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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不仅关乎个体健康,更是医疗服务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基石。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医疗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医患和谐,同时也是对每一位辛勤付出的医务人员最根本的保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岗前培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包括感染控制、急救技能在内的基本安全培训。

2. 操作规程:制定并执行标准操作程序,如无菌技术、药物管理等。

3. 个人防护:配备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4. 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处理生物废弃物、化学药品等,确保无害化处理。

5.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病人突发状况等。

注意事项

1. 制度更新:随着医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定期评估和更新。

2. 执行监督: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沟通反馈: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建议,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4. 法规遵循: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医疗卫生法规。

以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医务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请注意,任何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实际执行,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职业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范文

第1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第2篇 八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由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患者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播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患者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性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患者及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护目镜、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废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设备用于下一患者前应按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患者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患者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1)、防护对象:在医院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和对垃圾进行回收的工作人员。

(2)、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病区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2)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①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②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③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④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粘膜的操作时。

⑤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体液喷溅时。

⑥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sars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的医务人员。

(2)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第3篇 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

基层医疗单位是卫生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为做好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治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和养成防盗窃、防事故等行为规范。

二、门诊办公桌抽屉和柜橱内不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拎包、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设备完整的柜橱中,不要随便放在办公桌上。

三、养成人离办公室随手锁门的习惯。

四、不乱拉电线、乱扔烟火和其他火种,防止发生火警。

五、遇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事由,有问题及时报告。

六、建立下班时检查制度,做好“三清三关”工作,确保安全。(三清:清垃圾、清通道、清纸屑杂物。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

七、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八、重视不安定因素的排摸工作,及时发现因各种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汇报。

九、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按照预案进行教育疏导,严防扩大事态。

十、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做好督促落实。

第4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 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 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 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 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 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 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第5篇 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格式

基层医疗单位是卫生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为做好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治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和养成防盗窃、防事故等行为规范。

二、门诊办公桌抽屉和柜橱内不要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拎包、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设备完整的柜橱中,不要随便放在办公桌上。

三、养成人离办公室随手锁门的习惯。

四、不乱拉电线、乱扔烟火和其他火种,防止发生火警。

五、遇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事由,有问题及时报告。

六、建立下班时检查制度,做好“三清三关”工作,确保安全。(三清:清垃圾、清通道、清纸屑杂物。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

七、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八、重视不安定因素的排摸工作,及时发现因各种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汇报。

九、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按照预案进行教育疏导,严防扩大事态。

十、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做好督促落实。

第6篇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操作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接触传染性或感染性病的人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等。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的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传染病区时使用。

防护镜:一般在进行可能被病人体液喷溅操作时或进入有特殊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区时使用。

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区时使用。

手套: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医务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使用。

面罩:一般在有可能被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面部时使用。

防护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评估医疗活动的危险性,采取以上适当的防护措施,注意利器的安全使用与收集,有效防止伤害,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3.严密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有创操作如进行气管插管、气管理切开或吸痰时;或给不明原因死亡患者进行尸解时。

防护配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防护要求:严格执行所有防护程序,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及时按要求收集,严密防范利器伤害,用后规范收集。

三、对感染性疾病防护具体措施:按照医院下发的“预防感染性疾病造成院内感染的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医务人员遭受锐器伤害后的报告处理:

根据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的通知要求,对照医院制定的关于“经血传播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处理原则、或措施流程”,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护理过程中遭受锐器伤害后,应及时报告医务、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五、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隔离衣与防护服、鞋套、防水围裙及帽子的使用和穿脱顺序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7篇 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制度2

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制度(二)

一、遵守党纪国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履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诊断一丝不苟。主动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大胆创新。

三、尊重患者,关心体贴病人,视病人为亲人,一视同仁,使病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四、廉洁行医,不徇私利。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不以医疗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钱物,不收“红包”、“回扣”,不乱开“检查单”,不开“搭车处方”,谢绝患者请吃。

五、医院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杜绝药、械采购等过程中的收受回扣或变相谋利。医务人员不得收取医药代表任何巧立名目的“促销费”,对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转院规定,严禁将病人介绍到民营医疗机构从中谋利,一经查实,取消执业岗位。

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分解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8篇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第9篇 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医疗卫生法规依法执业,凡发现有以下违规违法行为的与年度考核挂钩。

一、本院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者除依法处置外,一律不得晋升晋职,并根据情节作除名、解雇、降职等处理。

二、凡涉及计划生育、索取红包、回扣、礼金、礼物等商业贿赂行为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作严肃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晋职。

三、凡违背卫生法规、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医疗安全事故,导致医疗后果及纠纷发生损害医院形象的,视具体情况对照有关制度作相应处理。年终考核列入不称职,延迟一年晋升晋职。

