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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停工管理制度

本文将阐述停工管理制度,包括其涵盖的各个方面,讨论其重要性,并提出实施方案,以确保企业在面临停工状况时能有序管理,减少损失,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包括哪些方面

停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停工原因识别与评估:明确可能导致停工的各种因素,如设备故障、原料短缺、市场变化等,并进行风险评估。

2. 停工通知与沟通:建立有效的通知机制,确保员工、供应商及客户及时了解停工情况。

3. 停工期间的工作安排:规划停工期间的员工工作内容,如培训、维护保养、项目规划等。

4. 成本控制与财务规划:制定停工期间的成本控制策略,预测和准备可能的财务影响。

5. 复工计划与预案:设定复工的标准和流程,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延迟或复现问题。

6. 法律法规遵从:确保停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重要性

停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降低损失:通过提前规划,减少因停工导致的生产延误和经济损失。

2. 维护稳定:保证企业内部秩序,避免员工恐慌和不确定感。

3. 提升效率:利用停工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员工培训,提高复工后的生产效率。

4. 保护企业声誉:通过有效沟通,维护企业形象,避免客户和合作伙伴的疑虑和不满。

方案

实施停工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制定详细指南:编制停工管理手册,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流程。

2. 建立跨部门团队:成立专门的停工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执行停工期间的各项任务。

3. 定期演练:定期模拟停工场景,检验并优化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4.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停工管理知识的培训,提升其应对能力。

5. 监控与反馈:设立监控机制,收集反馈,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6. 引入外部专业咨询: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制度的完善性和合规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执行,企业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停工情况,从而在面对挑战时保持运营的稳健和可持续性。

停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本制定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职责与分工

2.1生产厂长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2.3化工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技术)科。

3.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全环保科、机动科等有关科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厂长批准,批准后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实施。

3.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技术)科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科。

3.4.2安全环保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科。

3.4.3机动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技术)科。

3.4.4对各科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协调解决。

3.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厂长签字批准。

3.5各科室审核内容

3.5.1生产(技术)科审核内容

3.5.1.1停车

3.5.1.1.1停车时间

3.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

3.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

3.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

3.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1.1.8盲板安装示意图

3.5.1.2开车

3.5.1.2.1开车时间

3.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

3.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

3.5.1.2.6开车操作步骤

3.5.1.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

3.5.2安全环保科审核内容

3.5.2.1停车

3.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1.2注意事项

3.5.2.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2.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

3.5.2.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2.1.6盲板的安装

3.5.2.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2.1.8三废排放

3.5.2.2开车

3.5.2.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2.2开车顺序示意图

3.5.2.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

3.5.2.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2.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2.2.6拆除盲板

3.5.2.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2.2.8开车操作步骤

3.5.2.2.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3机动科审核内容

3.5.3.1停车

3.5.3.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1.2计划停车时间

3.5.3.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3.1.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

3.5.3.1.5窨井隔离情况

3.5.3.1.6设备、管线清洗置换

3.5.3.1.7交付检修

3.5.3.2开车

3.5.3.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2.2开车时间

3.5.3.2.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

3.5.3.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3.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3.2.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3.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4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

3.6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技术)科,一份车间存查。

3.7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技术)科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8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全环保科、机动科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技术)科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全环保科、机动科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第2篇 焦化厂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本制定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职责与分工

2.1生产厂长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2.3化工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技术)科。

3.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全环保科、机动科等有关科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厂长批准,批准后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实施。

3.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技术)科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科。

3.4.2安全环保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科。

3.4.3机动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技术)科。

3.4.4对各科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协调解决。

3.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厂长签字批准。

3.5各科室审核内容

3.5.1生产(技术)科审核内容

3.5.1.1停车

3.5.1.1.1停车时间

3.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

3.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

3.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

3.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1.1.8盲板安装示意图

3.5.1.2开车

3.5.1.2.1开车时间

3.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

3.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

3.5.1.2.6开车操作步骤

3.5.1.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

3.5.2安全环保科审核内容

3.5.2.1停车

3.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第3篇 装置检修及开停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检修装置在检修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从装置停工-退料-吹扫-检修-水试运-开工的全过程、全方位抓起,禁止污染物违章排放。各生产装置停工扫线过程中,对塔、容器、热换设备、贮罐、管线机泵等内­残存物料安排退路,禁止排入下水,如确实需要提前二天征得质安环处同意,否则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要求处罚。

