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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店安全管理制度

【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一、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店内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二、防火防灾制度:制定详细的火警应急程序,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三、电器安全制度:规范电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食品安全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遵守卫生法规,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五、防盗防抢制度:设置有效的防盗设施,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安全防护。

六、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常识,如火源管理、急救技能等。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与消防演练、疏散演练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设备操作培训:对涉及安全的设备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4. 法规政策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提升员工的法制意识。

应急预案

1. 火灾预案: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同时启动灭火设备,拨打消防电话报警。

2. 食物中毒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销售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上报相关部门,启动医疗救助。

3. 抢劫预案:保持冷静,尽量记住嫌疑人特征,确保自身安全,及时报警。

4. 自然灾害预案:根据当地常见自然灾害,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地震、洪水等。

重要性

店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店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营业秩序的关键。它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团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良好的安全环境将提升顾客满意度,树立店铺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店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日常运营的每一个环节。

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2篇 食品店安全管理制度(一)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bai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2】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bai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反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3】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bai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_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深圳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7、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反腐剂。

8、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粗加工管理制度【4】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bai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bai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六、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责任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

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

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

第3篇 某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入落实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2章 保安员守则

第3条 安保部值班实行轮班制,保安员的休息时间由安保主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4条 上班前要整理好仪容仪表,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签到、集队、接受当天的作任务、领取警械器具和对讲机等工作用具。

第5条 在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后,保安员应提前5分钟从值班室列队前往工作岗位接班。

第6条 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和接班保安员要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在登记本和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交接班双方签名确认,并向主管报告情况。不能因交接班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第7条 接班20分钟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当班保安员负责。

第8条 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立即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不能在下班时才补记录,以免遗漏或拖延交接班时间。

第9条 当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报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员顶岗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在返回工作岗位后,需向主管报告。

第10条 部门经理、主管和有关管理人员到岗位巡查时,保安员要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第11条 做好对老、弱、病、残、幼及孕妇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动询问这类客人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如果客人需要轮椅车,可与前厅部联系,尽量满足客人要求。

(2)对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与其他岗位的保安员保持沟通,给予相应的协助。

(3)主动帮助这类客人乘坐电梯和上、下楼梯,如需乘出租车离店,可安排其优先乘车,并向其他排队候车的客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12条 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条 在岗位上要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监视,并报告监控中心协助监控和录像。当可疑人员离开本岗位监控范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继续跟进。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立即设法将其擒获。

第14条 对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录像,尽量依靠酗酒客人的亲属或朋友协助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间或离店后,要及时检查客人行走的路线有无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要做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管家部员工到场清洁处理。

第15条 对在店内公共场所吵闹、嬉戏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时给予制止,确保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16条 当值期间如果出现突发事件,酒店各门口的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离岗。其他各内围岗的保安员要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第17条 接到监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有关岗位的保安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第18条 在岗位上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即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当面清点后将拾获的物品交客房中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前厅经理。

第19条 礼貌规劝客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20条 外单位人员来酒店进行拍摄或采访活动,必须事先与酒店公关部或相关负责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21条 如所在岗位有施工项目,要协助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护工作。

第22条 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对各部员工的纪律稽查工作。

第23条 当班期间要做好与各岗保安人员的情况沟通,认真完成安保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岗位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主管报告

第3章 员工安全守则

第24条 注意防火、防盗,如果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第25条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26条 如果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安保部或有关部门。

第27条 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28条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第29条 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本部门经理、安保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第30条 遇到意外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前厅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靠近危险区。

第 31条 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证酒店业务正常进行。

第4章 附则

第32条 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上报总经理审批,其修改时亦同。

第33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酒店安全制度

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并将安全工作情况与经济挂钩,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根据公司要求,确保年内公司安全目标全面完成,愿立如下责任状:

一、自觉遵守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

二、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工作有权拒绝,并可越级反映。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个人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人身及设备等不安全的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用具,并督促正确使用和定期试验。

