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理发店的运营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也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南,保障工作环境的和谐与效率。
1.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着装规定、服务态度、沟通技巧等。
2. 服务流程管理:从接待客户到完成理发的标准化步骤。
3. 设备与卫生管理:设备维护、清洁标准及频率、卫生许可证的获取和更新。
4. 客户关系管理:预约系统、客户反馈处理、客户满意度调查。
5. 培训与发展:新员工培训、技术提升课程、员工激励计划。
6. 店铺运营规定:营业时间、节假日安排、促销活动管理。
7. 财务与库存管理:收费规定、成本控制、产品采购与存储。
理发管理制度对于理发店的成功运营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升品牌形象:通过统一的服务标准,展示专业性和可靠性。
2. 保障客户安全:严格的卫生标准可以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客户健康。
3. 提高员工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4. 增强客户满意度:良好的服务体验能增加回头客,促进口碑传播。
5. 降低运营风险:通过财务管理,避免资金流动问题,保证店铺稳定运行。
1. 制定详细的行为规范,要求员工遵守,违反者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培训。
2. 实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如预约系统应确保客户等待时间最短,理发过程中应提供个性化咨询。
3. 设立定期设备检查和清洁日,确保所有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并记录在案。
4. 对客户反馈进行及时回应,设立匿名投诉渠道,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 定期举办内部培训,鼓励员工参加行业研讨会,提升技术水平。
6. 根据店铺实际情况调整营业时间,制定节假日特别活动,吸引顾客。
7. 优化库存管理,定期盘点,确保产品新鲜,避免过期浪费,同时控制成本。
理发管理制度是理发店成功的关键,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执行,以实现店铺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高效、专业且客户满意的理发服务环境。
第1篇 理发店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美容美发店经营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立即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卫生组织机构,并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理发、美容公共用具(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修手工具、眉钳、美容盆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发场所配备的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美发用品用具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
6、理发、染(烫)发分区设置,染(烫)发区分别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运转正常;
7、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
第2篇 附院网站信息管理发布制度
附属医院网站信息管理及发布制度
1、医院网站各相关科室及审核、维护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医患沟通,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服从本单位网站管理小组的领导。
2、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严禁利用网络查看、下载、传播不健康及_的信息,若因此触犯法律,应追究法律责任。
3、各相关科室二级信息审核维护人员具体负责本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对在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与文章须提交所在科室主任审核,须相关分管院领导审核的须经相应领导审核,然后才能发布。发布同时,对新闻和文章的发布人的姓名、信息的内容、发布的时间进行登记,过时的新闻、文章的删除也要进行登记和备份,并将相应的新闻和文章进行硬盘或光盘的备份。
4、对发布信息的信源部门做好登记,对其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
5、对在公告牌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及回复审核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在网站的电子公告版或聊天室发布信息或进行电子交流时,严禁发布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严禁任何违_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文明不友好的言论,严禁对某人某事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理谩骂,并严格遵守所在信息站点的其他规定,维护良好的医疗次序。
6、对网上提供预约(挂号、单病种及其他)服务,提供医药类目、医疗价格等其他查询服务的相关科室及相关信息人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相关服务的准确无误。做好相关服务的统计数据备案登记。
