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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掘进管理制度

本掘进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我们的地下工程作业流程,确保施工安全、高效,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主要内容包括:

1. 掘进作业程序和标准

2. 安全管理规定

3. 设备维护与使用

4. 员工培训与职责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 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作业规程:详细阐述从掘进前的准备、掘进过程中的操作到掘进后的清理等各环节的具体步骤。

2. 安全规范:涵盖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危险源识别、应急预案及现场安全管理。

3.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故障报修及报废流程。

4. 人力资源:定义员工的职责、培训内容和频率,以及绩效评估标准。

5. 环保措施:制定减少噪音、粉尘污染及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重要性

掘进作业作为地下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成本和安全。良好的管理制度能:

1.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掘进速度。

2. 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降低维护成本:定期设备维护减少突发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提高员工满意度: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明确职责,增强员工归属感。

5. 符合法规:遵守环保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方案

1. 掘进作业程序: - 制定详细作业指导书,每个步骤均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 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确保每项作业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2. 安全管理: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 建立事故报告机制,鼓励员工上报潜在风险。 - 每月至少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3. 设备管理: - 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 实施预防性维修计划,减少设备故障。 -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正确使用。

4. 员工培训与职责: - 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 - 明确各级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人。 -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 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坍塌等多种可能情况。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及时、有效处理。

本掘进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严格执行,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我们将打造出一个高效、安全、环保的掘进作业环境。

掘进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s矿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___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___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章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一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安全确认工作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考核管理;

第二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安全确认单、闭合四定表及阅读总结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三条 各职能业务安全确认人员未检查谎报已查、检查过程中未按要求内容检查、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情形,造成安全隐患未落实、未整改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对安全确认人员处以1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四条 外委施工队组自我排查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谎报检查结果情形,对外委施工队组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生产经理处以400元/次考核管理、当班跟班队长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未按照要求时间报送安全确认表情形,对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 次考核管理。

第2篇 盾构掘进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确实搞好隧洞掘进机(tbm)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tbm安全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特对大同市塔山矿的现场施工安全进行了专项布置和规定。

一、隧洞施工安全:

1、tbm掘进安全:

(1)在隧洞工地工作的人员,最低限度须使用以下安全用品:安全帽、履尖带钢板的劳保鞋、护目镜、护耳器(耳套、耳塞或两者)。并且还须使用工地安全管理规定或地方安全法律所要求的劳保用品,比如自我抢救用品、矿灯、安全带等。千万不能独自进洞。如果使用了标签牌,进出隧洞应及时取走或放回各自的标签。

(2)切记遵守所有工地安全制度及操作程序,同时也应遵守地方安全法规。在进洞前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所需的证书。

(3)所有人员进入隧洞须识别机器起动的信号,同时也须识别其他的听觉或视觉警报信号。

(4)千万不可把移动的传送带当作运输设备或用来载人。

(5)尽量避免直接观看激光光束,尽管其功率很小,但也会对眼睛造成损伤。

(6)千万不能站在可能因附物或移动的机器部件而致伤的地方。这对操作地机承重设备的人员。(比如:对从事管片或支撑安装人员、操作升降、切割设备的人员来说尤为重要)

(7)仔细检查隧洞外露面或刀盘前面的拱顶是否有潜在的落石存在。清除散放的物体,必要时提供支撑。在任何可能的时候对机器进行维修以前应继续打钻直到碰到坚硬的岩石,时刻提防石头从运输机、隧洞拱顶或机器顶部掉落下来的可能性。

(8)绕机器爬行时须特别小心。为了避免滑落,应将扶手、走道和梯子保持干净并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立即擦掉溅落的油污。注意隧洞顶部是弯曲的表面,可能很滑,所以在机器里面爬行时须特别小心。

(9)在组装铰刀或其它重物时须异常小心,以免后挫或其它伤害。

(10)在每班次工作前应检查所有悬带、滑车及其它起重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不要把起重装置当作其它非设计的工具来使用,不可超过它们的载重量。

