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维护学术诚信和教育质量的重要规定。它涵盖了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包括课程设置、成绩管理、学术行为规范、实习实践、论文指导及答辩等多个方面。
1. 课程管理:明确各专业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以及选课、补考、重修等相关规定。
2. 成绩评估:规定考试方式、评分标准、成绩公布及复核流程。
3. 学术诚信:强调抄袭、作弊的零容忍政策,设立举报和处理机制。
4. 实习实践:制定实习计划,规定实习单位选择、考核方式和成绩认定。
5. 论文指导:确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分配、进度管理及答辩程序。
6. 毕业条件:明确毕业论文要求、学分累积标准及毕业典礼安排。
毕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教育质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确保教育过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2. 维护学术尊严:强调学术诚信,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环境的纯洁。
3. 促进个人发展:清晰的毕业路径有助于学生规划个人学习,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4. 社会对接:通过实习实践环节,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提升就业竞争力。
1. 强化制度宣传: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毕业管理制度,确保每个学生都了解相关规定。
2. 完善执行机制:建立由教务部门、导师、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 反馈与改进:鼓励学生反馈意见,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和完善。
4. 强化师资培训:对教师进行学术诚信和论文指导的专项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5. 严格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公正、公开地进行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有序、公正、激励性的毕业管理体系,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某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第2篇 毕业实习管理制度
一、目的
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使所学的理论融于临床实践以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1、医院成立护理教研组,按各院校教学大纲要求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实习轮转表,组织并实施实习护士的岗前培训,定期下临床了解护生的实习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与各院校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
2、护理部每季度召开临床带教老师座谈会,听取临床老师对带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带教方法,分享带教经验。
3、审批学生请假事宜等。
4、各科实习结束前夕,由科室兼职带教老师对每个学生进行政治、 业务考核和全面鉴定,记载在鉴定表上。实习完毕,由护理部给予总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并盖上实习医院公章寄回学校。
三、学生职责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服从科室管理,每天提前半小时参加病房晨间护理,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离岗、脱岗或自行调换科室。
2、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齐,服装整洁,穿软底鞋,头发不过肩或戴发套。
3、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对各种医疗文件的保密,不随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其他情况。
4、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室组织的小讲课及有关教学活动。
5、爱护医院财产,如有损坏,按医院的规定赔偿。
6、实习护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须由实习护士本人办理请假手续。
7、认真填写各科实习小结。出科时请带教老师评定,兼职带教或护士长签字,未写个人小结者,科室不予评定。
四、带教老师职责
1、学生进入科室后兼职带教老师介绍病区基本情况,如病区人员结构、环境、收治病种及相关制度等。
2、熟悉教学大纲,制订教学目标。将实施的教学目标告诉学生,征求意见,请学生参与。
3、指导学生应用护理程序应用能力,内、外科出科考核完成护理程序应用能力考核,具体按实习安排表在相应科室进行考核。要求学生能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护理诊断,找出护理问题,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4、学生出科考核,理论试卷由带教组长负责并记录好成绩。
第3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 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吉林省和__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10、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
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 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年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积极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4、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参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
第三章 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 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 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第四章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须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情况、上报就业材料情况、院系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为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学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4篇 公司大学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公司更好的对毕业生实习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了一篇公司大学生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您的浏览!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办法: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2. 实习时间的规定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①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②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建议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 实习工作的要求①尊重金鹃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②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③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④金鹃公司为智力型企业,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 实习工作的结束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②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人力资源部;③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实习生日常管理办法(讨论)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场地(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指定的实习岗位,下课须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2. 实习生进入实习场地(单位)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 实习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器材),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仪器),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 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器材)保养,若有人为损坏现象按规定赔偿,并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 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课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
7. 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听从安排,服从分配,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岗位独立作业的要求。
8.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产实习处的考勤。生产实习处将不定时抽查。
9. 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学工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10. 实习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导同意后,报系(中心)学工办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班主任审核,所在系(中心)审批,并报生产实习处备案,否则,按旷课论处。
1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场地(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2. 在校生到校外实习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生产实习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校出外实习。
13. 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场地(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岗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1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场地(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实习处,由生产实习处负责各部门协商解决。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场地(单位)指导教师(领导)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15. 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考核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以毕业。
16. 学习生连续旷课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学校作退学处理。
17.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按规定不以办理毕业证书。
第5篇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一)
(一)学生档案内容
学生毕业离校前,档案内容除了原有高中部分档案外还必须包括: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字迹要清楚,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毕业生鉴定”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评价,请辅导员认真填写,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2、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修完规定学分,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获得专业学士学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除升本、升研、出国深造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一律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身份变化的依据。
4、学生卡片。由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本科或专科学籍证明。
5、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组织关系。正式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党校学员材料、积极分子材料等归入档案;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封存,单独转寄,待转正后归入档案统一管理。团员关系须将入团申请表归入档案。
