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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管理制度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押金管理制度

押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和保障双方的权益,防止潜在风险。它涉及押金的收取、管理、退还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押金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押金的性质,规定哪些业务或服务需要收取押金。

2. 押金的收取标准:设定合理的押金金额,确保既能起到约束作用,又不会过度负担客户。

3. 押金的缴纳方式和时间:规定缴纳的流程和期限,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4. 押金的保管:设立专门的账户或部门负责押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5. 押金的使用限制:明确押金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特定情况下的补偿。

6. 押金的退还:设定退还条件和时间,确保在满足规定后能及时退还。

7. 违约处理:规定违约情况下押金的扣除标准和程序。

8. 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公平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关于押金的纠纷。

重要性

押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防控:押金作为企业的经济保障,可以抵消可能的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2. 诚信促进:通过押金,企业可以促进客户遵守合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

3. 法规遵循: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押金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4. 资金管理:规范押金的收取和使用,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规定: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押金管理政策,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部门。

2. 建立透明的制度:公开押金管理制度,增强客户信任,减少误解和纠纷。

3. 定期审计:定期对押金账户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无误。

4. 培训员工:对涉及押金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执行制度。

5. 审慎处理特殊情况:对于超出常规的情况,如延期退还、押金扣除等,需谨慎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6. 客户沟通: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解释押金政策,解答疑问,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既保护企业利益,又能保障客户权益的押金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执行和持续的优化,押金管理制度将成为企业稳健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押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工商银行分行《关于印发<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企〔〕3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风险抵押金存储企业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内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但不包括纯票据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二、风险抵押金核定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安监局、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

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由县安监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核定下达;

交通运输企业由县交通局会同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共同核定下达;

市政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及矿山建设施工企业由建设、水电、交通部门分别会同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共同核定下达;

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由县公安局会同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共同核定下达。

(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金额,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918号)执行。按照煤矿企业核定(设计)或者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生产能力,风险抵押金按以下标准存储:3万吨以下(含3万吨)存储60-100万元;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存储150-200万元;9万吨以上至15万吨(含15万吨)存储250-300万元。

(三)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金额,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关于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补充通知》(规建发〔〕51号)规定,在注册企业和外地入建筑企业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存储150万元,二级总承包企业存储100万元,三级总承包企业存储6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一级存储60万元,其他企业存储3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存储1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高一档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四)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17号)划分原则,按以下标准核定风险抵押金存储金额:

1.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2.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05万元;

3.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

(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办发〔〕21号)要求,在我县企业现状评估及分类监管工作实施前,企业按照以上核定额存储风险抵押金。在对企业实施评估定级后,a类企业风险抵押金不变动,b类企业风险抵押金在以上核定额基础上增加10%,c类企业风险抵押金在以上核定额基础上增加20%,d类企业风险抵押金在以上核定额基础上增加40%。

三、风险抵押金开户和存储

企业存储金额经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核定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企业存储,企业在接到通知30日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专户,户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户行:商业银行支行,帐号:

四、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的使用支出;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企业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专用账户资金的,企业应填报《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支付申请表》,经县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批准后,到专用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当需要支取现金时,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支取。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动用了风险抵押金的,必须按核定金额补存风险抵押金后方可恢复生产。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县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可以直接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开户银行根据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的通知,办理该企业风险抵押金的转账支付手续。

1.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2.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五、风险抵押金变更及退还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或退还)风险抵押金。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退还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并经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核准后,退还所存储的风险抵押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米府办发〔〕67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已按该实施意见存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对照本办法核定的金额补存(或退还)风险抵押金。

六、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年11月11日-11月30日,县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调查摸底,商议确定实施细则,核定各相关企业风险抵押金数额;

第二阶段:年12月1日-12月30日,县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宣传发动,下发存储风险抵押金通知,指导企业做好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

第三阶段:年1月1日-1月30日,县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企业存储风险抵押金情况,依法查处逾期未存储风险抵押金企业。

七、工作要求

(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管辖的高危企业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统计部门要积极提供相关企业统计数据;有关监管部门要将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纳入日常重要监管工作,积极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确保按期完成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对没有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

