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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从业管理制度

从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确保业务运营的高效有序。它涵盖了从入职、工作行为、绩效评估到离职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维护企业利益,提升员工满意度,促进团队协作。

包括哪些方面

1. 入职管理:包括招聘流程、新员工培训、岗位分配和试用期评估。

2. 工作行为规范:涵盖职业道德、工作时间、考勤制度、着装规定、沟通协作等方面。

3. 绩效管理: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评估,与薪酬福利挂钩。

4. 员工发展:包括晋升机制、培训机会、职业规划指导等。

5. 离职管理:处理离职申请,进行离职面谈,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和平稳。

重要性

从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规章制度能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2. 保障权益: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3. 促进文化:体现企业价值观,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

4. 人才培养:通过绩效管理与培训机制,促进员工个人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入职手册:详细说明各项政策和流程,使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2. 定期评估与反馈:建立定期的绩效评估体系,提供反馈,帮助员工改进和成长。

3. 建立申诉机制:设立公正的申诉渠道,解决员工对管理制度的疑虑或不满。

4. 持续优化: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定期审查并更新管理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5. 培训与沟通:举办培训活动,强化员工对制度的理解,通过开放的沟通平台增进共识。

从业管理制度应以人性化和实用性为原则,既要保证企业的运营秩序,也要关注员工的需求和发展,通过持续的完善和执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从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

1.经营管理部工资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第2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 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2) 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 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3篇 某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4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5)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5.1通则。编写要点如下:

5.1.1明确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遵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同时加强管理。

5.1.2明确使用、运输放射性物品应遵守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同时加强管理。

5.1.3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实行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等)。

5.1.4明确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要求。

5.2生产和使用。编写要点如下:

5.2.1明确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含原料、辅料和产品的成分确认,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存放在同一区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评估、建档、登记等管理)。

5.2.2明确使用爆炸品的规定(随用随领、单独存放、多余返回、严禁私带和用于非生产等)。

5.2.3明确生产、使用剧毒品场所、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5.2.3.1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密闭、隔离、通风代替敞开操作;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

5.2.3.2明确个人防护措施(按照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确保完好;严禁直接接触剧毒品,严禁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换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抢救药品等)。

5.2.3.3明确抢救要求(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

5.2.4明确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的余压规定。

5.2.5明确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盛装腐蚀性物品的规定。

5.2.6明确易燃物品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的注意事项。

5.2.7明确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规定。

5.2.8明确生产、使用过程中“三废”处理规定。

5.2.9明确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规定。

5.2.10明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要求。

5.2.11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管理规定。

5.2.12明确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采取的措施。

5.2.13明确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化学品应采取的措施。

5.3危险源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价。编写要点如下:

5.3.1危险源辨识、管理

5.3.1.1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1)明确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品的名称、规模、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2)明确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3)明确应急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每年定期演练2次;(4)明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对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的老企业,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3.1.2非重大危险源的危害辨识:明确按照厂房内外的地理位置、生产活动的各个阶段或确定的工作任务划分作业活动,分析每一作业活动中存在什么危害,谁会受到伤害,伤害怎样发生,并形成文件。

5.3.2安全评价

5.3.2.1企业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1)明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评价导则进行评价;(2)明确一般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的评价时间要求;(3)明确企业内管理部门;(4)明确按照国家规定,评价机构要符合资质要求;(5)明确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6)对照评价措施要求,进行督促检查。

5.3.2.2安全评价的内容:(1)明确危险、有害因素;(2)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3)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4)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5)安全生产条件及对策措施等。

5.4报废处理。编写要点如下:

5.4.1明确剧毒品的包装物、容器的处理规定。

5.4.2明确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处理规定。

5.4.3明确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报废处理规定。

5.4.

第5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2)

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二、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部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明确决策层包括哪些人员。

1.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对其的资格要求。

1.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1.3.1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2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1.3.4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装备、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

1.3.5明确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

1.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完善等)。

1.3.7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明确管理层包括哪些人员。

2.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2.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2.3.1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2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3.4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2.3.5明确对安全检查(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记录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2.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订、落实)。

2.3.7明确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2.3.8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总结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3.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1明确岗位职责范围。

3.2明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3.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3.3.1明确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

3.3.2明确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3.3.3明确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权力。

3.3.4明确有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3.3.5明确认真学习和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3.3.6明确岗位安全检查的要求。

3.3.7明确事故隐患上报的要求。

3.3.8明确本岗位设备设施保养的要求。

3.3.9明确如实做好本岗位记录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经营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特点,制定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明确适用范围。

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1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如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调岗作业、长病假复工(6个月以上)、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1.3.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等】。

1.3.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1.3.4明确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脱产学习或日常教育等)。

1.3.5明确培训时间(三级教育、日常教育、“四新”教育等)、考核方式。

1.3.6明确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采购员、保管员等)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员、驾驶员、铲叉车驾驶员等)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1明确适用范围。

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应涉及的内

第6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第7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 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第8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9篇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0篇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3.3 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

4.3.4 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4 聘用待遇

4.4.1 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4.4.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4.3 按公司的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

4.5 日常管理

4.5.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5.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4.5.3 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4.5.4 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5.5 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4.5.6 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运输。

5 相关记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

《劳动合同》

《岗位责任书》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3)

9、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9.1明确适用范围。

9.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9.3安全检查应涉及的内容:

9.3.1明确安全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的)及检查周期。

9.3.2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安全标志、隐患整改、工艺、检测仪表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9.3.3明确检查内容及记录保存时限。

9.3.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原则。

9.3.5明确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要求及复查要求。

10、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10.1明确适用范围(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

