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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是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石,旨在规范电力生产、输送和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其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在电力设施操作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2. 设备维护:制定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质量控制:监控电力生产与供应的质量,确保用户获得稳定可靠的电力服务。

4.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快速有效地应对电力故障和突发事件。

5. 能源效率:优化能源利用,减少损耗,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效率。

6. 环保规定:遵守环保法规,降低电力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7.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法规和标准。

包括哪些方面

1. 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定操作流程。

2.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电力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3. 监控与审计:设立监控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效果。

4. 协调沟通: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协同解决问题。

5. 技术更新:跟踪电力技术发展,适时更新设备和技术标准。

6. 用户服务: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处理用户投诉,提升满意度。

7.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重要性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性。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

1. 保障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的电力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和设备维护,减少停机时间,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3. 保证质量:确保电力质量稳定,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社会经济效益。

4. 促进合规: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5. 保护环境:通过节能降耗,实现绿色电力生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方案

实施电力系统管理制度,需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度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时效性和适应性。

2.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3. 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能管理系统,自动化监控和分析运行数据。

4.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5. 持续改进:定期收集反馈,分析问题,持续改进制度和操作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能够建立起一个高效、安全、环保的电力系统,为社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服务。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大厦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大厦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第2篇 氧化铝厂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管理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电力调度管理制度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动力管理制度

3.内容

本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电气设备检修管理、“三电”管理、电气“两票”管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电动机管理。

4.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

4.1运行方式调整管理

4.1.1装备能源部动力科负责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全面管理,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日常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分厂装备能源科及各车间按规定的运行方式作好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1.2事故状况下方式调整

车间出现事故可按照事故处理规程调整运行方式,系统恢复正常后,由事故所在车间或值班电工直接向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分厂装备能源科汇报具体情况。

4.2微机和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一厂6kv电气设备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由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新投入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定值不合理,由安装单位或车间与装备能源科联系,提供资料,经电力调度科计算,主管经理审批后以定值单方式下发各二级单位。

4.3点检维护管理

4.3.1值班电工每班至少对其所管辖的配电室点检一次,主体设备检修后或负荷异常时增加点次检数,并按变配电室点检卡要求,将各段负荷情况、电压、各回路电缆、开关、熔断器等有无发热,变压器声音、温度、油位有无异常,有无渗漏油现象,硅胶有无变色等填写在点检卡上。变配电室存在隐患时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处理,否则立即向班长或车间电气负责人汇报。

4.3.2电气专职点检员每日对所管辖的变配电所进行一次红外线测温检查,有重大问题时当日内向分厂电气主管人员汇报。

4.3.3检修车间每周组织相关电气人员对变配电所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上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4.4运行事故管理与考核

4.4.1一厂电力系统发生电气运行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装备能源科如实汇报事故经过,检修车间一方面组织事故处理,一方面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一厂调度室和装备能源科。电气专职点检员及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凡运行事故,均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事故报告由电气专职点检员负责填写,要求在三日内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根据事故性质,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设备绩效考核中进行处罚。

5.电气设备检修管理

5.1检修计划的申报

5.1.1电力设施检修计划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由检修车间将下月电力系统检修计划报装备能源科。

5.1.2已经列入检修计划的6kv配电室检修项目和电力变压器检修,在该项目开工前一天上午十一点前向电力调度科提出停电申请(星期一的检修工作要在上周五上午下班前向电调提出停电申请)。

5.1.3加强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预知维修和专业检修管理;将故障和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2检修资质审查和检修过程管理

5.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检修。

5.2.2严格外委检修队伍资质审查管理,检修队伍要严格服从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不服从管理的检修单位,可申请检修工程领导组同意后责令停业整顿。

5.2.3抓好电气检修许可管理、监护管理、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检修工作开始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安全措施交底必须在现场进行交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绝纠正的,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检修工作。

5.2.4电力系统检修项目必须考虑周全, 避免重复操作, 不断提高检修质量,做到谁检修,谁负责。

5.2.5做好一年一度的电气设备的春、秋检工作,严格按照装备能源科下发的春、秋检工作内容执行。

6.“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管理

6.1节约用电

6.1.1加强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降低用电消耗,杜绝电能浪费。

6.2.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随意使用电炉、电暖气、电油锅、电烤箱等高能耗电热用品,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2.3合理调整生产运行方式,减少设备空载运行,提高设备台时产能,减少大型设备开车台数,最大限度降低电能消耗。

6.2.4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电气系统的高能耗设备及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6.2.5加强同步机送无功的管理,做好原料磨、格子磨、溶出磨的调峰工作。

6.2.6积极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合理利用高效节能设备。

7.外供电管理

7.1严格外供能源审批手续,严禁私拉乱接,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中铝晋协字[2006]20号《办法》中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外提供能源。

