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制度是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和指导民政部门的工作,确保其高效、公正地履行职责。它涵盖了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慈善事业、老龄工作等多个领域。
1. 政策法规制定: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民政工作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2. 组织架构管理:明确民政部门的职能划分,设定各级职务的权责,优化组织结构。
3. 服务流程标准化:设定民政服务的标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5. 财务管理:规范民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6. 监督与评估: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7. 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民政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
8.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社会稳定。
民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公正公平的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2. 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3. 推动社会进步: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分配。
4. 提升治理效能:通过制度化管理,提高民政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1. 完善法制建设: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保证民政工作的合法性。
2. 强化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提升队伍能力。
3.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
4. 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增强公信力。
5. 推进信息化改革:建立民政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6. 强化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
7.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措施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民政管理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民众,实现民政工作的长远发展。
第1篇 民政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的社会保障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镇2022年度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责任人
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为考核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社会救助工作(20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一述两评三公开”办法,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不予以办理,发现一户不符合对象扣2分。认真开展“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未规范采集的,一户扣0.5分。(8分)
2.认真做好精神病人救助工作。高度关注精神病人,加强与其监护人的联系。建立精神病人救助台帐,协助政府做好精神病人护送工作。(6分)
3.对低保户、特困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要特别关注,如因不管不问,造成上述人群发生意外事故一次扣2分。(6分)
(二)救灾工作(15分)
1.制定好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当灾害发生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及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大灾害发生0.5小时内将灾情报民政办,灾情发生后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未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一次扣2分,没有建立灾民登记档案的一次扣1分。(10分)
2.认真核准灾后重建户,准确无误的上报相关资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如谎报一户扣2分。(5分)
(三)双拥工作(20分)
1.双拥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同时有相关的双拥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组织机构、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伍军人、60周岁退役士兵名册齐全,缺少1样档案扣1分。(10分)
2.认真开展第四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涉军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实现零进京到省到市非正常_,不发生重大社会性事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率为100%、化解率达95%。出现1例进京到省_的扣5分,到市_的扣3分。(10分)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30分)
1.认真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完善村民自治功能,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第九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5分)
2.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救助保护措施。妥善安置救助对象,未及时接送、妥善安排的,一例扣1分。(5分)
3.殡葬管理工作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分数折合计算。(20分)
(五)老龄工作(5分)
规范老龄人员的有档案资料,并在每季度末的20号前报送高龄老人的死亡和新增人员情况,少一次扣2分。
(六)残联工作(10分)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个性化服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认真落实和实施残疾人的优待政策。未按规定完善和报送有关残疾的信息和资料,少一次扣0.5分。
第2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
(北京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县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 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 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 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 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 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 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 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 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民政工作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为切实做好民政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全镇15个行政村。
二、考核制度:
考核采取30分制,实行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各项扣分不设上限,从总分扣除,扣完为止。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各村所辖区内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名册齐全。包括低保户名册、五保户名册、孤残儿童名册、残疾人名册等,每缺一类扣0.5分;
2、及时掌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情况变化,并及时上报(如:低保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最低生活标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户家庭中成员或五保对象死亡,在一个月内报民政室、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符合救助条件家庭的等),未及时了解情况和按程序上报的,每例扣1分;
3、农村低保、五保、临时救助、优抚对象等审核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杜绝人情申报和虚报情况出现,未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申报,每错报、漏报一例扣1分;
4、村两委干部要协助符合社会救助的对象完善各类救助资料(包括低保、五保、孤儿、临时救助、残疾人护理费补贴等),凡上交的救助资料不齐全(包括对象户交来的资料),村两委干部签字盖章或未签字盖章上报,每次每例扣1分;
5、各村要做好本辖区内社会救助领域的政策解释和相关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凡因村两委唆使或工作不到位,导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到镇以上各部门_、闹访的,每例每次扣2分。
(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自然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及时查灾核实,并详细上报灾情,凡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或不报的,每次或每推迟一天扣1分;
7、各村必须及时发放各类救灾款物,上级分配的救灾款物要求经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有会议记录,对款物发放公开公正透明,并及时上报发放名册。无会议记录的、未及时发放的、发放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的、不按时上报发放名册的,每类每次扣1分;
(三)残联工作
8、各村要全面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完成残联相关工作,凡因村两委工作未到位,影响全镇工作进度的,每次扣2分;
(四)阶段性和日常性工作
9、各村要及时完成民政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凡未按时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扣1分;
10、各村要按时、按质、按量上交各类表格,每推迟一天扣1分;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每月一次汇总排名,考核结果交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与村两委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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