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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吊索具的选择与使用:规定了吊索具的类型、规格、承载能力与作业环境的匹配原则。

2. 定期检查与维护:明确了对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及报废标准。

3. 操作规程:规定了吊装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距离、指挥信号等操作规范。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5. 培训与考核:要求所有涉及吊索具操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

6. 责任追究:明确了违反制度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方式。

培训内容

1. 吊索具基础知识:介绍吊索具的种类、构造、性能及适用范围。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讲解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3. 现场实践:模拟吊装作业,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4. 法规与标准:普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作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 安全案例分析:通过实例分析,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应急预案

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紧急疏散: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3. 救援行动:由专门的救援小组进行被困人员的营救,防止次生灾害。

4. 设备控制:采取措施控制受损设备,防止事态扩大。

5. 后续处理:评估损失,修复设备,恢复正常生产,并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重要性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因吊索具使用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降低企业运营风险。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因此,我们必须将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日常管理的核心部分,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吊(索)具的采购、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____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吊(索)具采购、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吊(索)具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工作。

2.4各单位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报废处理、检验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本制度所称吊(索)具是指起重机械在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绕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包括:钢丝绳、吊链、起重真空吸盘、磁力吸盘、纤维吊索(带)和组合吊具等。

3.2额定起重量:吊(索)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3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4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3.5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绕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3.6检验载荷(验证力):吊具与锁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验证吊具或锁具承载能力所施加的非破坏性垂直向下载荷。

4  管理内容

4.1设备安全课负责公司吊(索)具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对吊(索)具管理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

4.2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吊(索)具的日常管理、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其内容应包括:

4.2.1使用的范围、方法。

4.2.2存放和保养方法。

4.2.3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

4..2.4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4.2.5检查、管理的责任等。

4.2.6吊(索)具安全性能的鉴定由各单位安技员负责,必要时可向设备安全课进行咨询。

4.2.7纤维吊索(带)不得用插接、打结和绳卡固定的方法缩短或加长。

4.2.8除特殊要求和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外,吊(索)具不得直接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在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4.2.9纤维吊索(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不得在有热源、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作业场所使用(特殊吊索带除外);潮湿后不得采取加热的方式烘干,应自然风干后,方可再次使用。

4.2.10吊(索)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严禁使用磨损超标和报废的吊(索)具进行起吊作业。

4.2.11一般情况下,吊(索)具不得打结使用,特殊情况需打结使用时,必须降低额定起重量(一般应降低40%)。

4.2.12吊装作业时,吊(索)具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最大不得超过120°;纤维吊索(带)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4.2.13人造纤维吊(索)具应采用聚酰胺、聚酯、聚丙烯材质,禁止使用其他材质的纤维绳索。直径小于16㎜和大于48㎜纤维绳不宜采用作吊索。

4.3采购与贮存

4.3.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统一采购。

4.3.2物资部在购置吊(索)具时,应审核、验证供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并留存。采购的吊(索)具上应有明显、不易磨损的标记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名称等内容。检验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3.3吊(索)具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存放及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4.3.3.1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4.3.3.2吊(索)具上不得压重物。

4.4使用与维护

4.4.1各单位应对各类索具进行编号,建立档案。作业现场的吊(索)具上应有明显、不易磨损的标记(标记内容同4.3.2条要求),进行分类、有序的管理,禁止在作业现场随意丢弃和放置。

4.4.2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作业环境、吊运物品、吊挂方式和起吊重量等不同正确选用吊(索)具,严禁超载和超范围使用。

4.4.3起吊前,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吊挂方式正确、吊运物品捆绑牢固、各种连接可靠,进行试吊(距地面0.5m左右)后,方可吊运。吊运过程中应避免严重振动、碰撞和冲击载荷。

4.4.4起吊有快口和尖锐棱角的物品时,作业人员应在吊(索)具与快口和棱角接触处加装衬垫物,防止快口和棱角割断吊(索)具。

4.4.5作业时,吊物重心应与吊(索)具提升连接点在同一条铅垂线上,禁止外拉斜吊和使吊(索)具在吊物边缘拉拽或滑动。

4.4.6使用二根以上吊(索)具吊运同一物品时,吊(索)具的材质、结构尺寸、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4.4.7吊锁具被吊运物品压住不能直接取出时,应清除上层重物后再取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硬性拉拽。

4.5检查与报废

4.5.1初始检查

新购置的吊(索)具接收单位应对吊(索)具的标记、检验合格证及外观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5.2经常性检查

使用人员应对吊(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的目视检查,发现有影响安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报本单位安技员进行安全性能鉴定。

4.5.3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根据吊(索)具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或吊(索)具的经验使用寿命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半月/次)并记录,检查记录作为继续检查、维修或报废的依据。

4.5.4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4.5.5静载试验

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25倍。

c.试验载荷应逐渐地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高处,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0min,卸载后进行目测检查,试验如此重复三次后,若各部结构未出现裂纹、永久变形或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静载试验合格。

4.5.6动载试验

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1倍。

c.试试验时,必须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并应按其工作循环进行,时间一般应延续到1h,若各机构动作灵敏,工作平稳可靠,各项参数达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准确可靠,结构及零部件无裂纹、连接无松动等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即认为动载试验合格。