(11)不允许未经许可的人员操作或调试设备。

(12)掘进机作业时,内喷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 .5mpa。

(13)当液压软管处于压力状态下时不可在机器上踩踏或拉拽,不可把液压管或电缆线当作梯子的横档、工作平台或储存场来使用。

(14)按照规定的线路来引导软管和电缆以最大限度避免将人绊倒,同时也防止对其它设备造成危害,保持机器周围场地干净,避免其它危险。

2、隧洞支护安全:

(1)打锚杆前,必须敲帮问顶,将活矸石处理掉,确保安全方可作业。

(2)锚杆、锚喷支护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围岩涌水处理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相关规范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进行规定。

(3)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冲洗干净,锚固剂应按规定搅拌均匀。

(4)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隧洞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5)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6)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7)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

(8)岩帮的涌水点,必须处理。

3、文明施工:

对于施工现场杂物乱堆乱放,井下烟头、烟盒及废碴以及井口附近积水、杂物的问题要加强管理,并对各施工班组进行整顿,做到各班组能及时清理自己工作范围。做到施工过程工完料尽。现场材料安放有序。

二、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1、 通风:

(1)风量核算:隧峒通风使用2×65kw二级串联轴流风机,风量1250m3/min,全压5000pa,通过直径为900mm的柔性风管从峒口将新鲜空气输送到掌子面和各工作区、供风系统主要考虑工作人员50人,每人每小时用风量4 m3/min,共计200 m3/min;峒内使用内燃机车180hp(134kw)两台,100hp(74.4kw)一台,内燃机车每kw的用风量为1.5m3/min(欧洲二号标准),共计用风量为(134×2+74.4)×1.5=513.6 m3/min;电器设备冷却每1000kva用风量150 m3/min,总装机功率为1800kva,共计用风量为(150 ×1.8)=270 m3/min;降低瓦斯浓度,以保证安全生产,用风量为50 m3/min(估算)。因此,总共需提供风量为1183.6 m3/min。考虑到在施工的初始阶段,小火车在峒内的使用频率不高,此风机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当进入施工的后期,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向峒内的供风量应适当增大。

(2)采取措施:由于我部首次施工煤矿隧洞,对于有瓦斯隧洞施工经验不足,为了掘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积极与煤矿有关部门协商和学习,共同就瓦斯问题采取对症措施。同时由于隧洞内内燃机车、掘进除尘和降低瓦斯浓度需风量较大,我部准备配置必要的风量、风速检测装置,随时监测供风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且,我部拟在桩号2+100处采取一套2×37kw对旋式风机串联通风,保证隧洞通风安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掘进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0℃,机电设备段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4℃。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5)对掘进工作面和其他用风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安装瓦斯断电仪。

2、瓦斯防治:

(1)隧洞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式甲烷检测仪,要求每班至少检测2次。tbm安装瓦斯断电仪。

(2)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粉尘防治:

(1)tbm机头和机尾除尘风筒,设置喷雾除尘装置,钻锚杆孔采取湿式钻孔。

(2)喷射混凝土结束后,隧洞应分几段喷雾降尘。

(3)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4、通风安全监控:

(1)甲烷断电仪、瓦斯探测仪、甲烷传感器、风量检测仪必须按照安全规程要求的检验制度进行检验。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三、防火:

1、 隧洞灭火管理:

(1)完善隧洞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tbm利用供水系统设置消防管路,并采取保证消防用水。

(3)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规程要求。

(4)液压油、柴油必须装入盖严的油桶,由专人押送到使用地点。

(5)防火器材必须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隧洞灭火防治:

(1)保证隧洞通风,降低瓦斯浓度。

(2)布置消防水路,经常冲洗作业面,减少发生火灾范围。

(3)布置专用灭火器,防止火灾蔓延。

(4)配备急救自救器,防止工作人员发生一氧化碳或其他有害气体中毒。

四、水防治:

1、 隧洞水防治:

(1)tbm配备了机组排水系统和隧洞排水系统,保证掘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和设计图纸等,绘制掘进工程平面图,并随时观测水文变化情况。水淹没的掘进区域,应排除积水后进行掘进施工。

(3)隧洞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陷落柱时,必须查明位置,掘进作业进行时,应进行探放水前进。

2、 隧洞排水:

(1)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泵的工作能力应不小于70%的工作水泵能力。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25%的工作水泵能力。