(二)各有关企业在接到《企业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后,必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足额地将本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到统一帐户。对未按照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的,将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服务银行要主动、热情为风险抵押金存储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落实风险抵押金办理窗口,培训相关业务人员。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监管工作。

(四)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风险抵押金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2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 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 50%

(5)其它部门人员 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 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第3篇 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交纳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环保要求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使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和炼铁厂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并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和自我保护。特根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此办法明确了炼铁厂对外单位作业、施工实行安全抵押管理内容,同时对外单位人员作业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也做了具体规定。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管理职能

炼铁厂的设备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单位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由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执行罚款并签署发放收据,被罚款单位、炼铁厂生产技术科各留存1份。

3.2 抵押办法

凡炼铁厂以外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内其它单位)来炼铁厂承包作业、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的同时,一性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0元(现金),凡在作业、施工中未发生违规违制及野蛮作业、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及损坏炼铁厂设备现象,工作完成后将全额返还。

3.3考核范围

3.3.1 外单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执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五防要求。

3.3.2 严禁野蛮作业、施工或损坏炼铁厂的设备及设施。

3.3.3 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整齐,作业、施工部门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3.3.4 由外来人员责任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重大险肇。

3.3.5 不听从炼铁厂有关人员指挥或不按有关规定作业、施工。

3.4检查与考核

3.4.1 凡未按照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后,每一人或一项,将按照以下考核内容进行处罚

3.4.2 施工前没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3 要害部位无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4临时线不按规定架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5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无“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6 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擅自提前进场或开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3.4.7 未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批准而开工、作业的或施工后补办安全协议的罚款500元,外委施工因故需延期,未到生产技术科补办延期安全协议的,一次罚款500元。

3.4.8 进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违者每项罚款100元,若作业、施工现场一次发现3人以上劳保用品穿戴不齐,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9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和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若一次发现2人以上违反此规定,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10 起重吊物上、下严禁站人,天车吊运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监护,天车工和地面作业及指挥人员配合时自然形成互保关系,并在地面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方可鸣铃启车。违者罚款200元。

3.4.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0元。

3.4.12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违者罚款200元。

3.4.13 乙炔瓶、氧气瓶混放、乙炔瓶倒放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4 氧气瓶与乙炔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于10米外,违者罚款200元。

3.4.15 安全设施、装置有隐患或缺陷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4.16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自己能整改但未不整改也不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7 未经许可擅自侵占安全通道,经指出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8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9 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20 应设有监护的作业,而没有设专人监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21 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安全设施应立即恢复,违者罚款300元。

3.4.22 高空作业抛物罚款100元。

3.4.23 在炼铁厂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3.4.24 不准擅自触动炼铁厂机电设备、电缆电线、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违者罚款300元。

3.4.25 违反公司职工安全准则任何一条,罚款100元。

3.4.26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煤气区域者罚款200元。

3.4.27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作业、施工方案规定以外的区域或进入无关区域罚款100元。

3.4.28 发生责任险肇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严重,每起罚款400元。如损失严重视其损失程度加倍处罚。

3.4.29 发生轻伤事故,每起处罚1500元。

3.4.30 发生重伤事故,。每起处罚4000至14000元。

3.4.31 对重复发生险肇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方,从重在原罚金额的基础上按1.5倍罚款。

3.4.32 作业、施工单位人员由于各种违章行为,造成炼铁厂职工伤亡或设备、生产受到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承担。抵押金将全部扣除。

3.4.33 作业、施工方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一切伤害,(本单位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应承担全责及所有赔偿。

3.4.34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交纳处罚金,加倍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3.4.35 以上规定望各施工单位和检修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3.4.36 环保要求

3.4.36.1 参加相应班组环保认证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提高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有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的责任与义务。

3.4.36.2 清理物料时,禁止由高处往下扔料,以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4.36.3 注意节水、节电、节省能源资源,防止浪费。

3.4.36.4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各作业区要求,分类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4.36.5 进入粉尘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劳保用品要齐全。

