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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保卫管理制度

保卫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企业内部秩序,保护人员安全,防止财产损失,以及确保业务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它涵盖了人员出入管理、安全监控、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责任划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出入管理:设定严格的门禁制度,规定员工、访客的身份验证流程,以及对携带物品的检查规则。

2. 安全监控:建立全面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关键区域无盲点,并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针对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5.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重要性

保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良好的保卫管理有助于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防止因安全事件导致的生产中断。遵守法规,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的关键。

方案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保卫管理政策,确保各项规定清晰、具体、可行。

2.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安防设备和技术,如人脸识别、智能报警系统,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3.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保卫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设立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保卫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灵活应变。通过系统的管理和持续的改进,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为业务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保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责任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内容: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赌博、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赌博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第2篇 食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食堂厨房安全卫生,凡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进入厨房。

二、食堂物品进库必须点数,过秤,检验质量,出库要有凭证,发料准确。

三、库存主、副食品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一致。

四、工作完毕,关好煤气、水、电。

五、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移交数量。

六、要严格加强饭菜的管理,落实防盗措施。

第3篇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卫消防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保卫消防措施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制定保卫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要设门卫,有人巡逻,守卫人员要佩带标志。

4、加强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

5、财会室、库房、宿舍等处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做好成品保护,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如发生案件、火灾,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7、施工现场必须设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设明显标志,配足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物品,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必须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每层设消防栓口配水龙带,设置专用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从总箱上口接出。

9、电工、焊工从事电气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检看现场配备看火人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当地点有效。

10、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1、施工材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设专库储存、分类存放,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配漆。

12、工程内不准作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立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生活区不许使用电热器具。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瓶距作业面不得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第4篇 保卫科(消防科)管理职责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____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5篇 装饰材料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装饰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贯穿到市场整个工作中去,落到实处,确保本市场万无一失。

一、经营者上、下班一律按规定的门户出入,由市场值班人员开、关大门。打烊前,应对店内的财产、物资、商品、防火安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打烊后,不能入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经经济护卫队同意,方可进入。

二、不得随意在公共场所乱占用公用场地,确保通道、楼梯、门户的畅通。

三、经营户如发现物资、商品、现金等被盗,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市场内一律禁止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电茶壶、暖烘机等电器设备。

五、凡属市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任何人不准变更、移动和撤销,一旦损坏,照价赔偿。对确需变更,报请市场保卫科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六、如遇重大事故,各进场经营户必须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条不紊地疏散顾客和人员。

七、严禁在市场上赌博、测字等迷信活动以及危害社会治安或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自行车、摩托车、轿车、三轮车一律按划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市场、弄内(避免弄内交通阻塞),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九、对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由市场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工商部门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违反治安消防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十、本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市场工作人员。

第6篇 变电站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公司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高压柜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5、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检查、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8、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9、变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大门正常应上锁。

10、严格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11、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须经站长同意,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2、来站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站内。

13、值班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4、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防破坏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站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站内摄影、摄像。

16、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7篇 某食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食堂厨房安全卫生,凡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进入厨房。

二、食堂物品进库必须点数,过秤,检验质量,出库要有凭证,发料准确。

三、库存主、副食品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一致。

四、工作完毕,关好煤气、水、电。

五、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移交数量。

六、要严格加强饭菜的管理,落实防盗措施。

第8篇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公司安全保卫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接受公司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公司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公司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公司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 公司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公司资产和人员安全;

(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枪支弹药和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七)负责经济民警、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十)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

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十一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营业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

第十三条 公司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值班、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第十五条 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

主要包括:

(一)计算机房。

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防弹玻璃、防盗门等;

(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

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

配置的原则是;

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九条 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四章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枪支弹药。

枪支弹药只能用于执行守护、押运任务,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枪支弹药的配置标准依据公安部《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治〔1998〕4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非法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二十二条 枪支弹药的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经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审核,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持枪人、管枪人应严把政审关,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持抢、管枪。

第二十四条 持枪、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

公司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

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公司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条 检查方式: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

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公司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通报。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卫部门对涉及公司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

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

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公司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

第三十一条 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笔录,并调查核实。

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

第三十三条 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国家财产损失严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由于公司责任人原因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由于办公、营业场所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卫设施,值守人员不到位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残死亡的;

(五)由于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和违反规定造成职工伤残死亡或资金损失严重的;

(六)枪支(弹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伤残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该行总经理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发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公司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级分行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

第9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10篇 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二)

1、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工程秘书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第11篇 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逐级消防责任制度

第三条、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由商场总经理向副总经理贯彻执行。

第四条、副总经理分别向各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本部门逐级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六条、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七条、凡因领导未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消防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据情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逐级岗位责任制应纳入广场年终评比的项目之中。

第九条、违反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奖资格、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应给予奖励。

第十条、安全防火,人人有责,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学习消防知识。新职工进场必须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三章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十一条、在商场内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安全条例》的规定。易燃易爆品包括:油漆、稀料、汽油、酒精、二甲苯、乙炔、可燃液化气、甲烷、沥青、氧气等。