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做到工作前检查作业现场,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工作结束后认真清理现场。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七、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负责人的分配和统一指挥。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积极参加改善安全措施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各种安全台帐记录。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九、凡能圆满完成安全目标的,奖励立状人肆佰元人民币。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人身重伤和考核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奖20%~100%。并按淮安供电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立状人:

消防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宾馆内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

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六)消防监控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所用的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操作技术;

(七)负责对宾馆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当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积极参加上级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宾馆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

第4篇 z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第5篇 j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6篇 宾馆饭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对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下列行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7篇 油漆店安全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油漆涂料、油漆辅料中的有机溶剂等多系易燃液休,其蒸汽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有些组分是有毒品,因而经营或仓储场所均系易燃易爆危险区。进入本区,严禁烟火,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应禁止抽烟。油漆物品应远离明火。未经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动火检修设备或设施。

3.在经营仓库场所按规定配置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用水等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作他用或损坏,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4.油漆店全体员工均应懂得防火知识,并根据油漆品种的不同合理使用消防器材。

●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室内油漆、电器及贵重仪器灭火器,不用于扑救着火的钾、钠、镁、铝等。

● 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对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灭火。

● 泡沫灭火揣: 除电器着火外,均可使用。但油类、有机溶剂、金属钾、 钠等着火,绝不能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5.经营或仓库场所,设备检修时必须将易燃物品移出。保持检修动火场所的通风良好,并进行动火分析(如油器设备动火需清洗并经氮气置换分析{含02小于3%}合格后取得动火证方可动火检修。

6.对铁桶装油漆或有机溶剂如发现锈蚀破损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引进火灾。

7.在经营或仓库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明火”等警示标牌。各种油漆应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火、防毒标志和安全使用技术说明书。

8.不采购、销售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厂家生产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产品。

9.搬运、堆放油漆筹产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磨擦、碰撞,防火花,静电。

10.经营仓储人员分装操作中需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如遇火警应按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进行火火救援处理。不得擅离职守。

第8篇 装饰施工酒店安全管理办法

通过招投标获得施工权的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我公司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自己承包项目的施工,保质、保工期、保安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尽职尽责完成国家规范和地方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等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二、承包单位不得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及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设专职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施工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中有不称职或在其他工地兼职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有关人员及项目经理,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四、承包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质量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施工场地划分及场地布置标准:

(一)、 按现有的场地及道路在基础施工前认真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经监理及甲方驻工地代表审阅签字后,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图架设电缆、安装水管、搭设临时设施(工棚、仓库等)。

(二)、①临时设施、设备等不得私搭乱建;②堆放材料不得妨碍交通;③不得随意改变施工平面布置;④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实施;⑤临时办公房统一标准。

六、各承包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段控制工期,如第一层没有按计划完成视推迟天数进行罚款,到二层、三层如把损失的工期赶出来,可把罚款如数退回,依此类推否则加倍罚款。总工期必须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如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处罚。

七、各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对取样试验的材料要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试。

2、实行取样,试验、审样制度。(对照检查)所有用料均应先取样,报经甲方、监理送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留样(包装样品送甲方留查),保证现场所用材料和送试的用料一致,不一致者不得使用。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出场外不准以任何理由堆放在现场,甲方、监理发现并提出清理的应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者由甲方派车进行清理,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双倍扣除。更不准重新使用在建筑工程结构中,如发现使用到工程中,除拆除返工外并处以双倍罚款。

八、承包单位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1、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查。承包单位违规作业造成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受损影响建筑安全,形成事故隐患,又不及时纠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报验制度:

(1)、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返工并处以罚款。

(2)、屋面、泛水、管道出屋面、窗口、门洞口、内粉刷钉网等重要节点实行节点报验制度,不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全体通报批评并给以重罚。

(3)、进场材料必须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于工程,凡发现未经认可材料或者以次充好的,拆除并处以重罚。

(4)、现场存放材料必须有标识牌,并应注明型号、产地等。

九、屋面防水和厨房、卫生间防漏是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主要指标,因此各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不合格者应及时补修或返工。如不服从监督,有偷工减料者,不论暂时或表面上造成损失与否均扣除此项全部工程款留作以后返修用。