3.4.36.6 必须保护我厂环保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相关记录

《炼铁厂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检修措施

《违章罚款收据》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5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6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1.1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_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_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3项目副总、五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800元/年_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600元/年_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员按400元/年_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

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质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应付款-安全风险抵押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4.3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4.3.1年度责任因工重伤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负伤率低于10‰。

4.3.2杜绝多人负伤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4.3.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3.5杜绝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

4.3.6杜绝既有线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绝管线破环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3.8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产考核兑现

4.4.1 项目部实现4.3中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申报100元/人的安全奖励。

4.4.2项目部发生4.3中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外,还将依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4.3项目部按照季度以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4.4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实现4.3中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个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倍的奖励。

4.4.5实现4.3中1、2、4、5、6、7条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安全风险抵押金1倍的奖励。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我项目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部各班组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的任何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等。

二、标准

按照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的当月结算收入的10%进行扣缴,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纳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范围的施工队伍和班组,于进入施工现场当日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项目部财务部门,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据上个月实际结算收入的10%进行补交。

(二)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项目部财务室负责管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和扣除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四、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由项目部班子成员、劳资、安监、技术等组成,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安全考核小组:

…………………………..

……………………….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1.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扣除、处罚按当月考核情况执行;奖励办法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具体规定执行,不予重复奖励。

2.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高处作业、动火管理、起重吊装、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等情况。

3.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被考核班组按照公司《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进行逐项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报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月结算收入的10%比例滚动留存,当月安全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证金如数支付,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生产达标,所发生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把安全管理与工程结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

5、当月考核成绩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日常巡检情况相结合,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的动态达标。

6.劳资、财务、工会和安监根据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的意见,落实奖罚兑现。

五、奖罚标准

(一)考核成绩评定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奖罚跟日常安全管理挂钩。项目部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进行持表考核,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见《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个等级:

① 优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 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 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奖惩标准

a.被考评单位当月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机电事故、无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1.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还全额保证金,并奖励保证金金额的20%。

2.被考评单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还保证金的100%,不予加奖。

3.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还保证金,针对扣分项的整改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后予以返还或补交。如果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单位不仅完全承担整改费用,且被处以保证金的50%的罚款。

b. 被考评单位当月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2.考核期内发生一起轻伤1人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发生二起轻伤1人事故或一次轻伤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3.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伤、重大机械、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4.考核期内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等因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50%。

5.考核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200%。

六、其他规定

1、项目部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报公司备案。

2、经公司及以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非责任伤亡事故,不作为事故进行考核。

3、对未按规定交纳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考核时仍在考核范围之内,除足额交纳外尚对其处以当月应交保证金金额的50%罚款。

4、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起,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

5、所有罚款,由安监组下达罚款通知书,接到罚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交到项目部财务室。

6、以上扣分处罚的同时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经济奖惩办法》中规定条款的处罚。

7、项目部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落实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类别

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  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监督各派工部门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单位安全协议。

5.1.2负责对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安全协议中要明确项目承包商管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以及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

5.1.3负责代表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2财务部职责

5.2.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5.2.2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5.3项目承包商职责

5.3.1项目承包商按项目缴纳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3.1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与__公司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3.2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旦签订,即可生效;若以上人员中途变更或离场,新来人员也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  内容和要求

6.1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规定

项目承包商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下表执行:

表  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

序号合同金额(c)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1c≤50万元部分5%
2200万元≥c>50万元部分2%
3c>200万元部分1%

说明: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2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6.2.1合同或责任状签订后,各有关项目承包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与__公司财务部。

6.2.2财务部应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6.2.3单位风险抵押金管理和考核按项目进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对其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结束时退还。

6.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

6.3.1项目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商全部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合同中有约定关于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6.3.2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考核规定如下:

业主财产损失金额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备注
责任单位
损失100万元以上100%
损失50—100万元50%
损失30—50万元30%
损失10—30万元10%

6.3.2项目发生损工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损工数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备注
责任单位
1-8人工时10%
9-16人工时20%
17-28人工时30%
超过28人工时50%

