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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煤层管理制度

煤层管理制度是企业煤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从煤层的勘查、开采到安全防护的全过程。这一制度旨在确保煤炭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环境的可持续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煤层勘查与评价:明确煤层的地质构造、储量、煤质等关键信息,为开采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2. 开采规划:制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回采率,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3. 安全管理:设立严格的安全规程,预防和控制矿井事故,如瓦斯爆炸、顶板塌陷等。

4. 环境保护:实施煤层气的抽排和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处理废水和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5.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开采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6.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7.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煤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重要性

煤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确保了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避免了盲目开采导致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企业和社会的损失。此外,环境保护措施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符合绿色发展的要求。因此,煤层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可持续运营的基础。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煤层管理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各个管理环节。

2. 强化员工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加强设备管理: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及时更换老化部件。

4. 实施环保措施:投资建设煤层气抽排系统,妥善处理废水,实现污染零排放。

5.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并接受外部专业机构的审计。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运行效果,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煤层管理制度将在煤炭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与环境的保护做出贡献。

煤层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防治15号煤层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日常检查的管理

(1)凡是开采15号煤层的矿井,通风区必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制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表。

(2)15号煤层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在检查瓦斯的同时,必须检查一氧化碳气体,且每班不得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牌板的巡回检查图表上,凡不检查、不填写者,一律按空班漏检处理。

(3)各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火区观测工火区观测工按规定时间认真检查已采区闭墙、火区闭墙等处的气体及温度变化,并填写火区观测周报,报矿总工程师审阅,并报局通风处。

(4)各矿通风区调度站须将当口检测气体、温度等参数,汇报通风处调度。由通风处调度填写“全局火区危险预报表”送局总调度室,报局总工程师审阅。

(5)局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治自然发火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全局防治自然发火方面存在的问题。

2.防治15号煤层自然发火要执行下列有关技术规定

(1)15号煤层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管理措施,并在回采过程中认真落实。

(2)工作面与周围火区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20m。

(3)综放工作面开口必须沿顶板掘进,为采完进行永久密闭创造条件。

(4)工作面回采期间不准停采,未采不准换队。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拆除工作,并立即封闭。工作面周围的所有密闭墙要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于8mm凡超过规定期限不回收工作面设备时,通风区有权强行密闭,井组织分析,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6)禁止采用在12号煤层提高已采区通风负压的方法,来处理15号煤层工作面瓦斯若遇特殊情况非用不可时,须由矿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3.自然发火事故管理

(1)15号煤层采空区、煤柱或工作面开果过程中发现自燃烟雾或明火,可统计为一次自燃事故;只发现一氧化碳,后经处理消除一氧化碳的,不能定为自燃事故

但对于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限,又无法控制面采取封闭措施的也应统计为一次自燃事故。

(2)任何人发现并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的通风区,并报告局总调度室。

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区和救护队迅速查明火情。

(3)一旦发生自燃事故,必须立即成立灭火救灾领导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负责灭火技术指挥,救护、通风、安监、生产、机电、输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根据火情研究确定灭火技术方案。

发生自然发火事故后,未经灭火救灾领导组同意,严禁任何人改变火区通风系统。

(4)封闭火区必须做到进、回风系统同时封闭。具体方法为进回风密闭墙砌筑过程中留有直径380mm的瓦斯管,保持火区原通风系统,施工完毕后,由救护队同时上档盘封堵。

(5)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7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局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

4.火区管理

(1)通风区要建立15号煤层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

所有防火墙都要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人。

(2)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每季由通风区进行取样和测定,气样送局通风实验室行分析化验。

新火区(密闭不足一个月)的防火墙内、外的气体成分,每周取样验一次;当一氧化碳气体涌出趋于稳定后,可每月取样化验一次。

新火区的取样地点和次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风实验室对每一次气样分析化验果分别报通风处和向矿通风区送样。

(3)发生自燃火灾的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封闭后,决定不再启封时,地质部门要尽快办理自燃火灾冻结煤量的注销注销后的采区不属于现有火区统计之列(不管采区内有几处发火地点),仅算一个残存火区统计。

5.要编制技术措施

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第2篇 防治煤层自燃火灾管理制度

一、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进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完善矿井灭火注浆系统,把注浆量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做到逢采必注。并严格要求注浆质量,浆液水土比不得超过5/1。

三、火区和采空区密闭要有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区回风巷、巷道冒顶和高顶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自燃发火。

四、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或无用的废旧巷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在20天内将所有设备器材全部撤除运走,通风区负责在一个月内全部封闭。

五、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7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公司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

六、通风区要建立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

七、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注销火区,由矿上提出注销报告,经通风部、安监部、救护队等单位共同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3篇 防治煤层自燃相关管理制度

一、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进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完善矿井灭火注浆系统,把注浆量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做到逢采必注。并严格要求注浆质量,浆液水土比不得超过5/1。

三、火区和采空区密闭要有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区回风巷、巷道冒顶和高顶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自燃发火。

四、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或无用的废旧巷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在20天内将所有设备器材全部撤除运走,通风区负责在一个月内全部封闭。

五、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7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公司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

六、通风区要建立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

七、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注销火区,由矿上提出注销报告,经通风部、安监部、救护队等单位共同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4篇 综采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制度

1、煤层注水的地点,都必须编制专门的注水工程平面图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执行;

2、配备专门的专业队伍,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采煤工作面的煤体注水前后至少测定一次煤体水分含量;

4、煤层未开采之前预先湿润煤体,通过钻孔注入压力水,孔径53-----60mm,使煤体的内部增加水分降低生产过程的产尘量;

