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期望,并维护企业的声誉。它涵盖了从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一系列规定和流程来保证质量标准的实施。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包括性能、耐用性、安全性等方面。
2. 生产过程控制:监控生产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包括原料检验、工艺控制、设备维护等。
3. 质量检验与测试:设立严格的质量检验体系,对产品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样检查。
4. 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对质量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5. 不合格品处理:设定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包括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6. 客户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和反馈系统,及时了解并解决质量问题。
7. 质量审核:定期进行内部或外部的质量审核,评估质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质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保证产品质量、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良好的质保制度可以降低返修率和召回风险,减少企业成本。遵守质量标准有助于企业符合法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完善的质保体系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根据产品特性和业务需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每个步骤都有清晰的质量标准和执行指南。
2. 强化质量管理团队: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质保工作,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
3. 实施质量信息系统:利用数字化工具跟踪质量数据,实时监控质量状态,提高问题发现和解决的效率。
4. 推行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定期审查和更新质保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
5.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制度,激发员工参与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严谨的质保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1篇 压力管道质保期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压力管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压力管道正常、经济、安全运行,特定制度如下:
1、若压力管道发现漏点或其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供气,我方将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施工方。
2、施工方必须在当天做出反映:(1)现场观察、查找分析原因,(2)制定修复措施及方案,并及时报我方。
3、施工方应按我方的要求,尽快整改漏点和不安全隐患,因施工方原因或整改不积极,造成我方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4、施工方整改完毕后,需经我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整改工作。
注:我方指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施工方指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通力安装有限公司。
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
2011年10月11日
第2篇 装修公司质保金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工程部品控管理--质保金管理制度
公司创业以来,建立了质保金管理制度,根据实践证明,为推动保证质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我公司随着形势的发展,各地分公司纷纷建立了员工队伍,迅猛发展,调动也较为频繁,为了理顺质保金系统的正常运转,总公司现下达质保金管理制度,希遵照执行如下:
一、整顿清理
每个分公司立即组织员工填写职工登记表,然而自行按职工登记表人员名册、分类,对质保金金额进行清理,并列出明细表,张榜公布,进行核对,并列出将要扣除的金额,相互监督,认真执行。
二、扣除金额方法及数量
1、员工在分公司之间相互调动的,可由原分公司财务出具帐目存款清单及质保金清单(需收回质保金收据),转入新工作地点的财务。员工凭调动单、财务单到新工作地报到,到财务换取扣款凭证,严禁原地退取质保金,进入新的工作地点重新扣取,所有退、转帐务均由总公司财务统一协调管理,划帐处理。
2、原已离开分公司饰并已退取质保金员工,如重新加入分公司饰必须一次性将已退质保金,交入工作所在分公司财务。交足后,由财务签字,工程部方能按排工作,谁违章,谁负责。
3、分公司财务每月将质保存金扣款、存款清单报表一份报总公司进行核对。并在每月上交总公司财务款中,注明其中多少金额是属于质保金,核对无误。总公司单独帐户,专款专用。分公司财务应及时将本月维修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一同会交总公司财务办理划帐手续,严禁现金支付。
三、质保金金额
1、设计师3000元/人
2、施工员10000元/人
3、经理、总监以上级别3000元/人
4、工班2000元/人
5、办公室其他员工2000元/人
四、退款方法:
1、工班需离开公司时,按公司规定离职流程办理,在完成离职手续后,按公司首先到所属工作的分公司工程部经理处及分公司总经理处签字,注明离开日期,到期后(凭注明日期为准)方可办理,清账签字,退取质保金,如离开时,单据未经签字,按手续未全重新补办处理。
2、其他员工因提前解除合同或正常离职,完成流程手续后,凭离职交接单至财务部办理退款办理。
3、质保金退取时间
a、施工员按离开公司之日起二年后退取(即最后一只施工项目竣工满二年后退回,并扣除其保修期内应付材料费、人工费及其它费用)
b、班组员工按离开公司之日起壹年后退取
c、其它员工自批准确性离职之日起退款。
d、到期退款,须先由财务查帐并注明账面经过扣除维修质保金后的实际金额,财务签字交工程部经签字后退取,不准遵章操作,谁违章,谁负责。
4、质保金扣除
a、现规定施工员质保期为24个月,班组员工质保期为12个月。
b、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般质量维修5000元以下,都由当事人承担,并根据情节由工程部按比例,可分摊到施工员及班组员工的质保金帐户扣除,所有维修的材料发票,工资单据,都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并再由工程部经理批准,交财务扣除,如当事人已离开公司,所有维修的费用单据,应由维修具体经办人,维修工作分配总临界及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报销,并特别强调任何各类维修完毕都应有客户的签字,认同工作内容、时间,在上达基础上,才能报销维修费用,并存档备查,手续不齐,日后发生经济纠纷,由工程部经理负责。
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可酌情面定,由施工员、员工按比例公摊处理。
d、其他员工因工作失误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公司批准扣除质保金。
e、具备扣除质保金的员工,每次扣除不少于500元,工作部在审批工资中不注明扣除、财务人员不按单扣除及领导不同意扣除,万一出现质量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除该扣人员不安排工作外,还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五、上述质保金管理条例,即日起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汇报总公司外理。
六、解释权归属总公司财务部,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行操作。
第3篇 测绘队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测绘队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测绘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测量队员工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登记造册。
第二条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互联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非涉密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的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网内使用。
第五条 涉密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 涉密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区国家保密委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区国家保密委统一销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据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5篇 光伏发电系统退出质保验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 gd 001-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 gd 002-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 gd 003-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 nb/t 32001-2012 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 nb/t 32012-2013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 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 gb/t 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 gb/t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 gb/t 50866-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 gb/t 29319-201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 nb/t 32013-2013 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
2.15 nb/t 32015-2013 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 gb/t 30152-2013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 jgj 203: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 db11/t 881-2012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 j/t 264-20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 职责
3.1 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 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 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 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 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 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 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 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 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 验收小组