__公司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qg/____10.26.2-2010
版本/状态: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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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项目发生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或环境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环境事故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备注
责任单位
有效的环境投诉20%
有较大影响的环境投诉50%
有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100%

6.3.4由于承包商施工而造成的hse隐患,承包商在接到业主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每次、项扣除风险抵押金总额的10%。

6.3.5项目竣工后经业主、监理单位考核评估后如实现了项目预定的安全目标,除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外,按下表的规定进行奖励:

工作时间≤3个月6>t>3个月9>t>6个月12>t>9个月>12个月
奖励金额0%10%20%30%40%

注: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3.6以上奖励比例以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基数;奖励部分以工程结算款方式实施,施工单位开具工程发票办理结算。

7考核细则

7.1对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和事故,实行扣考核分和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相结合的处理办法。

7.1.1被公司安环质监部查处的,由公司安环质监部门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被项目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查处的,由各部门出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违章事实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其中财务一栏交于公司财务部门并由其从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7.1.2考核分总分为100分,一个日历年度内最后得分低于60分的承包商,在下一年度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中取消常年承包商的资格。

7.2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未佩戴胸卡进入作业现场的;

⑵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帽带未系、穿拖鞋短裤、赤膊者进入检维修、施工现场及生产装置;

⑶在作业时,未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⑷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消火器或使用不完好的消火器;

⑸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进入装置一般作业等作业过程中,有擅自涂改作业许可证、代签作业许可证、实际作业人员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人员不符、实际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部位不符、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作业许可证、超时作业等其中一项违章行为的;

⑹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高空抛物;

⑺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

⑻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尚未造成后果的;

7.3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2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在禁火区内吸烟或每作业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的;

7.4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放射性探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仍在作业;

⑵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的设备和工具,未办理动火证的

⑶在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⑷未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未落实就施工作业的;

⑸施工人员未经一级安全教育合格就擅自作业的;

⑹所使用的工机具安全附件不齐全、不完好或脚手架不符合搭设要求就投入使用;

⑺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持过期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⑻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未造成后果的;

⑼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随意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

⑽未经批准在禁火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

⑾酒后进入施工场地。

7.5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7~10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放射性探伤作业等施工作业前,应办而未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或超范围(内容)作业的;

⑵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

⑶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一定后果的;

8.3《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承包商名称缴款标准
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备注
项目合同金额c≤505%
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数额50万元≤c≤2002%
c≥2001%
备注:承包商应在接到此单后5日内将应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交至本公司财务部

核算:               审核:             批准: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承包商名称违章人(单位)
违章行为记录
扣除金额(人民币)
备注:安全风险抵押金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扣除,不另行通知  此单适用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人:                     违章人(单位):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违章行为发生区域违章人签名
承包商名称违章人(单位)

(登记号)

违章行为记录

开单人: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⑷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未按时整改;

⑸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造成一定后果的;

⑹因施工影响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正常或应急使用,且不采取临时措施或不报告的;

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7.6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3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1~15分的处理:

⑴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⑵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其安全措施而影响装置局部停车或减负荷;

⑶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较大后果的;

⑷对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7.7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6~20分的处理:

⑴在防爆区内违章吸烟;

⑵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而造成装置停车;

⑷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或承接分包项目的承包商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7.8同一承包商在同一区域内发现多次违章,则累加处理;发现重复违章则加倍处理;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者或隐瞒事故,加倍处理。

7.9承包商及其人员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安全协议书规定必须接受处罚,并扣除安全违约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照价赔偿并支付公司修复费用。

上述条款中未列举的其他形式违章违纪及临时用工的违章违纪,可根据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作相应的处理。

8  记录

8.1《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8.2《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第8篇 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2企财部负责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使用。

2.3各单位认真执行。

3管理规定:

3.1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

生产厂长、安全部长缴纳2000元,行政副职、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缴纳1000元,车间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缴纳500元,车间班组长缴纳300元,车间、部室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车间班组成员缴纳70元。