十、门窗安装及装修工程是影响建筑物形象的工程,作工不细致不求美,达不到设计效果及使用功能的必须返工,否则将不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十一、水、强电、暖、气、弱电、通风空调等工程使用功能和安装合理等都直接影响住宿条件和酒店的形象,承包单位的各项选材、配件必须保证质量(选样报甲方监理批准),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未经认证的或者不合格的材料、配件、设备一律不准使用,若发现(抽查)使用者除返工外,视数量大小给以罚款。

十二、安全生产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的保障,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在编制施工措施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不执行安全规范,甲方、监理有权要求停工整改,所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三、在施工过程中,每个主要环节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现场会,对一些发生的建筑通病提前预防,必要时可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十四、资料必须紧跟工程进度(特别是保证资料),须签字盖章的必须当时签字,过期不补,材料及构配件进入现场应有合格证、试压报告、复验报告等手续且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使用(注:保证资料报甲方一份备用)。

十五、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阶段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检查,如有不合格者每次每项扣罚乙方100元,各项累计计算(从阶段付款中扣除)。

十六、关于现场管理:

⑴、凡进入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管理,执行现场管理规定,场地、电源、水源使用由甲方统一安排,不准乱占。

⑵、各单位之间应互相协作,互相兼顾,不能因自工作方便,影响别人工作,要爱护别人的劳动成品,损坏别人成品者必须赔偿,小区配套工程开工后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有意刁难者视情节从重处罚。

⑶、道路是各施工单位必须共同维护(需修理时各单位必须积极参加),不愿意参加者,现场办公室有权从工程款中扣付费用。不准在路边堆放建筑材料、机具、停放车辆,违者将酌情处罚。

⑷、场地内用水、用电由现场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不得占山为王,乱拉、乱挖乱接,不听指挥者,将给以重罚。

⑸、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a、施工现场,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必须摆放整齐有序,场地经常清理。

b、各种材料堆放,有计划,有固定位置及设施。

c、工地醒目位置悬挂各种文明施工标志。

d、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不准长时间存放,杂物按指定地点堆放。

e、项目部各项制度健全,工地临时仓库存搭建按甲方指定地点临建,不得自己乱建。

f、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也就是承包人)以每天到工地1~2小时与监理及甲方代表见面,好处理当天发生的问题,应经常教育自己的工人,注意安全、搞好团结、互相配合、相互学习、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取长补短,使自己的工人不断提高操作技能,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的完成施工任务。

g、项目经理、施工员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有事通知不到的每次罚款100元。

十七、安全管理:

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安全绳等护具,否则罚款50元。

2午间不得饮酒,酒后不得进入工地,否则罚款200元。

3各项目部必须设专职值班电工,所有拆、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否则每次罚款200元,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4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教育、巡查、验收、技术交底、应急情况处理等。

5电焊、气焊、气割等有高温作业、易燃作业的工作面必须配备灭火器,否则不许作业,违者重罚;如因此出现后果,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八、竣工备案资料在该工程安装工程竣工前10天由乙方收集各方资料表格报甲方审验。因乙方原因延误备案时间,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九、项目经理例会制度:

1、每周二的上午10点为项目经理例会时间。

2、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不准迟到或者不到,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30分钟以内者罚款100元,当场兑现,超过30分钟或不到者罚款200元,拒不配合者加倍处罚。

二十、小区变更必须经甲方领导及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否则后期不予决算。

二十一、实行周报制:

监理、施工单位每周五下午18点以前必须把周报报至工程部,逾期不报者每次罚款50元。

以上望项目部自觉遵守。

酒店现场办公室

第9篇 安全防盗: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防盗安全-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程序:

1. 酒店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相应制定安全防盗措施。

2. 以预防为主,不留漏洞,增强防范意识。

3. 酒店各出入口的保安值勤人员应严格认真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酒店。

4. 酒店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下班前都应严格检查自己的工作区域,办公室门窗,文件柜,办公桌是否已关闭妥当,重要文件、现金、器材是否已放在安全地方。