7、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竞赛奖励、奖学金、助学金等材料。
8、处分材料。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而受到的处分。
(二)学生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其档案由新生录取部门直接移交至辅导员;个别地区有新生自带档案入校情况,新生直接将档案交给辅导员,期间不允许学生本人接触到档案的内容,封口必须完整无损。
2、大学期间,在校学生档案由辅导员直接管理,并负责将大学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收集整理,归入档案。校内学籍变动时,学生档案直接在辅导员之间进行转交。
3、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机要方式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
4、中途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档案,由辅导员转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再以机要形式转出。退学的学生档案直接转至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5、学生因升学、公务员考录等需提前调阅档案的,学生可持调档函通知辅导员进行调阅。如档案需要提前转出调阅,需由辅导员将学生档案转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以机要方式转出。辅导员不得直接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寄发或携带。大学毕业时的档案材料可由辅导员重新建档,形成原始档案的补充档案。毕业离校时,补充档案由辅导员移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方式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再与原始档案合并存档。
6、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
7、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2年,期满以机要方式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8、学生档案是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载,其管理和转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档案外转必须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规范密封,并以机要方式转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9、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在离校后2年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档案调档和状态查询业务。如遇不确定因素出现档案丢失,经核实可予以补办,补办内容仅限大学期间档案。
10、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档案的接收
1、永州生源毕业生,暂没有工作单位的,学校可以将档案转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或委托他人)自带或邮寄的档案。
3、转往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要求严装严密,封条完整,没有损坏。
二、档案的查阅
1、毕业生档案可向永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查看档案材料,要求查阅的单位应派人事干部带上单位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的转递
1、档案可由接收档案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本人来领取档案。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接收单位所开具的调档函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档案所有人亦可委托他人来领取。委托人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所有人书写的委托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的有效身份原件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特殊情况下,需要邮寄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生档案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生档案实行学院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以便有效地开发利用。
第三条 各单位对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明确人员,落实责任。
第二章 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条 各系在做好档案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于每年6月下旬组织专人认真清理本系应届毕业生档案,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整理归档,仔细核对档案材料,避免错漏现象发生。
第五条 归档范围:入学档案材料(高中、高考或专升本材料);组织材料(党、团组织材料);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体检材料等。
第六条 缺、损档案要及时向系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尽快处理,并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第三章 毕业生档案的交接和转递
第七条 各系应按照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总体部署,将整理好的毕业生档案封口后于7月初送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并附《档案交接表》(一式两份),有特殊情况的档案应另附说明材料。
第八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各学院毕业生档案时,应对所送档案认真核查,经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档案交接表》上签字,并将《档案交接表》存档造册备查。
第九条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对各系送交档案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毕业生派遣单位;特殊情况如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专人索取、毕业生升学等,在查验单位调档信函及来人证件后,方可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第十条 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毕业生档案调出登记表》,要将存根和有收件人签字的《毕业生档案调出登记表》分类存档,以备核查。
第四章 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暂时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学校要设置专用的毕业生档案室,配备专用的档案柜。
第十二条 档案室及档案柜要整洁卫生,并具有防盗、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和防高温等功能。
第十三条 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对档案管理不利的其它物品。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向处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毕业生档案的利用
第十五条 毕业生档案作为机要文件保存,原则上不对外查阅、不外借。
第十六条 如用人单位需调阅毕业生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同意、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后,方可调阅。
第十七条 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结束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应将转递信息及时上网。每年8月15日以后,毕业生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档案去向及转递时间等信息。年底前,毕业生务必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接收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az公司大学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公司更好的对毕业生实习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了一篇公司大学生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您的浏览!
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办法: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
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
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2.实习时间的规定
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建议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实习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鹃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③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④金鹃公司为智力型企业,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实习工作的结束
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②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人力资源部;
③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实习生日常管理办法(讨论)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场地(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指定的实习岗位,下课须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实习场地(单位)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器材),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仪器),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器材)保养,若有人为损坏现象按规定赔偿,并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课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
7.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听从安排,服从分配,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岗位独立作业的要求。
8.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产实习处的考勤。生产实习处将不定时抽查。
9.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学工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10.实习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导同意后,报系(中心)学工办登记。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班主任审核,所在系(中心)审批,并报生产实习处备案,否则,按旷课论处。
1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场地(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2.在校生到校外实习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生产实习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校出外实习。
13.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场地(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岗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1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场地(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实习处,由生产实习处负责各部门协商解决。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场地(单位)指导教师(领导)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15.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考核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以毕业。
16.学习生连续旷课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学校作退学处理。
17.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按规定不以办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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