3.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交与发放

3.2.1各部门、车间按照3.1款规定,于每年1月25日前将本部门全体员工风险抵押金收齐,送安全部审核后,交至企财部。

3.2.2企财部负责设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帐户,规范押金管理。

3.2.3安全部按照《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年终对各单位进行总体考核,并形成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方案,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2.4各单位根据厂下发的抵押金返还方案,按照《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逐级考核,形成具体返还意见报安全部经厂长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发放。

3.2.5各单位中途有调岗或离厂人员,需及时报安全部,由安全部报厂长批准后,通知企财部进行帐户调整。

3.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励与处罚

3.3.1依据全年考核情况,实行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双倍返还的原则。

3.3.2根据年初与厂长签定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安全部负责考核兑现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完成全年安全环保目标的,予以双倍返还;对未完成目标要求的,按照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扣罚。对年内发生各类事故负有较大直接责任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3结合安全部的总体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其余人员逐级考核,对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的,按照其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倍进行返还,对未完成安全环保目标的,按照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扣罚。

3.3.4因发生较严重事故而导致全厂范围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被扣罚或更多罚款的,在年底考核时,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必要的经济考核;一月以上病假、产假等假期者,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只返还本金。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5本制度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6本制度由天祥化工厂安全部负责解释。

7相关文件

7.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8相关记录

8.1《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台帐》

8.2《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签订台帐》

8.3《安全目标工作计划》

8.4《安全目标工作检查表》

第9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圆满实现,发挥安全风险抵押及兑现的激励作用,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考核兑现

3、 安全风险抵押事故类型

(1)死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及重大生产事故

(3)重伤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一般事故(二级非人身事故)

(6)轻伤事故(三级非人身事故)

二、安全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绩效考核的严肃性,确保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保证各级责任连挂考核,公司特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高玮

副组长:高赫、黄敏、杜柏和

成员:许明社、李凤绩、孙静波、刘生荣、李文林、贾卫俊、王飞、

杨晓、宋占国、曹保金、张国祥、李金宝、刘峰、宁恩宽、

杜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许明社任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1、千人负伤率低于3‰(其中千人重伤率低于1‰)。杜绝责任死亡事故、多人中毒事故,减少重伤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以上,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执行率分别达100%;定期安全评价执行率100%。

4、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消防设施“三同时” 执行率分别达100%。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0%以上。

7、“安全合格车间”验收合格率达100%。

8、特种设备的取证率、定检率分别达100%。

9、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10、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11、杜绝建(构)筑物坍塌事故。

12、杜绝“三违”责任事故。

13、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4、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积极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公司及安环部的决定。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和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内容要充实,记录要规范、及时。

5、搞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对 “三违”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6、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定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公司对各部门单位的指标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责任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及岗位员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五、抵押金缴纳标准

抵押标准详见:附表1:

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

序号

岗位

标准(元/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2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6000

3

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

2000

4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负责人(含副职)

3000

5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负责人(含副职)

3000

6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7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8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9

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500

10

各生产车间班组长

500

11

普通职工(熟练工)

300

12

新入职学员(新招入大学生)

200

(注:复合任职人员,按照高标准抵押)

六、考核方式和奖惩兑现标准

安全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事故考核、过程考核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分解,按月度、季度分类考核。施行月度考核,季度预兑现,年度总考核总兑现。

(一)、安全绩效扣罚兑现

以月度为单位计算,在月度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级别、责任划分扣罚相应比例的抵押金额并列出明细表公示;每季度统计一次考核情况并列出明细表,公示全厂干部职工,职工个人抵押金余额不足的及时补扣缴纳;年度根据考核累计情况进行总奖惩兑现。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在次月考核结果公布后,直接扣除,扣罚金额明细详见附表2:安全绩效考核扣罚明细表。

(二)、安全绩效奖励兑现

1、一年周期内没有违章行为、遵章守纪,没有扣罚现象的职工,将根据所扣安全绩效抵押金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2、凡有扣罚现象的,将根据抵押金余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3、对于中途被扣完抵押金又补缴的现象的,按月度折合计算(即不享受补缴之前的绩效奖金);

4、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工亡事故的,公司不予奖励任何单位、任何人。职工所缴纳抵押金不予退还,直接转入来年账户,继续履行安全考核。(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等待处理完毕,重新缴纳)。

