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营安全,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员工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2. 设备与设施安全:确保所有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危险品管理:对危险品实行严格的储存、使用和处理规定。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可操作的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5.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审计,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和改进空间。
1. 安全知识普及:讲解基本的安全规则、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实践技能训练:模拟真实场景,训练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技巧。
3. 危险源识别:教会员工识别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4. 首援措施:教授初级急救知识和现场应急处理方法。
5. 法规合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规定。
我们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紧急疏散:设定清晰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定期演练以确保员工熟悉流程。
2. 事故报告:设定明确的事故报告程序,保证信息及时传递。
3. 救援资源: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建立与外部救援机构的联系机制。
4. 恢复计划:针对可能的损失,制定恢复运营的策略和时间表。
5. 事后评估:事故后进行详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应急预案。
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公司的财产和业务连续性。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生产力损失。遵守法规和行业标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增强客户信任。因此,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应视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2篇 固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3.闸瓦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4.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5.后备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8.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9.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8.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9.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通风机
1.轴承超温报警置 每天检查一次
2. 主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3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电力公司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以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米
1-10千伏1.5米
2.电力架空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的爬梯和脚钉,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为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
4.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开关站等站内的设施。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7.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8.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
(一)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二)设立并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1.在必要的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应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2.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公路的区段,应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3.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
4.应在电力线路的变压器平台上设立警示标志。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1.直接或者操作其他物体碰触电力线路设施,如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
2.擅自在杆塔上张贴广告标语、悬挂广告牌及架设其他缆线和标志物。
3.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4.擅自攀爬变压器台架、杆塔和拉线。
5.拆卸损坏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擅自移动、损坏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及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6.擅自占用电缆通道及其他管线敷设各类缆线。
7.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9.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从事下列危害行为:
1.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高杆植物。
2.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3.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作业或者活动。
4.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5.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6.其他危害行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电缆保护区从事下列危害行为:
1.焚烧草料、木材、油料、垃圾等物品。
2.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或者倾倒腐蚀性化学物品等。
3.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
4.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
5.其他危害行为。
(六)在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堆放杂物、倾倒垃圾。
2.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3.开挖坑、渠。
4.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焚烧草料、木材、油料、垃圾等物品。
6.其他危害行为。
(七)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外,进行可能危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安全的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影响杆塔、拉线基础的稳定,可能导致基础不稳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修筑符合技术标准或者安全要求的加固护坡。
2.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深度。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电力公司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电力公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十)电力公司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十一)危害行为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时,公司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停止受理当事人的用电报装申请,或者按国家规定程序中止对当事人供电,直至危害行为消除。
(十二)凡违反本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5篇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区重点联网单位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输出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含计算机单机与便携式计算机)。
第二章 网络安全使用
