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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尾矿库的建设和运营,确保其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尾矿库设计与建设标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日常运营管理规定

4. 环境保护措施

5. 应急预案与演练

6. 监测与维护程序

7. 培训与教育

8. 审核与评估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尾矿库设计与建设标准:涉及地质选址、坝体结构、防洪设施、排水系统等方面,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防止事故发生。

3. 日常运营管理规定:涵盖尾矿排放、坝体巡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日常操作流程。

4. 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控制、生态恢复等,确保对环境影响最小化。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应对各种可能灾害的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实战演练。

6. 监测与维护程序:设定监测指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维修保养。

7.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审核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评估效果,持续改进。

重要性

尾矿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防止安全事故:通过规范操作,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2.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尾矿对土壤、水体的污染,维护周边社区的生活质量。

3. 提升经济效益:通过优化运营,减少资源浪费,延长尾矿库使用寿命。

4.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社会信任度。

方案

为构建完善的尾矿库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确保员工清晰理解。

2. 强化责任落实,定期考核管理人员,确保责任制度的执行。

3. 投入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提升监测设备的精度和覆盖面,实时监控尾矿库状态。

4. 定期开展环保培训,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确保制度符合法规要求,及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有望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尾矿库管理制度,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尾矿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尾矿库勘查、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尾矿库建设符合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

第三条 职能职责:

1.总经理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对尾矿库建设安全的管理,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资金。

2.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批,督促检查尾矿库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

5.选矿厂(车间)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观测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

1.尾矿库的建设应严格与公司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期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

1.尾矿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审查确定尾矿库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尾矿库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查看其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安全评价前期应进行现场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质现象、人文地理、周边环境等。安全评价单位应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以上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第三条 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资质审核

1.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有效的资质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按尾矿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尾矿库施工图组织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尾矿库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矿在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投标过程中,严格审核相关单位的资质条件与信誉度。

第四条 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任务、职责和权力及资源分配

1.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勘察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勘察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勘察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2.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构筑物安全性的不利因素,为设计提供筑坝材料及地基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必要时,须对地质条件不良地段提出工程治理措施的建议。从地质条件方面论证所选尾矿库库址的可选性。

3.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坝体稳定性分析提供坝体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等基础资料。

4.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设计单位资质审核。设计单位应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5.尾矿库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尾矿库库址的选择以筑(堆)坝工程量小,形成的库容大和避免不良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为原则,并结合筑坝材料来源、施工条件与排水构筑物的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7.尾矿库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对尾矿库及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及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

8.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审查,不得施工。

9.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工程招投标、施工及施工监理单位资格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查与施工资料整理。承担尾矿库施工建设的单位应具有矿山或水利工程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监理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一、二级。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10.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

第2篇 a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第3篇 a尾矿库排洪设施防汛措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洪设施

1、尾矿库必须设置排洪设施,并满足防洪要求。

2、尾矿库的排洪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洪水量、调洪能力、回水方式、操作条件与使用年限等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通常宜采用排水井(斜槽)排水管(隧洞)排洪系统。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企业遵循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建设设计文件确定的排洪设施。

3、其他的排洪设施如坝肩截水沟;坝体外坡面的坝面排水沟;汇水面积大时应设山坡截水沟。

4、排洪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顶部封堵。

二、防汛措施

1、汛前应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的防汛工作。

2、汛期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注意库区、坝体、库区水位及溢洪道泄洪情况。

3、值班人员应配置有线和无线电话。

4、库区须设置强光照明。照明灯光应覆盖库区道路、坝体、排洪设施、汇水区及泄水口。

5、汛期应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存放于便于应急使用的地点。

6、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7、汛期前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

8、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9、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10、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11、连续降雨后,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库水位、维护坝面、疏通排水沟等),防止发生垮坝。

第4篇 a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二、控制尾矿库水位遵循如下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第5篇 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第6篇 a尾矿库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第7篇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

一、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及公司中层领导为小组成员。安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紧急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2、紧急事件的认定应考虑: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态。

(3)依据风险确定潜在的紧急事件。

3、确定的紧急事件时应包括尾矿库周边的情况,并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地质、气象及村庄居民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尽可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破坏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及对周边的影响。

4、确定紧急事件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

(2)库区异常: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

(3)运行管理异常: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

三、应急预案编写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公司、尾矿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公司、尾矿库的应急事件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及尾矿库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紧急事件组织准备

公司成立应急事件指挥部负责紧急事件的整体指挥,组成应急事件抢险、救护、后勤、善后、调查等小组具体实施应急事件的应对。

五、应急装置配置要求

根据尾矿库洪水、泥石流、地震、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等紧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分别配备铲装运输车辆、渣桨泵、水泵、医疗器械、挖掘工具、通讯器材等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置。

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紧急疏散提示,尾矿库办公室设有紧急联系电话。

六、应急事件演习要求

公司每年根据尾矿库应急事件演练计划进行应急事件的演练,包括综合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

七、外部支援

公司确定可能参与应急响应的外部机构,并与其签订协议。

外部支援的有效性包括沟通畅通、支援及时、人员与设备类型与数量充分、支援人员胜任、支援设备有效。

八、应急培训

1、安委会负责应急救援培训管理工作。

2、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通过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培训中应进行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对应急人员提供完成应急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知识培训;

(2)撤离方法;

(3)急救方法;

(4)响应时间演练;