七、抵押金管理

纳入安全风险抵押人员,抵押金额按抵押标准(附表1)执行,风险抵押金由人力资源部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人力资源部完成扣除后列出明细,由财务支建立专项账户保管,不得挪用。年终根据公司安全考核办公室考评结果和人力资源部统计列出明细,考核兑现。

1、因本人出现工伤且为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出现工伤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执行,伤者养伤休假期间不计入安全绩效考核。

2、个人抵押金扣除为零时,应从下月工资起重新加扣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职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予奖励,只退回本金。新入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月折合计算奖惩。

4、人力资源部每月末把考勤和抵押人员岗位变动情况书面说明(加盖部门公章)送考核办和相关车间部室,考核办根据考勤和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于次月3日前(周末除外)将明细表送财务部。

5、新入职人员和抵押金归零人员补交抵押金额于次月工资中扣除,并将缴款回执复印件送考核办,未收到缴款回执复印件的考核办不予兑现,但受到处罚的,照常执行罚款。

6、公司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责、权、利,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量化考核的原则。

7、各车间单位年度内出现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环保、生产事故,发生一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风险抵押金;两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三次及以上依次叠加扣除。

8、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实行与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

9、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抵押金标准,各单位必须及时调整抵押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备案。

10、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离职时,若未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离职时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安监部核实无误,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一次办清退款手续。反之若有违章行为扣除相应金额后,安全流程办理退还剩余抵押金。

11、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抵押考核外,还要按照《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年度内因“三违”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扣除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全额安全风险抵押金。

13、各单位实现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所扣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律按规定兑现。

14、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部核算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归公司安委会。

15、考核过程中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重点检查监督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台账档案的建立、专业性技术交底等。

八、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10篇 施工机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办法决策机构,决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还。质量安全环保部是管理和执行部门。

3、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范围及数额

机组长 2000元

hse管理员1500元

技术员、质检员 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

1)每个项目开工前,按照“机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额度”的规定,每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专账保管。

2)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年收缴一次。应缴抵押金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缴纳。

5、年度内如发生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应负责的事故并按规定罚款时,先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产考核后返还本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另行补缴。

6、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1)作业机组整个项目施工期,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环境污染事件”目标,将按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200%返还。

2)发生一起工业生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一起较大及其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负同等及其以上责任,扣除机组全员的全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对机组长撤职处理。

3)发生工业生产一般事故一起、发生交通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含次要责任)一起,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70%。

4)发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产中造成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扣罚机组全员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50% 。

5)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故意降低事故等级,故意拖延上报时间,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30%。

第11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

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

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

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考核

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

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轻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每发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5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100元、相关职能部门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人20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200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项目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1.1—4.1.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扣除责任人风险抵押金额为:重伤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该类事故不株连。

4.1.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均应追究司机和越岗人员责任。无论事故及责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株连按事故性质,不论责任大小,均接直按责任对照4.1.1—4.1.4款执行。

4.1.7发生火灾及设备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1.1—4.1.4款执行。

4.1.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谁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全部风险抵押金,此类情况不株连。

4.1.9以上事故若发生多次,则按上述标准重复计算至风险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计算。

4.2安全挂钩季度奖考核

4.2.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当季全部安全奖,事故发生队每人扣当季安全奖罚20元。

4.2.2.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发生施工队、职能部门当季全部安全奖计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及停发全年各季安全奖。

4.2.5交通事故凡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2.1—4.2.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的责任人当季安全奖扣发额为:重伤以上事故全扣。此类事故不株连。

4.2.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停发责任人司机及越岗人员全年安全奖,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扣发事故发生单位每人当季安全奖30元。

4.2.7发生火灾及设备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2.1—4.2.4款执行。

4.2.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准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当季全部安全奖。此类情况不株连。

5发放

安全奖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项目部领导审批,由财务科发放到各施工队、职能部门。

6附则

6.1本细则中株连的项目部各职能科室(部门)是指:昌桃线项目部领导、总工、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材料供应科、经营计划科、行政涉外科、财务科。

6.2本办法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3 本细则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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