第十二条、使用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进行申报,施工用料以当日施工用料总量为限,不得过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品使用过程的监督、保管及发放,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十四条、施工所用稀料、油漆等物品,应随用随配,配料应在室外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大量使用脱漆剂等极易挥发溶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禁烟标志和消防安全制度牌。

第十六条、严禁在商场内及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当施工剩余易燃易爆品必须撤出商场自行保管,不得在商场区域存放。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七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的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广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应包括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第十九条、广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火灾报警及扑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利用广场宣传园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

第二十三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作业人员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已发批准成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五章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凡进行电、气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及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项目,动工前必须向安全保卫部办理动火申请,并认真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部查看现场后,签发《明火作业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第二十五条、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施工人员需持有市、区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许可证,在动工前必须对焊接,切割的内部结构,性质了解清楚,不得盲目进行,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清理现场易燃杂物;高空焊接作业将火花溅落处易燃杂物清除干净;进行管道焊接作业要将管道周围的易燃杂物清理干净。

第二十七条、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在明火作业期间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明火作业时要在作业现场准备至少两具灭火器材及水桶;施工完毕后,仔细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

第二十九条、重大节日停止明火作业,非明火作业不能解决的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第六章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三十条、为了使本部门安全防火巡查制度化,要求做到周查、日查,每日巡查要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第三十一条、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二条、防火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

第三十三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如下: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违章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营业区违章使用汽油、可燃气体作燃料;

3、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吸烟;

4、营业期间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油漆粉刷作业;

5、未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装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

7、开关、插座安装在易燃物上;

8、私接电器线路、增加用电负荷;

9、在营业期间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

10、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11、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生产、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2、疏散通道被占用、封堵;

3、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摆放可燃物品,物品摆放妨碍人员安全疏散;

4、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栏栅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

6、应急照明等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

7、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8、消防车通道挖沟、堵塞或占用等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1、违章关闭消防设施;

2、消火栓被遮挡、挤占、埋压;

3、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是否齐全;

4、灭火器被挪作他用,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7、防火卷帘控制按钮上锁;

8、消防安全标志缺少、损坏、遮挡;

9、消防设备是否清洁、锈蚀、腐蚀等情况;

(四)、防火分隔设施情况:

1、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

2、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脱岗;

2、违反消防值班制度;

3、未填写值班记录等情况;

第七章消防监控室值班制度

第三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消防控制室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第三十七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的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第三十八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

第三十九条、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第四十一条、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第四十二条、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器线路和管道穿过。

第四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第四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卫生。

第八章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五条、商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四十六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保卫部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四十八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顿。

第四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五十条、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回复函送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十一条、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第五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在《火灾隐患整改台账》上注明。

第12篇 安全防火、保卫管理制度

1 制定目的:对本公司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进行控制,确保安全无事故。

2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61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和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进行的安全管理。

4 职责部门人员:储运部、行政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制度内容:

5.1 必须建立安全防火小组,进行安全防火的管理策划组织。

5.2 必须建立安全人员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头。。

5.3 安全人员应对以下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消防隐患:

5.3.1 仓库内货物分类存放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库房内照明瓦数、灯距是否符合规定,货物堆距、高度、通风、室温等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5.3.2 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 。

5.3.3 检查建筑结构、消防通道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3.4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备且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

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处理。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在,如有要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5.4 检查安全员及员工对灭火器能否正确使用的情况。

5.4.1 检查安全防火值班巡查情况。。

5.4.2 每位员工对本岗位和责任范围进行安全火情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者立即报告上级立即处理。 。

5.5 对干部和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

5.5.1 每年对干部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5.2 每月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防火、防盗大检查。

5.5.3 每月开展一次防火、保卫安全活动,召开防火、保卫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防火、保卫安全情况和通报信息,布置下个月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5.5.4 妥善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加强节假日防火和保卫工作的力量。

5.5.5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联系,火警报警电话119。公安报警110.

第13篇 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标准,如特殊情况,需留千元以上现金过夜的,存款单位要落实人员值班守护。

二、到银行送、取现金五千元以上时,需要由存、取款部门派两人以上办理,专车护送。

三、严禁出借银行户头,采购人员借用的付款委托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人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四、在市内采购物品,应用付托支付。特殊情况要用现金采购时,要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外地采购要用转帐结算,特殊情况携带现金,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出纳员对金库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离开保险柜时,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锁好。要经常检查技术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和报告部门。

第14篇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领导者的责任。

(略)

第四条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2.设备、仪器、工具及 或材料等有缺陷;

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 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 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 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

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 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个人的责任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1.思想教育。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 法规教育。

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

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

急救知识;

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

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

运输安全知识;

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 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防爆的知识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

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 防止产生火花。

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

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

正确铺设避雷装置;

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

避免机械性撞击。

3. 防止产生静电。

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 严格遵守防火制度。

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

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

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防火的知识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

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 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 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

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 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预防触电的知识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 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 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

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

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

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 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 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的范围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1.职工在工作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伤亡事故的分类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 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 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 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15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保卫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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