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组织效率,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达成。它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角色与职责定义:明确每个职位的权责范围,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
2. 运营流程规定:制定各业务部门的操作规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误解。
3. 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标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4. 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5. 决策与审批流程:设定决策层级和审批权限,保证决策的高效性和合规性。
6. 内部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团队协作。
7.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实施管理制度应全面覆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的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2.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人力资源: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4.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流程,保障资金安全,实现财务目标。
5. 客户服务:制定客户服务标准,提升客户满意度。
6. 技术与创新:鼓励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
7. 环境与安全:关注环保,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实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浪费,提高生产和服务效率。
2. 保障合规:避免因忽视法规导致的罚款或其他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声誉。
3. 促进协作: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沟通机制有助于团队间的协同合作。
4. 激励员工: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降低风险:有效管理风险,预防潜在问题,保护企业免受损失。
1. 制度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2. 培训推广:定期组织培训,使员工充分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提高执行效果。
3. 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5. 文化建设:将管理制度融入企业文化,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实施管理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附二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第二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2分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部位等。
2.洗手使用洗手液、禁止使用固体肥皂。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禁止使用固体肥皂,建议使用洗手液。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第2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1.3进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普及率要求达到100%,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并验证后方可允许操作。
1.4土方开挖应探明地下管网,应有意外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救护措施或方案。
1.5楼层、屋面孔洞和楼梯间的防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1)1.5m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并加固定盖板。
(2)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电梯井加设高度1.5m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首层以上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楼梯间搭设固定的钢管防护栏杆,随结构一直搭设到作业面,内设低压照明设备。
1.6应设置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在出入口长度按实际,宽度大于出入口两侧各扩1m搭设防护棚,棚顶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两侧用密网封严。临近道路一侧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用钢管搭设防护棚,(棚顶标准同出入口)确保行人和物的安全。
2、临时用电管理措施的控制检查
2.1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效的制约措施进行审查。
2.2 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设备的漏电保护,采用“一机一闸”。
2.3现场施工人员宿舍高度不足照明应使用安全低压供电方式。
2.4对从事用电和施工操作人员应要求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并持证上岗。
3、现场消防管理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3.1认真贯彻《消防法》,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
3.2现场的消防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便于启动使用;消防通道布局合理畅通。
3.3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乙炔和氧气必须分别存放。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温;并应有消防防护人员值班。
3.4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并做好防护,以防短路引起火灾。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方面批准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5 严格用火管理,明火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
3.6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高层建筑雨季应有防雷措施以防雷击起火。
3.7设置消防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巡检管理工作。
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控制和检查
4.1所有施工机具均应进行申请报验程序。
4.2报验资料、年度检测合格证书等齐全有效。
4.3施工机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的操作规程、完善的防护设施、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
4.4进入现场的运输机械和车辆应限速行驶。
4.5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和安全应急通道。
四、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内容和实施细则
1、基坑支护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和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监督其执行。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擅自变更或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令其按审定的方案进行纠正。
2、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主要设施,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标准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保证安全可靠和满足施工需要方可投入使用。
2.1 脚手架工程随结构层需要搭设逐层报验检查。
2.2检查和控制的内容及依据:
2.2.1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2-3.04-1;
2.2.2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2;
2.2.3门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3;
2.2.4挂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4;
2.2.5吊篮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5;
2.2.6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4-3.04-6;
3、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控制应对主要问题列入控制范围
3.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控制。
3.2发现违反批准的方案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坚决制止,令其纠正。
3.3砼浇注完毕模板支撑拆除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审报批准后进行。
3.4模板堆放应稳固,高度不宜大于2m。
4、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控制的内容
4.1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4.2物料提升机械严禁载人。
4.3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附属配置必须齐全安全可靠;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实行用前预检用后复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状态。
4.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塔吊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检查
5.1“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所有配置必须齐备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有效。
5.2安装、拆除应由有资质的队伍按审定的安装作业方案进行,安装完毕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由主管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反者立即制止令其纠正。
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的控制
6.1起重吊装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说明书和有关部门的年检合格证。
6.2必须按施工方案具体指导施工。
6.3配置的钢丝绳,地锚和风绳的安装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和说明书作业,安装完毕后经试吊,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标准要求
7.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合格批准后使用。
7.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安全防护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达到有关标准。
7.3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7.4施工中如有违反坚决制止,严重者请示有关部门惩处。
8、全部安全管理控制项目均应会同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进行验收评分并作记录。
采用表格:(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3.0.1
(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3.0.2
第3篇 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进度、成本、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
1、工程例会制度
1)会议类型:
a生产碰头会,每晚利用工作之余时间,项目经理召集工长、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进行沟通碰头,核实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安排次日生产任务。
b项目管理会,每周定期下午6:00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或带班负责人,内容为总结一周来的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状况,看是否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准备采取何种方案和补救措施来弥补、自行无法解决需请示公司的事项等,会议应记录在案并在公司生产例会上进行汇报。
c成本分析会,项目经理部每月25-26日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为项目工程师、预算员、材料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分析一个月来的项目盈亏状况、工程变更签证、劳务用工、材料、机械、三钢工具使用情况,对亏损的成本项目进行原因落实并追究,大的亏损项目记录在册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研讨下一步宜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和补救办法,同时安排下月生产计划。
2)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有事提前向会议组织单位领导请假,不经批准,不得缺席。否则中,对迟到者给予100元/次罚款,无故缺会者,给予200元/次罚款。
3)对因劳务分包组自身,造成未完成上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或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第一次警告,从第二次开始给予300元/次罚款;若涉及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或影响已确定的施工进度,视造成影响大小给予500-1000元/次罚款。
4)项目经理部议事的形式、内容、时间、参会人员以及形成的会议内容,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资料员负责记录)。
2、作息时间
1)食堂开饭时间,上下班时间,可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制定。
2)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场服,佩戴胸卡。
3、请假制度:
1)居住地在外地项目的管理人员每月项目经理有权批准5天以内的假期,施工高峰期不得超过3天,居住地在太原地区管理人员每月项目经理有权批准4天以内假期,施工高峰期不得超过2天。
4、夜间值班制度(每周)
1)值班人员安排;
2)值班时间负责的工作内容
保证夜间工地的正常施工
负责夜间工地的安全
对夜间工作有全权指挥权
3)值班时间:根据项目上下班时间安排
4)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不得喝酒
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5、项目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和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施工记录每月不少于24天。
2)每日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并留有记录。
3)每周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副经理(主工长)牵头,项目安全员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机电员、劳务队安全员参加,内容:对施工用电、临设用电、重点施工部位、施工机械进行检查。
4)每月15日、30日下午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并留有记录,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员组织,项目副经理(主工长)、技术负责人、工长、机管员、材料员、劳务队负责人、劳务队安全员。内容: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逐一排查。
6、门卫管理制度
1)所有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登记。
2)所有出场材料必须有出门证,有材料主管签发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门卫检查核实后予以放行。
3)夜间值班管理人员对门卫要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有脱岗、睡觉等现象要予以处罚。
4)如现场发生材料、机具等丢失,门卫负主要责任,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由项目部分公司对有关负责人做出严肃处理。
7、材料管理制度
1)进场钢材由主管工长、材料员共同清点,共同签字,门卫把车辆进出记录清楚。
2)材料领用实行限额领料,限额领料单由主管工长签发,材料员根据限额领料单发放材料,如材料用量超出预算定额,超用料单要注明原因,由项目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3)周转材料的使用由材料员发放,劳务队收料员清点,劳务队收料员,负责人签字。
4)材料使用计划由主管工长每月20日提出,由项目经理审批。每月5日可报一次补充计划,材料员按进场时间组织货源。
5)材料进场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分区域,进行垛放,并码垛整齐,方木、竹胶板使用完后起钉分规格整垛。
8、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1)机械进场要进行检查验收记录,建立台账。
2)机械设备使用过程每天要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并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操作与保养记录》。
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9、经济技术资料办理制度:
1)项目上发生的预算外签证、洽商记录,由主管工长提出技术,预算配合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定稿签发。
2)技术核定、变更由技术负责人办理,项目工程师签发。
3)预算员负责变更、签证的搜集、汇总、归档。
10、培训学习制度
1)每周抽2-4小时组织员工学习企业同心文化、理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内刊、标化工地宣建,每周二组织学习本周施工分项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每周三12点前将学习记录和影像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回安全生产部。
2)每月抽半小时时间学习分公司生产会内容及学习贯彻公司各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
11、项目管理8不准