(2)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24h的最大涌水量。

(3)当隧洞涌水超出设计范围,可在涌水段加设水仓和排水泵站。

3、 探放水:

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五、爆炸:

1、 材料贮运:

(1)爆炸器材贮存租用宏远公司爆炸器材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程存放,并由对方代为看管。

(2)爆炸材料运输,除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隧洞爆破:

(1)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3)爆破作业必须按照规程要求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

(4)装药和爆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警戒,并对电缆、水管和风筒等设施进行保护。

六、运输:

1、峒内和现场行车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扳紧刹车闸(在拨渣机上除外),但不得关闭车灯。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渣斗车,要常抓不懈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运人车发车前应检查连接部件、轮轴和车闸等,严禁同时运送爆炸、易燃物品或附挂材料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3、双轨段必须设置信号闭琐,人员上下车,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4、乘车人员严禁人体及其携带工具和零件露出车外,车未停稳或行驶中,严禁人员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5、紧急停车信号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七、电气:

1、当电线控制盒不在电工的直接控制下应将其锁住。

2、不可将电线盒当作工具箱或配件储存处来使用。变压器和发动机应有的震动和磁性可以导致偶然接触。

3、只有称职的电工可以对电器进行检修和保养。取消所有可以形成回路的监视装置和铃,在对带电线路进行保养时须关掉电源,开关上须标有“停止使用”的标记。

4、一些带电原件可能有多极电源一在保养前要确保其断开。一些固体电路组合原件(固体组件)在断开后可能有带电的危险。这些固体组件在检修前须与电源分离。

5、在正常的检修和保养期,除非要求,否则不得随便改动安全联锁线路、安全保护装置或其它安全装置。在重新操作前须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和线路已经复位并且运行正常。

6、施工现场临时电力线路架设及电力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架设,严禁任意接线接电,现场各种机电设备、电线、线路均要专人负责管理和专人操作,并要挂操作(规程)牌,安装安全装置,设三级漏电保护器,非机械、机具操作人员不准动用机械机具,操作规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管理。

7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要求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3篇 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止顶板事故管理制度

1、岩巷掘进工作面在岩石整体性较好,强度在中等以上时,采取打原木戴帽店主进行临时支护。

2、在软岩或岩石破碎的情况下,采取喷30~50mm厚的砼进行支护。

3、进行临时支护前,必须由班组长用钎子或洋镐等工具,由外向里敲帮问顶,至少两人现场作业,并有专人观顶,找掉顶帮活矸,确认无问题后,开始临时支护。

4、施工中注意观察,及时处理顶帮隐患。若顶板存在伪顶或离层必须先找掉活矸,找到直接顶后,再进行支护,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不准空顶作业。

5、质量副经理组织每旬对锚网支护巷道锚杆进行一次拉拔实验,在井下作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过断层、破碎带、褶曲地带或过老空、老巷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发出预报,施工队针对作业现场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7、岩石破碎,严禁放大炮,并减少控顶距离,适当缩小锚杆间排距。

8、打眼要掌握好角度,严格控制装药量,放炮前检查巷道支护情况。

9、开口放小炮,减少装药量,一次放炮距离不超过1m。

10、严禁锚杆穿皮,锚杆间排距不得超宽。

11、岩石比较松软时,放炮后,先进行初喷,及时封闭岩石,防止风化脱落。

第4篇 h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

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

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末由公司自量标准化验收小组对所有掘进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第5篇 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

一、班长组织本班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作业规程》学习后应由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签字,正班长主抓本班的安全工作,副班长主抓本班的生产工作。

二、公司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工程师每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各作业规程编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现场与规程对号、查找不足。

区队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的要追究区队长的责任,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三、采、掘工作面都要实施有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同时,保证工作面整齐、清洁、材料工具存放有序,做到巷道高、宽、平、直、净,水沟畅通,无积水。

五、当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六、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矸煤突然冒落伤人。

七、巷道遇到较松软煤层时,必须采用前探式支架支护,空顶高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在支架上打木垛接顶。

