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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章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城市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础,它们为成员的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预期。编写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其目的、适用范围、内容结构和执行机制。以下是基于专业经验和理解,关于如何撰写城市规章制度的一些要点。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2.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行为标准,包括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等。

3. 工作流程:详细描述各项业务的处理步骤和审批程序。

4. 管理制度:涉及人事、财务、资产、采购等领域的规则。

5. 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6.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和程序。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以下重要意义: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时间和冲突。

2. 维护秩序:确保组织运行有序,减少误解和混乱。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公平待遇。

4. 风险防控:预先设定应对措施,降低潜在风险。

5. 文化塑造:体现组织的价值观,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目标:规章制度需围绕组织的目标和战略进行设计。

2. 全面性:覆盖所有关键领域,避免遗漏重要事项。

3. 实用性:确保规则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

4. 参与性: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提高接受度。

5.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6.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和更新,适应组织变化。

城市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 四爆破作业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道和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经与燃气经营企业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 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解决。

第九条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确需通过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的必须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同意后方可通行。

第十条 因施工等人为原因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毁的责任人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修恢复原状。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依法向燃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抢险抢修时可以依法拆除妨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和建构筑物。对拆除的除违法建设的外事后应当及时修复、补偿。 抢险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抢险抢修作业。 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法遮挡包裹燃气设施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抢修人员可以拆除。

第十二条 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护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监控装置并逐步建立燃气设施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以管道燃气干管与支管接口处为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接口以内的由用户或者投资者负责。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费用按前款规定由责任人承担。 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配备通讯器材、抢修设备、防护用品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服务电话并设专岗昼夜值班。 抢险抢修预案应当报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人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用气规程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见。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第二十条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钢瓶间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七倾倒残液、在核定的经营场所外摆放、销售燃气钢瓶 八销售无合格标识的钢瓶 九燃气汽车加气站给非燃气车用钢瓶充气 十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的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计使用年限制定维护更新计划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程。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第二十三条 燃气单位用户应当建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的抢险抢修预案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抢险抢修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设施 二将燃气器具或者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气设施的接地导体 三管道燃气用户首次通气自行点火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燃气设施 四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连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计量装置 六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 七倾倒燃气钢瓶残液钢瓶之间倒气 八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漆色 九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露 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并且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 燃气器具应当由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企业安装维修。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及设施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燃气用户告知时起三十分钟之内抵达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处理未能及时到达处理的用户可以向燃气管理部门投诉。

第二十七条 提倡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阀。 提倡燃气用户参加燃气商业保险。

第二十八条 在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装有燃气设备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必须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安全自动保护装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燃气设施、经营、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不得拒绝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受理投诉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燃气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预警联动和事故救援方案并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指挥调度系统。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应当及时调度进行抢险救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或者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居民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从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某贸易商城市场部管理规章制度

贸易商城市场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市场管理部部门职能:

(一)对市场管理人员和卖场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规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对各商户及商品价格进行管理,避免出现漫天要价、欺诈消费者现象;

(三)对商铺所出售商品质量的购、销、调、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__贸易城信誉;

(四)对所属部门及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五)帮助商户开展业务工作,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指导商户店面形象、商品陈列、店内促销等;

(七)做好__贸易城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八)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向商户收缴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

(九)掌握商户经营动态,及时补充商户资源;

(十)检查考核各店铺价格管理、商品管理、品牌管理、店面管理、安全卫生、人员纪律、营销环境等工作;

(十一)定时定量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指标。

第二章、市场管理部部门职责:

(一)每天综合检查各楼层的工作,包括出勤、品牌、物价、质量、装璜、卫生、销售、促销等,并以文字形式报告主管领导;

(二)负责__贸易城商户从业人员劳动纪律考勤管理,每天上班按程序开班前会,下班清场等;

(三)负责__贸易城商户从业人员培训,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简单的基础商业俄语,指导商户开展工作(包括进货渠道、商品展示、销售促进等);

(四)负责__贸易城商户租金、税金、物业管理等费用按时的足额收缴工作;

(五)掌握__贸易城商户品牌整合及经营状况、营销情况,提高经营绩效等;

(六)负责及时妥善处理__贸易城各类投诉及售后服务问题;

(七)及时发现并解决商户、业主、顾客、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严格按照程序解决;

(八)对突发性事件如停电、打架、被盗、火警等要迅速处理及汇报;

(九)实行卖场走动式管理,做到定时巡查,针对具体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十)要求有关从业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规范化管理;

(十一)在工作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普通话;

(十二)协助保安部,做好每天晚上下班后的清场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各项考核,每周写出考核简报,奖罚兑现;

(十三)负责__贸易城安商、扶商、稳商工作;

(十四)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第三章、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

一、市场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月度市场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经营情况的调查,综合商户的反馈意见,撰写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三)组织下属人员做好对商户管理工作,监督人员做好对商户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制定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下属人员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对商户、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工作,与其他部门协作以取得必要的管理支持;

(六)对下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七)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楼层主管岗位职责:

(一)配合市场管理部部长指导楼层管理员完成本管理楼层各阶段工作指标;

(二)进行本楼层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

(三)掌握重点商户的经营情况;

(四)带领楼层管理员进行楼层经营业态及品种布局调整;

(五)负责商户的日常管理并指导商户促销,商品展示;

(六)负责审批楼层商户上货布局及小范围内装修的监督工作;

(七)负责楼层的商品质量、物价管理工作;

(八)负责楼层的招商工作;

(九)配合主管领导完成培养各类管理人员的任务;

(十)随时向直接上级沟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完成上级领导其他的工作安排。

三、楼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检查、督导、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及时召开班前会;

