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企业运营行为、保障产业发展有序进行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企业内部管理、市场行为、资源配置、技术创新等多个层面,旨在提升产业效率,促进公平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1. 组织架构:明确企业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各环节协调运作。
2. 运营流程:规定业务处理的步骤和标准,优化工作效率。
3.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和检查机制,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4. 人力资源:涉及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等方面。
5. 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财务健康。
6.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鼓励技术研发。
7. 环保与社会责任:推动绿色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8. 市场监管: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产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浪费,提高生产和服务效率。
2. 保障品质: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或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防范风险:明确的职责划分和风险防控机制,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4. 促进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研发,推动产业升级。
5. 塑造形象: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提升企业形象,赢得社会信任。
6. 保障公平:统一的市场规则,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实施有效的产业管理制度需要以下步骤: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和行业需求,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导: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监督执行: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及时纠正偏差。
4. 定期评估:对制度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反馈进行调整优化。
5. 激励与惩罚: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员工遵守制度的积极性。
6. 引入外部专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制度修订,确保其前瞻性和适应性。
产业管理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企业领导者以长远眼光和务实态度,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推动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1篇 产业园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三、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日常生产经营期间经常性检查区域内的安全疏散设施,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
并遵守以下规定:
1. 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五、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六、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第2篇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手段以及经济杠杆的作用,贯彻“多劳多得”的 分配原则,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奖励基金,表彰那些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脏和臭,苦和累,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丢三落四;坚持原则,奉公守法,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践证明确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本处职工。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可获得规定的工资、补贴及各种奖酬金。
第四条 全体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要识大体、顾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各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者,按管理规定扣除岗位津贴。如继续坚持错误,无理取闹者,可交由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工要严守岗位,恪遵职守。凡因人为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班时间应安心工作,不干私活,不得无理取闹,吵架骂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粗心大意,吊儿郎当,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者,视其造成后果的影响大小、危害程度,扣除当事责任人当月的岗位津贴、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凡因违法违纪问题,耽误工作时间进行处理,包括为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的时间,视情节轻重,扣发误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
第八条 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的伤残事故者,一律按病假工作待遇处理。
第十条 非工作时间的伤残事故,因他人原因的伤残事故,不计发任何费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十一条 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或住院、出院证明考勤。
第十二条 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写假条请假。事假三天以下,部门负责人批;三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事假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五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十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 无论任何理由不请假,不上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20%,扣发旷工期间工资;旷工超过两天半,扣发全月岗位津贴,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超过三天者,因旷工造成的工作上的损失,由旷工者负责赔偿;其空缺的工作岗位,另聘人员顶替;对旷工者作停职处理,经部门批评教育后,视其认识错误的程度和改正与否的态度,决定对其:恢复工作、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或指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同志担任。考勤登记要准确、清晰、真实、不得撕毁、挖补、涂改。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应按月归类汇总,报公司存档备查,作为考核工作、考查干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凡不按规定组织学习者,一次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经常不组织职工学习,经批评又不改正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召开处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必须如实上报本部门应到、实到人数及迟到、早退、请假、缺席人员名单,交处办公室作为考勤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凡通知了开会、学习而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以每分钟为基数类推,每分钟扣奖金
1.00元,超过半小时还应计为旷工,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学年均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找出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克勤克俭,坚持原则,团结、带领本部门职工,为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该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协调配合。凡各部门职责内的事,应及时办理;涉及跨部门需要协作方面的事,要主动配合。切忌不问不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要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秉公正直,坚持原则,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把不合理的开支,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物资保管人员:要成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红管家,管好自己经管的物资,依据物资保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各类物资。切实做到,收发有序,帐物相符,防止库存物资的变质,霉烂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 材料采购人员:一切要从集体利益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费用,降低成本,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在进行业务的过程中,要不贪不占,公道正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水电工:应保证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犯水厂停水、供电局停电,天然气公司停气,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全院师生,以便早做准备。因院内突发性事故引起水、电、气供应中断,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
第3篇 _产业园区安管员安全管理权限制度
产业园区安管员安全管理权限
1.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
2.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3.对发生在园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4.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园区内。
5.对出入园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6.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安全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7.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8.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10.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1.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12.如有损坏园区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第4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手段以及经济杠杆的作用,贯彻“多劳多得”的 分配原则,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奖励基金,表彰那些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脏和臭,苦和累,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丢三落四;坚持原则,奉公守法,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践证明确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本处职工。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可获得规定的工资、补贴及各种奖酬金。
第四条 全体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要识大体、顾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各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者,按管理规定扣除岗位津贴。如继续坚持错误,无理取闹者,可交由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工要严守岗位,恪遵职守。凡因人为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班时间应安心工作,不干私活,不得无理取闹,吵架骂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粗心大意,吊儿郎当,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者,视其造成后果的影响大小、危害程度,扣除当事责任人当月的岗位津贴、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凡因违法违纪问题,耽误工作时间进行处理,包括为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的时间,视情节轻重,扣发误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
第八条 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的伤残事故者,一律按病假工作待遇处理。