第三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二) 严禁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他人电脑,篡改或破怪他人计算机内的文件,盗取他人信息。
(三)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主管领导及计算机安全员负责相关网络安全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 负责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三) 发现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本单位领导,并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细则
第七条 禁止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禁止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 为保证办公室、计算机教室网络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计算机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办公室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的病毒和安全漏洞。
第九条 办公室计算机的主机、显示器、硬盘以及系统的基本配置、使用情况需在校电教组存档备案。如有变更应及时申报。严管办公计算机信息的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通过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及时堵塞漏洞和消除黑客入侵隐患,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第十条 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过程中发生黑客攻击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报告学校领导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建立上网日志记录保存制度,如:bbs记录:包括粘贴文章用户的ip地址、粘贴时间;电子邮件使用情况记录:使用该邮箱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使用qq等通讯软件情况记录:使用通讯工具的使用时间和通讯内容;以上原始记录应至少保留60天,以备有关领导和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需要向单位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方可带出,外出及归来后需对计算机的内部文件进行检查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信息的拷贝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记录,然后授予其操作权限,个人不得私自拷贝。不得将与办公内容无关的信息存入移动存储介质中。
第十四条 计算机网络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数据恢复、维修、废弃、销毁工作由专人负责,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和地点、相关工作人员、去向、用途等。
第十五条 任何机关、单位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或销毁计算机。需维修和销毁的计算机及存储移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废计算机需将硬盘彻底销毁。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我校内部网络系统可能发生的重大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处理突发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的控制和排障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保护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喀什市第十九中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计算机网络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通信网络故障、病毒防范、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核心设备硬件故障、业务数据损坏等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计算机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二条:快速反应。在计算机网络事故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四章 预防及预警机制
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第二条:应急准备
学校信息中心和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第三条:具体措施
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第五章 有关应急预案
第一条:自然灾害(水,火,电等)导致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自然(水,火,电等)灾害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校领导,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安全员应在第一时间抢出重要的设备和文件,并做登记,方便后期管理。
第二条: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网络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三)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校领导。
第三条: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各单位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立刻杀除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如有必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第四条: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市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校领导。
第五条: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一)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校领导。
(二)接报告后,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查看计算机中存在的危险端口并予以关闭,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三)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
第六条: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二)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信息中心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三)信息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第六章 应急处置
(一)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5分钟内向校领导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二)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章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第6篇 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机房,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二)爱护系统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修改、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完整保存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更改系统配置参数或私自安装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进入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维修工具、仪器仪表、资料和表报等放置整齐、定位准确,确保机房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制度,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密码应严格保密,建立重要设备运行日志,并定期升级和更新系统。
(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七)机房内严禁吸烟、打闹、会客,或从事与值勤维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任何人员不得在机房或其它工作间内摄影或录像。
信息中心
第7篇 学校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计算机房使用守则,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二、用机前先检查机器和电源是否良好,提前接通电源,做好用机前各种准备工作。
三、计算机管理人员、计算机教师用机时,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计算机房使用守则。