第二条各生产装置在停工,开工过程中,凡有蒸汽、净化风、非净化风等放空的地方,必须使用消声器,对确实没有条件使用消声器而又需放空设备。需质安环处同意方可放空。

第三条装置检修要把环保设施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同步检修、同步开工,若配套的环保设施检修质量不合格,原则上不准开工,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条装置检修时对本装置环保分级控制的采样井井盖修补好,气相采样样口安排得当,做到采样安全、方便,若不具备监测采样条件要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没有按规定整改的单位,不予监测责任自负,由于不能正常监测,对应监测的项次而没有监测的按不合格项次计算合格率。

第4篇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1.目的

1.1开工、停工、复工是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是工程施工应具备的质量、进度的保证。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2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并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

1.3开工申请包括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主体工程开工从主厂房浇灌第一灌砼算起;单项或单位工程(包括烟囱、水泵房、输媒系统、化水、除灰、升压站等)开工从基础土方开挖算起;安装工程开工从锅炉本体钢架开吊算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土建、安装的单位工程。

3.术语定义

3.1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2电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4.责任

4.1施工承包商:

4.1.1负责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填报开工申请报告。

4.1.2负责对施工中检查发现的因设计、设备及施工质量存在影响电厂施工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的质量问题,及时填报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

4.1.3负责按单位工程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经内部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4.2监理公司:

4.2.1负责检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发布开工令。

4.2.2负责审查因设计、设备或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发布停工令。

4.2.3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报告,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发布复工令。

4.2.4负责开、停、复工报告的接收、传递审签、存档和发放。

4.3建设单位:

4.3.1三期办负责复审单位工程各项开工条件,分管副总师批准同意开工。

4.3.2三期办负责复审因设计、设备或在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分管副总师批准发布停工令。

4.3.3三期办负责复审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单,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分管副总工批准发布复工令。

4.3.4三期办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

4.3.5三期办主任或建设单位专业主任(组长)负责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进行审查,确保单位工程已具备开工、停工和复工条件。

4.4计划组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公司分管领导(或副总工)进行批准。

5.规定

5.1单位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及审查要求:

5.1.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监理公司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审定意见提出设计变更,并审查批准下发。

5.1.2作业指导书按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编写(当审定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还要依据已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编写),并已报监理公司与三期办审批。

5.1.3劳力安排计划已落实。

5.1.4施工机具按计划已落实。

5.1.5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

5.1.6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5.1.7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

5.1.8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实。

5.1.9资金使用计划已落实。

5.1.10已对上岗施工人员就作业指导书中的施工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5.1.11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不影响开工。

5.2开工令的实施:

5.2.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见附表)应在该单位工程计划开工日前五天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

5.2.2办理开工申请报告的工作程序为:

三期办主任或专业主任

监理公司

三期办专工

公司分管领导(副总)签署开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开工令

施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

分发至按5.2.3

规定的单位

5.2.3批准后的开工申请报告,发至三期办、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各一份。

5.2.4保温工程施工前须办理“保温工程施工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5.3停工令的实施:

5.3.1当三期办专工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

5.3.2当三期办专工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3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

5.3.4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5当设计工代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且将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6当制造厂代表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且将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设计工代、电厂三期办、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7当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可及时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单位或制造厂提出修正处理意见报批。

5.3.8停工申请报告审批传递程序:

监理公司

三期办复审

设计工代或制造厂代表或施工单位提出停工申请报告

三期办专工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停工时,可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填写停工通知单,发出停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分管领导批准签字

按5.2.3发放

5.4复工申请

5.4.1因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方案

监理审查提出意见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综合办

下发至施工单位并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5.4.2因设计或设备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制造厂代表提出修改措施、方案