第十条 非工作时间的伤残事故,因他人原因的伤残事故,不计发任何费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十一条 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或住院、出院证明考勤。
第十二条 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写假条请假。事假三天以下,部门负责人批;三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事假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五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十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 无论任何理由不请假,不上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20%,扣发旷工期间工资;旷工超过两天半,扣发全月岗位津贴,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超过三天者,因旷工造成的工作上的损失,由旷工者负责赔偿;其空缺的工作岗位,另聘人员顶替;对旷工者作停职处理,经部门批评教育后,视其认识错误的程度和改正与否的态度,决定对其:恢复工作、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或指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同志担任。考勤登记要准确、清晰、真实、不得撕毁、挖补、涂改。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应按月归类汇总,报公司存档备查,作为考核工作、考查干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凡不按规定组织学习者,一次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经常不组织职工学习,经批评又不改正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召开处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必须如实上报本部门应到、实到人数及迟到、早退、请假、缺席人员名单,交处办公室作为考勤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凡通知了开会、学习而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以每分钟为基数类推,每分钟扣奖金1.00元,超过半小时还应计为旷工,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学年均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找出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克勤克俭,坚持原则,团结、带领本部门职工,为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该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协调配合。凡各部门职责内的事,应及时办理;涉及跨部门需要协作方面的事,要主动配合。切忌不问不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要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秉公正直,坚持原则,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把不合理的开支,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物资保管人员:要成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红管家,管好自己经管的物资,依据物资保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各类物资。切实做到,收发有序,帐物相符,防止库存物资的变质,霉烂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 材料采购人员:一切要从集体利益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费用,降低成本,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在进行业务的过程中,要不贪不占,公道正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水电工:应保证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犯水厂停水、供电局停电,天然气公司停气,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全院师生,以便早做准备。因院内突发性事故引起水、电、气供应中断,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
第5篇 某后勤产业处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后勤产业处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遵守学校有关物资和维修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库存物品的数据库。
第二条 库存物资和维修物品应按规格分类放在货架上,堆放整齐干净,一目了然。
第三条 严格库存物资的进出手续。
第四条 符合入库的维修物品,严把入库验收关,要认真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根据审核无误的货单和有关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并采购人员和仓库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货物清单附入库单后面存底。
第五条 严把维修物品出库手续,领料人员必须写好所需物品清单,仓库员核实后,填写出库单,领料人员签字确认,清单附出库单后面存底。更换新物品的废旧物品收回仓库,统一处理。
第六条 物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并不定期的对库存物品进行清点、核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并向领导汇报库存物品情况,保证维修物品正常供应。
第七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随时关好库房门窗,加强管理,确保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虫、防霉等“六防工作”。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 做好卫生工具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第6篇 天业热电产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热电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国投公司《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投安委【2022】8号文件)。
(四)国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业热电产业所属各分厂,主要用于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定义与分级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二)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须全部或部分停机、切除系统,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轻伤、设备损坏,且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 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 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天业热电产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同时纳入本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五)事故隐患分类:人身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作业环境类。
五、组织领导
(一)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任、科员
下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安监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二级工作小组
1、天业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2、天辰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辰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3、天能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能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4、天业供电供热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供电供热公司经理(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组
组长:安培科主任
成员:综合科主任、科员、安监专工
六、职责分工
(一)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由产业、分厂、部门(专业)及外委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天业热电产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分厂、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所在的部门专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并由专业所在的部门归口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分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责任,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培科是各分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业、各分厂、部门、班组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分厂、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产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对产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3、各分厂安培科职责
(1)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 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按规定对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2)负责每月汇总编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各项目的按时完成。
(3)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含各种季节性及包括迎峰度夏、防洪防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4)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负责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确认、汇总和上报等。
4、各分厂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制定重大隐患及各生产部门不能自行完成的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负责落实治理责任人、资金、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
(2)负责制定本分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界定工作。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考虑,在安排机组大修、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的治理。
5、各生产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专业、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治理工作,对不能自行完成的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安排治理。
(3)组织完成安培科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项目的安全并高质量完成,对暂不能处理的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
6、财务部职责
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管理内容和程序
(一)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治理与定期排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由生产部门各级人员负责排查、识别事故隐患,相关生产部门组织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生技、安培部门汇报。
2定期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每周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统筹策划、组织进行排查治理。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检查及每周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洪防汛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和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长假节前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确定一天后长期固定);
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
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
防洪防汛检查:3月至6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
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