1)中午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否则罚款200元。
2)上班时间和在别人工作时间不准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事项,否则罚款50元。
3)工地内部不准赌博,否则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内不准抽烟。
5)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光膀子,要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
6)工作中不准做出有损公司、项目利益和形象的事。
7)施工过程中不准违章指挥。
8)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应设置各工种、各专业及机械设备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3)各施工队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人员入场7天后,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否则给予100元/人罚款。施工队必须给项目部提供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及照片,否则给予50元/人罚款。
2)项目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3)在分派生产任务前,技术负责人应对工长交底、再由工长向劳务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4)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5)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并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形成安全周报报分公司,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6)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给予100元/次罚款。
7)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必须经相关部门复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施工作业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否则给予200元/处罚款。
9)现场临时用电、深基坑边坡支护、塔吊基础及安拆、外用施工电梯基础及安拆、模板支撑脚手架体系、外防护脚手架体系、吊篮等涉及安全的施工项目应进行相应的专项设计计算,并应报审专项施工方案,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1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必须经项目部复查,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给予1000元/处罚款。
11)项目部未对承揽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给予500元/处罚款。
12)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给予1000元/天罚款。
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给予50元/人.次罚款。登高2m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否则给予100元/人.次罚款。
14)项目部应按经审批确定的方案及时设置外防护(安全网或硬防护)。
15)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等)易坠落部位要设围栏防护栏杆,否则处以500元/处罚款。危险部位要设警示牌或警示灯,否则处以500元/处罚款。
16)安全防护栏杆(如井架、电梯的基层栏杆维护)、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违者处以300元/处罚款。
17)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等,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
18)酒后、疲劳、带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19)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例,处以5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严禁未成年进入或留宿,违者处以500元/人罚款。
21)脚手架规定
a、外架脚手板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b、外架拆除时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c、外架上未进行防雷接地保护的,处以200元/栋罚款。
d、外架未按要求两层(楼层)一隔离或隔离防护不严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e、架搭设高度未超出作业层1.2m以上的,处以500元/处罚款。
f、外架上拉结点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或拉结点偏少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g、利用外架直接做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h、直接利用外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i、落地外架的基础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通畅,处以200元/处罚款。
j、外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k、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够,处以200元/处罚款。
l、外架水平杆或立杆的接头形式违反规范要求未按对接扣件连接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m、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不合格处处以200元/处罚款。
22)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规定
a、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未进行防雷接地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
b、其他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c、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d、电焊机一、二次线无防护罩的,处以200元罚款。
e、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处以200元罚款。
f、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没有由专业安装队伍安装拆除、无专业持有效证件证件的安装人员安装拆除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g、对于井架、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专业安拆单位未对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处500元罚款。
h、塔吊、施工电梯、井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太原市检测中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处2000元罚款。
i、无证私自操作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的,处以1000元罚款。
j、未设置电梯安全防护门、井架安全防护门的,处以1000元罚款。
k、楼层安全防护门损坏未修复的,处以500元罚款。
l、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各种极限限位损坏或未及时修复更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下继续使用的处以1000元罚款。
m、施工电梯、塔吊等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处以2000元罚款。
n、施工电梯、龙门架等垂直物料提升设备送料时出入不关安全门的处以50元/次罚款。乘坐龙门架等上下的处以1000元罚款。
23)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部按规定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4)项目部未对承揽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给予1000元/处罚款。
25)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给予1000元/天罚款。
3、应急救援
1)项目部未针对工程特点辨识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超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相应预(监)控,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3)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器材和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4、现场办公与食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有隔离措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生产区内不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处以500元/次罚款。
2)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应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m,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3)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
4)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且应进行定期体检,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
5)项目部对劳务组食堂统一集中布置,劳务组宿舍与食堂分别供电(宿舍供电经变压后电压<220v,食堂供电电压依据需要确定),宿舍内不得私自用电做饭、取暧、烧水,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食堂原则上要求使用燃气罐,不允许用大功率的电厨具,如确实所需,经项目部同意后挂表按甲方所定电价并考虑适当损耗扣款。
6)食堂围护结构应为b级及以上阻然材料(如实心砖砌住),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且通风良好,并设置漏气自动报警装置,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严禁食堂内住人,否则罚款1000元/次。
7)食堂保持卫生,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8)生活区每天必须有责任劳务方派专人进行打扫,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9)施工人员宿舍内不得男女混住,床铺应保持整洁,每天搞好卫生,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禁止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将对劳务组处以1000元罚款。
10)生活区布置晾衣区,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不准晾晒衣服,否则给予20元/件罚款。
11)生活区经项目同意后设置开水供应间。
12)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处以200元罚款,并没收电气设备。
13)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未经项目同意不许私自挪作他用、故意损坏,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14)偷盗、哄抢、损坏企业、集体财务,数量较小的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1000元罚款;数额较大者,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5)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处以200元罚款。
5、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七图一牌”,即施工公示牌、施工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现场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公示牌、城乡清洁工程治理标准牌、三证公示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总平面图。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2)施工工地大门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平台和高压清洗设备。洗车平台与主干道相接,并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一般深300mm,宽200mm,长3500mm,内抹水泥砂浆,上敷排水篦子);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就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并满足消防要求;施工现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合理找坡,避免积水,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3)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高度不小于2.0m的封闭围挡,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卫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及材料设备进行登记,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劳务组往外部拉材料物资用品必须开出门条,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5)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和安全帽,否则给予50元/次罚款。
6)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出入车辆防止带泥(土)上路等措施,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出入口附近相邻路面卫生保洁管理,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7)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抛扔石块垃圾等,每天收工前将楼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否则给予200元/处次罚款。
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违者给予100元/次.人罚款。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10)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否则给予100元/天罚款。
11)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不拢民措施,否则给予100元/天罚款。
12)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且应按要求制定相应防火措施和配备相应防火设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13)施工现场不得因任何原因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否则给予1000-10000元/次罚款。
1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罚款200元/人次,对于大便罚款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
15)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16)项目部以现场情况按时间或区域划分好公共生活区生产区卫生责任区(或项目部外聘其他务工人员,各劳务组承担相应费用)。各劳务组必须认真做好所负责的生活区、施工区的现场环境卫生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随干随清,日干日清,否则给予500元/处次罚款。
17)厕所必须为水冲厕所,劳务组按项目部划分好的时间或区域每日早晚各冲洗不得少于1次,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18)项目部开工前必须做好项目安全文明前期规划,有细化的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专项方案》,现场文明施工每半月项目部组织检查一次,发现劳务组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专项方案》等要求施工的,责令及时整改,劳务组拒不改正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6、现场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2)施工现场消防通道设置、消防器材及水源配备应符合规范和相关要求,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防火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4)劳务人员明火作业(特别是楼层钢筋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动火审批且应按要求设监护人员,并配好灭火设备,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5)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禁烟场所吸烟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6)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处以300元/次罚款。
7)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运输,乙炔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处以300元/次罚款。
8)乙炔、氧气瓶使用时,分开未达到5m安全距离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9)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处以300-1000元/次罚款。
7、施工用电管理
以下各条每发现一条,给予现场电工和安全员100元/次罚款,并限期整改。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符合下列规定: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③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未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3)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未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未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4)保护零线未单独敷设、线路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未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
