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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锚杆管理制度

锚杆管理制度是矿山、隧道、边坡等工程领域中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管理措施,它涵盖了锚杆的采购、存储、使用、维护和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本制度旨在规范锚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工程的安全性和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锚杆的选型与采购:规定锚杆的材质、规格、性能标准以及供应商的选择。

2. 存储与保养:明确锚杆的存储环境、存放方式,以及定期的检查保养程序。

3. 使用规范:设定锚杆安装、紧固的步骤和安全操作规程。

4. 质量监控: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锚杆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5. 废弃处理:规定不再使用的锚杆如何妥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

重要性

锚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确保工程安全:正确使用和管理锚杆能有效防止坍塌、滑坡等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 提升工程质量:通过严格的质控,保证锚杆性能稳定,增强工程稳定性。

3. 降低成本:规范化的管理能减少锚杆的浪费,降低工程成本。

4. 环境保护:科学的废弃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方案

1. 建立采购审批流程:由工程部门提出需求,技术部门审核锚杆的技术参数,采购部门依据审批结果进行采购。

2. 设立专门存储区:锚杆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锈蚀,定期检查存储条件。

3. 培训操作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锚杆使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4. 实施质量抽检:定期对库存和使用中的锚杆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立即隔离并处理。

5. 制定废弃处理规程:与环保部门合作,对废弃锚杆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环保法规。

在实施锚杆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灵活调整,并持续改进,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提高整体工程管理水平。

锚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开拓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支护工艺,取得了良好的支护效果,为了从技术上保证锚杆支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巷道维护,使巷道支护达到标准化标准,特制定锚杆支护巷道管理制度

1.锚杆巷道的测试结果,技术人员必须填写测试台帐,及时汇报测试结果。

2.锚杆的锚固力及扭矩,施工队每天测试一次(20根一组),每组测试不少于3根(顶部2根,帮1根)由施工员监督,做好测试记录,每天将测试记录汇报生产技术科一次。

3.锚杆测试标准为顶锚杆固力不少于70kn,帮锚杆固力不少于50kn,岩石锚杆扭矩不小于(9#煤10kg/m,,15#煤12kg/m)锚杆的外露长度自托板到螺母外不超过50mm。

4.现场锚杆实行标签管理。每排顶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选1根贴标签,每排帮锚杆对锚固力和扭矩测试后选1根贴标签。贴标签工作由每班的带班长负责。

5.锚杆的测试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每周汇总后报生产技术科一份,并由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每月对锚杆的锚固力,扭矩进行抽查,锚杆的锚固力,扭矩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否则该锚杆为不合格,合格率达不到100%时,各施工队组必须全部重新锚固。

第2篇 某锚杆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提高锚杆的施工质量保证能力,确保锚杆施工质量,尤其是无损检测满足设计及业主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十四局泸定项目部涉及锚杆施工的部门、厂队、协作队。适用于砂浆、水泥浆及中空锚杆的无损检测工作,其它粘结类型的锚杆可参考使用。

3依据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泸定水电站工程锚杆无损检测技术要求。

4无损检测

4.1检测方法

锚杆注浆饱和度(密实度)宜用现场无损检测的方法进行判定,抽检应按随机、均衡的原则进行,设计有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4.2检测内容

锚杆无损检测的内容分锚杆长度复核和注浆饱和度检测两项。

4.3检测程序

承包人以无损检测方法自检合格后,提交自检资料,并申请复检,复检单位为业主试验与测量中心。

4.4检测比例

锚杆检测数量为检测区域或锚杆总数的10%,并不少于20根,当锚杆总数少于20根时,应进行全数检查,设计另有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业主试验与测量中心的抽检比例为承包商的10%。

检测宜在注浆完成7天后进行,低于7天龄期的应做对比试验确定。抽检的锚杆应体现均衡和随机的原则,具体布置由无损检测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现场确定,设计有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4.5合格标准

被检锚杆判定合格的标准为:

1、单一锚杆复核入岩深度不得低于设计入岩长度的90%,该项目的合格率控制标准为100%,设计有另行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2、单一锚杆注浆饱和度达到75%为合格,单元工程合格率控制标准为90%,设计有另行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4.6处理办法

若不满足合格标准,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锚杆长度复核不合格时,属于性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按照第4.3规定的检测比例加倍抽检,或按业主的要求进行。如果没有检测到新的不合格锚杆时,则在原不合格锚杆近旁按1:2的数量进行补打,并100%检验合格。设计有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2、注浆饱和度检测不合格时,按照第4.3规定的检测比例加倍抽检,或按业主的要求进行。如果没有检测到新的不合格锚杆时,则在原不合格锚杆近旁按1:2的数量进行补打,并100%检验合格。如果检测到新的不合格锚杆时,进一步工作按业主要求进行,设计有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3、被检单元锚杆不合格数量超过抽检总数的20%时,对该单元内余下的锚杆全部进行检测。

