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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巡回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尾矿库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公司的稳定与声誉。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持续进行。它是我们面对挑战,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我们的尾矿库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定期巡检制度:每日对库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坝体稳定,排水设施畅通。

2.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识别并记录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响应计划,应对突发事件。

4. 员工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设备维护: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及时维修保养。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巡检人员需具备专业技能,熟悉库区环境,严格执行检查流程。 -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培训内容应与时俱进,结合实际案例,增强教育效果。 - 应急预案需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响应。

总结性的结尾在这里省略,但请牢记,安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将每一项规定真正落地,才能构筑起坚固的安全防线,确保尾矿库的平稳运行。

尾矿库安全巡回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尾矿库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1)、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2)、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3)、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4)、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

(5)、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6)、班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对尾矿坝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如不能整改上报车间或公司。

(7)、车间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尾矿坝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如不能整改上报公司,将检查记录上报公司存档。

(8)、公司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尾矿坝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一般问题责令生产车间解决,对所查出的问题都要向现场员工指出并告知预防措施。

(9)、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检查前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检查和技巧。

(1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并实施有效地整改措施,以避免引起事故发生。

(11)、检查过程做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根据情况逐级落实整改处理。

第2篇 尾矿库安全绩效测量与评价制度

绩效监测的目的是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绩效监测的标准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管理部门及人员

1、安委会为绩效监测管理部门。

2、安委会组织绩效监测人员实施绩效监测,监测人员应熟悉监测计划及监测要求,掌握人员沟通、资料查阅、现场抽检的技巧,并能认真、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

3、绩效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

--目标与指标。

--法律法规依从程度。

--安全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职业危害监测情况。

--安全健康数据统计分析情况。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情况。

--纠正与预防措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

--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执行情况。

--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情况。

三、绩效监测实施及记录

1、监测范围

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记录、资料等文件。

2、监测程序

对每个项目均制定监测记录表,抽调监测人员并熟悉监测记录表的各项内容,针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现场巡检、抽查在场人员、查看有关记录和对计划与实施的比例、查看原件等方式,填写监测记录表,汇总分析提出该次监测结果。

3、监测方法

(1)通过对各种记录、资料的检查确定某项监测内容的绩效实绩;通 过核对文件和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记录下列监测情况。

--安全投入及使用情况。

--培训情况。

--纠正预防措施完成率。

--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情况。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查数据的变化。

--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

(2)通过作业现场现状及人员的检查等方式,记录下列监测的情况:

--目标要求内容。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监控,检查是否存有隐患。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情况。

4、监测记录表

由安委会编制各监测项目的监测记录表,监测记录表含如下内容:

监测项目名称、监测各项内容(监测内容中分每项内容的名称、标准要求、监测方法、监测实况、结果论述)监测人、日期。

四、监测要求

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填写监测人姓名、日期。

五、监测结果记录、沟通与回顾要求

监测记录表交安全科汇总、分类、登记在绩效考核统计表上,下发各单位、上报总经理、公示栏公示。

每年通过绩效考核统计、分析回顾绩效的实绩,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

六、相关记录

1、《绩效监测计划表》

2、《绩效监测记录表》

第3篇 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库区检查的管理工作,通常由尾矿工进行库区检查,必要时安全科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2、安委会应对执行库区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

二、库区检查

1、库区检查由尾矿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认真填写坝体检查表。

2、库区检查表的内容不少于下列要求:

(1)周边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和溶洞等情况;

(2)周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3)违章进行尾矿回采、取水;

(4)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

(5)周边放牧和开垦等。

三、库区检查管理

1、所有的库区检查均应保存记录并归档保存。

2、所有的库区检查记录每季度应予汇总,并提交给安全科。安全科对每季库区检查汇总报告的建议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对不符合项确定采取的纠正措施,并下发实施。

3、库区检查人员对超过规定风险的异常,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应对此采取相关对策并实施。

对重大风险,安全科应及时呈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处置措施或召开相关部门联合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处置方案并布置实施。

四、相关记录

《库区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4篇 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防洪检查的管理工作,通常由尾矿工进行防洪检查,必要时安全科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2、安委会应对执行防洪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

二、防洪检查

1、防洪检查由尾矿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认真填写防洪检查表。

2、防洪检查表的内容不少于下列要求:

(1)尾矿库水位;

(2)尾矿库滩顶高程、尾矿库干滩长度、在最高洪水时坝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

(3)排洪构筑物。

3、按设计文件确定的尾矿库水位不同高程时的调洪库容,检查、确定汛期库水位的控制要求;