5)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30ω;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不满足线路负荷电流;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6)电缆未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且不符合规范要求,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未按规定接用;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
7)末端用电设备没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备及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未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未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8)总配电箱与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并不够灵敏;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没有门、锁及防雨措施;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水平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用地设备间的水平距离超过3m;
9)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未明确各方相关责任、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三、施工质量管理
1、质量程序管理
1)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制”,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必须坚持“三检制”,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3)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对施工队处以500元/次罚款。
4)专职质量员(技术负责人)每周填写质量周报,报送分公司。
2、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
1) 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齐全有效,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
2) 涉及安全、功能的相关材料使用前,应见证取样送检,且有相应的复试报告。
3、土建工程管理
1)楼座各控制线由工长配合专职测量员放完后,向监理报验验收,未经监理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元/天罚款。
2)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及时标注水平控制线,未标注平线的每处处以二次结构工长50元罚款。
3)建筑物结构每封顶一层,对其水平控制(+50)线及结构顶板平整度复核一次;每三层对其竖向控制线复核一次,以便在施工过程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否则给予相应责任方100元/次罚款。
3)钢筋需焊接加工的,必须在该工序施工前做焊接试验。若劳务组不按工长通知未做试件,或焊接试件制作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4)钢筋加工出现错误,造成材料损失,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并处以200元/次罚款。
5)无论是竖向还是水平构件,在拆除模板后发现钢筋保护层不够,主、箍筋外露,只能靠后序工序弥补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6)模板工程施工前都要进行模板设计,保证模板及支撑体系强度和刚度,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执行。未按设计执行而出现跑模、涨模的,劳务组派人凿补外,工长统计砼跑模方量.按砼同期单价的处罚,且有一处跑模处罚200元。如出现砼构件整体变形,给予1000元/处罚款。
7)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8)模板加固不符合项目部(专项方案)要求,拒不改正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处以劳务组500元罚款
9)钢筋砼结构底模板及支撑拆除必须通知项目部,擅自除处以500元/次罚款,若是重要结构,罚款1000元以上。
10)竖向构件的垂直度,水平构件的平整度及造型线条做为重点控制对象(特别是楼座、楼梯间、电梯井四角,飘窗飘板,阳台栏板等)。竖向构件的同一柱子在验收模板时,至少要在垂直的两个面吊线,特别是边柱和角柱四个面都要吊线验收,垂直度不能超过规范要求范围。后浇筑阳台栏板定位准确,上下垂直,上口标高准确。楼板在验收模板时,甩出柱筋上抄出水平控制点后拉工程线逐个检查,飘板应检查其水平度、上下飘板间距并吊垂线检查上下飘板外边缘是否垂直。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不能超过规范限值要求。因构件的垂直度、平整度影响后期整修,至使装修费用增加,主体劳务单位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1)自拌砼施工前工长须提前通知资料员出“砼配合比通知单”、并做好开盘鉴定。混凝土浇筑前资料员应及时办理“混凝土浇灌令”。
1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要按交底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方法养护或保温。如养护或保温不当,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缺陷,处1000元/次罚款。砼养护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大面积龟裂,罚款3000元/次。
13)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劳务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需征得工长同意,出现大的孔洞的需征得技术负责人同意),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处理修补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情节严重时具体处理。如项目部同意后处理时间不及时或修补不符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影响的,每处处以劳务组200元罚款。
14)混凝土浇筑时,木工组,钢筋组、电气组劳务人员必须有专人全程看护,有涨模、漏浆、钢筋变形影响保护层厚度、电气暗配管压扁断裂等影响施工质量的,相关劳务人员应及时修补、更换处理。否则给予相关劳务组500-1000元罚款,造成质量问题的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15)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支卫生间降板时,破坏钢筋每处罚100元,损坏电管每处罚200元。
16)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留置,对违规施工的给予200元罚款。
17)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给予500元罚款。
18)砼浇筑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违者每处给予200元罚款。
19)厨卫间排风道,走廊消防增压送风口,暗埋式消防箱,地下室排送风管等主体结构需预留洞口漏设,每处给予500元罚款。
20)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上墙,砌筑砂浆未原浆勾缝压缝,未及时浇水养护,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给予200元罚款。
21)对砌筑工程的组砌方式、搭接方法、预留孔洞位置、马牙槎设置错误的罚款300元/次。
22)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或拉结筋长度不够的,每发现一根罚款10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
23)构造柱、过梁及马牙槎内未清理干净就进行合模的罚款200元/次。
24)构造柱及过梁浇筑时对主筋移位、弯曲、随意调整箍筋未调整复位的罚款200元/次。
25)浇筑完的砼构件出现观感质量差、截面尺寸偏差、轴线位移、漏浆、蜂窝麻面、孔洞的罚款500元/处。
26)各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先行制”,所有劳务分包组及中途新入场技工进场后须先做样板,经项目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27)抹灰质量出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不符合规范要求,抹灰强度不达标的,未按规定分遍成活的罚款500元/次。
28)外墙面砖粘贴不牢固、因工艺而排缝疏密不匀,平整度及垂直度超标、清洗不干净等每处罚款200元。
29)地面工程造成起砂,标高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30)内墙瓷砖施工时因排砖错误造成瓷砖浪费的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墙砖平整度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地砖造成空鼓的罚款每处200元。
31)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劳务组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32)因劳务组自身原因造成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及返工费用由劳务队自行承担。
4、安装工程管理
1)主体施工时,楼层结构顶板模板拆除后,三天内劳务组应对该层水、暖、电暗敷管及预留洞口位置标高进行相应“扫管、摸底复查”,报项目部进行摸底检查验收,做到过程控制,否则对相应劳务组处以500元罚款。如有不通的,应在相应位置做出标记,项目部做出书面处理方案,在二次结构施工时及时弥补。劳务组应分析总结原因,在后续主体施工时得到有效改进。
2)项目部根据本地市场施工平均水平,制定出每层暗配管不通控制率。如超出控制范围,给予相关劳务组500-1000元罚款,造成的返工费用(含材料费)自行承担,如发生专业劳务组(抹灰)修补费用,另行扣除。
3)安装管理人员应保证各安装工程及时穿插在土建施工中,避免后开槽,后修补。否则视造成的后果给予200-500元罚款。
5、成品保护管理
杜绝野蛮操作,做好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保护不好者除对被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恢复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单位100~500元/处罚款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工程内业资料管理
1、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同步、齐全、真实”的原则进行,如经分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给予资料员处以200元/次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过程中各类内页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页、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照录相声光资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3、安全资料由资料员配合安全员收集整理和归档,安全员负责与现场相关的安全资料(如材料合格证、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安全周报等)的及时提供,如经分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属现场资料不合格的,给予安全员处以200元/次罚款,非现场资料原因的给予资料员处以100元/次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施工日志由各楼号或各专业主管工长在全天施工作业结束后负责记录,施工日志应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于每周日统一交予资料员进行收集汇总入档。
5、混凝土试块由混凝土工长制作,资料员负责拆除、养护和送检,其他试件现场取样(如钢筋焊接等)由资料员向各专业工长提出,专业工长负责现场安排督促完成。
6、依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材料检测试验计划》-(区分30%/70%),做好现场见证取样工作。材料检测试验项目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准,如发生变化,资料员同技术负责人协商后及时调整。
7、竣工图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资料员等进行绘制入档。
五、工程进度管理
1、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排出总进度计划,依据总进度计划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进度计划,于本周末排出下周进度计划,通过每周项目例会形成会议纪要。
2、相关管理人员做好人、材、机、技术等准备工作。工长负责签发“施工任务单”,严密组织施工,控制好施工进度。
3、属劳务原因施工滞后的,自行于下周采取纠偏措施弥补,不得影响各关键节点(±0.00、甲方付款楼层封顶、主体封顶、外墙饰面、竣工等)总进度。否则处以5000元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自行承担。
六、工程成本管理
1、编制成本计划
2、限额领料
3、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4、合理安排资源供应
5、及时索赔形成正式文件
6、技术改进
七、处罚单的下发
1、处罚单一式三份,由罚单下发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审批)、相关劳务组、预算员三方各执一份,于当月结算单内扣除。
2、签字的时间规定为二天,如果在二天内有一方拒签或故意拖延,则按默认对待。
八、说明
以上奖罚中受到处罚的事项,需整改而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4篇 物业辖区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物业辖区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车场停车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保证停车场停车管理满足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对本公司所管车场停车管理的实施。
二、职责
1、保安大队是车场停车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车场停车管理实施。
2、停车场值班人员负责车场停车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规范
1、车场设备设施管理
(1)水电设备管网道路设施管理
a、照明:由车场保安检查,定时开关,小区电工负责及时进行日常维护。
b、通道交通:车位设置有序,路面平坦,无积水,方便车辆进出。
路面维修参照设备设施管理一市政公司设施管理实施规范条款进行。
设置明显标志引导车辆行驶。
c、管网敷设安全美观,外露管线颜色区分种类:消防管网用大红色;供水管网用群青色;供电管网用中黄色。
危及人身安全处设置警示牌。
隐蔽管网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并留检查口。
(2)、消防设施
车场内设消防喉一个(配消防水带一条)。
(3)、上述设备设施通过巡检或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小区电工或工程部。并记录在当天工作记录上。
2、卫生管理
(1)每天由当班清洁工于当班期间对车场岗位区域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2)每星期由当班人员通知清洁工清洁场内识别标志一次,保证标志清楚、显眼。
(3)每月15号左右清洁工对屋顶、墙壁上面的灰尘、污迹及蜘蛛网进行清扫,并清洗玻璃窗一次。
(4)车场值班员在巡检车场时,发现有碍车辆运行的杂物立即组织清运。清洁工每周对地面玻璃窗清洗一次。
3、车辆停车管理
(1)、车辆进场
a、对车辆的资料登记存档,方便查阅。
b、查验车容车况。
c、查询车辆装载物品,警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违禁品进场。
d、发现有危及车场安全的故障车辆,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谢绝车进场停放。
(2)保管和防护
a、来车带位,指示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并保证安全间距。
b、提示车主带走贵重物品,锁好车门、车窗。
c、检查车辆停放状况,发现漏油、漏水的车辆,应及时通知车主或司机,必要时将车辆撤出停车场。
d、严禁无关人员进场。做好车场巡检工作。
(3)车辆出场
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必要时由车主签证。
4、车场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日班8:00-19:00
晚班19:00-8:00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事如实登记在日值班记录表上,并经双方签名后方可生效。
(3)需调班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队长同意,管理处主任批准调班双方及班长在交接有特殊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生效。
四、文件和记录
1、保安值班记录表
2、机动车辆临时出入登记表
3、月工作排班表
第5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建档监控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科室、各基层队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 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基层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 隐患整改责任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整改责任;隐患整改督办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督促检查责任;隐患整改复查人负责对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 公司安全检查包括:
(一)月、旬、日检查;
(二)季节性检查;
(三)节假日期间检查
第八条 公司月检查,作业队旬检查,班组、岗位日检查。
(一)公司月度检查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制定作业队《安全检查表》(附表1),并依据《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二)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依据班组《安全检查表》(附表1),每旬组织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驻地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和职工作业等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管辖的区域、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职工依据设备点检表每日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责任区域和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四)公司生产业务科巡查员(值班主任)对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情况进行巡查,每班巡查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基层队专职安全员每周要对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基层队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职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安全监督科三班安全监督员对各级人员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五)业务科巡查员(值班主任)、基层队队领导、基层队专职安全检查员、基层队班组长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现场安全检查记录》(附表2)中如实记录。
