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规范电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防止因电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本制度涵盖了电缆的采购、安装、使用、检查、维护、更换以及废弃处理等全过程。
1. 电缆的选择与采购:规定电缆的类型、规格、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矿井实际需求。
2. 电缆的安装与敷设:明确电缆的敷设路径、固定方式、防护措施,以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3. 电缆的日常使用:制定电缆的使用规范,包括负载控制、避免过度弯曲、防止机械损伤等。
4. 电缆的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电气性能检查、绝缘层状态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 故障处理与更换:设定故障报告流程,规定故障电缆的处理方法和更换标准。
6. 废弃电缆的处理:明确废弃电缆的回收、存储和处置程序,确保环保合规。
井下电缆作为电力传输的关键,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效率。电缆故障可能导致电力中断、设备损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建立健全的电缆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设立专门的电缆管理部门,负责电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电缆使用、维护知识,使每个员工都了解电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遵守规定。
3. 定期组织电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4. 引入先进的电缆检测设备,提升电缆故障的早期发现和预防能力。
5. 对于电缆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质量监控,确保采购的电缆质量可靠。
6. 制定应急预案,面对电缆故障能迅速响应,减少损失。
7. 定期评估电缆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井下电缆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而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电缆悬挂符合要求,合理使用电缆钩,减少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下所有地点的电缆钩统一由机电队负责管理。
二、需要增加电缆钩时,由机电队提供规格、数量并报机电矿长审批。
三、电缆钩损坏必须及时收回。
四、扩修巷道处拆下的电缆钩,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交机电队。
五、电缆回收时,机电队必须同时回收电缆钩,并集中存放到井下机电库房或地面库房。
六、在井下严禁乱放乱丢电缆钩。
七、机电队对电缆钩台帐进行管理。
第2篇 井下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1.动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设电缆管理组对井下电缆实行专职、专业管理,指定供电副科长、1~2名供电技术员负责井下电缆发放、审批工作。
2.井下各采掘头、面必须有供电设计,采掘工区以此向机电科提报电缆领用单据;临时线路必须由供电工程师批准。
3.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电缆领、发、修补、验收、压号及帐、卡、图牌板的管理,并统计消耗情况,提出电缆增补计划,器材科进货,电缆管理组领取。
4.新电缆和检修好的电缆,两头必须压号,标明电缆长度、规格、编号,使用中的电缆严禁截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科长及技术员的批准。
5.闲置电缆及更换后的破旧电缆,由使用单位于七日内回收上井,及时交电缆管理组。
6.采煤工作面的电缆应依安装后移交的电缆数量随回采进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换电缆必须以旧换新,新电缆下井后,旧电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还。
7.凡由电缆组发出的电缆,必须经过试验并符合规定要求,依试验记录开出“下井合格证”,无证下井,井口把钩工必须禁止入井。
8.井下电缆的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掘头、面十五米内的电缆必须有保护措施(不能吊挂部分)。
9.垒砌穿有电缆的风墙时,施工单位必须给电缆留出孔洞,再由电缆分管单位加装铁管护套并封墙。
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窝点附近2米的电缆必须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矿机电副总批准后实施。
11.电缆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电缆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第3篇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制度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制度
为规范井下电缆的敷设,严格规程规范的执行,使井下电缆的运行安全、可靠。吊挂合理、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任何单位不得在井下巷道内敷设任何电缆,如需敷设电力电缆、通信电缆、视频光缆等电缆的单位,必须按井下电缆敷设程序要求,准备好电缆敷设前的相关资料,待矿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敷设。
二、井下电缆敷设程序
单位需在井下运输巷道内敷设电缆的,应按下列程序:
1、向矿提出敷设电缆的申请或报告,得到明确批准。
2、编写设计、施工方案,得到矿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3、填写立项单,得到明确批准。
4、施工单位组织敷设。
5、电缆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写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81的有关要求编写。
三、井下电缆维护按使用权限和单位职能划分如下:
1、高压6kv电力电缆由动力车间负责日常维护。
2、通信电缆、视频光缆等弱电电缆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
3、低压0.4kv以下电力电缆谁使用谁负责日常维护。
四、电缆铭牌吊挂
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2.8要求。
电缆在敷设应同时在电缆上吊挂电缆铭牌,铭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用途、起止地点、敷设时间、维护单位。
平巷内电缆铭牌吊挂间距为50--100米,在拐弯处都要吊挂电缆铭牌。
五、目前现有电缆铭牌没有吊挂的,电缆维护责任单位,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2.8要求,制定吊挂铭牌及完成时间。
六、自2009年9月1日后新吊挂的电缆要严格执行《井下电缆敷设管理制度》。
七、对没有按《井下电缆敷设管理制度》要求敷设的,矿有关部门将不予签字、验收、结算。责任自负。
八、本制度在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2009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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