4.6监督检查

4.6.1设备安全课负责在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中对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6.2经鉴定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即从作业现场清除,不得使用。

4.6.3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5 相关文件

gb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ld 48-1993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gb/t5972-200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范围》

6  记录(表格)

jhaj038  (纤维材料)吊(索)具安全检查表

附件1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2篇 炼钢厂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索具处于安全状态,落实吊索具的管理责任,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吊索具的安全使用、检查和报废。

3名词解释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吊装带、吊链和钢丝绳等。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吊索具的管理职责

4.1各区域作业长负责本区域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吊索具的检查、维护、使用、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4.2各区域班组长负责接班检查时对吊索具是否开焊、断丝、锈蚀、损坏等的检查。

4.3各区域组员负责操作前对吊索具做重点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5吊索具的管理内容

5.1各区域吊索具必须设专人保管,对吊索具建账、保管。

5.2吊索具在使用现场实施定置管理,吊索具的储存场地应平坦、清洁、干燥、无油、水等污物,远离热源。

5.3各类吊索具应设置吊索架、钩等装置,上架放置;各类吊具应按规定储存。

5.4吊索具的使用单位应对吊索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防止吊索具的锈蚀、损坏,防止吊索具受热降低起吊能力。

5.5钢丝绳、吊链等金属吊索不得做电焊的地线,注意不得使电流通过,防止降低金属吊索的负荷能力。

5.6自制钢丝绳必须要降低载荷使用。

5.7吊索具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时应根据起吊工件的特性、重量选择适宜的吊索具,不得超负荷使用吊索具。

5.8吊索具使用前,操作者应对吊索具进行检查。各类吊索应完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各类吊具应完好、附件齐全,与吊索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吊卡上的齿、板应能有效卡住工件,否则不得使用。

5.9捆绑、吊运工件时,应注意保护吊索具。吊运带有锐利棱角的工件时,应采用护角、护板等防护装置垫在吊索处,防止吊索在起吊时损坏。捆绑工件时应注意吊索的捆绑方式,不得使吊索打结。

5.10吊运工件后,应在工件下方用木方等垫起一定的空隙,然后取出吊索或吊卡,不得用吊车强行从工件下抽出吊索,或用锤击、重物撞击等方法取出吊卡。

5.11不准使用吊车上报废的钢丝绳制作插口钢丝绳吊索用于吊运。

5.12吊运赤热金属必须用金属吊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

6吊索具的安全检查

6.1各区域班组长应每天检查本班组所使用的吊索具,操作者应在使用前仔细检查吊索具。各作业区应每周对本区域的吊索具进行抽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炼钢厂将随时对各作业区所使用的吊索具进行抽检。

6.2在吊索具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提请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措施。

6.3吊具可采用维修、更换附件等方式恢复起吊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6.4对达到判废标准的吊索具,应严格执行吊索具判废制度,不准借口降低负荷使用。

7吊索具的判废

7.1钢丝绳的判废标准

7.1.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1规定数值时,应予以报废。

表1钢丝绳报废断丝数

安全系数

钢丝绳结构(gb/8918-1996)

绳6w (19)

绳6_ (19)

绳6_ (37)

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

6-----7

14

7

26

13

大于7

16

8

30

15

一个节距指钢丝绳任一股环绕线一周的距离。6股钢丝绳的节距就是在绳上的任意一条母线上数6节的间距。

7.1.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的报废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表2折减系数表

钢丝绳磨损量或锈蚀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0

7.1.3吊运危险物品的钢丝绳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蚀进行的折减。

7.1.4钢丝绳中任意一股折断,或失去承载作用时,应予报废。

7.1.5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或多层绳股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的显著减小时,应予报废。

7.1.6当钢丝绳弹性下降时,绳径缩小,节距伸长,用起来明显地觉得不易弯曲时,应予报废。

7.1.7当钢丝绳的轴线呈螺旋线形状,若d1≥4d/3时,应予报废。

式中:d---钢丝绳名义直径;

d1—钢丝绳变形后包括面的直径;

计算d1时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

7.1.8由于机械事故将钢丝绳压扁或弯折,造成绳股之间受力不平衡时,应予报废。

7.2吊链的报废标准

7.2.1检查中链条发生变形、开焊等情况时,应予报废。

7.2.3检查中发现链条圆钢直径磨损达5%时,应予报废。

7.3吊具的报废标准

7.3.1吊卡具危险断面磨损超过10%时,应予报废。

7.3.2吊具其它附件达到报废标准时,其吊具附件应更换或报废。

7.4其他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7.4.1各类吊索具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

7.5吊索具报废的审批

7.5.1钢丝绳等一般吊索、小型吊具的报废由炼钢厂安全员现场查看后,决定报废。

7.5.2大型吊具的报废应经过炼钢厂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必要时应提请生产安全管理部、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批。

7.6吊索具报废的处置

7.6.1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即从工作场所撤出,一时来不及撤出的,钢丝绳应用气割割断,其他吊索具应作出明显的报废标识,防止报废吊索具的误用。

7.6.2大型吊具经批准报废后,应及时予以处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8考核

8.1对违反《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的作业区,罚款300---1000元。

第3篇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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