(六)基层队队领导、基层队专职安全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基层队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措施》中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或人员下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附表3),限期整改。
(七)职工、班组长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后,由基层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复查人和整改期限。
第九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春季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夏秋季防台、防汛、秋冬季防风暴潮,冬季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设备工程科、相关基层队要定期组织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清扫、大型设备防风工作。
第十条 安委会办公室及各基层队要组织对元旦、春节、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专项检查:适时对危险货物作业、危险源检测监控、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落实与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及健康监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现场用火及消防系统、道路安全设施及标志标识、应急救援、防风、防台、项目承包企业安全监管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经常性检查是指各级组织及管理人员在管辖范围内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按上级要求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须制定检查安排,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重点内容及日程安排。
第十四条 各级、各类安全检查须规范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详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需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附表3),限期整改。
被查单位须按《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按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须在整改期限内向检查组提交《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附表4),检查组接《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后须及时对整改情况实施复查,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附表5)相关科室、基层队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本队人员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对在限期内不能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单位须于限期5日前向检查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按检查组批复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需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的隐患整改项目,设备工程科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计划、方案,须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安全监督科对整改过程参与监督。
第十八条 各基层队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并认真组织整改。需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填报《事故隐患整改申请表》(附表6),报请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须制订实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区域,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 由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或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确定督办人及责任人,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一条 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由整改责任部门或单位向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安委会办公室接《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后须及时对整改情况实施复查,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和各基层队上报需公司协调解决的设备、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成后,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3-5人)进行整改效果评价,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表》(附表7)。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确保隐患整改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级组织须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及时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表10)。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事故隐患包括: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的事故隐患;作业队上报需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各基层队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事故隐患包括:各基层队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的事故隐患;本队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各基层队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电子版)报公司安全监督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包项目,出租场所、设备时,须与承包、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发包、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对承包、承租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各基层队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事故隐患整改统计季(年)报表》(附表8)报公司安全监督科。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基层队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包括:
(一)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
(四)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五)违章处罚通知书
(六)事故隐患整改申请表
(七)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八)事故隐患整改统计季(年)报表
(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十)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表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 举报、奖励、处罚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委会办公室举报。举报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
受理举报电话:
第三十条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立即组织核实,对属实的事故隐患按本细则第二章要求落实整改。
第三十一条 事故隐患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200元-2000元奖励。
第三十二条 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部门、单位、人员,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附表9),实施经济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部门、单位免发一个年度的安全奖,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因未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加重一档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未按《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部门、单位免发半个年度安全奖,对主要负责人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纳入月度考核。
第三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特殊情况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的除外),分别处1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分别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改变设备、车辆功能,扩大设备、车辆使用范围,使用报废设备、车辆和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
(五)不履行职业健康告知义务、不组织或不参加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备、设施未投入使用或存在缺陷不及时整改、特殊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发或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负有安全检查职责的人员不按要求进行检查的;
(十一)拒不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管理的。
第三十八条 各相关单位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处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分别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事故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的;
(二)事故隐患应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
(三)事故隐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措施并实施的;
(四)被举报的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
(五)未严格执行电调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未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
(六)恐吓或以暴力威胁检查人员的;
(七)一年内因同一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对单位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在季度安全奖中扣除;对个人的经济处罚依照《经济奖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各基层单位要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措施(含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违章处罚通知书)。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8月27日公司发布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流机公司[2010]第91号)同时废止。
第6篇 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石泉公路管理段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管养长大桥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原则开展长大桥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长大桥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措施高效运转。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五条 对及时发现长大桥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章 运营安全管理
第六条 在依附长大桥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石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在审批时应当征得市局路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督促管线产权单位应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大桥改建、扩建、维修时,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七条 车辆通过长大桥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不得在长大桥上(内)停车或低速行驶。
第八条 路政大队应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完好、齐全、醒目。
第九条 装载、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长大桥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行安全。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长大桥运营安全情形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驶上(入)长大桥。
第十条 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上(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路面);
(二)架设压力超过规定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三)利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拦、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排险、养护维修除外);
(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
(五)其他损害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妨碍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 设施安全检查与维护
第十一条 公路管理股应当加强对桥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养护、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二条 养护责任人应每日对长大桥主要结构部位进行观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桥梁工程师或公路股人员。桥梁工程师应对养护责任人上报的问题及时到现场查看,如影响桥梁安全运营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上报市公路局。
第十三条 长大桥隧日常巡查以可清晰目视范围内的桥面系(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人行道栏杆、照明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伸缩缝、桥面排水系统等),日常巡查由各路段养护责任人负责每日1次,并认真观察记录桥梁结构及设施有无异常情况或损坏。
第十四条 长大桥隧经常性检查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梁体、索塔、斜拉(吊)索系统、系杆、墩台基础、桥面系等。
经常性检查由桥梁工程师负责,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简单量测设备以及记录工具等。长大桥隧应根据不同检查部件确定检查频率。
(一)对新建长大桥梁,梁体、索塔、桥面系等一般3月/次;斜拉(吊)索系统、系杆等一般2月/次;支座、阻尼器、墩台及基础等一般6月/次。
(二)对已建成长大桥梁,应根据各部件技术状况适当增加或延缓检查频率。
第十五条 长大桥隧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完成后,应当及时更新养护管理系统数据,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确定维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在组织实施长大桥维护作业或工程时,应当根据作业或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专业养护队伍。
第四章 安全监测和预警
第十五条 桥梁工程师及公路股相关人员应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长大桥桥梁安全监控点,及时掌握长大桥的整体技术状态和运营条件,为长大桥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可靠性评估及相关科学研究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长大桥管养单位应根据安全监测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长大桥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对监测评估的结果,单位各股室应及时给予响应。
对长大桥技术状况下降、结构性能降低,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公路股、路政大队应当及时设置或变更限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交通控制和管理,迅速采取相应工程措施进行处治或修复,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长大桥安全预警级别共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十九条 长大桥管养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明确长大桥安全预警的判定标准、工作要求、发布程序、责任部门、管理措施、第一响应队伍,以及进入预警期后应当响应的部门、程序、时限、方式、要求等。
第二十条 进入预警期后,各部门股室和应急联动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实施相应的响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长大桥安全隐患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可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
