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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工作场所中的各种潜在危害。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类:确定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电气等各类危害因素。

2. 危害评估: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程度。

3. 控制措施制定:针对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策略,如工程控制、行政控制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4. 员工培训与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危害因素,掌握预防措施,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5. 监测与评审:定期对工作环境和控制措施进行监测,评估其效果,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6.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以减少可能的伤害。

包括哪些方面

该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 工作场所环境:包括空气质量、噪声、振动、辐射等物理环境因素。 - 工艺过程:涉及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和废弃,以及可能导致机械伤害的操作过程。 - 生物危害:如感染性疾病、生物毒素等。 - 心理健康:关注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等非物质危害。 - 安全文化:建立积极的安全氛围,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

重要性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员工满意度和法律合规性。一个健全的制度可以:

1. 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医疗费用和赔偿成本。

2.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导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4.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方案

为实施这一制度,企业应采取以下步骤:

1.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责任。

3. 定期进行安全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获取最新的危害控制技术和标准。

5. 设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 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一般管理

4.1 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管理职责

5.1 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 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 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2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测工作。

2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安装、完善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设施及设备。负责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人员。

4 灵新煤矿粉尘监测采样点见下表:

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
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侧10~15m处
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工作面爆破处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在工人作业地点
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
锚喷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
转载点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回风侧5~10m处
井下其他场所地质刻槽、维修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材料库、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5灵新煤矿粉尘监测周期见下表:

监测种类监测地点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剥)工作面3个月1次
其他地点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6个月1次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6个月1次
6 灵新煤矿化学毒物监测点及监测频次:

6.1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

6.2 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 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一般管理

4.1 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管理职责

5.1 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 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 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引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2009主席令18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主席令60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7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

三、职责与分工

设备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公司以设备安全部、人事行政部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2)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3)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设备安全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4)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1)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3)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8、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9、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五、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检测报告》

《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健康档案》

《员工体检证明》

第5篇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2、做好日常监测数据记录和存档,分析数据后向王德风书面报告。

二、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检测和评价管理主要负责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公司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2、将检测数据在公司设定的职业健康公告栏内公布;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要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第6篇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1) 企业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

计划和实施方案,其计划与方案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专职安全员直接管理。所需资金由企业第一负责人审批,拨付,并安排落实时间,完成进度表。

(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

生档案是职业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① 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

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监测结果及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

②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

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健康资料。

(3)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所设计要

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不符合要进行整改。

(4) 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

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质的伤害,高毒作业应与其他作业有效隔离,一般有毒设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区设红色警示线。

(5)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

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报警设施、冲洗设施与急救器具等由生产车间负责,并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组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维护、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6) 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联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

(每年一次)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7) 每年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

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过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第7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1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测工作。

2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安装、完善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设施及设备。负责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人员。

4 灵新煤矿粉尘监测采样点见下表: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回采工作面

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侧10~15m处

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工作面爆破处

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

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

在工人作业地点

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

锚喷

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

转载点

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

回风侧5~10m处

井下其他场所

地质刻槽、维修巷道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材料库、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5灵新煤矿粉尘监测周期见下表:

监测种类

监测地点

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采、掘(剥)工作面

3个月1次

其他地点

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

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

6个月1次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6个月1次

6 灵新煤矿化学毒物监测点及监测频次:

6.1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

6.2 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

4.2.1.1本公司生产区域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脱硫转化中低甲装置、氨合成装置、碳化工段、液氨贮罐岗位,主要有毒物质为氨、一氧化碳。

4.2.1.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4.2.1.3在具有氨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

4.2.1.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4.2.1.5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4.2.1.6在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2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4.2.2.1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夏天的开工锅炉岗位。

4.2.2.2公司有关部门要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措施。

4.2.2.3暑天高温期间要做好岗位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4.2.2.4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4.2.2.5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3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4.2.3.1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冰机岗位、压缩机岗位和变压吸附岗位。

4.2.3.2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4.2.3.3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

4.3.1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4.3.1.1通风排毒,对于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通风和排风设施,将有毒物质及时安全地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4.3.1.2吸收净化法,是采用适当的液体作为吸收剂,根据废气中各组分在液体中溶解度的不同,液体吸收剂有选择地使气相中的有害组分溶解在液体中,从而使气体得到净化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4.3.3.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4.3.3.2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4.3.3.3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4.3.4.1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4.3.4.2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操作室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4.3.4.3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4.3.4.4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5.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5.1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5.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5.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

5.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第9篇 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概述

