员与签到表相符,节假日放假人员工资可参照国家节假日相关规定执行。
5、其它工资
1、因客观条件不能正常组织生产的放假人员,按公司文件执行。
2、经批准学习、培训的员工,按原工资考核,但未取得资格证者费用自负。
3、医保保险、养老保养金个人缴纳部分按标准按月扣除。
6、其它
凡职工所有当月实得工资、奖金、兑现的安全账户,必须100%打在个人银行卡上,任何人不得转借,如有违规按规定给予办事员相应处罚。
第2篇 账户管理制度建设的调研分析
账户管理制度建设的调研分析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与传导中、在金融征信工作中、金融调查统计工作中、在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以及金融创新等金融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现行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真假开户资料难识别。不法企业或个人利用过期的营业执照、变造税务登记证抢占他人税号等手段骗取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也有发生。主要原因是银行方面只与公安户籍部门实现了身份证联网核查信息共享,而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企业登记资源信息查询关系,所以银行工作人员很难对真假开户申请资料进行有效识别,无法保证开户的绝对真实性。
(二)、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审查和规范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20__年9月1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令在全国施行后,由于缺乏与工商、税务、各级财政和部队等部门的协调,给开户行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批文件和部队批文时也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长期销户后再登记办理,引起营业执照号有所变动的情况下,存在新旧营业执照双重开户的现象,双户运行将在年检前持续使用半年至1年之久。
(三)、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难界定。《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是,对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如何界定是属于什么编制,以及申请开户时应出具什么层次的证明资料《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如:__省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队_支队__市大队,是什么编制,属哪主管,其经费由谁拨付,其编制创设的文件中也不会提及到,作为银行无从考证其是否有开立基本户的资格及需要。
(四)、开户许可证收回换发频繁,手续繁锁。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包括了开户许可证号、开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银行机构名称、账号等内容。实际操作中,由于开户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变动、银行机构名称变动、系统升级变更账号等而引起的开户许可证收回换发较为频繁。如此重复劳动,既增加了开户单位、开户银行、人民银行三方的工作量,又不利于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审查难。《办法》对14类资金可以开立专用账户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对除这14类资金外的“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中的“其他”却只在第十九条的第十项中提到“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包括哪些资金,开户时需要提供什么类别的相关证明,没有做具体的说明。对于存款人自己认定的、需要专项管理的属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能否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这使开户银行以及人民银行都很难把握。
(六)、对存款人违反规定处罚难。《办法》第十六条和六十五条分别列举了存款违规开立、使用和撤消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存款人的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和处罚过程中银行该充当什么角色,未作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企业开户违法违规行为“不作为”的情况,《办法》及《实施细则》中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的使用账户的行为发生后,处罚究竟应由人民银行执行还是由商业银行执行的问题并不明确,是事中执法还是事后监督的问题难以分清责任。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受利益驱使对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行为执法难,而人民银行却又无法及时掌握所有存款人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违规情况,事实取证难,阻碍了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职能充分发挥。
二、对现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和修订《办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修订、明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其更具普及性、操作性和法规性。如:提高基本存款账户主办账户地位,对附属机构的基本账户开立必须以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或上级财务主管)意见证明为准;增加账户管理系统模糊比对功能,限制双重身份的存款结算账户的开立数量,减少银行营运成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条件,保证其真实性、合规性;完善与现行结算制度需要并适合市场经济需求的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提高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多角度数据汇总、查询。下放并增加冻结账户、销户的账户管理权限到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4级操作员;加快出台与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相配套的结算存款账户收费标准。
(二)改革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模式。改善现有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条件 ,取消纸质开户资料人工传递方式,利用互联网资源惯穿企业、开户银行、人民银行。实现以互联网为补充,内联网为主导的现有账户管理系统网络资源模式。以商业银行为前台,实现开户申请资料影像导入,以工作日为单位批量上传至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作为后台审核确认方,审核并联网核查各项申请开户的影像资料及数据资料,并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后回执提交行“已核准开户”信息。这样不但减少商业经营成本,也杜绝了因企业或商业银行网点资料变更而引起的换证频繁行为,从而降低了人民银行的行政管理成本。
(三)、提高账户管理人员素质,增强执法意识。严格执行存款账户的开立条件,增强执法意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杜绝人情户和关系户,保证基本存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认真审核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文件,保证其合规性,使专用存款账户真正专户专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相互转账的监控力度,严格区分生产经营性资金和个人消费资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账户管理的操作、监督技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手段,健全账户管理档案。
(四)加快业务创新,提高服务效率,树立服务促监管的大局意识。
