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城市、设施和民众免受空中威胁的重要政策框架。它涵盖了预警系统、防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人员培训、应急响应计划以及协调机制等多个方面。
1. 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雷达监测、卫星追踪等技术手段,确保对空情的及时发现和准确报告。
2. 防空设施:规划和建设地下掩体、防空洞等设施,为民众提供避难场所。
3. 人员培训:对防空指挥人员和民众进行教育和训练,提高应对空袭的能力。
4. 应急响应: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行动和医疗救治等。
5. 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防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现代战争中,空袭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有效的防空制度能够减少损失,保护国家的战略资源,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它也是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的防御能力和危机管理水平。
1. 建立高效预警网络:投资升级雷达和通信设备,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
2. 定期检查维护设施:对防空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3. 深入公众教育: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防空知识,增强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实施演练:定期组织防空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5. 强化跨部门合作:设立专门的防空协调机构,促进军队、政府、民间组织的协同配合,形成统一的防空策略。
在实施这些方案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防空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需不断评估和完善,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安全挑战。
第1篇 防空办公室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增强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各项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力求节约,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方案每年8月份由本办各科、二层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业务需要,提出次年初步经费预算计划,由综合科财务人员汇总平衡,经办领导审查,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年度经费预算支出,各科、二层机构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的支出不得列支;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须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办公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严格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手续。
(一)送综合科财务人员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国家统一使用的有效票据并具有真实、完整、合法性,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时间,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财务人员有责任对记载不全的发票予以退回,对涂改及不合法的发票不予受理。报销票据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票据有错误的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二)报账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及单据,送会计审核签字,各科领导、科长签字,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字后呈办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三)经费支出每笔超过1000元(含)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特殊情况须填写《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四条 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一)各科在本年度经费预算指标内,报销经费的,需经办主要领导签字后开支。
(二)各科预算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予追加。如因特殊原因(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追加预算的,由各科写出书面报告,送综合科审核,提交办公会研究,并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各科举办的培训、会议、考察开支标准和预算,先由举办科写出书面报告(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人数、各项开支标准、经费预算额度等),送综合科审核后,按照经费审批权限分别送办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会议费管理:
会议支出包括住宿、伙食、会场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办公用品、备用药品等支出。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五)差旅费管理:
1.出差人员(含外出考察,下同)应就出差的人数、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预算形成专题报告,报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并作为经费报销的依据之一。
2.出差人员按照上级财务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公借款须填写借条,借款3000元(含)以下,由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批,借款3000元以上由办主要领导签批。公务借款不能跨年度结算报账。个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条 对于通过银行转帐的业务支出,具体填报《银行付款申请表》的经办人员须负责该项转帐业务的后续销帐手续。
第七条 随着公务卡消费制度的推行,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公务卡的使用规程优先使用公务卡消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零星支出,方可通过现金报帐。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文件规定可不采用政府招标采购的特殊人防设备,可参考《政府采购法》的形式,由办公室组成集中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工作。
第九条 规范财务监督。每季度由综合科在主任办公会议上(各科领导参加)公布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每两年邀请审计部门对本办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计,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每年4月份由综合科财务室对县市区人防办和办二层机构上一年度的人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年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1―2次抽查。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办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财务室组织对市内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条 财务人员应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按规定妥善保存并装订归档。依法依规执行有关各项财务法规,履行各项财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第十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工作,涉及到单位、个人利益的具体经济行为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共同遵守。
第2篇 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物的管理,节约经费,降低成本,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公用物品是利用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所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工作用品。
二、采购物品要本着实际需要、适合使用、节约经费的原则,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价廉物美,有使用价值。
三、采购物品应有计划,实行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使用预算内资金,不能超支。
四、采购物品前应先由相应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应科负责人审核,并呈办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五、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物品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六、审批权限。采购物品100元以下由综合科审批;100元至1000元的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至3000元呈主任审批;3000元以上的采购由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七、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协管财务副主任签字――办主任审批。
八、统一保管。采购的物品如摄像机、照相机投影机、手提电脑等由综合科验收后集中统一保管,个人一般不保管公用物品。500元以上(含)属于固定资产,要报会计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使用物品时,应先登记,才能领取。贵重物品的使用,使用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各科使用电脑、电话机及文件柜、沙发、办公台、饮水器等物品由后勤管理员验核后,报会计登记造册,由各科室妥善保管。
九、固定资产和贵重物品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经综合科证实并经办领导同意后,送会计备案注销。
十、凡属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火、防盗,注意保养、维护、维修,确保公用物品不丢失,不损坏。
十一、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在工作变动时,应如数移交,经综合科验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建立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办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成员:各科科长
(一)办公用品采购小组
小组长:综合科科长
组员:出纳、文秘人员
(二)工程采购小组
小组长:工程科科长
组员:会计、工程科人员
(三)指挥通信采购小组
小组长:业务科科长
组员:负责指挥、通信业务人员各一名。
第3篇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贵港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管好用好人民防空工程,发挥人防工程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定期检修保养。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每季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确保性能完好、运转正常,使之达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系统应进行日常监视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检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汛期巡检。汛期应制订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落实抽排水设施,并设专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现象。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报告人防主管部门。
四、建立健全档案。人防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要及时记录,与人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并归档,并接受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年底前将档案资料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时应及时报人防主管理部门备案。
五、开发利用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使用人防工程,应到人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不得无证使用。
六、做到五个“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损坏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门检举。
第4篇 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保养和保险业务办理统一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实施。
二、 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 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 本办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综合科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放回本办停车场。
(二) 因工作需要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 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 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 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综合科报告。
四、 关于车辆油卡管理
(一) 单位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二) 单位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因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财务、车辆管理员备案。
(三)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
(四)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车辆管理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五) 单位车辆加油卡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车辆管理员负责给单位车辆加油并按规定分配加油费。
五、 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 单位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维修,发现车况有问题的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
(二) 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由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车辆管理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维修__ 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综合科审核并呈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维修。
(三) 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 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办停车场,因特殊情况异地停放需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二) 上班时间综合科调度车辆,要保证公务活动用车。
(三) 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 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科车辆保管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5篇 f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保养和保险业务办理统一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本办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综合科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放回本办停车场。
(二)因工作需要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综合科报告。
四、关于车辆油卡管理
(一)单位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二)单位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因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财务、车辆管理员备案。
(三)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
(四)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车辆管理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五)单位车辆加油卡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车辆管理员负责给单位车辆加油并按规定分配加油费。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单位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维修,发现车况有问题的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
(二)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由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车辆管理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维修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综合科审核并呈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维修。
(三)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办停车场,因特殊情况异地停放需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综合科调度车辆,要保证公务活动用车。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科车辆保管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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