(5)模拟演习。

第8篇 尾矿库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含安全科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制定措施、安全科和责任单位协商共同制定措施)、追踪。即首先对不符合项制定相关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行跟踪验证。

2、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估,评估内容为: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还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跟踪解决的措施、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及修订。

二、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问题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对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风险评价、系统评价出现的问题(如程序、流程不顺畅;检测、检验出现较大异常;评价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等)提出纠正要求和预防措施。

4、纠正和预防行动应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实施结果的跟踪要求。

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1、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

安委会根据检查、评审、评价等的反馈发现需要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要求等项内容,下发给实施的责任部门。

2、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

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返回给安全科。

3、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

安委会派专人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验验收,并填写跟踪记录。

4、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应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中注明,由安全科继续下发跟进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实施下一轮循环跟踪,直至纠正和预防措施全部落实为止。

四、记录和归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实施、检验、跟踪过程的记录应及时归档长期保存。

五、相关记录

1、《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书》

2、《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记录表》

第9篇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第20号令,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二、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运行,开展尾矿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一是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制定尾矿库安全工作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尾矿库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尾矿工负责对全部管线日常巡查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尾矿库库容小于100立方米为五级库。技术要求为:最小干滩长度40米,最小安全超高0.4米。

七、按照矿上的要求和标准定期加筑流井和筑坝,做到无漏浆、无跑浑,确保废水澄清排放。若跑浑一次,当班人负责安全责任。

八、加强对春季解冻期和夏季汛洪期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无冲刷、无隐患、无决坝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a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一、概述

1、变化指人员、机构、作业条件、环境的改变。如: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引起的变化;

(2)人员引起的变化;

(3)机构引起的变化;

(4)相关方引起的变化;

(5)周围环境引起的变化;

(6)尾矿库上下游工程引起的变化;

(7)周围地质条件引起的变化。

2、变化可发生在不同阶段,如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生产运行阶段等。

二、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变化跟踪调查。

2、对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

三、变化管理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对变化信息应及时扑捉,一旦发现变化,立即报告科长。

2、安全科长应通知风险评价小组,对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

3、变化风险评估应得出下列结果:

(1)危险源;(2)风险及其分级;(3)风险监测措施;(4)风险控制措施。

4、变化管理应侧重考虑下列事项,并制定对策措施。

(1)工艺流程的要求;(2)坝体结构的安全;(3)排洪设施;(4)排渗设施;(5)监测设施;(6)应急要求的变动;(7)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及使用期限。

四、相关记录

《变化管理记录表》

第11篇 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一、概述

1、变化指人员、机构、作业条件、环境的改变。如: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引起的变化;

(2)人员引起的变化;

(3)机构引起的变化;

(4)相关方引起的变化;

(5)周围环境引起的变化;

(6)尾矿库上下游工程引起的变化;

(7)周围地质条件引起的变化。

2、变化可发生在不同阶段,如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生产运行阶段等。

二、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变化跟踪调查。

2、对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

三、变化管理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对变化信息应及时扑捉,一旦发现变化,立即报告科长。

2、安全科长应通知风险评价小组,对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

3、变化风险评估应得出下列结果:

(1)危险源;(2)风险及其分级;(3)风险监测措施;(4)风险控制措施。

4、变化管理应侧重考虑下列事项,并制定对策措施。

(1)工艺流程的要求;(2)坝体结构的安全;(3)排洪设施;(4)排渗设施;(5)监测设施;(6)应急要求的变动;(7)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及使用期限。

四、相关记录

《变化管理记录表》

第12篇 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 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 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 根据库容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 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 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8. 巡坝人有义务对附近村民宣传尾矿坝管理规定,搞好工农关系,使当地村民协助我厂做好尾矿坝的管理。

9. 负责管理好2#尾矿库的植草绿化工作,确保环境不再受污染。

10. 在暴雨阶段对暂停使用的2#尾矿库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1. 3#尾矿库开始溢流时要清理各种杂物,以免涵洞堵塞。(清理要有互保人员在场)

第13篇 尾矿库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含安全科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制定措施、安全科和责任单位协商共同制定措施)、追踪。即首先对不符合项制定相关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行跟踪验证。

2、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估,评估内容为: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还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跟踪解决的措施、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及修订。

二、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问题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对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风险评价、系统评价出现的问题(如程序、流程不顺畅;检测、检验出现较大异常;评价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等)提出纠正要求和预防措施。

4、纠正和预防行动应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实施结果的跟踪要求。

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1、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

安委会根据检查、评审、评价等的反馈发现需要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要求等项内容,下发给实施的责任部门。

2、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

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返回给安全科。

3、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

安委会派专人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验验收,并填写跟踪记录。

4、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应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中注明,由安全科继续下发跟进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实施下一轮循环跟踪,直至纠正和预防措施全部落实为止。

四、记录和归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实施、检验、跟踪过程的记录应及时归档长期保存。

五、相关记录

1、《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书》

2、《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记录表》

第14篇 某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 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 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 根据库容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 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 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8. 巡坝人有义务对附近村民宣传尾矿坝管理规定,搞好工农关系,使当地村民协助我厂做好尾矿坝的管理。

9. 负责管理好2#尾矿库的植草绿化工作,确保环境不再受污染。

10. 在暴雨阶段对暂停使用的2#尾矿库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1. 3#尾矿库开始溢流时要清理各种杂物,以免涵洞堵塞。(清理要有互保人员在场)

第15篇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尾矿库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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