八、架棚前必须先拉好中线、腰线,严格控制巷道方向,架好棚子后及时背帮背顶,荆芭、椽子质量、数量均应符合要求。

九、维修巷道时,应坚持先外后里、先上后下的原则。

第6篇 某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50元。

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棚。

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50元。

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班跟班队干、班长各200元。

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50元。

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元。

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班队长300元、钳工200元、司机100元。

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6m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

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

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注,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200元。

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操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500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500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1000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100元。

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

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100元。

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100元。

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机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2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个。

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超过2块,500×500×100mm超过1块,碎矸超过半矿车)责任人停工学习。

44.接班后必须指定一名敲帮问顶负责人,否则罚跟班队干100元。

45.敲帮问顶没有监护人,单人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6.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必须设专人(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班组长,一人照灯观察、一人工作)面向工作面站在已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站在安全地点用专用撬杠捣掉顶板及两帮危矸活石。站在空顶下或者背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不使用专用撬杠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专用撬杠不完好、不戴防护手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47.每班接班后班组长必须观察后巷顶板情况,发现活矸、活石、喷浆层开裂等需要处理时,必须亲自带领一名老工人进行处理(老工人负责照灯观察)。找后巷顶板时,必须使用后巷备用的专用长撬杠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背对作业地点,否则班组长停工学习。

48.敲帮问顶工作进行期间,作业区域内有无关人员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9.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有工器具、管线、材料等没有及时回收的罚款100元。

50.敲帮问顶作业区域内设备、设施不防护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损坏设备、设施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工作面检查连续3根以上(含3根)锚杆松动的,罚款1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52.每次爆破前不按挪移标准将甲烷传感器等挪至规定位置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53.不按要求进行挪移操作导致甲烷传感器出现断线的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因责任心不强、挪移操作不规范引起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2000元。

54.前探梁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架设,背木不得松动(永久支护无论是否支护完毕),否则罚款600元。

55.顶板打注锚杆时要从外向里逐排进行,否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停工学习

第7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50元。

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棚。

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50元。

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班跟班队干、班长各200元。

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50元。

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元。

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班队长300元、钳工200元、司机100元。

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6m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

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

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注,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200元。

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操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500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500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1000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100元。

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

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100元。

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100元。

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机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2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个。

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超过2块,500×500×100mm超过1块,碎矸超过半矿车)责任人停工学习。

44.接班后必须指定一名敲帮问顶负责人,否则罚跟班队干100元。

45.敲帮问顶没有监护人,单人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6.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必须设专人(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班组长,一人照灯观察、一人工作)面向工作面站在已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站在安全地点用专用撬杠捣掉顶板及两帮危矸活石。站在空顶下或者背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不使用专用撬杠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专用撬杠不完好、不戴防护手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47.每班接班后班组长必须观察后巷顶板情况,发现活矸、活石、喷浆层开裂等需要处理时,必须亲自带领一名老工人进行处理(老工人负责照灯观察)。找后巷顶板时,必须使用后巷备用的专用长撬杠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背对作业地点,否则班组长停工学习。

48.敲帮问顶工作进行期间,作业区域内有无关人员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9.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有工器具、管线、材料等没有及时回收的罚款100元。

50.敲帮问顶作业区域内设备、设施不防护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损坏设备、设施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工作面检查连续3根以上(含3根)锚杆松动的,罚款1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52.每次爆破前不按挪移标准将甲烷传感器等挪至规定位置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53.不按要求进行挪移操作导致甲烷传感器出现断线的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因责任心不强、挪移操作不规范引起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2000元。

54.前探梁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架设,背木不得松动(永久支护无论是否支护完毕),否则罚款600元。

55.顶板打注锚杆时要从外向里逐排进行,否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停工学习

第8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第一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 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 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 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

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第9篇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顺利完成掘进生产任务,突出以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严格材料考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统一思想,精诚团结,紧密配合,切实干好本职工作。

2、安全方面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各工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设备时,经追查研究后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4、特别要抓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及一通三防工作,当班管理人员对生产系统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验收员必须在现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

5、交接班:各生产班组合理组织当班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区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执行,到点交接班。除交接清楚工作面情况,交接单注明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