四、定期检查机房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了解掌握设备状况,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机器设备应搬出机房,另行保管,以防错用。
六、经常打扫机房,擦试机器,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干净、放置整齐。
七、注意保持机房正常合适温度、湿度,做好防高温、防潮工工作,使机房和机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环境。
八、妥善的保管原始软件,所有软件都应有备份,保证备用无病毒。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复制盘,软盘上的标签名称要与实际内容相一致。
九、管理用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必须使用时,应经过病毒检查和处理。
十、经常清点和掌握机房各种物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购置机房所需设备的物品,保证教学用机,提高机器利用率。
十一、计算机软件、资料只能在机房使用,不宜外借和带出机房。
十二、每台计算机都应有独立的使用和修理登记卡,期未应做好所有计算机的各种统计工作。
十三、计算机外修时,要做好详细登记,清点、检查、办好手续以防丢失。
十四、计算机发生故障时,要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意见,并查明原因,及时检修,重大故障,事故要及时上报。
十五、做好所有设备,包括硬件、软件、资料等的入帐登记,做到帐物一致。
十六、认真做好各种消耗物品购买、使用、消耗品种、数量情况的登记。
十七、外单位人员使用机时,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
十八、本校教职工用机时,应山计算机室人员安排,并填写用机情况登记。
十九、下班前认真检查机房机器、电源、门、窗、盖布等是否关好、盖好。
二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放假期间要关闭电源。
第8篇 计算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机房设置管理
1、机房计算机设计规范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2、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3、机房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室内通风、温度、湿度要求,以确保机房内计算机保持良好运行环境。
4、机房计算机摆布应采用直列式摆放,在教室中安排六列电脑桌,由两张桌子相连组成一列,每列计算机台数为九台,教师用电脑摆放在教室的最前面。
5、电源布线应根据整个机房的布局来安排,在规划中的每个机柜和设备附近,安排相应的电源插座,插座的容量应根据接入设备的功率来定,并留有一定的冗余,一般为10a或15a。电源的线径应根据电源插座的容量并留有一定的容量来选购。
6、弱电布线:弱电布线中主要为五类网线,布线时应注意在每个机柜、设备后面都有相应的线缆,并应考虑以后的发展需要,线缆两头做好编号,线缆应用绑带捆扎好。
7、接地布线:由于新机房内都是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通讯设备,故对接地有着严格的要求,接地也是消除公共阻抗,防止电容耦合干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证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在机房地板下应布置信号接地用的铜排,以供机房内各种接地需要,铜排再以专线方式接入该处的弱电信号接地系统。
8、各种线路应尽量布置在地板下,并做好防潮、防鼠工作。
第二章 计算机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安排一次机房内计算机检查维护。
2、在每学期开学、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牵头,组织人员对每个机房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或检修(包括硬件测试及软件运行和病毒清查)。
3、每学期结束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联系学院后勤电工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电力检修。
4.机房管理人员应保存好各类计算机机型、显示器等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并在购进计算机投入使用后,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档案。任课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有义务做好使用记录;机房管理人员在每次保养维护后都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任课教师或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有软、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并在登记薄上登记;机房管理人员对登记有问题的计算机应及时安排修复,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计算机应及时通知保修修复。
6、机房管理人员应负责对做好机房及机房内计算机定期防尘工作。为了保持机房卫生,每周由机房管理人员安排清除机房地面、桌面和计算机外观灰尘,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主机、显示器一般在每使用二年后,由机房管理人员(或货商售后服务一项措施)进行一次打开箱盖的除尘处理。
7、机房管理人员应对机房及机房内计算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防潮工作。为了保证延长计算机寿命,要求计算机室内温度、湿度控制标准规定:开机工作运行时室内温度为:23℃±2℃,湿度为:45%-65%;一般最低要求室内温度为:15℃-30℃,湿度为:40%-70%。对于室内温度、湿度超过规定要求,应采用开空调或开窗通风办法,调整或保持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寒、暑两假期间每半个月需开机半小时。
8、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进行机房布线、电源线进行定期检查,作好机房内防虫鼠工作。一旦发现室内设备有被虫、鼠等咬痕迹,机房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机房管理人员应做好机房计算机硬盘还原工作,定期进行基础课程的软件运行检查;还应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尽早发现,及时清理。
第三章 机房安排
1、原则上机房只承担本系计算机课程的上机实验任务。
2、如有机房空闲时,而各系部资源紧张不能安排的情况下,由系部提出申请,经系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机房可安排机房。如上机机房软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时,任课教师应提前提供软件安装光盘,由机房管理人员统一安装软件。
3、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提供各班级的课表,机房根据课表来安排上机机房,并适当进行调整。
4、如在教学过程中,因故需要调整上机时间的,应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与系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协商确定具体上机时间。
5、对于各系(部)处(室)组织的其他教学活动(包括成人教育学院的课务安排及公共选修课),应提前二周向机房主管人员预约,并同上一样处理。
6、教师和学生上机时间严格按排课表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上机时应严格执行机房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 机房运行管理
1、机房管理人员为本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一旦设备出现硬件故障,小故障应及时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统一处理。
3、注意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不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运行机器设备。
4、定期对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进行维护,提高完好率,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5、各机房的软件按照相对优先原则予以安装,同时兼顾全面调配需要,在安装任何软件时必须经杀毒处理后方可安装入机。
6、根据教学需要,专业教师如需安装软件,须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向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提出软件安装要求,并提供软件光盘。在不影响机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由分管领导指定机房管理人员负责安装,若受理后一月内机房管理人员未予安装的,提出人可向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反映。
7、机房使用者应严格按有关各项条例、规章制度。
第五章 机房管理人员职责
1、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及时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应定期进行机房内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保持机器的完好,提高完好率;对有问题的机器应及时修复。
2、机房管理人员应协助做好机房课程安排计划;负责基础课程所需的各个软件安装工作;对于批准的专业教师需要专业软件,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软件光盘,做好机房软件安装工作。
3、机房内设备使用根据课程安排要求,结合教师和课程内容要求,机房管理人员酌情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机房内各项物品不得外借,遇特殊情况,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4、机房管理人员应在上课前5-10分钟做好机房开放的准备工作;遇到应设备维修或保养原因,需要调整机房的应有适当提示和通知,保证上机学生有序进入;检查设备完好登记表是否按要求放置,提醒教师和学生在开机后及使用过程中准确填写。