5、煤体内的裂隙中存在着厚生煤尘,水进入后,可将厚生煤尘湿润,破碎时可以有效消除煤尘量;

6、煤体注水后使塑性增加,将危险减弱,改变了煤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7、在煤层注水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班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5篇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安全仪器仪表进矿使用前,必须由物管科、机电科、计划科、通风区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通风区方可接收,并按有关规定送验后投入使用。

2、按矿井生产的实际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仪器仪表,备用量不少于应装备的20%,并保证性能完好,计量检定合格。

3、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按集团公司的年度送检计划,及时送检,并填写送检台帐。只有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准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4、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登记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使用、发放、维修记录齐全。

5、发出的便携仪式仪器仪表要保证电量充足、灵敏可靠,便携式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必须凭牌领取,领取时认真检查仪器仪表完好情况。

6、使用人员要妥善使用便携式仪器仪表,注意保养、爱护,防止猛烈摔打和碰撞,避免淋水,禁止浸入水中清洗。使用过程中,如有故障,应升井后及时交维修人员登记修理,严禁自行拆卸修理。凡发现人为损坏的应视情节及损坏程度给予赔、罚等处理。

7、便携式仪器仪表在每班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发放室充电,防止电池放电过度而影响使用寿命。

8、收回的便携式仪器仪表,应首先检查其完好情况,清理浮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员进行维修,并记入台帐。

9、有故障的仪器仪表,要维修及时、保证质量,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修复。

10、保证色谱仪及制氮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色谱仪及制氮机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11、色谱仪及制氮机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防止因误操作造成设备故障。

12、对于无法正常使用或技术性能落后无法修复的防灭火装备及仪器仪表,严禁投入使用,并及时申请报废更新。

第6篇 煤层注水钻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本矿煤层注水为长孔注水〈80m〉

2、注水钻工作前一定要对注水钻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注水眼要事先选好布好后开钻,注水眼打好后要及时检测有害气体,安全后方可注水。

4、注水时,枪头一定要由两人站在注水枪的侧面,把好枪头,保证压水压力不小于4个大气压。

5、拔出注水枪,封闭注水眼时一定要先闭后慢慢拔枪,最后全封闭注水眼。

6、注水钻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持证上岗。

7、注水钻必须由专人保管到指定库房,领用交接由专职领导签字。

8、注水钻必须定期由机电人员检修、保养。

9、注水钻在钻眼过程中出现古空、出水等异常情况,不能急于退出钻杆,应先检查后封闭,指定安全措施后上报。

10、注水钻支架一定要架设牢固、稳定安全,保证钻孔安全。

11、注水钻液压油要在钻前检查好,不能出现缺油、破管或接口不严等现象。

12、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禁止反转。只有在加接或拆卸钻杆时,卡板卡住钻杆后才可反转。

13、注意个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油泵、马达、电动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机检查加以处理。

14、观察各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节流阀,降低推进速度,减少晃动,应停机检查处理。

15、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记号和规定的程序操作。转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16、观察油箱的油位,当油位下降到标定位以下时,应停机加油到指示油位,在工作。

17、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18、交接班时,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水辫是否漏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钻机正常运转3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弄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

20、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外漏的丝杆、导轨、轴加注润滑油。

21、钻机未使用或使用后要贮存(必须对整台钻机进行彻底清洗及维修),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防潮、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第7篇 a矿煤层注水钻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本矿煤层注水为长孔注水〈80m〉

2、注水钻工作前一定要对注水钻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注水眼要事先选好布好后开钻,注水眼打好后要及时检测有害气体,安全后方可注水。

4、注水时,枪头一定要由两人站在注水枪的侧面,把好枪头,保证压水压力不小于4个大气压。

5、拔出注水枪,封闭注水眼时一定要先闭后慢慢拔枪,最后全封闭注水眼。

6、注水钻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持证上岗。

7、注水钻必须由专人保管到指定库房,领用交接由专职领导签字。

8、注水钻必须定期由机电人员检修、保养。

9、注水钻在钻眼过程中出现古空、出水等异常情况,不能急于退出钻杆,应先检查后封闭,指定安全措施后上报。

10、注水钻支架一定要架设牢固、稳定安全,保证钻孔安全。

11、注水钻液压油要在钻前检查好,不能出现缺油、破管或接口不严等现象。

12、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禁止反转。只有在加接或拆卸钻杆时,卡板卡住钻杆后才可反转。

13、注意个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油泵、马达、电动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机检查加以处理。

14、观察各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节流阀,降低推进速度,减少晃动,应停机检查处理。

15、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记号和规定的程序操作。转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16、观察油箱的油位,当油位下降到标定位以下时,应停机加油到指示油位,在工作。

17、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18、交接班时,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水辫是否漏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钻机正常运转3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弄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

20、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外漏的丝杆、导轨、轴加注润滑油。

21、钻机未使用或使用后要贮存(必须对整台钻机进行彻底清洗及维修),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防潮、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第8篇 d矿防治煤层自燃火灾管理制度

一、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进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完善矿井灭火注浆系统,把注浆量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做到逢采必注。并严格要求注浆质量,浆液水土比不得超过5/1。

三、火区和采空区密闭要有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区回风巷、巷道冒顶和高顶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自燃发火。

四、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或无用的废旧巷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在20天内将所有设备器材全部撤除运走,通风区负责在一个月内全部封闭。

五、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7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公司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

六、通风区要建立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

七、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注销火区,由矿上提出注销报告,经通风部、安监部、救护队等单位共同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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