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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包括哪些方面

1. 原材料检验: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生产流程。

2. 生产过程监控: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状态,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 半成品与成品检验: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最终成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性能指标达标。

4. 疫情防控:针对可能存在的生物危害,实施防疫措施,如动物源性产品的检疫。

5.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检验检疫过程,便于追溯和改进。

6.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检验检疫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7. 合规性审查:确保企业的各项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检验检疫法规。

重要性

1. 保证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制度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投诉和召回事件。

2. 防止疾病传播:严格的检疫措施可以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

3. 提升企业信誉:一个健全的检验检疫制度能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增强客户信心。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检验检疫法规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避免因违法而面临的罚款甚至停业风险。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检验检疫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2. 引入第三方检验机构: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审核,增加检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投资升级设备:更新老化设备,提高检验的精度和效率。

4. 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反馈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检验检疫制度。

5. 加强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对检验检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守检验检疫制度,提高员工的参与度。

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企业从上到下全面理解和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检验检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检验检疫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车部门,由运输部监督执行。

第一条 车辆由运输部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 各部门公务行政用车,提前一天由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计划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运输部。

第三条 车辆使用遵循“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业和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

第四条 城区办事原则上多人同车办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临时用车,用车部门经理,报集团主管运输部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将用车申请单交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六条 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输部顺利出车。

第七条 外单位或个人用车,由使用人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2篇 五金制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五金制品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采购的原辅料、过程产品、成品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满足,确保未经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生产、不转入下道工序、不交付。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购原辅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检验检疫过程。

3.职责

3.1品管部是产品实施检验疫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检疫,负责检疫人员必须具务厂检员资格。

3.2其他部门实施产品的检验和检疫。

4.控制程序

4.1品管人员应经过相关能力的培训并考核才合格,这种培训可包括外部培训和内在培训,检疫实施人员应获得检验检疫局厂检员资格。

4.2品管员应按相关的检验规程和制度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检疫,并对产品作出检验和检疫的状态标识。

4.3采购物资的监视和测量

4.3.1根据检验文件规定对对供方质量的控制程度,确定合适的测量方法,按规定实施或检疫,并做好有关记录;所有用于产品的采购物资进入公司内,未经检验和试验或验证合格不得入库或投入使用。

4.3.2原材料、板材、油漆的检验和检疫

验收标准:

品质要求:长度、尺寸符合规定要求,不能折磨;无虫孔、虫子,木纹无栉子、裂缝,无霉斑,横切纹路符合质规定要求。

检疫要求:无霉斑,残皮、虫子等。

取样、检疫等要求按《按宁波地区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员工作程序》执行。检验结果形成“原料进货检验记录”。

4.3.3木制品配件和化工原料的验收

验收标准:

尺寸、色泽、规格、数量与规定的相一致,木制品配件无虫孔等现象。能提供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木制品中砷和五氯苯酚不得检出,人造板甲醛释放量≤1.5mg/l油漆涂层总铅应≤600mg/l纺织材料中,不得检了含有偶氮,检验结果形成“辅料进货检验记录”。

4.3.4验收标准: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并提供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其中,木材粘合剂符合gb/t14732-2006和gb18580-2001和gb18583-2001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结果形成“辅料进货检验记录”。企业对油漆、粘合剂要进行检测验证。

4.3.5检验合格,出仓库保管员根据送货单及提供的质保或产品合格证,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标识等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4.4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4.1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转序或入库存,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分首检、运检和抽检。

4.4.2首检

在生产过程中下列情况应由专门品管员负责按规定要求实施首检,检验合格可以继续生产,对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已产生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处置:

a、对连续加工的首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

b、当生产的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首批产品;

c、当配方或原辅材料发生变化的首批产品。

4.3.3巡检

对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由专门品管员负责按规定要求对在制品进行巡回抽样检验、检验合格中以继续生产,在巡检中发现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操作工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特别是影响检疫质量安全卫生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会同车间查清并消除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处置。

4.4成品的检验疫

4.4.1产品完工后由品管员实施检验检疫,产品的最弱检验应在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全部完成后,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人员在确认规定的检验和检疫均完成,结果满足规定的验收要求,可成品检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和放行。检验不合格的按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4.2委托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必要时,委托检验疫局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检疫均完成,结果满足规定的验收要求,可成品检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入库放行。检验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执行。

4.4.3出运前检疫和出具厂检记录单

在集装箱运前,应对集装箱进行卫生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箱体密封性检查、虫害情况检查、违禁检查。

检验方法和操作要求按《宁波地区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员工作程序》执行,检查结果形成《集装箱装运前检验检疫记录》

根据该批次出品产品从原辅料验收情况:贮存、加工、包装直至成品各阶段卫生防疫情况;半成品、成品检验检疫情况等。如实填写《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检验疫局。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6.记录

原料进货检验记录

辅料进货检验记录

辅料进货检验记录

卫生、防疫、规范作业检查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出境竹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宁波古德汉木家具有限公司

第3篇 检验检疫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收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来文,集团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子公司上报的文件。

第三条 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签收文件须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

签收文件须核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签收文件须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第五条 收到的文件须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编号、来文单位、文件主题。

第六条 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和材料,在传达和汇报后交办公室保管,个人不得存放。

第七条 文件须附“文件处理传阅单”,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在当天或第二天分送领导阅签或送承办部门阅办;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

第八条 文件的传阅。传阅文件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阅看。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批后及时交给办公室,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的,办公室应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有关事宜。

第三章 发文的管理

第九条 发文范围:以集团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其它部门不得擅自向上、向下发送文件。

第十一条 发文的程序。各职能部门发文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同意发文后,职能部门草拟文稿,且须在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和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并签字。办公室调整文稿内容与格式,确定分发或报送份数,并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文。

第四章 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二条 留用文件须办理借阅手续,明确责任人、借阅和归还时间。

第十三条 借阅人不得翻印和复印文件,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不得转借他人,绝密文件在指定地点阅读。

第十四条 办公室定期收缴已处理的和限期清退的文件;文件丢失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并向领导报告。

第五章 文件的归档与销毁

第十五条 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并保持完好。

第十六条 不具备存查价值的文件,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下发到各部门的无密级文件由其自行销毁,并向办公室上报销毁清单。

第十七条 违反文件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由办公室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领导批示后处罚。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衣柜、镜子上无浮尘、污迹,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第二十七条 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部门区域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 责任区卫生应定期清扫,集团办公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第二十九条 卫生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比考核项目。

第三十条 吸烟须在指定场所。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第三十一条 垃圾、污物、废物的清除,须合乎卫生要求。垃圾处理物须放置在规定场所或垃圾桶内。

第三十二条 工作场所使用的器具、用品,须依规定放置。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及其所在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4篇 检验检疫局考勤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 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 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考勤机管理。

第四条 部门须指定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考勤信息,定期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考勤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为迟到;下午16:30前离岗为早退;

第六条 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早退十一分钟至二十分钟,均列为旷工半日;迟到超过一小时,早退超过二十一分钟,均列为旷工一日。

第七条 当月第一次迟到可不计,第二次迟到列为事假半日,第三次迟到列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迟到均列为旷工半日;因迟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旷工超过半日,均扣除相应的薪资。

第八条 考勤记录符号如表 1.1所示。

表 1.1 考勤记录符号表

名称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公休

符号√○△×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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