7、由院办做好院长信箱、咨询投诉信箱的管理回复工作,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查看信件并登记备案,及时转送分管院长或院长,对分管院长或院长的回复及时予以反馈。
第3篇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美容分区设置,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
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理发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分类存放。
6、地面碎发做到及时清扫,工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
7、理发人员操作时穿清洁干净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美容人员在美容前双手进行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8、理发用大小围布经常清洗更换保持整洁,脸巾清洁,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9、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顾客要配备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0、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创伤性美容。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第4篇 理发店员工管理制度
一、迟到早退
1、8:30准时做卫生,晚点按迟到扣除1分钟1元。
2、不可在工作时间在门口工作区吃东西,洗头10元。
3、个人仪容仪表在8:30之前做好(工服、工牌、发型、化妆),一次10元。
4、9:30卫生完毕,准时头牌站位。
二、卫生
1、9:00卫生做不完按不合格扣10元,不做卫生一次扣20元。
2、所有的台面卫生标准用面巾纸一擦没有尘土。
3、镜面不能有可擦掉的脏物。
4、大工椅底做不能有水印。
5、所有地方不能有死角,没有反工的机会。
6、站完位必须等一时间做末牌卫生15分钟或有人接替,发现一次扣10元。
三、吃饭
1、中午早班先吃饭助理最多不能超过两人或按当时人员比例(特殊情况除外)。
2、晚饭早班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吃饭。
3、在店内吃饭20分钟外出吃饭40分钟。
4、吃饭或外出在前台签点。
四、请假
1、超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2、周六、周日、节假日1天抵3天。
3、重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4、旷工全部不带工资,一天扣200元,以后翻倍,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工资压金不退。
5、工作时间请小时假,每人一天不得超过一次。
6、工作时间员工不能烫染头发(早连晚除外),上班做私活一次100元,剪发须提前申请。
7、每位员工一个月最多烫染一次(扣相应的成本)。
五、仪容仪表
1、工服整齐、干净(上衣、裤子、鞋)一件不穿扣除10元。
2、工牌配戴左上胸,笑脸在上工牌在下。
3、女孩要化好淡妆,男孩头发要有饰发品。
六、接待
1、站姿挺拔、不靠门,站位不得说话或私有离岗一次10元。
2、换岗时及时替换,导致空岗一次扣10元(站位如没有客人一次15分钟)。
3、接待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门岗体现店面的形象。
4、鞠躬45度要有手式引领,如没有一次扣10元。
5、洗头短发最少5分钟,长发8分钟到10分钟不够一次扣10元。
6、技师在顾客的右前方引领洗发并带入位,洗头时必须向顾客介绍自己,带到剪发椅待客坐下后向顾客介绍发型师让顾客熟悉我们增加点单率。
7、员工站位接打电话一次10元。如有紧急情况叫同事帮忙站。
8、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区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须提前申请(打电话、去超市、厕所)避免找不到人。
七、前台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前台一次50元。
2、支用产品必须通过前台私自用新产品一次20元
八、言语
说话声音不得过大,不得扎协调会(2人以上)且谈话与工作无关的事私下传播消极思想,讲话轻声细语,体现我店面与员工的素质,一次扣20元。
九、员工外出必须和经理或主管请假,并挂横牌,私自外出一次扣50元,超过1小时算旷工。
十、杠车工具及设备
1、产品不得浪费,冷烫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过2/3,长发一瓶。染发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2/3,长发一瓶。特殊情况提前和经理申请用完再申请无效超出部分按成本扣除。
2、损坏店内设备按价赔偿,如染膏把地面桌面或椅子染色一次最少100元。
3、干完活及时把杠车及工具收拾干净,一次扣除10元。
十一、待客
1、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如超时1分钟扣除1元。
2、招待朋友不得超过10分钟,如超进1分钟扣除1元。
十二、服务
1、烫染时助理不得离开客人做私事儿,(吃饭、长时间打电话、和同事聊天)要陪同顾客并聊天,按摩(经理或主管安排除外)。
2、干活、洗头时必须戴口罩一次10元。
十三、
1、员工要服从领导的各项分配,不得与领导顶撞辱骂、不尊重行为一次200元,严重者开除。
2、同事之间不得在工作区打架、打骂、争吵一次50元,情节严重扣100元或开除。
3、休息室一次不得超过2人,否则一起挨罚。
十四、工作态度
1、每天要带着热情饱满的态度工作。
2、不能带着情绪工作,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请事假一天或调整好之后再上班,工作。
3、情绪话严重常期调整的辞退。
第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
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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