(二)与商户真诚合作,帮助、指导商户销售商品;

(三)掌握本管理区域商户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经营情况;

(四)与商户沟通谈判,引进商品,引导消费潮流;

(五)掌握商户经营各类商品的成本价、出厂价、进价、售价;

(六)组织商户安排换季、节假日、旺季销售的商品货源及促销活动;

(七)严把商户进货质量关,商品价格关,对有商户的商品进行调整;

(八)对商户商品的摆放、价签、pop展示及各种备品进行检查;

(九)配合楼层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培养各类人员的任务;

(十)掌握本区每一位商户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日期、是否正常缴纳各种费用;

(十一)随时向直接上级沟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完成上级领导其他的工作安排。

第四章、市场管理部日常工作内容:

(一)负责对商户的培训;

市场管理部对商户进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培训,如日常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等;

(二)编写完整的内页资料;

1、商户的基本情况;

2、商户的奖惩情况及动态跟踪登记;

3、商户的转租兑情况。

(三)负责经营综合管理费的收缴;

(四)负责卖场的日常管理;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

(六)协调商户与消费者的纠纷;

(七)处理商户之间的纠纷;

(八)组织商户参与公司各项大型活动;

(九)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

(十)提供合理的经营建议;

(十一)调研周边商业单位和市场,留心市场动态,以便把握情况为公司及商户提供合理的经营建议;

(十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优秀商户的评选并调动优秀商户参与公司活动。

第五章、市场管理部应掌握的有关制度、政策:

楼层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将公司的有关制度、政策传达给商户,使之成为商户的行为准则,监督和管理商户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具体应掌握的有

关制度、政策法规为:

1、《物业管理规定》、《__贸易城经营管理公约》

2、《商户档案》

3、《商铺出租、外兑管理规定》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

5、《经营租赁合同》及补充规定

6、《用电管理规定》

7、《装修管理规定》

8、《进出货管理规定》

9、跟货、重货、代理权、专营权等

第3篇 华信城市花园销售规章管理制度

信华城市花园销售规章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调整及上班点名制度规定

_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8:00

_违反规定处罚:迟到按每分钟5元罚款计算,早退按下班时间18点前每分钟5元罚款计算,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2.值班制度规定

_值班人员:每天中午2名,1人值班及做大厅卫生,1人做二楼卫生及垃圾处理;

_工作时间:中午12:00---13:00

_工作内容:中午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打扫室内外卫生(包括二楼会议室卫生及餐后的垃圾处理)、补充销售户型图和楼书,并摆放整齐,

_违反规定处罚:迟到,按每分钟5元罚款计算,中午会议室卫生未及时处理的按每人1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3.工作制服及胸卡

_服装统一规定:在工作日内,业务员穿工作制服同时佩戴胸卡;

_男生穿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黑色皮鞋、佩戴领带,禁止穿休闲装、运动装;

_女生穿着白衬衣、深色西裤或裙子、黑色皮鞋,禁止穿休闲装、运动装;

_所有案场业务员须在8:30前换完工作制服;

_违反规定处罚:工作时间不穿工作制服罚款20元,不佩戴胸卡罚款5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4.销售前台物品摆放规定

_业务员销售前台桌面物品:电话、来电和来访登记表,其它个人物品禁止摆放,销售前台抽屉里面放置个人销售道具,保管好个人物品,禁止放入其它个人物品;

_销售前台禁止摆放与销售无关的物品及其它资料;

_违反规定处罚:销售前台如果有其它个人物品罚款责任人10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5.销售桌椅及清洁规定

_销售人员与客户谈判后,桌面卫生及时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无其它物品摆放,如:(销售道具、销售文件夹、笔记本、笔、计数器及其它物品)不得在放置在销售桌上。

_违反规定处罚:桌面如果没有及时清洁或者看到有其它个人物品罚款20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6.前台接待排序及来访客户登记规定

_前台接待区,业务人员按照先后顺序接待客户,不得出现前台无人接待情况,如果出现此状况按公司管理条理处罚。

_新来访和回访客户,接待业务人员登记制度,客户基本信息填写详细,按当天到案场客户为准;

_违反规定处罚:按先后顺序出现无人接待情况,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再次违反规定人员当日停止接待客户,来访客户没有及时登记,处罚20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7.案场卫生管理规定

_清洁区域:个人负责制;

_打扫清洁卫生时间:早8:30、中13:00、晚上18:00前,未完成的该区域的人员不得进行接待客户;

_如所属区域负责人休假,由代理人负责该区域清洁,并按第一项内容执行;

_清洁区域由专人进行不定时监控抽查,保证案场清洁环境。

_每周六案场全体人员清洁卫生, 时间17:30--18:30;

_违反规定处罚:清洁区域没有及时打扫,导致此区域卫生脏、乱、差,负责此区域责任人罚款20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8.案场纪律规定

_除专案、副专、女专外其他业务人员不使用公司电脑(制作打印合同除外),案场人员不得在公司电脑中下载游戏软件、聊天软件如有违反处于100元的罚款;

_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销售前台睡觉、看报纸、看杂志、玩电脑游戏、手机游戏、掌上游戏、听mp3;违反者记过一次,并罚款20元;

_上班时间8:30以后不得吃早饭和其他食物;

_男业务员头发梳理整齐并保持指甲干净,女业务员须8:30前化装完毕,化淡妆、仪态大方、穿着整齐;

_未经专案批准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_事假、病假需要经过柜台批准后放假,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事假、病假请假时间在次日16:00前请假,时间过后不得请假;

_违反规定处罚:如有违反案场纪律规定(除第一条款外)其他条款罚款20元,再次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罚款累计倍数计算。

注1、如有其它变动、另行通知

案场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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