安全隐患消除后,预警信息的发布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应当及时解除预警,迅速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第五章 应急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长大桥遭遇影响运营安全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组织抢修或救援,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影响长大桥安全运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发生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各部门股室和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和分工采取相应措施,引导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将现场人员及时疏散引导至安全区域(安全通道),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第二十五条 影响长大桥安全运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第二十六条 应根据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物资、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等应急保障工作,并加强对各类应急资源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应根据事态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石泉管理段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石泉公路管理段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7篇 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2000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2000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50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10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10000.00元
6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10000.00元
8机具完整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2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2000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2000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50000.00元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2000.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10000.00元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10000.00元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2000.00元
9施工用电三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2000.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50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10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10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1.3.1挖孔桩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护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00元/处
2桩周边防护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00元/处
3桩周边堆土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500元/处
4毒气检测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500元/处
5通风要求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500元/处
4.1.3.2基坑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2000元/处
2基坑周边排水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1000元/处
3基坑周边防护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200元/米
4基坑周边堆土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1000元/处
5基坑积水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方案的提交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5000.00元/栋
2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10000.00元/栋
3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1000.00元/处
4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20000.00元/处
5外架卸料平台搭建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10000.00元/处
6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10000.00元/处
8防护棚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2000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10000.00元/栋
2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10000.00元/栋/次
3脚手架铺脚手板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5000.00元/栋/次
4密目网张挂严密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500.00元/处
5满堂架与外架相连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2000.00元/处
6隐患及时排除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2000.00元/处
7外架定期巡检记录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5000.00元/处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5000.00元/处
10临边、洞口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500.00元/处
11各类加工区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2000.00元/处
12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1000.00元/次
13 动火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三宝使用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殴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5000.00元/次
4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500.00元/人
5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5000.00元/次
6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500.00元/次
7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0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第8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 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 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 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第九条 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条 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3、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
第十一条 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0.07mpa以内)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窖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
第十二条 机电队职责范围:负责分管巷道的防尘设施安装吊挂、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达标。
1、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负责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转载点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
3、对变电站每年刷白二次,卫生达标。
4、溜子工、冲洗工必须戴防尘口罩。
第十三条、安装队职责范围:负责综采新工作面清水加压泵、水质过滤器、架间喷雾、采煤机外喷雾的安装及旧工作面的回收工作。
第十四条 皮带队职责范围:负责煤仓及皮带走廊、上仓皮带、主斜井强力皮带、胶带皮带大巷的综合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及使用。
1、负责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巷的定期冲洗刷白(每年至少刷白二次)。
2、负责煤仓和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大巷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
3、负责主斜井放煤口及胶带煤库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
4、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五条 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考核办法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予罚款或者降级处理。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应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如果罚款后仍拖延不解决问题的,按月计算加倍处罚,直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罚科、队第一责任者、分管防尘的队干、各队防尘维护工,不得摊派工人。
第十七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三旬罚款数目统计清楚,以三定表的格式,把上月下旬,本月上、中旬的重复问题找出来,通知被查单位,如果再出此问题,进行处罚,综合防尘办公室开出罚款后,财务科对被罚款单位进行扣款。由矿安监处、工会直接监督,如出现扣款不真实,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
第十八条 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
1、奖励条例:(1)矿按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计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
(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作出突出的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处罚条例:(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
(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
(3)综采面不安设清水加压器,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
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割煤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
(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检查人员弄虚作假者罚款10元。
(5)除该面不打缺口的地点之外,凡需要湿打眼地点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
(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走廊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不就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
(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或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
(8)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水袋罚款5元,处罚完为止。
(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帐罚款20—30元。
(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
(11)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个罚款10—20元。
(12)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
(13)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至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
(14)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
(15)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
(16)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发现1处(个)罚款20—30元。
(17)煤眼不注水罚款30—50元,少注一个工作面罚款50元。
第十九条 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评定等级扣分标准》由防尘领导组对全矿井防尘队组每季进行一次评定和排名,采、掘、开、机、运、通六大工种在95分以上者各奖1000元(包括95分),90分以上者奖500元(包括90分),85分以下者罚款300元(包括85分),80以下者罚款500(包括80分)。并按每月进行单位大排名,前两名奖励,后两名处罚。
第二十条 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使反违章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一切施工项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dl50091-92 1992-09-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4. 违章的分类
4.1.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以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2.从事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5. 查处违章的原则
5.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布线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杜绝“说请风”,做到事实求实严格守法。
5.2.无论因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或完全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4.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和明知故犯的人员处以2-5倍金额的罚款,并一律下岗。
6. 常见作业性违章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或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穿高根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 不服安监人员管理。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点源。
(7)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9)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
(11)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12)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设施。
(13) 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14) 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15) 在金属器或坑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内。
(16)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7) 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8)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位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9) 不按规定要求搭设脚手架。
高空作业时,造成高空坠物的恶性事故。
(20)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措施。
(21) 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 酒后登高作业。
(2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依坐栏杆。
(24) 高处作业时,随手扔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体。
(25)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或空洞附近。
(26)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
(27)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28) 沿绳、脚手架立杆、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措施。
(29)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30)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识及时恢复。
(31)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未经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32) 擅自搭、拆脚手架。