6、各班跟班干部必须坚持向区一班三汇报,接班汇报接班工作面情况,班中汇报生产情况,下班前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7、检修班根据各自负责设备情况,各设备关键部件必须有备用件进行更换,若无备用件及时联系区报配件计划。

8、各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各工种操作设备过程中,应加强责任心,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9、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事故必须严格实行追查制度,当班发生事故后,升井后到工区组织追查,参加人员为责任人及队、班长相关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并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予以通报。

13、各班班长当班升井后必须到区汇报工作并记分,杜绝乱报工、乱加分、晚下井、早升井等现象,一经查出,所报工无效,报工人无工,若重复发现,免去其班长职务。

14、各工种、验收员、班组长下班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10篇 开拓掘进工程管理制度

(1)施工队必须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施工,不得私自开工复工、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等

(2)施工队对掘进科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接受,密切配合,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掘进科管理人员现场查出问题有权安排现场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有权作出停止掘进处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

(4)巷道开工前,掘进科要提前一个月给设计部门下达业务联系通知书设计部门在接到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特殊设计由总工办和掘进科协商按协商时间提供设计。

(5)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工作商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及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练制格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6)施工队技术员要在新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编制出掘进面作业规程,井在会审(限3天)后5天内向本队部职工进行贯彻、试,井将考试成绩原底、成绩登记表及作业规程底稿一并交掘进科主管技术员,掘进科接到以上手续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工程开工通知单”

(7)巷道需要临时停工或停工后需复的(正常生产工艺除外)安排停工或复工的部门要及时发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或复工通知单,无手续随意停工或复工的,出现问题由责任部门全部负责。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不得施工。

情形包括:巷道开门、贯通、提巷、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复工、扩修(长度超过5m)过老巷、老空、地质破碎带、高瓦斯带、处理冒顶、煤、施工临时工程、特殊工程及其他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况。

(9)施工大断面巷道(室)、交岔点、下山巷道水窝(工程超过5m)及临时工程前必须绘制设计图纸、相关文字说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山巷道两水窝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0m。

(10)掘进围岩破碎的岩巷,需要采用架棚支护时,不得采用单一架棚支护必须采用锚喷与架棚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方式,一般应先锚喷,锚喷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喷浆,每一分段长度不得少于10m。

(11)作业规程、专项技术措施学习、贯彻、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贯彻记录齐全。

(12)作业场所必须有“三图一书”,并及时更换确保内容齐全,不得与现场情况不符。

(13)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下发下月各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预报及相应附图。

(14)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扩修工作面顶煤活,顶煤易冒落或难以控制,施工队必须采取超前注水的方法控制顶板。

(15)岩巷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煤、岩巷施工大断面交岔点时,有条件的都要推广应用索及壁后注浆方式加强支护。

(16)岩巷喷支护工作面每月必须对锚杆锚固力及喷层厚度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查。

(17)供应部门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

(18)为了加强业务联系,要求队技术员及队长每周到掘进科分别不得少于4次和1次。质量队长必须每天到掘进科汇报填写工程质量汇报记录。

(19)并下施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3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发生重大问题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

(20)巷道开门、变方向时必须用仪器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6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及巷道长度。

(21)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测量人员放线(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30分钟后再放线),不得无放阻挠测量放线。

(22)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质检员,跟班队长长必须有一人到现场参与放线,放线结束后,施工队要对所放线点处支架进行加固,测量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交待清楚。

(23)凡发现中、腰线点不对,由施工队管理人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并做好记录。巷道开门、变方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掘进科主管技术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

(24)不得故意破坏中腰线点。

(25)锚喷巷道。

①巷道净宽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②巷道净高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③巷道爆破成型必须达到光爆标准要求。

④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范围。

⑤锚杆安装角度、数量或安装质量必须合格。

⑥局部喷层厚度要达标,表面必须平整密实。

⑦道必须一次复喷成型,不准局部补喷。

⑧台阶、水沟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水沟上沿平直、接茬不得有错台

⑨周边眼跟痕率要求:硬岩不少于60%,中硬岩不少于40%;软岩要求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要求。(眼痕长度达到炮眼深度12以上算一个残眼

