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这类特殊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设备管理
2. 库存与物料管理
3. 操作规程与作业许可
4. 安全教育培训
5. 应急预案与演练
6. 审核与评估机制
1. 设施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和检查,确保所有设施符合防爆、防火标准。
2. 库存与物料管理:规定物料的存储方式、数量限制,以及危险品的分类、标识和搬运程序。
3. 操作规程与作业许可: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实施作业前的安全审批制度。
4.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快速响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审核与评估机制:定期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因为这些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 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 减少财产损失,保障企业运营稳定。 - 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社会信任度。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各项管理制度。
2. 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实施严格的库存管理,对危险品实行双人双锁制度,防止非法接触。
4.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所有员工需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针对性的演练。
6.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的安全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总则
2.1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委会调查后确定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 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 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 职责
3.1 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 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 各部门、科室负责本区域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作业场所
危险性
安全管理要求
1
铝加工科
铸造炉较多的熔解铝,有易爆炸的危险。
严禁注水,防止炉体渗漏,经常清除地面积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注水标志。
2
涂装车间,总装场地
溶剂是易燃物,作业时存在爆炸性混合气体,有易燃爆炸的危险。
作业区内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和电器,加强通风,适当控制喷速,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护品和用具,油漆与溶剂容器口封闭严密,及时清理现场漆渣。
4
总装车间
车间内有汽油、制动液、有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汽油、制动液存放量,纸皮、胶袋等易燃废物及时清除出车间。作业处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5
库房、包装箱场地
库房、场地存放着纸皮及易燃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危险化学品库、油库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7
配变电站、发电房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8
气体库房存放场地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9
天燃气调压站
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
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5车间消防管理规定
5.1 管理要求
1)铝加工科严禁注水,防止炉体渗漏,经常清除地面积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注水标志。
2)车间内实行全车间禁烟制度,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吸烟应在吸烟室)
3)重点作业场地、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4)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现场储放各类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6)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7)涂装车间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工厂动火审批要求进行。
7)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5.2 操作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2)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3)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禁止积水。
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8)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6 产品库房消防管理规定
6.1 产品存放库房要对产品实行分区存放,每区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分区标志要明显。
6.2 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杂物等,库房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6.3 库房内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
6.4 库房内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6.5 除了本部位管理人员及入库、出库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7 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7.1 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2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7.3 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7.4 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公司确定动火区外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7.5 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7.6 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7.7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7.8 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7.9 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7.10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8 变配电房消防管理规定
8.1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8.2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8.3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4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8.5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6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8.7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8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9其他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9.1 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非动火区动火需严格按公司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9.2 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9.3 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9.4 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9.5 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10 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产库房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2篇 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总则
2.1澳泰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保卫部门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作业、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作业、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办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
序号
作业场所
危险性
安全管理要求
1
汽油汽化 室
汽化装置易爆。
严禁烟火,防止油箱渗漏,限存一定的油料,经常清除地面油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严禁进入标志。
2
配变电室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每月进行点检。
3
空压气压站
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险
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4
乙炔氧气存放棚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危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5
包装箱存放库房、场地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胶纸各种内饰易燃品、纸皮及罐装易爆物品等,易造成灾害性恶性事故。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2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化学品库、油库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炸物品,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易造成灾害事故。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电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30米严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7
油 库
有燃油存放,容易燃烧
存放区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8
染化料存放库
保险粉等易燃物品存放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行实行登记制度;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5汽油汽化室管理规定
5.1汽化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汽油必须存放在油库,严禁放在露天曝晒。搬运油桶严禁摔碰,以防碰出火心。
5.2汽化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铁制工具开启油桶,必须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
5.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汽化室内,工作人员进入汽化室应随时将门关闭。
5.4汽化室内通风设施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运转和室内空气流通。
5.5汽化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和防爆薄膜要定期检查。汽化器内压力不能超过额定压力。
5.6经常检查雾化喷头和管道,发现喷头堵塞,管道漏汽,应立刻停车处理。
6配变电室管理规定
6.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6.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6.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6.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8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7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7.1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
7.2作业场所内须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7.3作业场所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临时线,灯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应穿管。
7.4对于初起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7.5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场所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8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3篇 精品资源: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纺织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单位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总则
2.1澳泰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保卫部门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2.2进入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作业、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作业、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生产办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2.3凡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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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区严禁一切烟火,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和要求。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要按照分类、分间、分堆稳妥存放。
3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或使用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4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准存放在露天或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液体,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或包装上标明不准在阳光照射存放警告的)不准在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库前,保管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校对物品的品名、生产厂、规格、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检查物品包装是否完好、锈蚀、渗漏、封口不严、危险标志等。
6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物品一律不准入库。
7对租用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钢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按规定进行校验使用期限有效的气体钢瓶。
8仓库进出易燃易爆物品后,对遗留或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9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且要“三留距”即留墙距、柱距、堆距,以便清点检查,确保物品的安全。
10允许露天存放的物品,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要有遮盖物,火灾危险性较大以又允许露天堆放的物品不得用芦席、油毡等遮盖。
11凡易燃易爆液体罐开盖取料后,应及时将盖拧(盖)紧,防止液体蒸发,引起火灾。
12定期做好灭火器材的检查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1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及时清除,保持场地清洁。
第5篇 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以实现整体防爆安全。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有爆炸危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第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第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
第五条
企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生产工艺、检修时的各种引爆源,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离。
第七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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