7.2所有外供能源使用,都必须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安装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并按校验周期定期校验。

7.2.1计量表计一旦安装,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者,必须经过供能合同甲方同意并报能源管理办公室批准。

7.2.2计量表计的校验单位为计控室,在计控室不具备校验能力的情况下,由具备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电气试验单位为水电分厂。

7.2.3凡是安装在供能单位配电室以外的计量表计,表箱钥匙只能由抄表单位统一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更换计量表计(箱)钥匙及变更表箱安装位置,

7.3电量统计与分析

7.3.1检修车间及点检员每日上午对所管辖区域的用电量按时抄表,统计后按规定时间上报装备能源科。

7.3.2装备能源科每月二十六日(二月份二十四日)将低压外供用电量上报计控室。

7.3.3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配电柜必须安装合格的电力计

量表计,并经分公司指定单位校验合格,电气保护装置完善,柜内配线、元件布置以及出线电缆安全合理,符合施工规范。否则拒绝供电。

7.3.4施工用电前,由施工单位,检修车间、生产车间共同确认电表底码,电流互感器倍率,每月25日前生产车间将用电量上报装备能源科。

7.3.5装备能源科每月对一厂的用电量进行一次分析,分析节、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8.电气“两票”管理

“两票”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两票”是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两票”执行过程中的职责,规范“两票”执行程序,现结合“两票”有关规定及我分厂具体情况,做如下规定:

8.1两票”管理

8.1.1“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两票”的管理工作。

8.1.2“两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填写时必须按照两票补充规定或标准票样认真进行填写。

8.1.3已执行的、作废的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每月3日前交装备能源科,并保存半年。

8.1.4对“两票”的执行情况,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8.1.5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车间每星期对“两票”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8.1.6装备能源科每月应检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

8.2操作票

8.2.1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操作。

8.2.2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程序: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审查与核对操作票--发布和接受操作执行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汇报盖章及记录。

8.2.3严格按电气倒闸操作的技术原则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3工作票

8.3.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检修。

8.3.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根据工作任务正确选择电气(或线路)一种(或二种)票--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工作许可--工作开工--工作监护--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如需变更负责人,工作间断与转移,工作延期等,应严格按工作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4“两票”补充规定

8.4.1所有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电力调度许可后方可操作;8.4.2配电变压器(一级配电所馈出线所带)检修,工作票由设备产权所在单位签发,电力调度办理许可手续。

8.4.3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票履行完终结手续后,由综合车间统一管理。

9.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电力设备绝缘监察的主要依据,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为此,为了加强我分厂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工作,特要求我厂内的所有电力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发布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电动机管理

为加强电动机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进一步降低电动机故障率,节约检修费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0.1电动机运行、维护管理

10.1.1装备能源科职责

10.1.1.1建立建一厂电动机台帐及100kw以上检修台帐。

10.1.1.2负责一厂电动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0.1.2生产车间职责

10.1.2.1加强电动机的日常点检及维护工作,防止蒸汽、水、碱和其它威胁电动机运行物质浸入电动机造成事故。

10.1.2.2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攀车,攀车正常后方可开车。

10.1.2.3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严禁电动机启动前不攀车点开设备;严禁电动机过负荷运行;严禁不摇绝缘启动电动机;保证现场电流表盘面清洁,标识完好。

10.1.2.4电机起动时,管道阀门开度应在最小位置,禁止满负荷起动电机。

10.1.2.5湿法车间电机停运4小时后,干法车间电机停运8小时后,雨雪天时间减半,开车前操作工必须通知电工摇测绝缘,绝缘合格后方可起动电机。

10.1.2.6严格按照电动机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不准在冷、热状态下随意启动电动机,对全电压直接起动的鼠笼电机,允许在冷态下连续起动2次;热态下允许起动一次,只有在事故处理时,可再起动一次。

10.1.2.7对运行中电动机的电压、电流、温升、润滑、振动、噪声、冷却系统、接地线、运行环境等进行点检, 认真填写岗位点检卡,及时向上反映和记录电动机异常情况;

10.1.2操作工每两小时对所辖区域电动机进行一次巡检。

10.1.3检修车间职责

10.1.3.1负责建立、完善一厂各车间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变更大修、技改后电动机安装明细和管理卡片,全面掌握一厂电动机运行、备用、闲置、检修及报废情况。

10.1.3.2负责所有电动机的点检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

10.1.3.3负责检查和指导岗位点检工作,对岗位点检记录的真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10.1.3.4负责100kw以上电机的专业点检和运行状态检测, 并做好记录,对有异常的电动机,要加大点检频次。