⑩施工队必须按腰线施工,不得人为造或巷道底高。

①上一循环必须留网边,以免造成下一循环无法正常连网。

②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不准再放炮扩帮、挑顶、崩水沟。

锚喷巷道永久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喷射或浇砌混凝土配比要符合规定掺拌均匀。

(26)架棚巷道。

①巷道高、宽要符合规定。

②中、腰线误差不准超过规定。

③支架顶梁安平。

④撑、拉杆成直线,撑杆牢固,位置符合要求。

⑤梁腿搭接长度、卡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

⑥交接班要拉线检查。

第11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12篇 掘进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网员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康家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生产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办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生产技术科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生产单位要马上向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第13篇 掘进队管理制度规程

煤矿掘进生产管理,必须纪律严明,制度清晰,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把全队建设成为一支不畏艰难、敢打硬仗、团结协作、生动活泼的煤矿生产队伍,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恪尽职守,严格管好自己,不做违犯本队制度或向职工解释不清楚的事情,否则,自我提出处罚申请交队部作处理决定,以儆效尤。

2、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对本队所施工的所有工程一律执行高标准、严要求、杜绝不合格工程,维护本队形象。

3、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出现违章或工伤事故者,除公司处罚外,本队按情节做相处理

4、常规性违章(如11.4小绞车不带电放飞车、放炮线敷设不足、抢等人车,矿车不挂保险绳,明炮等,一旦发现严格按公司“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罚。5、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元,班中闹事者罚款100元。

6、党、团员、干部、安全员身边出现的违章和事故与当事人酌情连带处罚。

7、每班必须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在条件过差,情况不明时,班前会对生产任务可不确定安排,无特殊情况未完成任务而提前升井者,班组长当天不计分,年终不得评先进,一个月连续三天以上者,免去班长职务,完不成月任务降定额核发奖金。

8、班组生产小组核算,当班验收,验收工作应严格细致,公平公正,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因工作粗范造成不合格工程由验收员负担该工程的造价的20%,奖金扣完为止,偏心或粗心造成差错者,每次扣罚当天基本工资。

9、支护质量不合格交由下一个返工,每架带进尺200mm,工程质量追究到班组,责任到个人,按比例负担质量处罚,通尺只能拉直支护前档距负200mm处。

10、工程结算尽可能按定额进行,确属条件限制,付出和收入偏差过大者,队领导可协商调整,调整情况向工人公布。

11、奖金计算按分考核,分值为10分,班长可上至12分,副班长11分,依次按工作贡献计,下不保底。分数由正班长计算,正班长休息由副班长进行划分,采用计分表计分。

12、管辅人员奖金在延米巷道费用中计提,计提费率不提超过20%,核算员公休不报工,上半时在奖金中按基本工资加基本奖金发。

13、送保健人员必须清理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保健必须账目清楚,出现一次短少或送不到位者扣罚当日奖金,班组人员愿带者,队上不咎。

14、核算员不得私调定额,偏计奖金,违者当月无奖,核算差错每笔扣罚奖金20元。

15、材料员必须备齐常用材料及工具,保证不影响生产,属个人原因者负担影响工费的30%,交上来的工具在16小时内修复完毕。

16、工具保管员每班后必须点清工具,对钝、坏、不好使的工具及时修复或带地面交材料员处理,丢失者照价赔偿,没月在奖金中按出勤每日加费1元。

17、考勤表由队干部填报,验收表由验收员填报,划分表由班长填报,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改动,改动考勤表、验收记录、划分表、尺点者按破坏管理论处,每次罚款100~300元。

18、管理队伍级别明确,下级严格遵重和服从上一级,向上一级负责。

19、干部和管辅人员出勤按实考核,有事请假,队长向书记请假,其他人员向队长请假,工人请假1天之内班长比准,3天之内由班长签字,队长比准后方准,3天以上者由队长比准,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20、坚持班组集体开、收工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不准带请假或打电话请假,月迟到三次计矿工1个,早退按脱岗处理,脱岗一次罚款30元。矿工1个罚款50元,月矿工3个,当月无奖,月矿工5个以上,交劳资科处理。

21、休息和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由班长签字,一天的只上交请假条,一天以上先请示队领导,队领导同意后交班长签字。

