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如工时制度、休假政策;2) 职责与权限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范围;3) 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各类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标准;4) 安全管理,包括风险评估、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流程;5) 员工行为规范,如着装、言行准则等;6) 考核与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制度。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2) 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产生歧视或不公平待遇;3) 征求员工意见,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一线员工的实际需求;4) 制度应具有灵活性,能够适应业务的变化和发展。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分为多个章节,各章节下再细分条款,条理清晰;签署部分应有制定日期、审批人签名,有时还需包含修订记录,以便追踪制度的变更。
在实施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时,我们需严格按照上述原则,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放炮停电制度应详细规定放炮前后的停电操作步骤,明确责任人员,设定安全检查程序,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制度中应包含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如突发故障或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流程,以保证生产安全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持续收集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使其更加贴合实际,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活动。
第1篇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
第一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除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
第二条 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电工切断该工作面除风机、监控外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第三条 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电工切断电源后,由带班长、瓦斯员、安全员联锁检查确认停电后,无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
第四条 放炮后,由安全员、瓦斯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放炮无瞎炮、残炮,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支护工维护工作面,由带班长安全员确认工作面支护完好后,方可由安全员下令,电工送电,工作人员进入开始作业。
第五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的落实,由电工做好记录,每三天上交通风科以备后查。
第六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由各队长负责,安监站、通风科现场抽查记录和执行情况,每发现一次未按制度执行的,除严惩所涉及人员外连带队长责任。
第2篇 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___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___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章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一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安全确认工作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考核管理;
第二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安全确认单、闭合四定表及阅读总结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三条 各职能业务安全确认人员未检查谎报已查、检查过程中未按要求内容检查、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情形,造成安全隐患未落实、未整改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对安全确认人员处以1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四条 外委施工队组自我排查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谎报检查结果情形,对外委施工队组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生产经理处以400元/次考核管理、当班跟班队长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未按照要求时间报送安全确认表情形,对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 次考核管理。
第3篇 掘进工作面风筒使用管理制度
1、风筒要拉绳吊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无挤压和破损。使用单位负责打风筒吊挂眼(吊挂眼要平直,间距10m,高度不低于2m,最前一个吊挂眼距迎头小于10m)。
2、风筒实行编号管理,并逐节编号。
3、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严禁将吊挂好的风筒摘掉落地,严禁将风筒扎上而缩小风量,严禁将风筒中部掐开口子吹风乘凉,严禁故意破坏风筒,严禁人为造成风筒破口。
4、风筒拐弯处要设硬质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5、耙装机前后的风筒必须用风筒圈连接,严禁无圈连接。耙装机前风筒必须吊挂牢固。整理巷道质量时,必须保证风筒质量完好。
6、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m。瓦斯异常涌出地点,按制定措施执行。
7、风筒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
8、巷道中风速要符合规定,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最低风速0.25m/s,最高风速4m/s;掘进中的岩巷,最低风速为0.15m/s,最高风速4m/s。
第4篇 k矿掘进工作面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防治冒顶措施
(1)掘进头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坚持敲帮问顶。
②检查工作地点支架架设质量。发现不合格支架,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③严格控制巷道掘进迎头的空顶面积。当迎头掘进中空顶面积超出规定的要求,或顶帮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设支架棚子支护裸露的顶板。背顶封帮要严实,切忌虚设。
④加强对巷道迎头附近围岩稳定状况的观察。如果顶板松软,或巷道接近断层时,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并缩小棚距。
⑤掘进工作面歪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层中下分层顺槽掘进时,事先要探明顶板冒落矸石的压实情况,掘进中要及时对前方老巷、构造等情况及时观察,并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遇到顺槽坡度较大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2)掘进巷道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③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
④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⑤巷道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⑥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稳定性,以防推倒。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间拉撑件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大。
(3)掘进巷道交叉点处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②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④当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时,就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4)掘进巷道过断层等构造变化带时的安全措施。
①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特殊地段,应当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②巷道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③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带时,巷道支护应尽量采用砌碹或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棚距要缩小。
⑤减少空顶距离,及时支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滞后距离不得大于1300mm。
⑥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一方面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⑦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伞檐状危害岩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时,要在伞檐下打上撑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5)掘进巷道在开帮或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①选好开帮和贯通的地点,要选在顶板和地质条件比较好、远离交岔点与停采线、煤柱等各种受集中承力影响的地方。
②要在贯通前进行超前探测,在两巷贯通前15m打好超前钻,探钻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观察异常。贯通掘进时放小炮,贯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顶。
③开帮贯通与被开帮贯通的巷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在45°-90°之间为好。
④开帮贯通点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强,其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等。
⑤开帮贯通巷道的交接处要及时扶上抬棚,抬棚承载能力应视围岩性质而定,一般选择大于正常支护材料承载能力的2-3倍。
⑥要处理好被透点的积水及瓦斯等有害气体。
(6)、巷道维修冒顶事故的防治