人行应建立与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经济部门共享的区域性金融信息通道,将需要和能够向社会公布的账户管理信息发布到公众网络上,使政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法规、制度,在授权范围内随时查询有关单位、个人的开户信息。人民银行也可通过连接政府、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部门的网站,适时了解存款人因撤消、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迁址等造成存款人基本信息变动,督促开户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和账户管理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不断提高账户管理水平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与传导中、在金融征信工作中、金融调查统计工作中、在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以及金融创新等金融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现行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真假开户资料难识别。不法企业或个人利用过期的营业执照、变造税务登记证抢占他人税号等手段骗取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也有发生。主要原因是银行方面只与公安户籍部门实现了身份证联网核查信息共享,而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企业登记资源信息查询关系,所以银行工作人员很难对真假开户申请资料进行有效识别,无法保证开户的绝对真实性。
(二)、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审查和规范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20__年9月1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令在全国施行后,由于缺乏与工商、税务、各级财政和部队等部门的协调,给开户行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批文件和部队批文时也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长期销户后再登记办理,引起营业执照号有所变动的情况下,存在新旧营业执照双重开户的现象,双户运行将在年检前持续使用半年至1年之久。
(三)、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难界定。《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是,对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如何界定是属于什么编制,以及申请开户时应出具什么层次的证明资料《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如:__省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队_支队__市大队,是什么编制,属哪主管,其经费由谁拨付,其编制创设的文件中也不会提及到,作为银行无从考证其是否有开立基本户的资格及需要。
(四)、开户许可证收回换发频繁,手续繁锁。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包括了开户许可证号、开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银行机构名称、账号等内容。实际操作中,由于开户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变动、银行机构名称变动、系统升级变更账号等而引起的开户许可证收回换发较为频繁。如此重复劳动,既增加了开户单位、开户银行、人民银行三方的工作量,又不利于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审查难。《办法》对14类资金可以开立专用账户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对除这14类资金外的“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中的“其他”却只在第十九条的第十项中提到“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包括哪些资金,开户时需要提供什么类别的相关证明,没有做具体的说明。对于存款人自己认定的、需要专项管理的属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能否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这使开户银行以及人民银行都很难把握。
(六)、对存款人违反规定处罚难。《办法》第十六条和六十五条分别列举了存款违规开立、使用和撤消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存款人的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和处罚过程中银行该充当什么角色,未作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企业开户违法违规行为“不作为”的情况,《办法》及《实施细则》中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的使用账户的行为发生后,处罚究竟应由人民银行执行还是由商业银行执行的问题并不明确,是事中执法还是事后监督的问题难以分清责任。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受利益驱使对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行为执法难,而人民银行却又无法及时掌握所有存款人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违规情况,事实取证难,阻碍了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职能充分发挥。
二、对现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和修订《办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修订、明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其更具普及性、操作性和法规性。如:提高基本存款账户主办账户地位,对附属机构的基本账户开立必须以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或上级财务主管)意见证明为准;增加账户管理系统模糊比对功能,限制双重身份的存款结算账户的开立数量,减少银行营运成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条件,保证其真实性、合规性;完善与现行结算制度需要并适合市场经济需求的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提高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多角度数据汇总、查询。下放并增加冻结账户、销户的账户管理权限到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4级操作员;加快出台与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相配套的结算存款账户收费标准。
(二)改革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模式。改善现有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条件,取消纸质开户资料人工传递方式,利用互联网资源惯穿企业、开户银行、人民银行。实现以互联网为补充,内联网为主导的现有账户管理系统网络资源模式。以商业银行为前台,实现开户申请资料影像导入,以工作日为单位批量上传至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作为后台审核确认方,审核并联网核查各项申请开户的影像资料及数据资料,并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后回执提交行“已核准开户”信息。这样不但减少商业经营成本,也杜绝了因企业或商业银行网点资料变更而引起的换证频繁行为,从而降低了人民银行的行政管理成本。
(三)、提高账户管理人员素质,增强执法意识。严格执行存款账户的开立条件,增强执法意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杜绝人情户和关系户,保证基本存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认真审核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文件,保证其合规性,使专用存款账户真正专户专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相互转账的监控力度,严格区分生产经营性资金和个人消费资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账户管理的操作、监督技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手段,健全账户管理档案。