(33)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34) 上下梯子时面目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
(3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
(36)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37) 起重机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38)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织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39) 非起重人呀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0) 吊物捆绑、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
(41)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安全措施。
(4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说起吊。
(43) 歪拉、斜吊。
(44)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置有不牢固物品时起吊。
(45) 氧气瓶、乙炔瓶更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46) 带棱角、刃口的物体未包、垫起吊。
(47)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48)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4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金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50) 跨越或扶手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
(51)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52)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纽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53)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
(54)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55) 转动机构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带手套作业。
(56)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时不戴防护眼镜。
(57)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8)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摸运转中的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9)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60)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61)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的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62) 乙炔、氧气瓶的间距小于5米,乙炔、氧气皮带混用。
(63)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风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64)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6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66)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实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7) 施工现场明火取暖者。
(6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即对装过油的容器施焊。
(6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70)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71)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垃圾通道。
(72)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内等处大小便。
(73)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架使用。
(74)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5) 施工现场未做到随做随清、一日一清。
(76) 未经施工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者。
7. 装置性违章
7.1. 装置性违章定义域: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7.2. 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7.3. 装置性违章的负责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7.4. 常见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7)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
(8) 电焊机接地线与焊接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
(9) 锅炉房、汽机房、电焊皮线、火焊皮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处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2) 流动电源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
(13) 机动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4)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5) 脚手架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6) 脚手架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未装设防护栏或未社安全网。
(18)高处危险作业的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
(19)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0)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1)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2)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全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3)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4)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5)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26)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太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条上。
(27)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距轨道小于1.5米。
(28)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29)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30)办公室、工具库、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8.指挥性违章
8.1.指挥性违章的定义域: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行为。
8.2.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根据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措施等发出的错误命令或做出决定的违章。
8.3.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8.4.常见性违章行为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的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即使消除事故隐患。
(3)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无视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5)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6)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 专业公司未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8) 专业公司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9)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10)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
(11)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12) 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13)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4) 未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
(15)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6)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7) 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8)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19)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作业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20) 各施工单位领导人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文明区域进行清理。
(21)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
(22)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调查、分析。
(23)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4)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25)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9.文明施工违章
9.1.文明施工违章定义域: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文明施工行为。
9.2.文明施工违章的责任者或上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指挥者。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处罚责任者或专业公司。
9.3.常见文明施工违章
(1) 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通畅,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次类推。重要违章现象从严处罚。
(2)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没有做好,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200-4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3) 厂房、各专业工地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应按施工、安全部门划分的区域放置整齐,厂房施工区域堆放的材料设备,除大件外,必须在三天类安装完毕,否则必须撤离厂房区域,或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已整理归堆的设备和钢结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新进的材料设备严格执行“三天内安装完的原则”。违反者给予整改一天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4) 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有施工、安全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堆设设备要整齐,并必须离开道路边线路2.5米,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罚款50元,不服从者加倍处罚。
(6) 各单位办公室、工具房及其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结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派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违者给予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7) 设备的防护和隔离措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罚款100-200元,并限期完善。
(8) 文明施工承包区,消防器材由承包单位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器材情况良好,使用单位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罚款100元。
(9) 现场搭设临时建筑,要经施工、安全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200-300元。
(10) 现场临时用电和底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罚款100-200元。
(11)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由施工安全部门同意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2) 施工常用共器具应由专业工地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一天整改,另罚款100-200元。整改不力或重复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3) 凡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查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项目安监部、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长均负责相关连带责任,给予50-100元处罚。
(14) 凡项目安监部在施工现场查出的违章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条款,专业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长均负相关连带责任,给予30-80元处罚。
第10篇 管理处保洁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制度
管理处保洁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确保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管理处保洁班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3职责
3.l管理处主任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洁主管负责制定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培训质量检查。
3.3保洁班长负责清洁操作的培训。
4作业规程
4.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保洁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员工培训
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b)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d)有考核的标准;
e)有培训费用预算。
4.2新入职员工的培训
4.2.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具体培训程序:
a)入职第一天由保洁班长负责介绍部门工作性质、基本运作程序、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带领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b)第二天由保洁主管负责组织学习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奖惩条例、服务标准及部门的岗位职责等一系列的培训;
c)第三、四天由保洁主管、班长进行基本清洁知识的培训;
d)第五天起由保洁主管安排到部门各岗位进行实际操作的培训,由相关岗位的老员工负责培训,每个岗位2-3天;
e)实际操作培训结束后由保洁主管组织进行相关内容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保洁主管还应根据新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考试成绩、工作评估上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4.3清洁知识技能的培训
4.3.1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培训
培训内容:
a)家居保洁的注意事项;
b)大堂、会所大厅保洁方法;
c)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频率。
4.3.2室外公共区域清洁培训
培训内容:
a)主干路段的清洁频率;
b)喷水池、人工湖的清洁方法;
c)管井、管道的清洁;
d)外委服务的质量要求。
4.3.3清洁剂分辨、使用的培训
培训内容:
a)清洁剂的颜色、气味;
b)清洁剂的性能;
c)清洁剂的使用方法;
d)清洁剂的注意事项。
4.3.4地毯清洗方法培训
培训内容:
a)干洗操作;
b)干泡清洁操作;
c)抽洗操作。
4.3.5常用清洁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培训
培训内容:
a)吸尘机的使用与日常保养;
b)擦地机的使用与日常保养;
c)抛光机的使用及日常保养;
d)吸水机的使用及日常保养;
e)现场操作示范及其他相关配件的使用知识。
4.3.6地面清洁保养培训
培训内容:
a)地面日常保养的注意事项;
b)地面清洁的频率。
4.3.7消杀服务培训
培训内容:
a)灭虫的频率;
b)消杀区域;
c)消杀灭虫频率;
d)药物的使用与保管。
4.3.8其他保洁知识的培训
培训内容:
a)保洁工作顺序;
b)保洁工作技巧;
c)保洁应注意事项。
4.3.9清洁知识的培训由保洁主管、班长负责,每周进行一次,每次2小时。
4.4安全培训
4.4.1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a)清洁机械安全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相关安全方面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
b)安全方面的相关清洁作业规程。