4、业主试验与测量中心复检不合格的锚杆必须按不合格锚杆处理,并由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且自检合格后,再申请二次复检。

5基本规定

1、各锚杆施工协作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技术措施及有关规范进行锚杆的施工,严禁偷工减料,如截断锚杆、不按照试验配合比进行浆液的拌制。

2、锚杆造孔时,必须确保钻孔深度,通常情况下孔深允许偏差±5cm,设计有另行规定的按设计要求执行。遇到不良地质段造孔深度无法满足要求时,施工协作队及时通知主管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通知质量管理部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严禁私自处理。

3、锚杆安装过程中,严禁任何人私自截断锚杆进行安装。现场一律不准放置可以切割钢材的器具,一旦发现将责令清场,若不履行清场责任时,将严肃处理。若遇到塌孔导致锚杆长度无法满足要求时,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最终由质量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作出处理决定,任何人不能私自截断超过设计外露长度部分的锚杆。

4、锚杆注浆时,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开具的配料单进行浆液的拌制,以保证浆液强度和稠度。若发现浆液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各协作队必须及时通知施工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通知试验室进行确认并进行调整,任何人不能私自调整配合比。在注浆过程中,若遇不良地质段耗浆量比较大时,各协作队必须及时通知施工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接到通知分两种情况进行:

1)若监理工程师就在现场,由工程管理部先请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再通知质量管理部和技术部。

2)若监理工程不在现场,由工程管理部通知质量管理部和技术部,并由质量管理部请监理工程到现场进行确认。(以上两条若还需要通知设计和业主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程序进行)。

任何人不能因为既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订,又私自停止注浆,而造成无损检测的不合格率上升。

5、不良地质段的耗灰量由工程管理部作好记录,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需要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配合时,技术部和质量部应积极配合),并在点位图上标注清楚,以便无损检测抽到此类锚杆时予以澄清。

6、无损检测由质量管理部根据现场施工的进展情况进行计划实施,凡需要进行检测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工程师、无损检测人员、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工程管理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员负责现场配合工作,同时提供检测所必须的条件,如设备、车辆、照明、安全防护等。综合办则必须准备好车辆接送,确保无损检测的有效时间。

7、各协作队必须配置现场称量的器具,该器具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及试验室现场确定后方可使用。同时应严禁人工拌制浆液。

8、各协作队应控制现场水泥库存量,尽量做到当班使用当班领取,防止因现场库存量大防护不到位导致水泥结块、受潮,从而降低水泥的强度。水泥的使用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6罚则

1、若因各协作队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长度和浆液饱满度以及浆液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产生的不合格锚杆(抽样不合格数)将不予计量。同时承担复检及补打锚杆的费用。

2、锚杆施工过程中对所有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

7附则

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若业主和设计有另行要求时将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更改,无损检测完成后本规定自动作废。

2、本规定与有关规范规程、设计要求有抵触时,一律以后者为准。

第3篇 锚杆支护管理制度规程

1、锚杆支护作业必须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锚固力、预紧扭矩、间排距、外露长度、孔深及材料的规格等。支护材料的选择必须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并符合产品的检验及使用要求。

2、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锚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为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并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实施。

3、由于施工不当而造成巷道断面及支护变更时,应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4、特殊地点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时,其支护范围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5米以上。

5、锚杆安装前,应检查树脂锚固剂性状。严禁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

6、顶部锚杆推广使用扭矩螺帽快速安装工艺,安装时必须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帮锚杆也应优先采用快速安装工艺,保证锚杆安装质量。

7、为了保证锚杆角度,掘进工作面推广使用液压、风动锚杆锚索钻机。

8、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巷道,施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操作,端锚锚杆预紧力必须达到5吨及以上,加长锚固锚杆预紧力必须达行7吨及以上, 锚索预紧力必须大于7吨以上。锚杆、锚索的安装优先选用风动或电动涨拉机具。锚杆必须使用力矩手紧固;安装后1-2小时,必须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9、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巷道,必须每50米预留一根锚杆、锚索进行一次锚杆(锚索)破坏式可锚性试验,具体试验办法由田占年、刘先裕安排制定。