①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②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③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砌
④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二)、监督检查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 并进行安全评估,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全科, 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班组下发整改通知,班组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1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3、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班组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 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组备查。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其他未序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防治冒顶措施
(1)掘进头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坚持敲帮问顶。
②检查工作地点支架架设质量。发现不合格支架,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③严格控制巷道掘进迎头的空顶面积。当迎头掘进中空顶面积超出规定的要求,或顶帮比较破碎时应及时设支架棚子支护裸露的顶板。背顶封帮要严实,切忌虚设。
④加强对巷道迎头附近围岩稳定状况的观察。如果顶板松软,或巷道接近断层时,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并缩小棚距。
⑤掘进工作面歪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层中下分层顺槽掘进时,事先要探明顶板冒落矸石的压实情况,掘进中要及时对前方老巷、构造等情况及时观察,并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遇到顺槽坡度较大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2)掘进巷道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③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
④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⑤巷道替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⑥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稳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间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稳定性,以防推倒。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间拉撑件的强度、密度要适当加大。
(3)掘进巷道交叉点处冒顶事故防治措施:
①必须在开口抬棚支设稳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②不得过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选用抬棚材料的质量与规格,保证抬棚有足够的强度。
④当开口处围岩尖角被压坏时,就及时采取加强抬棚稳定性的措施。
(4)掘进巷道过断层等构造变化带时的安全措施。
①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特殊地段,应当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②巷道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③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带时,巷道支护应尽量采用砌碹或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棚距要缩小。
⑤减少空顶距离,及时支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滞后距离不得大于1300mm。
⑥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一方面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⑦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伞檐状危害岩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时,要在伞檐下打上撑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5)掘进巷道在开帮或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①选好开帮和贯通的地点,要选在顶板和地质条件比较好、远离交岔点与停采线、煤柱等各种受集中承力影响的地方。
②要在贯通前进行超前探测,在两巷贯通前15m打好超前钻,探钻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观察异常。贯通掘进时放小炮,贯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顶。
③开帮贯通与被开帮贯通的巷道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在45°-90°之间为好。
④开帮贯通点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将受施工影响的棚子进行加强,其方法有挑棚、打点柱、设木垛等。
⑤开帮贯通巷道的交接处要及时扶上抬棚,抬棚承载能力应视围岩性质而定,一般选择大于正常支护材料承载能力的2-3倍。
⑥要处理好被透点的积水及瓦斯等有害气体。
(6)、巷道维修冒顶事故的防治
①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②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③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砌
④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二)、监督检查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 并进行安全评估,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全科, 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班组下发整改通知,班组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1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3、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班组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 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组备查。
4、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其他未序事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止顶板事故管理制度
1、每班次进窝头时,必须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找掉活矸活煤,施工中注意观察,及时处理顶帮隐患。若顶板存在伪顶或离层必须先找掉活矸,找到直接顶后,再进行支护。
2、处理顶板事故,至少两人现场作业,并有专人观顶。
3、锚网支护打眼前,先进行临时支护,并进行敲帮问顶,消除顶部隐患,操作者要站在安全完好顶板下施工。
4、锚网巷道锚杆严禁穿皮,托板、网、梯子梁紧贴岩、煤面,顶板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
5、每旬对锚网支护巷道锚杆进行一次拉拔实验,在井下作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锚网支护巷道每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经常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7、坚持巷道维修制度,失效锚杆及时补打,顶板离层或破碎时要加强支护。
8、掘进头必须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巷道采用随掘随锚,锚网支护打眼前,先采用φ180mm×2400mm的木料进行临时支护,遇断层或顶板碎松软,必须逐排支护过断层或顶板破碎松软带。
9、凡过断层或其它地质变化时,技术部门必须提前20m发出书面预报,以便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顶板管理措施。
10、掘进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的支架下用手镐配合尖钎进行找顶,并打木点柱临时支护进行护顶。
11、各施工队长和项目部跟班队长在每班派班时,要将掘进工作面的现场情况及采取的必要措施向全体职工贯彻,跟班跟班要现场落实。
第7篇 某矿掘进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二、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接班不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律,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四、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处理没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五、交接班人员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七、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
第8篇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 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严禁随意甩掉闭锁。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8、各使用单位维修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要每天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维护,保证通风机运转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可查。兼职司机必须每班对风电闭锁试验一次。
9、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10、一台局部通风机在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同时,需向另一个非掘进工作面供风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且风量、风速、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
11、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封闭完毕,并设置瓦斯检查点。
12、井下不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及时升井维修,防止井下氧化锈蚀。