22、请假未准不上者按矿工论处,病假应当天到队上报销,违者按矿工论处(在外住院或特殊情况例外),工人因特殊情况需与他人换班时,必须先征得队上同意,否责先班不员按矿工论处。

23、积极参加公司、队组织的学习和活动,迟到一次罚款5元,不参加一次罚款10元。

24、不得打架拌嘴,有事商量解决,商量不通请组织解决,不得动粗,打架一次罚款100元,骂仗一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赔偿医药费和务工费。

25、不允许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违者除社会、矿上出例外,队内实行劳动改造(即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26、装车必须平衡,不得过满,以免洒在巷道,违者每车罚装车人5元。

27、严格保护电缆、插销、锚头、耙斗机滑轮,软硬楔子等公用工具,人为损坏或丢失必须责任到人,按价赔偿。

28、提升系统以下的渣车,据不同巷道而定,每超一车扣进尺100mm。

29、不得干有损他班利益的事,违者酌情扣进尺。

30、班组长必须当日划好组员的分,放炮员必须当日填好火工品记录,跟班队长班后记好交接班记录。班中汇报按矿规定执行。缺者每次扣10元。

31、班后自己范围内不得有掉倒车,否则每辆扣进尺100mm。

32、文明生产不清洁每次扣进尺100~200mm。

33、班内发生的事故,由本班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比例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的50%,班长、安全员承担20%,本班承担20%,队管理人员承担10%。

34、安排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按点交接班,按点不到,交接人打电话汇报,接班人按脱岗论处,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汇报,不汇报者由接班人承担责任。

35、偷拿队上材料或工具的,按盗窃论处,追回原件,并处以所盗材料价值3陪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矿保卫科处理。

36、讲话文明,态度和谐,不得侮辱他人,违者罚款20~50元。

37、不得捕风捉影,捏造事实,制造谣言,诽谤他人,违法乱纪罚款50~100元。

38、用其他方式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破坏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罚款100元。

39、机电设备检查发生的罚款由机电班负责,包机人员负责80%班长干部各10%。

40、除操作不当或当班摔坏机电设备造成影响由本班负责,其他机电设备影响由机电班负责。

41、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共用设施存在的问题,以及材料的缺失必须向跟班队长汇报清楚,隐瞒不报或忘记造成影响下班生产者,责任人承担影响费用的30%。

42、跟班人员不得逗留于无关地点,违者按照脱岗论处。

43、安排铺道为铺着扣进尺400mm。

44、班长全面负责指挥本班工作,对班中所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而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

对明知故犯,肆无忌惮者可加倍处罚,并于黑板公布,对确属能力有限,或预料不到违犯本规定者处罚可不规定。

第14篇 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生产科必须针对工作面的情况和预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审批,经施工单位组织每个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督促施工队按期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令其立即返工,严重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勒令停工。

5、当掘进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而作业规程中没有考虑到时,生产科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6、当掘进工作面前方有水害疑问时,矿要制定探水措施方案,进行探水前进,只有待水害疑问解除后,才能停止探水工作。

7、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制定安全措施。

8、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进行测量上图,以利于安全生产。

第15篇 _矿掘进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主要硐室及开拓工程交叉点施工,其作业规程、措施必须由技术副经理组织审批。

第二条 施工牛鼻子、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的巷道,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

第三条 掘进工作面改变掘进方法或掘进工艺时,必须重新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

第四条 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的,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副经理组织审批。

(一) 机采工作面放炮时;

(二) 工作面遇到松软或破碎顶、底板时;

(三) 工作面过煤柱时;

(四) 工作面过断层、老空、老硐时;

(五) 工作面破顶;

(六) 工作面过破碎带时;

(七) 工作面改变支护方式时;

(八) 工作面取消或减少特殊支护时;

(九) 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规定时;

(十) 工作面煤层变薄需要挑顶、卧底时;

(十一) 在检查煤仓、溜煤眼或处理堵塞时;

(十二) 工作面过冒顶区时。

第五条 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的,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于开工前15天上报项目部。

(一) 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

(二) 工作面过陷落柱时;

(三) 工作面过可能含水的勘探钻孔时;

(四) 在建筑物下、铁路下和水体下开采煤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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