4、必要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计算进行调洪演算,确定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等相关参数;

5、尾矿库沉积滩干滩的平均坡度。

三、防洪检查管理

1、所有的防洪检查均应保存记录并归档保存。

2、所有的防洪检查记录每季度应予汇总,并提交给安全科。安全科对每季防洪检查汇总报告的建议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对不符合项确定采取的纠正措施,并下发实施。

3、防洪检查人员对超过规定风险的异常,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应对此采取相关对策并实施。

对重大风险,安委会应及时呈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处置措施或召开相关部门联合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处置方案并布置实施。

四、相关记录

1、《防汛安全检查记录表》

2、《防排洪系统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5篇 尾矿库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第6篇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二、控制尾矿库水位遵循如下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第7篇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二章 电力电缆线路安全管理

第三条 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整,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 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牢固,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 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 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 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 库区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 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 照明管理

第十条 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

白班作业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 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四章 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第十二条 供配电设施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安全警告标示牌齐全、清晰、正确、规范、安装牢固。

第十三条 安全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实施。

第8篇 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3、职责

在汛期来临之前由尾矿库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尾矿库排洪设施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尾矿库防洪专项检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汛期来临之前由安全科组织一次对尾矿库的专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形式经汇总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并存档。

4.2汛期,尾矿工应定时观测尾矿库水位,水位有异常升高应及时查找原因,在满足库内外排水水质达到环保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安全第一。

4.3汛期,尾矿工应观测库内水边线情况。

4.4在汛期内,生产技术部应加强观测尾矿库滩顶高程、尾矿库干滩长度、沉积滩干滩的平均坡度、尾矿库水位上升不同高程时的调洪库容、尾矿库最高洪水位、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判定其是否在安全值范围内,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5暴雨前后,安全科保部、选矿厂、尾矿工应对坝体和排洪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修复,同时,采取措施恢复库内水位,防止出现连续暴雨后水位骤升的现象。

4.6汛期,尾矿工应加强检查坝体渗流控制情况,注意坝体渗出点的流量变化水质情况及分布,当水质、水量不正常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7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1)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槽内无淤堵等,斜槽周边无塌方。

2)排水沟检查内容: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由企业根据尾矿库实际选取上述排水构筑物)

4.8尾矿库主管技术人员针对上述内容须制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强的检查表。

4.9当在汛期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变浑等紧急异常情况时,尾矿工应立即报告选矿车间和安环部并采取措施处理。

4.10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记录,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记录要存档。

4.11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4.12执行检查的人员须对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并提交给主管部门,管理层要对检查报告内容及建议及时作出回应。

第9篇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第20号令,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二、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运行,开展尾矿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一是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制定尾矿库安全工作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尾矿库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尾矿工负责对全部管线日常巡查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尾矿库库容小于100立方米为五级库。技术要求为:最小干滩长度40米,最小安全超高0.4米。

七、按照矿上的要求和标准定期加筑流井和筑坝,做到无漏浆、无跑浑,确保废水澄清排放。若跑浑一次,当班人负责安全责任。

八、加强对春季解冻期和夏季汛洪期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无冲刷、无隐患、无决坝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做好防汛工作,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要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将排洪口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堵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

2、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垮坝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3、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4、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5、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6、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7、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8、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小于70米。

9、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最小安全超高要求:不小于0.7米。

第11篇 矿业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3、职责

在汛期来临之前由尾矿库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尾矿库排洪设施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尾矿库防洪专项检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汛期来临之前由安全科组织一次对尾矿库的专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形式经汇总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并存档。

4.2汛期,尾矿工应定时观测尾矿库水位,水位有异常升高应及时查找原因,在满足库内外排水水质达到环保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安全第一。

4.3汛期,尾矿工应观测库内水边线情况。

4.4在汛期内,生产技术部应加强观测尾矿库滩顶高程、尾矿库干滩长度、沉积滩干滩的平均坡度、尾矿库水位上升不同高程时的调洪库容、尾矿库最高洪水位、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判定其是否在安全值范围内,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5暴雨前后,安全科保部、选矿厂、尾矿工应对坝体和排洪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修复,同时,采取措施恢复库内水位,防止出现连续暴雨后水位骤升的现象。

4.6汛期,尾矿工应加强检查坝体渗流控制情况,注意坝体渗出点的流量变化水质情况及分布,当水质、水量不正常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7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1)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槽内无淤堵等,斜槽周边无塌方。

2)排水沟检查内容: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由企业根据尾矿库实际选取上述排水构筑物)