10、安装树脂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的顺序和数量在锚杆孔中放置锚固剂。当少放或错放树脂锚固剂,以致不能过到设计的锚固长度时,按事故追查处理。

11、搅拌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按标准掌握搅拌时间和胶凝等待时间。

12、井下运输、存放树脂锚固剂应注意避免受压、受折、受热,已破损或废弃的树脂锚固剂要带出地面挖坑掩埋或采用其他方式妥善处理,严禁混入煤流系统中。

13、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及时调整支护措施,选择加密锚杆、全长锚固、锚索锚固等强化支护措施。

14、在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顶底板及两帮移近量显著增加,底板出现较大底鼓,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作业场所有任何人员,在认为情况异常、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可自行撤离现场或拒绝进入现场。

15、在特殊困难条件下采用锚杆支护时,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施工时,从锚杆与棚式支架联合支护开始试验,并通过观测得出结论后逐步加大棚距,待确认单独使用锚杆支护可行时,再取消架棚支护。

16、锚索孔出现导水迹象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检查。

17、任何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18、进行锚杆锚索拉拔力、破坏试验,必须制定详细的试验办法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9、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顶板、煤帮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放炮后松动的锚杆螺母应及时进行紧固,紧固范围为起爆点10米范围内的所有锚杆、锚索。

20、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锚杆支护巷道如发生导致停产的冒顶(片帮)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均必须向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以便及时组织处理,分析原因,采取对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1、支护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现场发现一次材质不合格,罚采购负责人1000元。

22、首次使用锚杆的队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锚杆支护原理、锚杆性能、机具及施工等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技术指导,直到施工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23、锚杆支护质量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责任落实到人。

24、每个施工队组必须有班组验收记录,对当班施工的锚杆、锚索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当检查质量不合格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25、锚杆拉拔力检测必须每300根锚杆(不足300根的按300根计算),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1组。拉拔力检测记录报告要与现场标记一致,并有记录牌板显示,牌板记录应有检查人、时间、地点、拉拔力值等。

26、锚杆安装质量检查标准如下:

a、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100m。

b、螺母外锚杆外露长度10-30mm。

c、用力矩板手抽查,锚杆预紧力要不低于设计预紧力。

d、托板与顶板接触面积不小于60%。

e、用半圆仪检查锚杆角度,允许偏差±15度。

27、每一根锚索的施工都要做好记录。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300mm。锚索间距偏差控制在±100mm。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0元。

28、锚杆、锚索应紧跟迎头施工,严禁空顶作业打一个眼,安装一根锚杆、锚索,防止顶板离层破坏,以保持顶板的完整性。锚杆间排距误差控制±100mm,每超一处,罚责任者100元。锚杆孔深度偏差0 - +50mm,施工队伍必须在钻杆上明确标记,做好施工记录,现场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责任者100元。锚杆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锚杆螺母处露长度10-30mm,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

29、矿主管部门每旬要对矿所有掘进巷道的锚杆支护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定期、定量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整改问题到现场,切实抓好锚杆支护质量。对班组验收记录要认真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4篇 锚杆加工操作流程安全管理

加工流程

安全管理重点

1、施工前准备

1、工作前,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滚丝工袖口要扎紧,女工必须带好工作帽。

2、原材料卸车

1严格执行《地面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人员注意自身站位,不得站在钢材的端部

3、锚杆下料

1、严格执行《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人员要注意手部安全

3、钢筋截断时,无关人员不要靠近,在钢筋蹦出方向要采取有效地遮挡措施

4、轧圆

1、执行《轧圆机安全操作规程》

2、拿取材料及工作时抽送料时要注意周围环境

3、调整机床摆杆拆卸及安装摆杆时要注意人员的配合

5、滚丝

1、严格按照《滚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2、拿取锚杆时要注意其他人员的安全

3、操作者的前手不得扶持转动中的锚杆,只有后手轻轻压住,以避免锚杆脱出

4、操作者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扶持转动中的锚杆,不得直接用手接触

6、打捆入库

1、按规定每5根一捆,用绑扎丝捆绑牢固;

2、成捆的合格锚杆放置在制定区域,放置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过往行人,避免碰伤。

托盘加工流程和安全管理图版

加工流程

安全管理重点

1、施工前准备

1、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必须带好工作帽。

2、下料

2、严格执行《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3、人工抬料时,要带好手套,相互配合

4、脚踏开关再不用时必须放置在工作台的下方或其它安全的地方,以防重物砸落造成事故

3、冲压

1、严格执行好《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2、坯料和成品不得放置在工作台上,应放在专用支架上