第9篇 掘进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二、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接班不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律,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四、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处理没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五、交接班人员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七、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
第10篇 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
一、班长组织本班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作业规程》学习后应由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签字,正班长主抓本班的安全工作,副班长主抓本班的生产工作。
二、公司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工程师每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各作业规程编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现场与规程对号、查找不足。
区队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的要追究区队长的责任,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三、采、掘工作面都要实施有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同时,保证工作面整齐、清洁、材料工具存放有序,做到巷道高、宽、平、直、净,水沟畅通,无积水。
五、当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六、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矸煤突然冒落伤人。
七、巷道遇到较松软煤层时,必须采用前探式支架支护,空顶高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在支架上打木垛接顶。
八、架棚前必须先拉好中线、腰线,严格控制巷道方向,架好棚子后及时背帮背顶,荆芭、椽子质量、数量均应符合要求。
九、维修巷道时,应坚持先外后里、先上后下的原则。
第11篇 某矿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
一、班长组织本班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作业规程》学习后应由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签字,正班长主抓本班的安全工作,副班长主抓本班的生产工作。
二、公司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工程师每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各作业规程编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现场与规程对号、查找不足。
区队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的要追究区队长的责任,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三、采、掘工作面都要实施有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同时,保证工作面整齐、清洁、材料工具存放有序,做到巷道高、宽、平、直、净,水沟畅通,无积水。
五、当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六、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矸煤突然冒落伤人。
七、巷道遇到较松软煤层时,必须采用前探式支架支护,空顶高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在支架上打木垛接顶。
八、架棚前必须先拉好中线、腰线,严格控制巷道方向,架好棚子后及时背帮背顶,荆芭、椽子质量、数量均应符合要求。
九、维修巷道时,应坚持先外后里、先上后下的原则。
第12篇 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止顶板事故管理制度
1、岩巷掘进工作面在岩石整体性较好,强度在中等以上时,采取打原木戴帽店主进行临时支护。
2、在软岩或岩石破碎的情况下,采取喷30~50mm厚的砼进行支护。
3、进行临时支护前,必须由班组长用钎子或洋镐等工具,由外向里敲帮问顶,至少两人现场作业,并有专人观顶,找掉顶帮活矸,确认无问题后,开始临时支护。
4、施工中注意观察,及时处理顶帮隐患。若顶板存在伪顶或离层必须先找掉活矸,找到直接顶后,再进行支护,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不准空顶作业。
5、质量副经理组织每旬对锚网支护巷道锚杆进行一次拉拔实验,在井下作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过断层、破碎带、褶曲地带或过老空、老巷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发出预报,施工队针对作业现场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7、岩石破碎,严禁放大炮,并减少控顶距离,适当缩小锚杆间排距。
8、打眼要掌握好角度,严格控制装药量,放炮前检查巷道支护情况。
9、开口放小炮,减少装药量,一次放炮距离不超过1m。
10、严禁锚杆穿皮,锚杆间排距不得超宽。
11、岩石比较松软时,放炮后,先进行初喷,及时封闭岩石,防止风化脱落。
第13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14篇 s矿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___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___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章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一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安全确认工作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考核管理;
第二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安全确认单、闭合四定表及阅读总结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三条 各职能业务安全确认人员未检查谎报已查、检查过程中未按要求内容检查、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情形,造成安全隐患未落实、未整改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对安全确认人员处以1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四条 外委施工队组自我排查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谎报检查结果情形,对外委施工队组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生产经理处以400元/次考核管理、当班跟班队长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未按照要求时间报送安全确认表情形,对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 次考核管理。
第15篇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顺利完成掘进生产任务,突出以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严格材料考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统一思想,精诚团结,紧密配合,切实干好本职工作。
2、安全方面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各工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设备时,经追查研究后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4、特别要抓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及一通三防工作,当班管理人员对生产系统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验收员必须在现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
5、交接班:各生产班组合理组织当班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区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执行,到点交接班。除交接清楚工作面情况,交接单注明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
6、各班跟班干部必须坚持向区一班三汇报,接班汇报接班工作面情况,班中汇报生产情况,下班前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7、检修班根据各自负责设备情况,各设备关键部件必须有备用件进行更换,若无备用件及时联系区报配件计划。
8、各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各工种操作设备过程中,应加强责任心,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9、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事故必须严格实行追查制度,当班发生事故后,升井后到工区组织追查,参加人员为责任人及队、班长相关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并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予以通报。
13、各班班长当班升井后必须到区汇报工作并记分,杜绝乱报工、乱加分、晚下井、早升井等现象,一经查出,所报工无效,报工人无工,若重复发现,免去其班长职务。
14、各工种、验收员、班组长下班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16篇 d矿掘进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网员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康家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生产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办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生产技术科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生产单位要马上向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第17篇 掘进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网员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康家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生产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办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生产技术科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生产单位要马上向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第18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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