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印章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局内印章的使用、管理及监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有效和合法使用,防止滥用或失窃事件的发生。
1. 印章的申请与审批:明确印章的制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制作和启用环节。
2. 印章的保管:规定印章的存放地点,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设定严格的保管措施。
3. 印章的使用:规定印章的使用权限,明确何种文件或事务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印章的程序。
4. 印章的登记与备案:建立印章使用记录,对每一次使用进行登记,以便追踪和审计。
5. 印章的停用与销毁:规定印章的废弃流程,包括停用原因、回收、销毁等环节。
6.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使用印章的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局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局内的行政效率和法律效力。印章是公文、合同等正式文件的法律凭证,其权威性和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局的信誉和法律责任。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印章被滥用,保护局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印章从申请到销毁的每一个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标准操作流程。
2. 定期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印章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 强化内部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4.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等,提升印章管理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5. 完善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则应严肃处理,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力。
局印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全局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保障局的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
第1篇 卫生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卫生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 zz市卫生局印章指“zz市卫生局”和“中共zz市卫生局党组”印章。使用zz市卫生局印章必须坚持确有必要、经局领导批准、完备手续的原则;
(二) 凡需以zz市卫生局名义出具的各种证书、证明、介绍信和报表等,必须留有存根或底稿,经承办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如无存根或底稿的,需在印章使用本上登记备查;
(三) 局下属单位、有关单位来往的各种函件、证明,市卫生局一般不加盖印章;确需局加盖印章的,必须由承办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四) 凡以市卫生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需加盖印章的,必须完备手续。文件底稿上要有局领导签字(包括联合发文),符合规定的格式,盖章份数应与发文底稿注明的数量相符,多余的份数不予盖章。非正式文件需加盖印章,必经有承办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签字;
(五) 外出工作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的例外);。
(六) zz市卫生局印章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印章的妥善保管,原则上印章不带出办公室外使用,因工作需要携带公章外出使用时,公章管理人应一同前往承担用印工作。坚持按规定使用印章,每次使用印章必须登记;
(七) 各科室印章的管理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2篇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局长印章由财务室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确保印章管理安全。
二、单位行政印章由局长负责把关审阅,单位党组织印章(党组、总支)由党组书记负责把关审阅。
三、印章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一)凡重大事项、对外事务、重要文件分党政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科室一般性发文、日常业务工作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机关日常事务使用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主要领导后批准;
(四)以单位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凡需上报的先进材料及加盖本局印章的各类报表及科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经分管副局长审阅,局主要领导签字后用印;
(五)局长印章用于本局财务报表、银行支票、合同协议书,由本局出纳人员保管。除银行支票以外,用印时,须经局长签字为据;
(六)其他需使用印章问题,由办公室主任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七)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人员交接时做好登记。音像制品、出版物、移动存储介质等审阅,由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用印;各类文化场所新办、变更等业务由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查,局长审批后用印。
(八)实行所有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用印时经办人需详细登记,以备后查。
四、印章必须在办公室(或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内使用,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印章不用时必须存入专柜加锁。未经局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委托他人代管使用。
第3篇 县人口计生局印章管理制度
县人口计生局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 本单位使用的印章。
2、 内设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 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 印章的保管
(一)本单位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内设机构单位印章
(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室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国**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 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 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 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 以本单位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 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 以本单位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5、 以本单位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 以本单位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 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 其他需盖本单位章的用印。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四)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五)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 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 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单位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股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2、 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 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 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 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 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 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
(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 审批表上没有经股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 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 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 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 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 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 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 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 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 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八、 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使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4篇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局长印章由财务室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确保印章管理安全。
二、 单位行政印章由局长负责把关审阅,单位党组织印章(党组、总支)由党组书记负责把关审阅。
三、 印章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一) 凡重大事项、对外事务、重要文件分党政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 科室一般性发文、日常业务工作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 机关日常事务使用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主要领导后批准;
(四) 以单位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凡需上报的先进材料及加盖本局印章的各类报表及科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经分管副局长审阅,局主要领导签字后用印;
(五) 局长印章用于本局财务报表、银行支票、合同协议书,由本局出纳人员保管。除银行支票以外,用印时,须经局长签字为据;
(六) 其他需使用印章问题,由办公室主任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七) 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人员交接时做好登记。音像制品、出版物、移动存储介质等审阅,由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用印;各类文化场所新办、变更等业务由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查,局长审批后用印。
(八) 实行所有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用印时经办人需详细登记,以备后查。
四、 印章必须在办公室(或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内使用,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印章不用时必须存入专柜加锁。未经局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委托他人代管使用。
第5篇 p卫生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卫生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zz市卫生局印章指“zz市卫生局”和“_zz市卫生局党组”印章。使用zz市卫生局印章必须坚持确有必要、经局领导批准、完备手续的原则;
(二)凡需以zz市卫生局名义出具的各种证书、证明、介绍信和报表等,必须留有存根或底稿,经承办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如无存根或底稿的,需在印章使用本上登记备查;
(三)局下属单位、有关单位来往的各种函件、证明,市卫生局一般不加盖印章;确需局加盖印章的,必须由承办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四)凡以市卫生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需加盖印章的,必须完备手续。文件底稿上要有局领导签字(包括联合发文),符合规定的格式,盖章份数应与发文底稿注明的数量相符,多余的份数不予盖章。非正式文件需加盖印章,必经有承办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签字;
(五)外出工作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的例外);。
(六)zz市卫生局印章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印章的妥善保管,原则上印章不带出办公室外使用,因工作需要携带公章外出使用时,公章管理人应一同前往承担用印工作。坚持按规定使用印章,每次使用印章必须登记;
(七)各科室印章的管理参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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