四、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违反医疗常规,导致患者不满投诉的、根据情节作批评、通报处理,扣发年终奖,年终考核不得列入评比优良行列。

第10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第11篇 附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二、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三、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四、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五、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六、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七、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第12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 职业防护原则

1、 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 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 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 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 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 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 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 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第13篇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的概念:

1.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

1.接触隔离:预防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而传播的疾病。如痢疾、甲肝、轮状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婴儿的肠道病毒感染等。

2.空气隔离:预防因空气(微粒或漂浮的尘埃)而传播的疾病。如水痘、麻疹、肺结核等。

3.微粒隔离(飞沫隔离):预防经气溶胶微粒而传播的疾病。微粒可通过咳嗽、打喷嚏、近距离讲话、某些医疗操作如支气管镜检查、吸引、使用通气设备等。因其颗粒直径大, 传播距离近, 所以不需通风, 许多细菌性疾病可通过微粒传播,如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儿腥红热等。

三、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四、职业暴露后处置方案

(一) 现场处理:职业暴露一旦发生,应做好暴露部位紧急处理。完整的或有破损的皮肤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充分清洗;粘膜暴露用大量流动水冲洗;扎伤或割伤,应及时挤出污血,同时在流动水下清洗伤口后,涂上消毒药水如0.5%碘伏或75%酒精。

(二) 报告:对暴露部位紧急处理后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报告院感室和保健科,院感科详细了解暴露的发生过程,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等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班外时间由科室负责人报总值班,由总值班报告院感室及保健科。

(三)预防性治疗 (post-e_sposure prophyla_is,pep): 由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实行。一旦决定实施 pep,原则上越早越好,最好在1-2小时内开始,尽量不超过24小时。感染危险性很高的暴露者,即使时间已达1-2周,也应考虑预防性用药。

(四)血清学监测:血清学监测统一由保健科开具化验单,血样送检验科。

根据情况开具具体监测

第14篇 k市医院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一、一级防护

(一)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二)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

(三)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的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的酒精)揉搓1-3分钟。

二、二级防护

(一)适用于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标本、处理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二)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必须戴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三)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的酒精等)搓揉1-3分钟。

(四)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戴防护眼镜。

(五)注意呼吸道及黏膜的防护。

三、三级防护

(一)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的医务人员。

(二)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加戴全面性呼吸防护器。

第15篇 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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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的:岗前培训的目的是使每位新入院的职工能尽快适应医院的工作环境,帮助其了解医院,熟悉岗位,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更快更好地胜任未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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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培训内容包括:

1、 医疗工作特点及要求,医院文化及背景介绍

2、 医德医风教育

3、 医院人事制度介绍

4、 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控制培训

5、 医疗物价及社保管理相关规定培训

6、 病历书写与病案管理制度培训

7、 医务人员临床科研管理,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教育

8、 心肺复苏培训及考核

9、 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培训

10、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制度培训

11、 优质服务理念及优质服务礼仪培训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2、 医疗纠纷预防与应答知识培训

13、 消防安全教育

14、 野外拓展,加强合作精神与团体凝聚力

三、 培训要求:

1、 加强组织纪律性,培训上课不能无故迟到、旷课、早退;

2、 认真学习,需要进行考核的培训内容必需通过,不及格的人员进行补考,补考仍无法通过的,报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3、 对要求进行的优质服务培训和心肺复苏培训,必需认真参与,积极练习,达到医院培训要求。

第16篇 某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为自觉接受患者与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和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二、公示范围: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则予以公示。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尚未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变更)以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独立执业,造成不良后果的;

2、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医疗事故并赔偿的;

3、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未经亲自诊察,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6、无故不及时参加会诊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7、违反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定,开大检查、大处方或不按规定使用抗生素、毒麻药品、精神药品,情节较重的;

8、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到院外会诊或行医,造成不良影响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反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情节较重的;

1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患者钱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调遣的;

13、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三、公示方法:在院医疗工作简报上公示。

四、除公示外,对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医院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五、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病人及家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17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第18篇 实验中学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19篇 东华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四)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考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五)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六)医院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医德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纪检监察室。科室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七)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科室考评小组每月底向医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务人员加、扣分情况,年末进行全面评价并上报评价结果。

3.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八)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九)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医院考评总人数的10%~15%。

(十)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十一)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20篇 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一)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凡接触上述物质者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其基本特点为:

(二)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三)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因此,既保护了医务人员,又保护了病人。

(四)根据各种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飞沫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一)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的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属情况必须立即洗手:

(1)摘出手套后;

(2)接触病人前后;

(3)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二)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三)上述物质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务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四)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消毒或适当消毒。

(五)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六)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七)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一)基本要求: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人员。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二)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三)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或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着装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使用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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