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性,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的安全愿景,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和策略。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威胁,并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4. 员工培训与教育:提供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5. 审核与改进:定期审核安全方案的有效性,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
员工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法规与标准:让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危险源识别:教育员工如何识别和报告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
3. 应急处理技能:教授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4.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按照安全规程执行日常操作。
5. 安全文化培养: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企业文化氛围。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1. 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发出安全警报。
2. 团队分工:明确应急响应团队的职责和任务分配。
3. 沟通与协调:确保内部和外部沟通渠道畅通,协调各方资源。
4. 疏散与救援:制定疏散路线和救援程序,确保人员安全。
5. 后续恢复:规划灾后恢复工作,减少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安全方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维护企业声誉: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3. 提升效率:通过风险预防,避免因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提高运营效率。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定期审查和调整,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建立和完善安全方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乎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担当。因此,我们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安全方案,确保企业安全无虞。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缺陷安全方案
序号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1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1管理不严格,未经审批;
2落实不彻底
承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率100%,审批100%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技措施要审批;
3措施要全面,要有针对性;
4项目部要认真落实;
5专职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
1-3,施工前;
4-5,施工过程
项目部
1-3,质量部
4--5,工程部
质量、工程部
2
设备设施未经验收
1防护装置基本齐全;
2未验收即运行
现场使用设备设施的验收合格率达100%,按部颁标准(jgj59-99)检查评分≥80分
1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2经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取得准用证或验收手续;
3编制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3
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缺少必要的防护用品;
2部分人员不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100%,从事电气作业人员穿绝缘鞋100%
1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奖罚制度》。
1-2,进入施工现场前;
3,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4
施工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1有的工人未经培训即上岗;
2普通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个别人不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管理人员持资格证及其他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1对特种作业 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办证;
2施工管理体制人员参加建管中心里组织的培训办证;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一、吊装指挥信号不明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吊装无资质,指挥信号不明
吊装有资质,有时指挥不明
因吊装信号不明发生事故率为0。
1吊装作业要制定吊装方案并做安全技术措施;
2司机、司索及指挥人员培训上岗,持证上岗;
3指挥要选择适宜位置;
4司机坚持信号不明,不吊;
5专职人员监督。
1-2,作业前;
3-5,作业中。
项目部
安全部
机电物资部和安全部
二、起重机安装管理缺陷的管理方案
序号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1
无安全技术方案
有方案,执行不彻底
制定并保持方案,由此引发的事故率
1编制电梯及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和详尽的安全技术措施;
2管理及操作人员培训取证后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方案与交底;
4专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1-2,作业前;
3-4,作业中。
项目部
机电物资部
机电物资部、安全部
2
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能够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但有时佩戴不正确。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防事故发生。因此引发的事故率为0。
1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以员工安全教育;
3专职人员监督检查。
1-2,作业前;
3,作业中。
项目部
机电物资部
机电物资部、安全部
三、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管理方案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现场临配电不符合规范
1大部分现场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达标;
2个别现场临电管理未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有的电工技术水平低,配电不合理。
加强临电管理,按jgj59-99检查现场临电得分≥75分
1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配电方法 ;
3现场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采取“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等参数匹配;
5专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6对员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1-2,施工前;
3-6,施工中;
现场施工安全部、
项目部
1-2,安全部
3-6,安全部
安全部
四、焊渣引燃引起明火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焊渣引燃引起明火
个别操作人员对作业环境检查了解不清,焊渣清除不及时、不彻底。
工作结束后及时清除焊渣确保引燃引起火灾事故为0。
1编写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2现场作业开具动火证;
3焊割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作结束仔细检查现场,及时清除火险;
5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
1、2、5,作业前;
3、4作业中及作业后。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五、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
1个别工程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
2立柱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底部无垫板或垫砖。
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90%以上受方案控制,100%受监督检查控制,按jgj59-99检查评分≥75分
1单独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批;
2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
3支撑系统符合设计计算;
4立柱间距符合规定,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底部设垫板;
5按规定控制模板上的施工荷载;
6模板上堆料均匀;
7模板工程有验收,拆模有申请;
8砼强度未达规定不拆模;
9编制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交底;
10项目经理对目标及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1-2、9,支模前完成;
3-8、10,在施工中。
项目部
1-3、9,质量技术部
4-8、10,工程管理部
机电物资部
第2篇 专项安全方案评审及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三、方案评审
1、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3、 生产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安全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生产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四、方案的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在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各生产单位组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3篇 施工路段安全生产管理 专项安全方案
一、工程概况:
永武高速公路b5合同段设计起始桩号为k152+800-k197+513.545,等于原土建a10、a11合同段,其间断链二处,路线缩短2117.38m,b5合同段实际长度42.587675km。设计为双向四车道。
二、安全管理目标:
强化职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高效、文明施工的有力措施和充足的安全投入,做好安全三级教育,通过严密的安全管理,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小组下设专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管理日常安全事务,负责管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本项目安全施工负监督、检查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吴传贤
副组长:杨世雄、王加占、吴勇、孔祥永
组 员:李吉虎、李建文、秦永明、宋宝辉、李长青
专职安全员:宋宝辉、阮秋荣、吴仕泉
兼职安全员:李长青
四、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部和班组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
3、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现场施工人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了工作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
6、施工现场按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工,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项目部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对上岗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教育。
五、施工路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1)将施工现场及路段分成若干个片区,1#站片区责任人:冯少伟、2#站片区责任人:刑盘生、3#站片区责任人:黄先锋。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轮流负责巡视排查,确保安全隐患不被遗漏。
(2)专职安全员每天分别对负责的施工现场及路段巡视,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如:非施工人员进入高速路段、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车辆高速行驶、安全警示牌错误放置等安全隐患。
(3)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现场负责人到场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继续巡视排查。
(4)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次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段,将对该地段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及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对每天的巡视排查结果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档。
2、各施工便道交通路口的管理:
(1)在每个施工便道交通路口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反光条等安全标志用品,对主要的施工便道交通路口增设安全标志用品和巡视人员。
(2)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对这些安全标志用品负有保管义务。
(3) 专职安全员每天巡查时检查交通安全警示牌等安全标志用品的放置是否正确及损坏、丢失情况,对发现财产损失应及时调查,确认责任人,做好详细的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要求各施工人员发现警示牌倾倒应及时扶起并正确放置,确保交通安全及道路畅通。
(5)将现场的安全问题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6)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排三名路政人员在各个施工便道交通路口进行巡视,专职安全员及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
3、消防安全措施: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吴传贤任组长,项目书记杨世雄任副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及各部门的主管为主要成员。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防火消防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的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存放于指定地点。
(13)在施工现场作业区禁止吸烟。
六、现场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主要通道口均设置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2、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及安全防护用品。
5、施工现场作业区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6、现场施工人员规范着装。
永武高速公路b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0九年三月一日
第4篇 专项安全方案评审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三、方案评审
1、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3、 生产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安全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生产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四、方案的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在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各生产单位组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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