节前安全检查:节前一周;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通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 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
6)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
7)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情况;
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5)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 处情况;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6)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方面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查,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到位。
2)查管理、查制度。组织职工按照工种、岗位对照有关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工种、岗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网是否建立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得以执行等。
3)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即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查纪律。用自查和领导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有无违反调度纪律、劳动纪律、值班纪律的现象。重点放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监护制;登高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停电作业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方面。
5)查措施。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查思想、查教育。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
(7)防止人身伤害方面检查的重点
1)检查、试验承压设备、部件的安全阀和保护装置;
2)检查电气设备的遮拦及标志;
3)检查常用电气安全用具、起重机及起重器具、电焊用具、登高梯具等是否完好和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4)检查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5)检查楼梯、栏杆、平台、步道及地沟孔洞盖板是否坚固完整,厂房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6)检查防尘、防毒、防爆及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
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春检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
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
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用情况,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6重点防火区城消防设施(含电缆)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器材是否在使用期内。
7锅炉、压力容器及炉外管的检查和监督情况;“四管”缺陷的检查情况;防磨和防止大面积腐蚀措施的实施情况。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等运行参数正常;检修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试验情况;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正常;主汽门和调速器门严密性试验、润滑油泵联动情况。
9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10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1)各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
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空调完好情况;
4)各换热器是否按计划清理,效果如何;
5)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6)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
(3)防洪防汛检查
1)生产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情况;
2)防洪防汛规章制度、防洪防汛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3)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4)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
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能否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做到达到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是否有操作性;
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做出认真总结;
(5)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设备在迎峰度夏后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
2)针对“四管”泄漏情况,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提出防止泄漏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室外变电设施的全面检查,设备度冬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升压站的开关、刀闸、瓷瓶、设备外绝缘和接地网检查情况。热工保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系统的检验和检查情况;
4)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是否符合标准等运行记录;
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6)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
7)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采暖供热与防寒防冻设施的消缺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冬储煤工作以及相关措施的完善检查;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生产场所门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汽、水、油管道阀门及水塔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冻热工仪表管要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生产场所供热设备检查、试验情况;
3)升压站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4)对灰管线、输煤系统及污水处理等处防寒防冻措施的巡检情况。对在建室外工程施工时,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5)冬储煤及冻煤接卸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按照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整治、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详见工作流程图);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基层各部室需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对不能自行完成的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安培科。安培科可根据隐患类型联系生产技术科或其它科室评估处理,若再无法处理汇总后,报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厂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如仍无法治理可向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提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各部门在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安培科,再由安培科整理登记后报分厂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上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培科组织会同生产技术科汇总、编制,报分厂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八)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九)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发现、整改、防范等情况。
(十)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从可研、设计、制造、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未然。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
1、各生产部门按周、月、季、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二、每月和每季度1日前及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周、月、季、年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报送本厂生技科、安培科。
2、分厂安培科每周五下午18:00时前,向分厂隐患排查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周排查治理信息,每月3日前,由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疆电监办上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书面总结材料,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
八、考核
(一)在年度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由产业给予表彰奖励。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或在次月奖金中兑现,一般隐患奖励由发现单位向安培科申报,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奖励由安培科向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产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四)凡不能按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产业将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期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五)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六)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给予负责人200元考核。
(七)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产业总经理处理。
九、附则
(一)本规定由天业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分厂及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某产业园区安管员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安管员监督检查管理
1.早、中、晚班,由安管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后勤主管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2.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有脱岗、串岗、睡岗现象;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仪容整齐、精神饱满、忠于职守。
3.服务管理
4.外来人员管理
5.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园区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6.用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7.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8.如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安管班长和主管处理。
第8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产业处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便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车日志表到核算中心进行稽核。
第八条 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9篇 生产业务关联方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能够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方和承包方)进行控制,使其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等事宜,以促使他们的行为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避免和减少各类事件和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相关方的施加影响及管理控制。
3.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是指关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工程施工方、安装维保单位、运输装卸公司、绿化承包方、保洁公司、物料供应商、废物收购商、外来客户、外来实习人员和参观人员等。
