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运营进行有效监控和评估的体系,旨在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效率与效果。它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监查目标设定
2. 监查流程设计
3. 责任分配与职责明确
4. 数据收集与分析
5. 报告编制与沟通
6. 不足之处的改进措施
7. 培训与发展
8. 监查结果的应用
监查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法规遵从性: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内部控制: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防止财务欺诈和其他风险。
3. 绩效管理:监控员工及部门绩效,确保目标达成。
4. 项目执行:检查项目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5.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反馈了解服务质量和产品性能。
6. 质量保证: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
监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识别和纠正运营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2. 防范风险: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避免损失。
3. 保障合规: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内外部规定,维护企业声誉。
4. 促进改进:通过对业务的持续监控,推动改进措施的实施。
5. 增强决策依据: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报告,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决策。
建立和完善监查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步骤:
1. 确定目标:明确监查的目标,如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等。
2. 设计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包括监查频率、方法和标准。
3. 分配责任:为每个环节指定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4. 制定标准: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标准,以确保公正性。
5. 实施监查:定期进行监查,记录结果,及时反馈问题。
6. 问题解决: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执行。
7. 沟通与培训:定期分享监查结果,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全员意识。
8. 持续优化:根据监查结果调整制度,使之更加适应企业需求。
监查管理制度的成功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与支持,同时也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持续投入。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状况,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接受安全监查管理制度
1本站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安全监察及各项检查。
2在接受检查时,相关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如实反映、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见证材料,不隐瞒回避。
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使用前应向市质监局特检院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申请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后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4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实施,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对验收整改指令,必须全面整改报告予以上报。
6在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市质监局办理申请换证手续。
第2篇 煤矿安全监查员管理制度
根据碱沟煤矿的管理要求,能更好的发挥安全监查员的把关作用,促进我矿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范畴
为明确安全监查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根据本安办分管的业务,特对安全监查员工作范畴进行规划。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对井下现场检查作业工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确保制度在现场落实;
2、 负责督促作业现场隐患的整改,做到典型隐患问题现场盯住处理,注重过程监督落实、做到及时整改;
3、 负责作业过程中职工规范操作的监督指导,对不规范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指导规范,对三违行为进行制止;
4、 负责作业现场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督及验收把关,做好班组质量检查工作;
5、 每周一上午召开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认真组织好矿及上级安全管理规定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落到到位;
6、 每月三号参加本安办月度工作会,做好对安全监查员工作绩效及职责履行的总结讲评,安排本月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质量。
(二)监管区域
目前,我矿划分为两个采区,即:东翼采区、西翼采区。安全监查员对我矿东、西翼采区所有工作面进行安全巡查。
巡查路线:
东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556m水平运输大巷→东三+556m水平各类硐室→东三+541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东三+518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
西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东一+556m各类硐室→东一+541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41m各工作面→东一+518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18m各工作面→东一+495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495m各工作面。
当安全监查员调动及各工作面有重点任务时,本安办主任根据任务的侧重点对巡查路线作出调整。
(三)工作任务指标
1、每月每个安全监查员出勤不少于21个班次,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不少于8h(做到准点上、下班)。
2、每班必须及时将巡查范围内发现的不符合安全项向生产指挥中心及本安办汇报。
3、每个安全监查员每月抓两个“三违”,被抓“三违”包括:矿属单位一个,驻矿施工单位一个。
4、安全监查员于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对矿“一、三、五”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当班复查结果于下班前30分钟利用井下电话通知本安办值班人员。
5、每天对上级及矿发各类文件进行学习。
二、劳动组织形式
采用三八工作制,每个班两个安全监查员。
三、岗位道德
1、对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条例、指令以及上级安全决议、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三违”人员要铁面无私、秉公办事。
3、严禁对“三违”人员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岗位行为规范
1、安全监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掌握通防、突水预兆、机电完好标准、防爆标准、大件运输、采掘施工工艺基本知识,具有安全避险组织能力,对具体问题能进行协调处理;
2、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班前会所安排内容,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任务,严格执行矿纪矿规,切实做到自身无“三违”。
3、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有事、有病需请假者,自已协调好替班人员,并征得主任同意。
4、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规定时间升入井,并严格实行三汇报制度和电话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和监督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操作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
6、抓好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安全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尽快向上级汇报,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检查。
7、遇有违章作业以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矿长汇报。
8、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9、对影响工作面安全生产的环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0、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检查现场事故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对隐患“五定”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11、严禁睡岗、脱岗、串岗。
12、负责对新员工日常全员安全教育指导工作,指导班组安全教育,抓好员工复工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3、督促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14、负责对分管区域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主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15、对重要施工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完善,并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6、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7、对习惯性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对违反安规又屡次不改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提请矿给予行政处分。
18、负责完成临时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19、安全监查员上岗必须佩带明显的标识,从穿衣戴帽等各种行为举止到现场作业,时时处处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20、安全监查员要通过本安办、生产指挥中心人员定位系统考勤,如两处考勤不一致时,实际考核以少的为依据。
五、考核细则
安全监查员的日常考核计分评定和处罚、奖励由安全办主任负责(一)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并通报批评:
1、矿跟班人员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监查员分管区域或施工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总数每月达到或超过2人次者(不计专职安全监查员本人发现并处罚人数),本月对该分管区域的安全监查员罚款500元。
2、未及时发现分管区域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一次罚款1000元。
3、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撤出人员,未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一次罚款500元。
4、安全监查员未做到一班三汇报、特殊情况未及时汇报,一次罚款200元。
5、安全监查员不填写当班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填写不清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监查员未按班前会布置内容作业、未完成巡查任务,罚款300元。
7、对“五定”整改单落实情况未在接班前30分钟向本安办汇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8、对施工区队或班组未按规定办理特殊危险作业工作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未制止的,一次罚款500元。
9、对违章作业人员不及时制止的,一次罚款1000元。
10、未预先请假又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本安办月度工作会的,一次罚款200元。
11、对于无特殊原因、未请假而提前升井的安全检查员,一次罚款500元。
12、未完成每月“三违”任务的,每缺一人罚款200元。(“三违”任务全为驻矿施工队的,视完成月“三违”任务1人次,并对其考核200元。)
13、安全监查员有睡岗、脱岗、串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0元。
14、安全监查员月出勤与当月奖金挂钩,完成每月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奖不罚,未完成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含旷工),每少一天罚款200元。
15、未在现场监督隐患整改处理工作,罚款500元。
(二)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调离安全工作岗位:
1、安全监查员三次考核评定不合格者。
2、工作中参与隐瞒事故者。
3、对反事故措施、对策未认真监督落实,因而导致事故或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4、 责任区域发生事故,经分析为直接责任者或负有主要责任的。
5、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的或故意刁难职工的。
(三)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安全监查员请病假未持医保中心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休息证明到本安办主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安全监查员因事请假,与当班前一二个小时电话告知,且自已没有协调替班人员。
3、不请假,无顾不来上班。
(四)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安全监查员工作积极负责,表现突出,同时当月考核为优秀分管区域无各类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100~500元,矿通报表扬。
2、当月“三违”任务每超额完成1人次,给予奖励200元。
碱沟煤矿本安办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第3篇 接受安全监查的管理制度
1本站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安全监察及各项检查。
2在接受检查时,相关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如实反映、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见证材料,不隐瞒回避。
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使用前应向市质监局特检院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申请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后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4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实施,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对验收整改指令,必须全面整改报告予以上报。
6在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市质监局办理申请换证手续。
3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