5. 财务部门仓库更应严格检查,认真防范。

6. 加强对停车场和公共区域的巡视,消除安全隐患。

7. 服务中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防止客人物品丢失。

8. 留意客人在消费中出店时的情况,防止酒店物品丢失。

9. 充分利用安全温控系统,监控酒店各区域,防止和发现不良行为,确保安全。

10. 各部门员工在工作中的巡视和保安巡视检查,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第10篇 某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1、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2、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7、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9、从业人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11篇 某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入店培训教育

入店新员工及转岗酒店均须经过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酒店级教育:由酒店培训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本酒店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常识,本酒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部门级教育: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设备设施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部门常用的劳动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组级教育:由主管、领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特点、流程及服务特性,服务标准及安全控制要点,工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内调动(转岗、换岗)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对其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日常培训教育

(1)总经理、安全员、部门经理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谈心、板报、培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

(3)定期开展劳动和安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先进,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和处理。

(4)抓好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员工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训教育

(1)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2)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酒店主管部门和酒店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酒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各类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酒店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__-__)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_.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酒店每年提取一定数额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购买负责安全工作职工的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4、对酒店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5、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6、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一切隐患、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酒店各部门进行全店性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进行以防雷暴灾害、防火、防风、防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2、保卫部、工程部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自查,各岗位负责在班前、班中和班后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3、由各职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各自管理的设施组织分级定期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务求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安全。

(1)动力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避雷器、移动电具、锅炉房等设备。气瓶按有关规定组织定期的检查和鉴定。

(2)洗涤部人员负责建筑物的检查,道路、阴井、绿化、食堂等的检查。

(3)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爆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4)办公室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好年检年审。

(5)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报生产安全部门组织整改。

5、坚持经理带班制,并设立晚班专人检查制,负责对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应对当晚的安全生产负责。

6、要发挥员工对安全工作、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听取员工的要求,改进意见和建议。

7、对未执行规定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第12篇 某酒店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酒店安全生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酒店安全生产会议由酒店安全负责人主持;

3、酒店安全生产会议参会人员为酒店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店领导同意另行派人参加。要求其他人参加的,经领导同意,由保卫部负责通知。

4、保卫部做好会议纪录和通知。

九、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找出规律,落实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报告

事故最先发现者,要立即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抢救和处理,而后逐级上报:对多人重伤、死亡和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亲自参加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原因、职工等)于事故后24小时内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上级机关报告,如事态继续扩大,则应每隔24小时报告一次。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定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一般事故不超过2天,重大事故的不超过3天。

3、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认为需要休息者,持有休息证明,才能填写事故报告单。

4、由于生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亦应填写事故报告单。

5、填写事故报告单必须严格认真,内容详细,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施延,弄虚作假或隐满不报,否则视情节严肃处理。

6、对于防止重大事故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班组,由部门提出申请,店领导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酒店安全主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此进行要求,质检部进行检查。

第13篇 消防安全: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宾馆(客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 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第二节 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节 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 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14篇 白宫大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白宫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牢记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

历年来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完善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

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 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杜小娟

付组长:袁永欣、王爱平

成员:陈尚利、游 勇、丁 勇、洪居园、尹永军、郑学丰、宋学琳、费 伟、李海霞、冯 俊、刘国山、邵 军、

第二节 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总经理 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经理 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主管 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节 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原因。

第三节 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管理职责

第15篇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二、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四、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六、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部经理、保安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七、发生火警时,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寻求附近的同事援助,及时通知电话总机、消防中心,清楚地说出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总经理及有关人员;

八、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试行将火扑灭,如火势控制时蔓延,必须协助引导客人从防火通道、楼梯撤离火警现场,切勿搭乘电梯;

九、遇意外发现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大堂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余人员勿近危险区;

十、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证酒店业务正常进行;

十一、保密: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酒店之资料。酒店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总经理室或有关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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