4.4.2安全培训由保洁主管负责,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4.3安全培训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5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
4.5.l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o9002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4.5.2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5.3培训后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考核。
4.6其他方面的培训
4.6.l凡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培训。
4.6.2外出参观学习。
4.6.3计划外培训。
4.7培训考核方式
4.7.1笔试理论考核方式:主要用于理论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如物业管理知识,岗位职责、标准作业规程等方面的知识考核,培训主讲人应在培训后的一周内进行闭卷考试,其考试成绩占培训成绩的30%。
4.7.2实际操作考核方式:用于操作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如机器操作和物品清洁的考核,由培训主讲人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评分,其考试成绩人占培训成绩的70%。
4.7.3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并在一周内由保洁主管组织安排进行补考,若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者视其工作能力调动工作岗位,如工作能力太差应给予辞退。
4.8培训记录
4.8.1每次培训及考核完毕后,保洁主管应填写《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登记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相关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至该员工离开本公司,作为员工绩效考评、工作调动及晋升、奖罚依据。
5记录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保洁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作业规程》
第11篇 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具体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22年版)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强制性条文》:是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
对《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全面部署、督促落实、总结。
4.2监理单位
对《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具体计划、检查、督促整改、总结。
4.3设计单位
对《强制性条文》在设计文件中全面贯彻实施。
4.4施工单位
对《强制性条文》在施工管理中、作业中全面贯彻实施。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的汇总,其内容还同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强制性条文》的有效贯彻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各电力市场主体利益,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电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程项目有关各方均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简称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
5.2管理方法:
5.2.1 体系建立
建设单位建立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各参建单位要成立执行小组和专业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活动方式。
5.2.2 培训宣贯
各单位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讲座、培训和考试等多种形式宣传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理念,并通过制定管理办法以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等多种渠道将强制性条文具体要求宣传到人,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实施强制性条文的针对性。
5.2.3 贯彻实施
5.2.3.1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工程管理中严格按照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实施。
5.2.3.2 监理单位在内部管理中严格按照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实施,在监理工程中严格督促各单位按照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实施。
5.2.3.3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严格按照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实施。
5.2.3.4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三个《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实施。
5.2.4 检查及整改
各参建单位开展日检、周检、月检、专项检查等方式,完善检查表格,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验收人。
5.2.5 总结提高
各参建单位在周报、月报、竣工报告中及时进行《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
周会、月会各参建单位均要进行《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总结发言。
5.3本风电场工程适应的《强制性条文》条款见下表
第12篇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规程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与运行
一、运行控制
a) 各专业工程师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参照本单位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提出的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做出对环境保护有针对性的规定和要求,明确实施标准,技术部负责保存此方面的证实文件;
b) 工程部应依据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指导相关的分包方,使他们了解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落实。工程部保存通知至分包商的相关证实文件;
c) 物资设备现场采购部负责将本单位及项目的环保要求通知至相关供应商,并保存其相关的证实文件。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在进行物资验证时,同时验证物资的环保要求,并做出记录;
二、应急准备和响应
a) 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b) 项目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应针对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保证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响应的程序来应对,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降低损失;
c)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装修阶段及物资仓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消防工作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该措施由项目副经理审批;
d) 在适宜的施工阶段,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主要是消防演练),项目环境管理员做出并保存记录(包括照片);
e) 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抢救(灭火)、疏散、保护重要财产、封闭现场等;
f) 装修阶段设置专门用于存放油漆的油漆库,为防止油漆遗洒渗入土地中污染水体和土壤,利用砼对地面浇筑进行硬化处理。
g) 消防应急准备:木料、防水卷材堆放场地,油漆库和防水层施工现场均备齐灭火器;
h) 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确定消防队责任人,保证火灾突发时,得到最快的响应。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管理措施
为了圆满完成业主交给的施工任务,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一、施工技术管理
(一)技术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有:技术责任制度、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设备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制度、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测量、计量管理办法、环境保护工作办法、工程质量奖罚办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等。
2、技术责任制度
首先建立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业务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职能人员,然后按技术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各级技术人员的责任制。
3、贯彻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标准。
4、建立施工技术日志
施工技术日志是施工中有关技术方面的原始记录。内容有设计变更或施工图修改记录;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记录;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有关领导部门对工程所做的技术方面的建议或决定等。
5、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施工项目技术档案是施工活动中积累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一定的立卷归档制度集中保管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如图纸、照片、报表、文件等。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交工验收的必备技术资料;同时也是评定工程质量、交工后对工程进行维护的技术依据之一;还能在发生工程索赔时提供重要的技术证据资料。
6、做好技术情报工作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注意收集、索取技术信息、情报资料,通过学习、交流,采用先进技术、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7、做好职工技术教育与培训
通过对职工的技术教育、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使职工自觉遵守技术规程,执行技术标准,开展群众性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
(二)施工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工作
1、设计文件的学习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施工单位熟悉、审查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帮助设计单位减少差错的重要手段。它是项目组织在学习和审查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图纸审查的内容包括:
(1)是否是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如果没有工程地质资料或无其他地基资料,应与设计单位商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相互之间有无矛盾;专业之间平、立、剖面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标高是否有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7)防火要求是否满足。
(8)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是否有钢筋明细,如无,则钢筋混凝土中钢筋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是否相符等。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如无,如何取得。
(10)建筑材料来源是否有保证。图中所要求条件,企业的条件和能力是否有保证。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容易导致质量、安全或经费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有无矛盾,管线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14)图纸是否符合监理规划中提出的设计目标描述。
2、施工项目技术交底
建立技术交底责任制,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和管理,从而提高质量。
(1)技术交底的要求
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是施工中的技术资料,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检查与审核,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须作技术交底。特殊和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在交底时应着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工伤事故工程部位,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
应按工程分部、分项进行交底,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具体要求;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设计要求;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成品保护项目、办法与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工长向班组长交底
主要利用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时候进行分项工程操作交底。
3、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
隐蔽工程是指完工后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工程。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应进行严密检查,作出记录,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不得后补。有问题需复验的,须办理复验手续,并由复验人作出结论,填写复验日期。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如下:
(1)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标高、地基处理。
(2)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的钢筋均须办理隐检。内容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或接头位置长度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板缝及楼板胡子秀处理情况,保护层情况等。
(3)现场结构焊接。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包括焊接型式及焊接种类;焊条、焊剂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质量检查等级要求;焊缝不合格率统计、分析及保证质量措施、返修措施、返修复查记录等。
(4)高强螺栓施工检验记录。
(5)屋面、厕浴间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法,地下室施工缝、变形缝、止水带、过墙管做法等,外墙板空腔立缝、平缝、十字缝接头、阳台雨罩接头等。
4、施工的预检
预检是该工程项目或分项工程在未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预检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差错造成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预检时要做出记录。预检项目如下:
(1)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标准轴线桩、平面示意图),重点工程应有测量记录。
(2)基槽验线,包括: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槽底标高、垫层标高)、坡度等。
(3)模板,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清扫口留置、施工缝留置、模板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等。
(4)楼层放线,包括:各层墙柱轴线、边线和皮数杆。
(5)翻样检查,包括几何尺寸、节点做法等。
(6)楼层50cm水平线检查。
(7)预制构件吊装,包括:轴线位置、构件型号、构件支点的搭接长度、堵孔、清理、锚固、标高、垂直偏差以及构件裂缝、损伤处理等。
(8)设备基础,包括:位置、标高、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等。
(9)混凝土施工缝留置的方法和位置,接槎的处理(包括接槎处浮动石子清理等)。
(10)各层间地面基层处理,屋面找坡,保温、找平层质量,各阴阳角处理。
5、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技术措施是为了克服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挖掘生产潜力,保证完成生产任务,获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在提高技术水平方面采取的各种手段或办法。要做好技术措施工作,必须编制、执行技术措施计划。
(1)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加快施工进度方面的技术措施。
2)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3)节约劳动力、原材料、动力、燃料的措施。
4)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措施。
5)提高机械化水平、改进机械设备的管理以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的措施。
6)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
7)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
(2)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同生产计划一样,按年、季、月分级编制,并以生产计划要求的进度与指标为依据。
2)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时,应结合施工实际,公司编制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分公司编制年度和季度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理部编制月度技术措施计划。