4.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并建立《部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清单》。
4.2生产部是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施加影响和管理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建立《公司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清单》。
5.工作程序:
5.1对相关方的评估
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每年对相关方一次进行评估,内容如下:
5.1.1各部门应将与公司业务往来频次较多,或可能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造成较大影响的相关方确认为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列入部门的《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登记、评价一览表》同时报生产部备案。
5.1.2其他未确认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5.2对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实施影响
5.2.1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供货和承包方)由相关部门向各自对应的相关方,传达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提交公司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及作业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要求对其施加影响。
5.2.2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选择一至两家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组织对其进行第二方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5.2.3相关部门对各自对应的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按5.3的相关内容施加影响,并对之进行日常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检查其整改结果,生产部对相关部门和其对应的相关方进行督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执行,可责令其停工整改,并跟踪其整改结果。
5.2.4对因整改不符合或可能造成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方、相关部门对各自对应的相关方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包括减少订货、改变原辅材料、变换供方或承包方)根据合同或协议扣款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5.2.5对拒绝整改或已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方,公司将追究相关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6各部门每年底与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续签合同或协议前,应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必要时还应组织相关部门一同按《重点施加影响相关登记、评价一览表》对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将其列为公司相关方的依据之一,同时将评价结果报生产部备案。
5.3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实施影响
5.3.1职能部门均应要求为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安装、维保、物资供应、废物收购、运输、装卸、绿化、保洁等服务的相关方与公司签订《职业健康、环保安全协议书》。
5.3.2行政部应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建筑施工场所界噪声限值》《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对工程施工方施加影响。
5.1 行政部在确定承包方之前,应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资料,包括资质证明、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施工方案等。
5.2 行政部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职业健康、环保安全协议书》,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承包方应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及环保安全规范(包括固废、危险物品、噪声、用电、用水、作业安全、消防、施工过程等安全管理)。承包方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5.3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公司作业前,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4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坠落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物资和设备定置管理;施工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禁止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所。
5.5承包方在公司进行特种作业时,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5.6在施工过程中需动火时,必须先到生产部办理临时动火证,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动火。
5.3.3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公司进行施加影响,并严格执行《保洁用工管理办法》、《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将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通报保洁公司,并对其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4行政部应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相关文件,对绿化承包方在为公司进行绿化服务时,使用的农药和化肥等提出相关要求,并督促其妥善处置危险废弃物。
5.3.5各职能部门应按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对设备安装、维保等相关方施加影响。
5.1各职能部门应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安装与维保,并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2各职能部门应在事前组织相关方进行与作业活动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告知、技术交底。
5.3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保要选择有特种作业资质的相关方,其作业人员要持有特种作业证。
5.3.6办公室应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对物资供应方、运输、装卸、废物收购商、处理方施加影响。
5.1采购部在采购物资时,向供方传达公司对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在质量、性能、价格因素等能满足公司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提供环保和低危害产品的相关方,同时对部分物资废弃物处理与其签订回收协议。
5.2在危险化学品采购时,业务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msds清单,同时应明确供应商在运输装卸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和义务,避免事故发生。
5.3采购部应对废物收购商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并对废物收购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将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通报废物收购商,并要求其提供对废物和处理方法及最终流向,并对收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7生产部应按照《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及公司车辆管理要求,时性对相关方进出公司的车辆进行控制。
5.3.8各职能部门应按公司《相关方安全生产告知书》的要求,对其他相关方包括外来业务人员、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施加影响。
5.1职能部门对各自对应的相关方人员的资格、身份进行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负责向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和预防措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等要求。
5.2进入公司的相关方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动设备,不允许进入与本业务无关的其他生产场所。职能部门应安排本部门人员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全程陪同和监护。
5.3.9生产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5.4如遇相关方对本公司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展开调查,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结果反馈相关方。
第10篇 _产业园区警械警具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警械、警具管理制度
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后勤主管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第11篇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第12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第二条 劳保用品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 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13篇 产业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及入住企业员工人身和财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产业园区秩序,保障园区正常运作,提升园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坚持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吉恒产业园入住企业及员工、吉恒家具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三、职责权限:
由吉恒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安委会监督管理。
制度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制度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消防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五、相关表单及文件
1、《培训签到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
2、《消防安全灭火与疏散逃生演练预案》《演练签到表》《突发事件/消防演练记录表》
3、《消防设备器材配置数量汇总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平面图》
《设备巡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点检卡》
4、《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数量汇总表》《消防安全疏散设施配置平面图》
《楼层安全逃生通道示意图》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细则》
5、《消防值班记录薄》《消防值班室值班记录薄》《值班交接班记录薄》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巡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记录表》《报废申请单》《采购单》《材料领料通知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吉恒家具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吉恒家具产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后勤产业处印章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后勤产业处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后勤产业处公章、各部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第二条 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 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第四条 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后勤产业处办公室指定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第五条 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办公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第六条 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第七条 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第八条 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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