4.8尾矿库主管技术人员针对上述内容须制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强的检查表。

4.9当在汛期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变浑等紧急异常情况时,尾矿工应立即报告选矿车间和安环部并采取措施处理。

4.10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记录,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记录要存档。

4.11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4.12执行检查的人员须对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并提交给主管部门,管理层要对检查报告内容及建议及时作出回应。

第12篇 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第13篇 a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库区检查的管理工作,通常由尾矿工进行库区检查,必要时安全科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2、安委会应对执行库区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

二、库区检查

1、库区检查由尾矿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认真填写坝体检查表。

2、库区检查表的内容不少于下列要求:

(1)周边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和溶洞等情况;

(2)周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3)违章进行尾矿回采、取水;

(4)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

(5)周边放牧和开垦等。

三、库区检查管理

1、所有的库区检查均应保存记录并归档保存。

2、所有的库区检查记录每季度应予汇总,并提交给安全科。安全科对每季库区检查汇总报告的建议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对不符合项确定采取的纠正措施,并下发实施。

3、库区检查人员对超过规定风险的异常,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应对此采取相关对策并实施。

对重大风险,安全科应及时呈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处置措施或召开相关部门联合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处置方案并布置实施。

四、相关记录

《库区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14篇 a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 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 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流程

①立案 → 备案 → 征地 → 地质勘察 → 环境评价 → 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 → 专家评审 → 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 → 施工建设(施工监理)→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建设项目验收 →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坝不同堆积标高时,库内控制的正常水位、调洪高度、安全超高及最小干滩长度等;

--尾矿坝浸润线控制。

②设计还应考虑自然灾害、外来因素和内部因素对尾矿库溃坝造成的风险,并制定相关建议和措施。

③尾矿库初步设计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

--库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初期坝和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

--尾矿库动态监测和通讯设备配置的可靠性分析;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要求。

(4)施工建设

①尾矿库施工建设中初期坝、副坝、排洪设施、观测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及验收须遵循《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②隐蔽工程经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的资质要求

1、勘察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2、设计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3、施工建设

承担尾矿库施工建设的单位应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4、施工监理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的要求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四、资料、图纸及施工纪录的保存

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纪录和验收文件和图纸均归档、妥善保存。

第15篇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第16篇 a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二、控制尾矿库水位遵循如下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第17篇 a尾矿库安全绩效测量评价制度

绩效监测的目的是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绩效监测的标准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管理部门及人员

1、安委会为绩效监测管理部门。

2、安委会组织绩效监测人员实施绩效监测,监测人员应熟悉监测计划及监测要求,掌握人员沟通、资料查阅、现场抽检的技巧,并能认真、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

3、绩效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

--目标与指标。

--法律法规依从程度。

--安全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职业危害监测情况。

--安全健康数据统计分析情况。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情况。

--纠正与预防措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

--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执行情况。

--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情况。

三、绩效监测实施及记录

1、监测范围

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记录、资料等文件。

2、监测程序

对每个项目均制定监测记录表,抽调监测人员并熟悉监测记录表的各项内容,针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现场巡检、抽查在场人员、查看有关记录和对计划与实施的比例、查看原件等方式,填写监测记录表,汇总分析提出该次监测结果。

3、监测方法

(1)通过对各种记录、资料的检查确定某项监测内容的绩效实绩;通过核对文件和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记录下列监测情况。

--安全投入及使用情况。

--培训情况。

--纠正预防措施完成率。

--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情况。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查数据的变化。

--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

(2)通过作业现场现状及人员的检查等方式,记录下列监测的情况:

--目标要求内容。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监控,检查是否存有隐患。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情况。

4、监测记录表

由安委会编制各监测项目的监测记录表,监测记录表含如下内容:

监测项目名称、监测各项内容(监测内容中分每项内容的名称、标准要求、监测方法、监测实况、结果论述)监测人、日期。

四、监测要求

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填写监测人姓名、日期。

五、监测结果记录、沟通与回顾要求

监测记录表交安全科汇总、分类、登记在绩效考核统计表上,下发各单位、上报总经理、公示栏公示。

每年通过绩效考核统计、分析回顾绩效的实绩,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

六、相关记录

1、《绩效监测计划表》

2、《绩效监测记录表》

第18篇 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尾矿库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公司级、车间(选厂)级、班组级安全检查及定期观测等,负责检查的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担任,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组织尾矿库的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尾矿库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地质测量部、选矿厂、机动能源部、基建部参加,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1)。

4、选矿厂检查:由选厂负责。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输送,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2)。

5、班组级检查:巡管工和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主要检查尾矿排放设施、上坝公路、坝肩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库水位及坝体等状况(检查表见附表3)。