10.1.3.5负责100kw以下电动机的更换和中修工作;负责现场电流表的校验工作,保证显示的数据准确。

10.1.3.6必须及时清理电动机通风道结疤,确保电机长期处于良好散热状态。

10.1.3.7加强电动机数字保护工作,30kw以上电机加装数字保护装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周期进行调整、校验。

10.1.3.8每月组织对电动机的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2电动机检修管理

10.2.1所有电机的日常维护检修由检修车间负责。

10.2.2.100kw以上电机,由点检站根据检修周期,结合电机的运行状态,如润滑、振动、绝缘、温升、声音、提出定检计划和故障预知维修。

10.2.3.100kw以上电机按照运行负荷进行定期解体检修,对运行负荷在80%以上且运行一年的电动机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轻负荷及运行环境较好的电机每一年半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粉尘较大部位如大窑、石灰炉、翻车机等系统的电机每运行半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使电动机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10.2.4.100kw以下电机,每年春秋检时检修车间负责中修一次,如接线盒检查,螺丝紧固、引线处理、密封,接地线检查处理、前后轴承清洗加油等。

10.2.5.100kw以上电机更换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100kw以下电机更换由分厂检修车间负责。

12.2.6.所有电机的换线检修,轴、端盖磨损处理,100kw以上电机中修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其余检修项目由综合车间负责

10.2.7.电机烧毁后,检修车间必须在2日内送往电修车间,若因送修不及时,影响电机备用每台次扣100元。

10.2.8.及时与电修车间沟通协调,把好电动机的检修质量关。。

10.2.9.建立各类电动机的检修台帐,明确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和责任人,点检站负责100kw以上电机,检修车间负责100kw以下电机。

10.3电动机事故管理

10.3.1.强化电动机事故考核,进一步减少电动机事故的发生。

10.3.2.所有电动机发生事故后,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查找运行、维护管理中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并按事故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10.3.3.100kw以上电机烧毁后,由点检站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点检站负责填写事故报告并拿出考核意见 。

10.3.4.100kw以下电机烧毁后,由检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并拿出考核意见。

10.3.5检修车间,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一厂各车间烧毁电机情况上报装备科,装备科根据绩效考核细则将严格考核。

10.3.6每月底前各生产车间对本单位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说明电动机的故障台数,分析故障原因,和车间采取“四不放过”措施,点检站对分厂100kw以上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每月30日前将分析报表上交分厂装备能源科。

10.4备用电动机的管理

10.4.1检修车间要指定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建立备用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更新发放、领用、送修记录,每月未对备用电机在修、库存、报废、零购情况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的结果报装备能源科。

10.4.2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要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机备用情况及时申报零购计划及备件计划,做好备用电机的合理储备工作,特别要确保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电动机的备用。

10.4.3对有仓库的车间, 100kw以下修好的电动机要及时领回入库,备用电机存放地点要安全、整洁,真正达到备用。

10.4.4每月装备能源科对各单位电动机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检,主要检查电动机基础管理台帐和现场管理情况,并纳入到当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

10.5管理与考核

10.5.1强化电动机事故管理的考核。在每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装备能源科要对各单位电动机的事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0.5.2电机过负荷或启动不攀车造成电机烧坏的,对生产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3电机启动前未按要求通知值班电工检测绝缘,造成电机烧坏的,考核生产车间,接到通知未摇绝缘引起电机烧坏的,考核综合车间

10.5.4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刺碱、刺料和冒槽,导致电机烧坏事故,对生产车间加倍考核。

10.5.5因泵填料和机构密封更换不及时或泵检修质量问题引起的刺碱、刺料或泵卡死烧电机事故,对综合车间加倍考核。

10.5.6因缺相、保护失灵,轴承缺油烧坏扫膛而造成的烧电机事故,对检修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7对用水冲洗电机引起烧毁电机者,除正常考核外罚500元。

10.5.8因刺碱、刺料和冒槽造成电动机报废的,除正常考核外每台次扣生产车间1000元。

10.5.9.15kw以下电机烧坏每台次扣10元,15kw以上电机烧坏每kw扣1元。

10.5.10对隐瞒不报烧电动机故障一次扣罚生产车间300元。

第3篇 二次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

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 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

2.3. 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并报相应电力调度部门、电监会备案。

3. 技术管理

3.1.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

3.4. 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

3.5. 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 应急管理

4.1. 制定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现、应急安全隔离措施、事件上报、安全处理、事件反馈等几个方面并定期开展演练。

4.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核手续,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根据演习的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3. 对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在立即向东北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东北电监会报告,并在8 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对隐报、缓报、谎报或未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5. 培训与评估

5.1. 每年需举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

5.2. 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中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3. 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组对本公司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 附则

6.1. 本管理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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