10.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活动的自有人员、委托单位的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0.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环节管理的具体内容要点:

10.3.1明确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定合同。

10.3.2审验合同文本(安全责任界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品名是否明确)或任务来源。

10.3.3搜集与废弃活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确实施处理地点。

10.3.4明确废弃处理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

10.3.5明确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1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1.1明确适用范围。

1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1.3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1.3.1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1.3.2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监控。

11.3.3制定应急预案。

11.3.4明确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11.3.5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1.3.6明确重大危险源上报的内容及要求。

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明确适用范围。

1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涉及的内容:

12.3.1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的周边环境、原材料的性质与数量、生产工艺、人员情况、现有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

12.3.2可能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测(如火灾、爆炸、泄漏、自然灾害等,事故预测应符合实际情况)。

12.3.3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分工、各自职责、负责人等内容)。

12.3.4报警与通讯(明确报警方式、救援中的相互联系方式、对外信息发布等)。

12.3.5现场抢救

12.3.5.1针对事故预测,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测等方案。

12.3.5.2条件保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保障等。

12.3.5.3培训、演练及其记录。包括:对应急人员的培训、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有明确的要求。

13、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3.1明确适用范围。

1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3明确事故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3.1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划分事故等级及类别。

13.3.2按事故种类,明确事故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

13.3.3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报告程序(如当事人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发生火灾或人身事故应先报火警或医疗救护)。

13.3.4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处理原则。

13.3.5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性质,确定是否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如属于上报范围,应按照管理规定立即上报。

13.3.6明确上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13.3.7明确调查程序(一般事故及重大事故分别由谁组织调查、参加单位)。

13.3.8明确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的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13.3.9明确对发生过的事故进行登记的内容(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14、安全奖惩制度

14.1明确适用范围。

14.2明确承担主体(考核部门)的职责范围。

14.3安全奖惩应涉及的内容:

14.3.1明确应当受到奖励或处罚的人员及行为(如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等)。

14.3.2明确具体奖惩办法。

14.3.3明确考核方法(如平时的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等)。

15、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5.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

1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采购、销售人员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5.3购销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5.3.1明确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15.3.2明确采购时查验供货方资格的要求。

15.3.3明确销售时对

第12篇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__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各岗位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一览表

第13篇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掌握从业安全基本理论,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公司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全体员工都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按照员工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所从事的生产管理与作业等岗位属性,将从业人员分为:

(1)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担任。

(2)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的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 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4)一般从业人员:全体员工。

3.2 全体员工都应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1)法人代表、总经理、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等领导,应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专门培训,应了解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经过审核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安全负责人资格证》。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专门培训,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风险管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等专项技能、方法和手段。经过审核部门考核,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其他管理人员应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一般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由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专门培训,掌握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一般从业人员:全体员工应参加具有相应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一般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3.3全体员工从业资格证在人力资源部部登记备案,由人力资源部部向具有资格的员工发放《上岗证》,方可上岗和任职。

3.4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及时制止、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丢失“资格证”的员工应按发证机关规定,及时补办证件,补办期间不得独立上岗。

3.5 全体员工应保持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再培训,接受资格延期复审,保持资格的有效性。

3.6 人力资源部建立公司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台账,全体员工上岗证管理台账。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目录(二)

目 录

第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基本原则

2、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主要负责人

2.2主管安全负责人

2.3分厂(车间、工段)负责人

2.4安全员

2.5班组长

2.6工人

3、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办公室(含人事、劳资、教育等综合部门)

3.2生产部门

3.3基建设备动力部门

3.4技术部门

3.5环保部门

3.6安全(消防)部门

3.7财会部门

3.8供销运输部门

3.9工会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考核

2、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

2.1发放范围

2.2考核内容和办法

2.3使用与管理

3、交接班管理制度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要求及内容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5考核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生产装置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3消防组织与实施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1通则

5.2生产和使用

5.3危险源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价

5.4报废处理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范围

6.2规范性文件引用

6.3名词解释

6.4编制内容

7、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8、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8.1基本要求

8.2仓库管理

8.3储罐区管理

8.4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1电气系统运行

9.2电气系统检修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通则

10.2特种设备的生产

10.3特种设备的使用

10.4检验、检测

1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1范围

11.2安全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11.3防护用品(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1.4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分工

11.5防护用品(器具)的配备管理

12、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2.1施工组织

12.2施工现场管理

12.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2.4拆除工程

12.5爆破工程

12.6检修组织与管理

12.7检修安全通则

12.8检修准备

12.9焊接作业

12.10设备内作业

12.11抽堵盲板作业

12.12检修完毕清场、复原处理

12.13高处作业

12.14吊装作业

12.15断路作业

12.16动土作业

13、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3.1通则

13.2防护与治理

13.3组织与抢救

13.4体检与职业病

14、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1管理组织

14.2信号与标志

14.3交通道路

14.4车辆

14.5车辆驾驶

14.6车辆装载

14.7非机动车、行人

15、安全技术措施(投入)管理制度

15.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5.2计划编制及审批

15.3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5.4检查和报告

16、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16.1科研(含新产品小试、中试、大试的管理规定)

16.2工艺变更

16.3工程设计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1法律法规要求

17.2竣工验收

18、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8.1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18.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8.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8.4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9、事故管理制度

19.1事故分类与管理

19.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9.3抢救与救护

19.4事故报告程序

19.5责任划分

19.6调查和处理

2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0.1适用范围

20.2职责范围

20.3奖惩内容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编写要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检修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15篇 水泥厂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二、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三、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五金仓库、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总务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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