1.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2职业病危害:了解职业接触限值的应用及其应用限制

1.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

1.5工程分析:是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了解项目所具有的工艺特点、工艺流程和卫生防护水平,为剖析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时空分布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提供依据。

1.6职业病危害暴露: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过程。

1.7、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根据经验或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工作场所监测、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室研究等方法,把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甄别出来的过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广大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只有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正确识别,才能进一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

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目的

2.1确定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形式或性质、分布、浓度或强度、作用条件、危害程度;

2.2分析其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方式、途径、程度,确定健康监护指标,为职业病诊断提供依据;

2.3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指标;

2.4确定职业病危害的目标,指导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实施;

2.5是建设项目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

2.6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7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的重要技术支撑。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1按危害因素来源分类:

3.1.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3.1.2.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3.1.3.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3.1.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

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光、红外线等);电离辐射(_射线、γ射线)。

生物因素

3.1.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

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视力紧张等);

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1.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自然环境中的因素(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有毒、无毒工艺段安排在一个车间)

由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所致危害

3.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002年卫生部《职业危害因

素分类目录》。分为10大类。

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

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

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的危害因素;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10其它危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常用方法

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原则:

4.1.1识别要全面;

4.1.2识别、分析要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4.1.3评价要定性、定量相结合;同时要明确分布范围及危险度

4.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的常用方法:

4.2.1经验法:

概念:是调查分析评价人员依据其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借助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的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些传统行业中采用传统工艺的建设项目的评价,评价人员积累的这类典型行业和工艺的职业卫生基础资料较为丰富,可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原有的资料积累对此类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优点:简便、易行。

缺点:受调查人员知识、经验和资料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和偏差。

4.2.2检查表法:

概念:对设计的式厂、车间、工段、装置、设备、生产环节、劳动过程的相关要素以检查表的方式 进行逐项检查,识别分析各环节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适用范围:较广。可单独应用于一些工艺简单的项目,也可与其它方法联合使用,对一些工艺复杂的项目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优点:通过系统的检查,能较全面地进行识别,应用范围广。

缺点:通用性差,同样受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大项目实施起来费时长。

4.2.3工程分析法:

概念:对识别对象的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布局、化学反应原理、原辅材料及其杂质的种类含量等进行分析,推测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潜在的、可能产生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新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不易找到类似企业的项目。

4.2.4调查、检测法:

概念:在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基础上,应用采样分析仪器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鉴别分析的方法。

适用范围:用于存在混合性、不确定性因素的项目。

优点:真实可靠,可以识别其它方法难以发现的职业危害因素。

缺点:受仪器设备限制,耗费人力物力多、时间长。

4.2.5其它方法:

系统分析、排查法;理论推算法;健康监护结果、案例分析倒推法;文献检索法(相关新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化学物报道信息分析法)。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程序

5.1.资料收集调研:

5.1.1项目建设情况与设计资料;

5.1.2生产过程设计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品;

5.1.3生产工艺与设备;

5.1.4化学品理化特征与毒性特征;

5.1.5健康监护与监测资料;

5.1.6相关评价报告。

5.2.现场调查:

5.2.1物料用量与产量,杂质含量;

5.2.2原辅料加料口及其密闭情况;

5.2.3防护设施与管理措施;

5.2.4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范围与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5.2.5抢、维修等特殊过程中职业危害情况;

5.2.6事故与应急救援情况。

5.3.工程分析:

5.3.1涉及物料;

5.3.2工艺水平、工艺过程与物资转化;

5.3.3设备布局与交叉影响;

5.3.4防护设施措施。

5.4.危害筛选:

5.4.1用量大、挥发性高、毒性高、危害性大;

5.4.2出现几率大、浓度或强度高;

5.4.3接触人员多、机会多

6.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重点环节

6.1.原辅材料:

6.1.1种类与数量;

6.1.2形态:气体、液体、固体、气溶胶;

6.1.3理化特性:挥发性、熔点、沸点;

6.1.4储运、装卸、加料、投料;

6.1.5杂质:金属矿料、石油气等(铅、砷、硫、磷);

6.1.6产地:煤炭、原油;

6.1.7毒性资料与质检报告资料。

6.2.生产过程:

6.2.1生产原理:条件;

6.2.2化学过程:化学反应、物料转化;

6.2.3物理过程:压力、温度、机械挤压力切割;

6.2.4物理化学过程;

6.2.5生产方式:设备选型;

6.2.6工艺水平:密闭性、自动化程度

6.3.产品、副产品:

6.3.1种类、数量;