4)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技术措施计划是作业性的,因此在编制时既要贯彻上级编制的技术措施计划,又要充分发动施工员、班组长及工人提合理化建议,使计划有群众基础。
5)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应计算其经济效果。
(3)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
1)在下达施工计划的同时,下达到栋号长、工长及有关班组长。
2)对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执行。如果无法执行,应查明原因,进行分析。
3)每月底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汇总当月的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填写报表上报、总结、公布成果。
6、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是指导工程从施工准备到施工完成的组织、技术、经济的一个综合性的设计文件,对施工的全过程起指导作用。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贯彻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各项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的要求;
2)施工、建设、设计单位及其他各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了解工程建设的性质和目的,明确上级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总设计的资料和依据;
3)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全局,做好施工部署,分期分批、配套组织施工,缩短工期,为早日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4)在做好技术经济分析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施工方案和先进施工机具;
5)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程度、工厂化生产程度;采用有效办法和措施,节约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6)分析生产工艺,合理安排施工项目的顺序;应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主要矛盾;合理调配力量,组织流水施工和立体交叉施工;做好冬、雨季施工安排,力争全年均衡有计划施工;
7)坚持质量第一,重视施工安全,切实拟订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措施;
8)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制订节约能源和材料措施;尽量减少运输量;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搞好综合平衡调度;
9)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好地;搞好施工总平面规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10)土建、安装、机械化等各专业施工的总包、分包单位,要互相配合,协调施工顺序,互相创造条件,保证施工顺序进行。
(2)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设计。其经批准后,在施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活动开始前,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向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施工人员交底,使他们了解其内容和要求及有关事项,交底时应做记录,不能走过场。各级生产和技术领导人是实现和贯彻施工组织设计的组织者,各施工计划、技术物资供应、劳动及加工单位或部门,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要求,安排各自的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设计图纸有很大变动等情况,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时修改或补充,经原审批单位批准之后,按修改的方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组织设计作一些必要的、局部的调整也是经常可能发生的;但总的原则、方案、工期都不能随意变动;或者编制以后,不去执行,从而造成严重事故者,应当追究执行者的事故责任。
同时,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要作好执行记录,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便不断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
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制定科学周密的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1)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
(2)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所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
(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
(4)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程序;
(5)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6)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等。
2、设置质量控制点,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均可列为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3、加强对施工生产五大要素的质量控制。
(1)劳动主体——人员素质,即作业者、管理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
(2)劳动对象——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
(3)劳动方法——采取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
(4)劳动手段——工具、模具、施工机械、设备等条件。
(5)施工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
4、对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
(1)过程控制的基本程序:
1)进行作业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防止工序流程错误,导致工序质量失控。
3)检查工序施工条件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4)检查工序施工中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规程要求。
5)检查工序施工中间产品的质量即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
6)对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
7)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工序质量也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达到对工序质量控制的效果,在工序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设置工序质量检查点。对材料质量状况、工具设备状况、施工程序、关键操作、安全条件、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常见质量通病,甚至包括操作者的行为等影响因素列为控制点作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预控。
2)落实工序操作质量巡查、抽查及重要部位跟踪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总体状况。
3)对工序产品、分项工程的检查应按标准要求进行目测、实测及抽样试验的程序,做好原始记录,经数据分析后,及时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判断。
4)对合格工序产品应及时提交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5)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
三、安全生产措施
1、认真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制定有计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等。
3、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2)加强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机械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一般教育外,还要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经理部实行逐级安全技术底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做到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
4)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的交底。
6)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履行签字手续。
(4)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类型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泸州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第14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__市__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在突出思想教育、落实基本制度、解决主要问题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又面向全体党员,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创新思路、强化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在学习教育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严格学习要求,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手段,引导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真正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成为党的事业的忠诚实践者。
1.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要在“学”上深化拓展,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认真学____系列重要讲话,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大力弘扬___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要有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党小组每月至少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专题研讨。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充分利用__党建、**党员网、党员e家平台等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学习、互动交流。
2.组织开展主题学习讨论。党支部每年确定若干主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结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今年,重点围绕三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第一个主题是学习贯彻___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主要讨论学什么、怎么学,如何抓实抓细、入心入脑,时间安排在“七一”前;第二个主题是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干部以“四个合格”为参照系,主动对照、自我检视,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不等不拖、即知即改,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时间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第三个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时间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每个主题可安排若干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学习研讨要紧扣主题、紧贴实际,体现不同群体党员特点,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健全学习制度。一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以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贯彻落实《中国**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和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建立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分头领学”“专题研讨”等学习制度。二是健全党员学习制度。各支部从支部实际出发,做出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依托“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学习,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规定的学习内容,每人每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保证措施,体现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普通党员要依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规定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列出学习目录,认真开展自学。可采取知识竞赛、考试、检查学习笔记等必要形式,强化对党员日常学习的督促检查,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效;注意为党员提供学习资料,推进跟进学、深入学。
4.创新学习手段。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通过专题讨论、学习交流、主题党课、举办学习辅导培训、实地参观、现场体验等,组织党员有步骤不间断地开展学习。同时,要采取举办读书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讲座讲堂等形式,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实现全面覆盖。
第15篇 安全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安全生产的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及管理应坚持“足额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厂、项目部及专营公司。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中,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生产厂、专营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七条对于非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统一纳入公司安全费用计提范畴,由公司按照其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标准,分别计算全年应提取安全费用总额的下限。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车间、库房、库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十条各单位由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资产管理。费用报销时,须经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各单位非资产性安全费用报销时,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公司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安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制定安全费用计划,编制安全费用预算,并于每年1月10日~15日将本年度的安全费用预算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汇总,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各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于每年三季度末对本单位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确保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充分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台账,做好安全费用实施情况的详细记录。
安全费用计划编制流程图
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国家规定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二)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三)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公司财务预算。公司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费用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每月向公司报送安全生产月报时,要有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对不能落实到位的,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费用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计、监察、工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对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先表彰资格的处理。引发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未提取安全费用,或者提取的安全费用额度不足;
(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者将安全费用挪作它用;
(四)未建立安全费用专用账户,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安全费用财务处理及监督流程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执行。
附件:1.安全费用预算申报表
2.安全费用支出范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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