6、汛期,排洪设施应派专人检查、维护,防止漂浮物淤堵。

7、尾矿库观测内容和要求:

(1)由尾矿工负责定期观测:库水位、水边线,干滩长度(目测值)。

(2)由地质测量部负责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尾矿坝堆积坡比、滩顶、干滩长度、安全超高。

汛期、暴雨期间和水位异常波动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3)尾矿库观测内容:坝的外坡坡比(每年至少一次);坝体位移(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超高(每月一次);尾矿库库区水位(每天一次);尾矿库干滩长度、坡度、滩顶、坝顶高程(每季至少一次)。

8、隐患整改: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的渠道。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为:整改项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方法等。

(2)班组、选厂按“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定整改资金)、“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选厂,凡选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对照《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选厂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指定责任人落实。

(3)隐患整改完后,选厂应形成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复查、验收、销号。

9、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10、检查人员须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安全检查表应保存备查。

第19篇 a尾矿库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第20篇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一、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3、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4、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 1——3个点;当滩顶高低相间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米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 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

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5、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 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6、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米坝长布置不少于l-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进行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 20米(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毫米。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 应按各测量断面的尾矿沉积干滩平均坡度加权平均计算。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7、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下列表中要求。

上游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

|尾矿库等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最小干滩长度(米) | 150 | 100 | 70 | 50 | 40 |

------------------------------------------------------------------------

下游式、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

|尾矿库等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最小干滩长度(米) | 100| 70 | 50 | 35 | 25 |

--------------------------------------------

8、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下表要求。

尾矿库的等别

-----------------------------------------------------------------------

|等别 | 全库容(万立方米) | 坝高(米) |

|--------|------------------------------------------------------------|

| | 二等库具备提高等别条件者|

|--------|------------------------------------------------------------|

| | 不小于10000 | 不小于100 |

|--------|-------------------------------|----------------------------|

| | 不小于1000、小于l0000 | 不小于60、小于100 |

|--------|-------------------------------|----------------------------|

| 四 | 不小于100、小于1000 | 不小于30、小于60 |

|--------|-------------------------------|----------------------------|

| 五 | 小于100 | 小于30 |

-----------------------------------------------------------------------

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

------------------------------------------------------

|尾矿库等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最小安全超高(米) | 1.5 | 1.0 | 0.7 | 0.5 | 0.4 |

------------------------------------------------------

二、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

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2、排水井安全检查内容:井的内径、窗口尺寸及位置,井壁剥蚀、脱落、渗漏,最大裂缝开展宽度,井身倾斜度和变位,井、管联结部位,进水口水面漂浮物,停用井的封盖方法等。排水井最大裂缝开展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的允许值

--------------------------------------------------------------------------------

|结构构件所处的条件 | 最大裂缝宽度(毫米) |

|----------------------------------------------------------|--------------------

| | |水力坡度_不大于20 | 0.3

| | 水质无侵蚀性|------------------------|--------------------

| | |水力坡度大于20 | 0.2

| 水下结构|------------------|------------------------|--------------------

| | |水力坡度不大于20 | 0.25

| | 水质有侵蚀性|------------------------|--------------------

| | |水力坡度大于20 | 0.15

|--------------|------------------|------------------------|--------------------

| | |年冻融循环次数不大于50 | 0.25

| 水位变动区 | 水质无侵蚀性|------------------------|--------------------

| | |年冻融循环次数大于50 | 0.15

| |------------------|------------------------|--------------------

| | 水质有侵蚀性 | | 0.15

|----------------------------------------------------------|--------------------

| 水上结构 | 0.3

--------------------------------------------------------------------------------

水力坡度为沿渗水路径的水头差与渗径距离之比。

3、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斜槽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毁或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盖板之间以及盖板与槽壁之间的防漏填充物,漏砂,斜槽内淤堵等。

4、排水涵管检查内容:涵管断面尺寸,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管间止水及填充物,涵管内淤堵等。

5、排水隧洞检查内容:隧洞断面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的开展宽度,伸缩缝、止水及填充物,洞内淤堵等。

6、溢洪道检查内容:溢洪道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溢流口底部高程,消力池及消力坎等。

7、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物淤堵等。

8、截水沟检查内容:截水沟断面尺寸,截水沟沿线山坡稳定性,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

三、尾矿坝安全检查

1、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2、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米坝长不少于2 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或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毫米;实测的坝外坡坡比不应陡于设计坡比减1.

3、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成因,判定危害程度。

5、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6、检测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范围和形态。

7、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四、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1、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2、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3、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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