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岗位是确保国际贸易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要环节,主要负责对进出口货物、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和疾病传播,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健康。
1. 熟悉国内外检验检疫法规,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具备扎实的生物学、化学和医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识别潜在的生物风险。
3. 掌握先进的检验检疫技术和方法,能高效完成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等工作。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海关、企业及相关部门保持有效合作。
5. 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检验结果负责,确保公正公平。
6. 能够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并执行应急处理方案。
检验检疫人员日常工作涉及对进出口商品的实物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包装、标签等,以判断是否符合标准。他们需要采集样品,运用实验室技术进行微生物、化学和物理测试,以确定货物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此外,他们还需对动植物进行健康检查,防止疫病传播,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隔离、销毁或处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他们需保持与各方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共同维护贸易秩序。
1. 进出口货物的现场查验,包括实物检验、文件审核和记录保存。
2. 样品的采集、保存和送检,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3. 实验室检测,如生物、化学和物理性质的分析,出具权威的检验报告。
4. 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包括产地调查、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疫。
5. 危险生物和有害物质的监控,预防外来物种入侵和疾病传播。
6. 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如疫情爆发时的快速反应和防控。
7. 提供技术咨询,协助企业解决检验检疫问题,提升产品质量。
8. 参与制定和修订检验检疫标准、规程,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9. 定期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适应行业变化。
10. 与其他部门协作,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全球贸易安全。
检验检疫岗位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通过专业、严谨的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公众健康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第1篇 卫生食品检验检疫处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查验管理工作。
2.负责收集与传递国内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制定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3.负责出人境交通工具和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境口岸储存场地进行卫生许可证的考核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査、收集境内外病媒媒介生物种类、种群的分布资料,并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和防治措施工作。
5.负责微生物、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人境处理工作。
6.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出口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与检査;协同有关
部门对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
7.承办重大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问题及发生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有关方法标准与技术法规的推广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主管商品的质量状况和检验检疫工作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査处理。
10.负责卫生检疫、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监测的信息统计工作;负责进出口食品和质量评价及监督检验的信息(统计与质量分析)工作。
11.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检验检疫二科岗位职责
1.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进出口货物、集装箱和木质包装的报检、计费、放行、签证和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出入境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动植物检疫以外货物的检疫、查验和卫生除害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有关动植物疫情、传染病疫情in息。
4.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内出入境场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动植物检验检疫科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3.负责授权范围内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许可的预审工作。
4.负责收集国内外动植物疫情,并进行分析整理、提供相关信息。
5.负责本辖区出口厂、存储库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动植物及其产品疫情监测,搞好科研工作。
7.负责出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咨询,制订工作计划,指导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 检验检疫一科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机电产品、金属材料、木材、纸张(
质保部制度质检部制度质监局制度
第5篇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岗位职责
1.研究拟定有关出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检査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人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人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出人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査;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i十工作和闰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垂直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垄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第6篇 综合处岗位职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综合和协调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稽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负责本局质量体系运行工作。
4.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流通领域进门商品实施监管工作。
6.负责进出口商品打假工作;负责表外商品抽查管理工作。
7.负责人境货物流向信息利用的监管工作。
8.负责企业分类管理、检验检疫模式转换等业务考核工作的扎n管理。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江苏检验检疫局信息网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本局信息网络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局计算机开发应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开发应用和培训工作。
12.负责检验检疫科研管理工作。
13.负责检验检疫标准资料的收集、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14.负责情报资料工作,收集、管理、提供检验检疫方面的科技信息、标准及相关信息。
15.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7篇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人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等工作。
3.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5.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疫注册有关的宣传、受理、考核及曰常监管,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传、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管,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6.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7.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人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人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承担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所辖区域出人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省局下达的各项科研制标任务。
13.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4.负责下属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
15.承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协助各办事处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3.承担局机关委托的行政事务工作。
4.承担局、政府采购的具体落实工作,并负责汇总、编报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根据局批准的物资采购项目和数额,承担物资购置、保管、发放、统计登记工作。
5.负责会议、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6.承办系统制服的统计、制作、发放工作。
7.承办职工福利工作。
8.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9.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车队管理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绿化、消防、安全保卫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13.负责局房产的报修事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设备配件的更换以及机关各处(室)、各办事处、单位的报修和维修验收工作等。
14.负责管理亮化、美化工程及保养维修。
15.负责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16.负责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发展工作(短信平台、对外培训、会务等)。
17.负责全局的安保、消防管理工作。
1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0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