6.3.2形态;

6.3.3包装、储运;

6.3.4废品废物(废气、废水、废渣);

物料平衡-----------去向

7.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示例

7.1.药品和医药制造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7.1.1粉尘;

7.1.2化学危害因素:(提取-氯仿、甲醇、乙醇、烯酸、丙酮、醋酸、乙醚;精油萃取-二硫化碳;实验室-乙醚、甲醇、乙醇、异丙醇;生产-稀释剂、漂白剂、熏蒸剂、清洗剂、去污剂);

7.1.3物理危害因素:(噪声、高温、高湿)

第10篇 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某工厂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酸奶部。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某工厂安委会应按事业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统的技术保障,对氨气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讯联络信息系统。

4.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管理措施

4.2.1.1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1.2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作业点的含尘浓度,检查防尘设施及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正确选用除尘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4.2.1.3个体防护

作业现场防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规定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时,可采用个人防尘用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尘口罩。

4.2.2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

4.2.2.1本单位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间和化验室,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2.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4.2.2.3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例如cip间,灌装间,化验室等。

4.2.2.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4.2.2.5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4.2.2.6在制冷岗位、有毒化验药品库、cip间等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4.2.3.1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前处理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3.2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生产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制度。

4.2.3.3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4.2.3.4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4.2.3.5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4.2.4.1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岗位、前处理岗位和灌装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4.1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4.2.4.2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4.2.4.3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4.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

4.3.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技术措施

4.3.1.1 技术改造,对于能实施技术改造的工艺或设备,应当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粉尘危害;

4.3.1.2湿式作业,利用某些粉尘有较好的亲水性这一特性,可以降低粉尘浓度,湿式作业是一种简单实用、经济有效的防尘措施;

第11篇 某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某工厂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酸奶部。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某工厂安委会应按事业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统的技术保障,对氨气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讯联络信息系统。

4.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管理措施

4.2.1.1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1.2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作业点的含尘浓度,检查防尘设施及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正确选用除尘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4.2.1.3个体防护

作业现场防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规定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时,可采用个人防尘用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尘口罩。

4.2.2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

4.2.2.1本单位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间和化验室,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2.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4.2.2.3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例如cip间,灌装间,化验室等。

4.2.2.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4.2.2.5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4.2.2.6在制冷岗位、有毒化验药品库、cip间等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4.2.3.1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前处理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3.2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生产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制度。

4.2.3.3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4.2.3.4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4.2.3.5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4.2.4.1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岗位、前处理岗位和灌装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4.2.4.1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4.2.4.2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4.2.4.3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4.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

4.3.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技术措施

4.3.1.1 技术改造,对于能实施技术改造的工艺或设备,应当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粉尘危害;

4.3.1.2湿式作业,利用某些粉尘有较好的亲水性这一特性,可以降低粉尘浓度,湿式作业是一种简单实用、经济有效的防尘措施;

4.3.1.3密闭尘源,尽可能的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避免尘源外泄;

4.3.1.4通风除尘,产生粉尘密集的作业场所,常采用在尘源处或其附近设置吸尘罩、利用风机作为动力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输送粉尘的气体吸入罩内,经管道输送至除尘器进行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

4.3.2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4.3.2.1通风排毒,对于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通风和排风设施,将有毒物质及时安全地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4.3.2.2有毒气体燃烧净化法,用燃烧的方法销毁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或烟尘,使之变成无毒无害物质的方法,适用于可燃物质或高温下分解的物质,最终产物是无毒无害的物质;

4.3.2.3吸收净化法,是采用适当的液体作为吸收剂,根据废气中各组分在液体中溶解度的不同,液体吸收剂有选择地使气相中的有害组分溶解在液体中,从而使气体得到净化的方法;

4.3.2.4吸附净化法,是指利用吸附作用,使有害废气与表面积大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将废气中的有害组分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的技术;

4.3.2.5冷凝净化法,是指物质在不同的温度下,具有不同的饱和蒸汽压,利用该性质,采用降低有害气体的温度或提高有害气体压力的方法,使一些易于凝结的有害气体或蒸汽态的污染物冷凝成液体并从有害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4.3.3.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4.3.3.2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4.3.3.3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4.3.4.1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4.3.4.2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间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4.3.4.3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4.3.4.4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台帐

5.1.1.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5.1.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5.1.1.3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规范);

5.1.1.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台帐

5.1.2.1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5.1.2.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

5.1.2.3单位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5.1.2.4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

5.1.2.5《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6.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6.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6.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

6.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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