5、机房管理人员应在上机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技术问题,以保证正常的教学;上课时不定期检查学生上机纪律,及时提醒上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6、学生业余上网时间,严格执行刷卡制度,在学生上机时间管理人员做好巡视工作,禁止学生玩游戏或不健康网站。
7、下课时机房管理人员应提醒教师登记机房情况,并提醒学生、班长一起关好电脑,做好凳子、键盘复位等工作,在整理机房完毕后方可离开。
8、每天中午或下午关机后,必须检查每个机房窗户,关好、扣好门窗及关好门;对电、门、窗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处联系;每天上机完毕,应及时加锁,做好机房的安全防卫工作,遇到失窃等偶然事件,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解决。
9、机房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机房卫生,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机房清理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视卫生情况适当时间安排打扫。
10、机房管理人员应安排好机房值班;遇有事外出时必须安排人员接替;非上班时间晚上或节假日做好值班人员安排。
第六章 学生上机守则
1.学生进入机房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
2.根据《机房课表》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机房上机,严禁私自使用其它机房的机器,非上机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3.保持机房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抽烟,雨具、食品等不得带入机房。
4.爱护机器设备,如遇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用机,严禁自行搬动、拆卸、交换任何设备,不得随意改变主机箱的摆放位置,不得擅自改动机件设备联线。
5.不得自带各种软件上机使用,不准安装和玩游戏,未经允许不得拷贝机内软件,严禁私自删除或下载机器中非本人使用的文件,不得将无关数据存入计算机及服务器上的个人磁盘空间,严禁删除、修改他人的计算机数据,严禁设置密码,影响他人用机。
6.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查阅、传播、制作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严禁利用互联网对他人的信息进行删除、更改,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正确步骤开关机器。上机完毕,将桌凳、键盘、鼠标等复位,并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8.若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须按价赔偿。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机件损坏的,除照价赔偿机件外,还要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并给予处罚。
10.必须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如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全学期上机资格、停用上机卡账号等处理,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备案或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1、学生需要软盘、u盘复制文件,须经教师或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然后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第七章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编制授课计划用机计划,并报教务处批准。
2、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将按照教务处批准的课表(上机计划),根据班级的人数及上机内容,统一安排用机。
3、开学前机房安排的初表订出,并在开课前一周在网上公布,有关用机的任课教师及时校对上机安排的正确性,并提出调整申请。
4、其他需要使用机房的课程或部门,可参照第三章机房安排第4、5、6条款执行。
5、在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应把安排上机所用的软件清单提前列出来,以便于及时安装。(以表格形式列出)。
6、任课教师在教学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现象必须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7、严禁学生在上机期间打游戏,任课教师有责任管好学生。
8、任课教师应按时、准确、认真填写教师用机情况登记簿及学生用机情况。
9、下课时要督促学生检查机器是否已安全关闭,填写用机情况,并将机房整理到位到整齐统一,离开时,应先关好门窗。
10、任课教师提醒学生不得随意进行软盘、u盘复制文件,如确实需要使用软盘、u盘的必须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11、请老师们配合做好以上工作。
第八章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机房各种设备,仪器属学校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2、无论教师,学生或其它使用人员均应爱护设备仪器,不准随便破坏,有意破坏者,按原价100%赔偿。
3、对于不按操作规范使用设备、仪器,造成损坏者,按价50%赔偿损失。
4、值班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离开岗位造成设备、仪器丢失,应追究其责任。
机电工程系学生上机实验守则
1、 学生上机必须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机,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自费上机者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2、 学生上机必须有秩序地进入机房,严禁大声喧哗、跑动、打闹,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保持室内整洁和设备的安全,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吃东西,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3、 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 上机必须对号入座,座位固定后,不能随意更换。使用前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教师应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妥善进行处理。
5、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便拔插各类插头;严禁用力击打鼠标、键盘;严禁在驱动器工作指示灯亮时作插取盘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损坏,要按原价赔偿。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
6、 未经允许,上机者不准私自携带磁盘进入机房,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如确需使用自带磁盘,必须事先交给机房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操作。
7、 禁止学生在机房玩游戏、访问不良网站、进行黑客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罚款、通报等措施处置。
8、 操作完成后应正常退出所使用的软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将耳机、键盘、鼠标、椅子放好,认真填写《机房上机记录表》后,方可离开。下课后,由任课老师将填写好的《机房上机记录表》交值班人员保存。
9、 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10、学生违反机房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必须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11、除教学人员用机、学生上机外,非经主管人员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用机,违者后果自负。并严厉禁止串班上课。
12、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履行登记手续。
1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上机资格;屡教不改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 对计算机进行加密、解密;
(2) 私自改动设备连线,将配件带出;
(3) 故意破坏机房公物,乱写、乱画;
(4) 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文件;
(5) 利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看影碟等娱乐活动;
第9篇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
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
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
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
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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