3、安装坯料和取出成品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操作

4、戴手套使用专用工具,但手不得进入上模的下落范围

4、打捆

1、打捆入库必须戴手套操作,以避免毛刺划伤手指;

2、打捆用铁丝不得余的太长,以节省材料;

3、捆好的托盘要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行车间美观和行人通过

第5篇 锚杆支护管理制度办法

1、锚杆支护作业必须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锚固力、预紧扭矩、间排距、外露长度、孔深及材料的规格等。支护材料的选择必须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并符合产品的检验及使用要求。

2、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锚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为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并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实施。

3、由于施工不当而造成巷道断面及支护变更时,应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4、特殊地点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时,其支护范围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5米以上。

5、锚杆安装前,应检查树脂锚固剂性状。严禁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

6、顶部锚杆推广使用扭矩螺帽快速安装工艺,安装时必须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帮锚杆也应优先采用快速安装工艺,保证锚杆安装质量。

7、为了保证锚杆角度,掘进工作面推广使用液压、风动锚杆锚索钻机。

8、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巷道,施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操作,端锚锚杆预紧力必须达到5吨及以上,加长锚固锚杆预紧力必须达行7吨及以上, 锚索预紧力必须大于7吨以上。锚杆、锚索的安装优先选用风动或电动涨拉机具。锚杆必须使用力矩手紧固;安装后1-2小时,必须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9、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巷道,必须每50米预留一根锚杆、锚索进行一次锚杆(锚索)破坏式可锚性试验,具体试验办法由田占年、刘先裕安排制定。

10、安装树脂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的顺序和数量在锚杆孔中放置锚固剂。当少放或错放树脂锚固剂,以致不能过到设计的锚固长度时,按事故追查处理。

11、搅拌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按标准掌握搅拌时间和胶凝等待时间。

12、井下运输、存放树脂锚固剂应注意避免受压、受折、受热,已破损或废弃的树脂锚固剂要带出地面挖坑掩埋或采用其他方式妥善处理,严禁混入煤流系统中。

13、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及时调整支护措施,选择加密锚杆、全长锚固、锚索锚固等强化支护措施。

14、在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顶底板及两帮移近量显著增加,底板出现较大底鼓,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作业场所有任何人员,在认为情况异常、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可自行撤离现场或拒绝进入现场。

15、在特殊困难条件下采用锚杆支护时,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施工时,从锚杆与棚式支架联合支护开始试验,并通过观测得出结论后逐步加大棚距,待确认单独使用锚杆支护可行时,再取消架棚支护。

16、锚索孔出现导水迹象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检查。

17、任何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18、进行锚杆锚索拉拔力、破坏试验,必须制定详细的试验办法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9、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顶板、煤帮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放炮后松动的锚杆螺母应及时进行紧固,紧固范围为起爆点10米范围内的所有锚杆、锚索。

20、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锚杆支护巷道如发生导致停产的冒顶(片帮)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均必须向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以便及时组织处理,分析原因,采取对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1、支护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现场发现一次材质不合格,罚采购负责人1000元。

22、首次使用锚杆的队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锚杆支护原理、锚杆性能、机具及施工等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技术指导,直到施工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23、锚杆支护质量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责任落实到人。

24、每个施工队组必须有班组验收记录,对当班施工的锚杆、锚索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当检查质量不合格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25、锚杆拉拔力检测必须每300根锚杆(不足300根的按300根计算),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1组。拉拔力检测记录报告要与现场标记一致,并有记录牌板显示,牌板记录应有检查人、时间、地点、拉拔力值等。

26、锚杆安装质量检查标准如下:

a、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100m。

b、螺母外锚杆外露长度10-30mm。

c、用力矩板手抽查,锚杆预紧力要不低于设计预紧力。

d、托板与顶板接触面积不小于60%。

e、用半圆仪检查锚杆角度,允许偏差±15度。

27、每一根锚索的施工都要做好记录。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300mm。锚索间距偏差控制在±100mm。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0元。

28、锚杆、锚索应紧跟迎头施工,严禁空顶作业打一个眼,安装一根锚杆、锚索,防止顶板离层破坏,以保持顶板的完整性。锚杆间排距误差控制±100mm,每超一处,罚责任者100元。锚杆孔深度偏差0 - +50mm,施工队伍必须在钻杆上明确标记,做好施工记录,现场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责任者100元。锚杆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锚杆螺母处露长度10-30mm,有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

29、矿主管部门每旬要对矿所有掘进巷道的锚杆支护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定期、定量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整改问题到现场,切实抓好锚杆支护质量。对班组验收记录要认真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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