4.2.1 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 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 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4.2.3.1 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 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 验收准备
4.3.1 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 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 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 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 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 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 启动验收
4.4.1 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 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 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4.4.3.1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 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 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 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2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4.4.3.3 运行分析
a 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 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4.4.3.4电能质量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 29319-201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 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 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 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1.1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4.6.1.2 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4.6.1.3 运行分析报告。
4.6.1.4 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 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 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 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 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6篇 光伏发电退出质保验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 gd 001-2022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 gd 002-2022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 gd 003-2022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 nb/t 32001-2022 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 nb/t 32022-2022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 gb 50797-202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 gb 50794-202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 gb/t 50795-202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 gb/t 50796-202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 gb/t 19964-202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 gb/t 50866-202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 gb/t 29319-202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 nb/t 32022-2022 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
2.15 nb/t 32022-2022 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 gb/t 30152-202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 gb/t 29321-202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 jgj 203: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 db11/t 881-2022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 j/t 264-202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 职责
3.1 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 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 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 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 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 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 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 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 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 验收小组
4.2.1 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 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 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4.2.3.1 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 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 验收准备
4.3.1 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 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 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 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 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 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 启动验收
4.4.1 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 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 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4.4.3.1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 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 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 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2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4.4.3.3 运行分析
a 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 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4.4.3.4电能质量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 29319-202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 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 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 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1.1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4.6.1.2 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4.6.1.3 运行分析报告。
4.6.1.4 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 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 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 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 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7篇 压力管道质保期间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压力管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压力管道正常、经济、安全运行,特定制度如下:
1、若压力管道发现漏点或其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供气,我方将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施工方。
2、施工方必须在当天做出反映:(1)现场观察、查找分析原因,(2)制定修复措施及方案,并及时报我方。
3、施工方应按我方的要求,尽快整改漏点和不安全隐患,因施工方原因或整改不积极,造成我方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4、施工方整改完毕后,需经我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整改工作。
注:我方指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施工方指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通力安装有限公司。
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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