综合办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修改设计或制作厂修改措施、方案,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查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5.4.3因不符合项而停工时,按“不符合项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施工承包商按照批准的不符合项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报告,再按5.4.1执行;复工申请报告申请份数为3份。

第5篇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1.目的

1.1开工、停工、复工是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是工程施工应具备的质量、进度的保证。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2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并有完善的开工准备条件。

1.3开工申请包括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主体工程开工从主厂房浇灌第一灌砼算起;单项或单位工程(包括烟囱、水泵房、输媒系统、化水、除灰、升压站等)开工从基础土方开挖算起;安装工程开工从锅炉本体钢架开吊算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土建、安装的单位工程。

3.术语定义

3.1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2电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4.责任

4.1施工承包商:

4.1.1负责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填报开工申请报告。

4.1.2负责对施工中检查发现的因设计、设备及施工质量存在影响电厂施工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的质量问题,及时填报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

4.1.3负责按单位工程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经内部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4.2监理公司:

4.2.1负责检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发布开工令。

4.2.2负责审查因设计、设备或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发布停工令。

4.2.3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报告,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发布复工令。

4.2.4负责开、停、复工报告的接收、传递审签、存档和发放。

4.3建设单位:

4.3.1三期办负责复审单位工程各项开工条件,分管副总师批准同意开工。

4.3.2三期办负责复审因设计、设备或在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分管副总师批准发布停工令。

4.3.3三期办负责复审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复工申请单,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分管副总工批准发布复工令。

4.3.4三期办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

4.3.5三期办主任或建设单位专业主任(组长)负责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进行审查,确保单位工程已具备开工、停工和复工条件。

4.4计划组负责确认单位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是否已落实,公司分管领导(或副总工)进行批准。

5.规定

5.1单位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及审查要求:

5.1.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监理公司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审定意见提出设计变更,并审查批准下发。

5.1.2作业指导书按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编写(当审定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还要依据已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编写),并已报监理公司与三期办审批。

5.1.3劳力安排计划已落实。

5.1.4施工机具按计划已落实。

5.1.5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

5.1.6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5.1.7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

5.1.8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实。

5.1.9资金使用计划已落实。

5.1.10已对上岗施工人员就作业指导书中的施工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5.1.11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不影响开工。

5.2开工令的实施:

5.2.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见附表)应在该单位工程计划开工日前五天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

5.2.2办理开工申请报告的工作程序为:

三期办主任或专业主任

监理公司

三期办专工

公司分管领导(副总)签署开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开工令

施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

分发至按5.2.3

规定的单位

5.2.3批准后的开工申请报告,发至三期办、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各一份。

5.2.4保温工程施工前须办理“保温工程施工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5.3停工令的实施:

5.3.1当三期办专工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

5.3.2当三期办专工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发出经监理会签的停工通知单,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3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存在必须停工的问题或不符合项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

5.3.4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时,可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及时填写停工通知单,报三期办会签后,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工代或制造厂工代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批。

5.3.5当设计工代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且将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6当制造厂代表发现施工承包商未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且将影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并立即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设计工代、电厂三期办、监理公司审批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5.3.7当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发现会影响电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设计或设备缺陷,可及时填写单位工程停工申请报告,报三期办和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并责成设计单位或制造厂提出修正处理意见报批。

5.3.8停工申请报告审批传递程序:

监理公司

三期办复审

设计工代或制造厂代表或施工单位提出停工申请报告

三期办专工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停工时,可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填写停工通知单,发出停工令。

监理公司发布停工令

分管领导批准签字

按5.2.3发放

5.4复工申请

5.4.1因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方案

监理审查提出意见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综合办

下发至施工单位并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5.4.2因设计或设备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

三期办复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制造厂代表提出修改措施、方案

综合办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修改设计或制作厂修改措施、方案,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报告

监理公司审查

按5.2.3下发

三期办复查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监理公司发布复工令

5.4.3因不符合项而停工时,按“不符合项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施工承包商按照批准的不符合项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报告,再按5.4.1执行;复工申请报告申请份数为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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