(四)加快业务创新,提高服务效率,树立服务促监管的大局意识。
人行应建立与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经济部门共享的区域性金融信息通道,将需要和能够向社会公布的账户管理信息发布到公众网络上,使政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法规、制度,在授权范围内随时查询有关单位、个人的开户信息。人民银行也可通过连接政府、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部门的网站,适时了解存款人因撤消、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迁址等造成存款人基本信息变动,督促开户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和账户管理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不断提高账户管理水平
第3篇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安全技能账户工资及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我矿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约束与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职素质,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安全质量的好坏紧密结合起来,进上步调动各科室、车间、队组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及高技术岗位倾向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4、坚持提高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完成月度生产计划,成本控制与收入挂钩考核的原则
二、分配范围
1、井下职工:
定额工的结算依据能源公司文件要求执行,结算单价根据施工组当月生产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及工效情况予以确定,绝提如下:
1) 、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计划且工效低于90%时执行最低保障,工效高于90%时,按原工资结算。
2) 、当月完成生产任务计划且工效达到规定比例时,执行以下结算单价:
3) 、计件人员除个人年功工资各种补贴金,加班工资直接计入个人名下均执行4:3:3结构工资制,具体如下:
安全指标:40% 质量标指标:30% 成产任务:30 %
a、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按计件工资总额10%扣除累计处罚: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按计件工资总额20%扣除累计处罚。发生死亡事故1人次,按机构部分的40%全部扣除累计处罚。
b、当月施工质量标准化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结构工资的30%发放工资,低于90分的队组结构工资的30%全部扣除。
c、当月完成生产任务,结构工资30%全额发放,未完成的按30%全部扣除。
二、 职能科室人员
(1) 职能科室人员继续执行岗薪工资制;
(2) 职能科室人员工资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3、津补贴
津补贴、年功工资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直接计入员工个人名下。
4、 职工年休假工资
凡按上级有关文件可享受休假的职工,各队组要认真摸底,合理安排,放假期间可优先安排和集中休假,凡是规定值班不放假的员工在原工资基础上每日加班补助费60元,值班表人员与签到表相符,节假日放假人员工资可参照国家节假日相关规定执行。
5、其它工资
1、因客观条件不能正常组织生产的放假人员,按公司文件执行。
2、经批准学习、培训的员工,按原工资考核,但未取得资格证者费用自负。
3、医保保险、养老保养金个人缴纳部分按标准按月扣除。
6、其它
凡职工所有当月实得工资、奖金、兑现的安全账户,必须100%打在个人银行卡上,任何人不得转借,如有违规按规定给予办事员相应处罚。
第4篇 中学学校银行账户管理核算制度
中学学校银行账户管理及核算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是财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切经济业务都离不开银行账户,我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对各种存款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有关存款、取款以及转账业务。
2.必须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3.会计人员及时登记银行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掌握单位资金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4.单位内部各部门取得的收入,都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位其他非独立核算部门不得另设银行账户。
5.不许开空头支票、远期支票、空白支票,不出租、出借、出让银行账户。
6.经常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5篇 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管理是煤矿推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能有效地将企业安全压力传递到生产现场每一位职工身上,为提高全市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本着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安全管理的工作思路,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
1、 “安全工程帐户”管理是指以质量标准化、个人自主保安和个人技能训练3项为主的考核制度。
2、考核结果与职工工资的30%挂钩,设立“安全工程帐户”,凭考核结果决定“帐户”注入金额。
3、将职工每月工资的30%拿出来,质量标准化、个人自主保安(职工个人安全自保、互保和遵章守纪状况)和个人技能训练(员工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技能考试情况)各占10%,三部分工资月底经考核注入职工本人的个人帐户。
4、由安监、劳资和财务等部门共同对“安全工程帐户”考核,实行“三公示”制度。每月月底,由安监部门对职工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予以公示,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劳资部门;劳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帐户注入金额,予以公示,并将注入金额及时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时注入资金,并予以公示。
5、“安全工程帐户”兑现周期为六个月。
6、凡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队、组)、能够遵章守纪不发生“三违”、不承担生产责任事故责任、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的职工,六个月后帐户资金全部予以兑现,并根据企业效益进行适当奖励。
7、如果所在队组工程质量不达标,发生“三违”、造成自伤和他伤的,在责任事故中承担责任、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或技能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考核结果,将三部分工资按比例核减后注入工人个人账户;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根据本矿规定,当月三部分工资可以全部扣除,不注入,并可扣除认定责任月份及以前帐户内注入的工资,直到全部扣除、帐户资金清零,从下月开始按规定考核注入。
8、帐户管理:“安全工程帐户”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扣除下来的资金,必须预留在专用帐户中,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发放,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
9、对安全技能账户的考核结果必须存档,作为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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