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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治安管理制度

治安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安全,预防和处理各类治安事件。它涵盖了企业的日常运营、员工行为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响应机制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在工作场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如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禁止酗酒闹事等。

2.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设施与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备,如消防设备、监控系统等,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暴力冲突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5. 治安巡逻与检查:设置专门的保安人员进行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企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7. 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被恶意利用。

重要性

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同时也有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减少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治安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门共同参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全面、实用的治安管理制度。

2. 加强制度宣传:通过内部培训、公告栏等方式,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理解治安管理制度。

3. 实施与监督: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如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治安问题,对有效建议和举报给予奖励,形成全员参与的治安管理氛围。

5. 定期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6. 与外部协作:与当地警方建立良好沟通,定期交流治安情况,获取专业指导和支持。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心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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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 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 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 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 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 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33

第28条 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 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 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 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 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 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 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 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 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 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 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 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 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 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 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 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 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 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_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由卫生防疫站提供,总务处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3篇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五)

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第4篇 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第5篇 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1、凡跨乡镇居住十五天以上,均属外来暂住人员,都有应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跨县)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预计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都有应向暂住地公派出所领暂住证。

2、申领暂住证应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及照片四张,育龄妇女及49周岁以下已婚男性还需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及外出务工证。

3、建筑项目的承包人或项目经理(法定委托人)为施工场所的治安责任人,对施工场所的治安、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4、申领施工场所治安许可证时要明确治安责任人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同时配备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人员。

5、施工单位(工地)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守纪守法;(2)负责办理施工场所外来施工人员探亲家属的暂住人口登记手续;(3)及时调解纠纷,避免或尽可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4)建立健全财物保管、值班巡逻等各项制度,提高自防能力;(5)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6、外来务工人员家属没有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人员变动后三日内末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擅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招用无效身份证的人员,在施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6篇 物业区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治安秩序,保障正常的经营和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的客户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严禁有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所有客户和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发现违规现象,及时报告保安部处理。

三.需进入管理区域内的来访人员,要自觉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在得到客户许可后,方能进入。

四.办公区域客户须遵守来访人员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带未经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非工作时间进入必须登记。

五.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办公须延长加班,应按有关规定,通知管理处。

六.每个客户和员工有义务维护安全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完整,有权利劝阻和制止一切损坏和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七.对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扰乱治安秩序者,保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采取必要措施。

八.对在物业管辖范围内进行盗窃、诈骗、破坏安全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者,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如与政府机关相关规定相抵触,按政府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7篇 z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1、保安部应根据酒店的建筑结构、经营范围、通道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制定酒店内部安全制度,统筹考虑,正确划定巡逻路线;

2、负责保护酒店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在发生火灾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如大堂、餐厅、茶区、咖啡厅、楼层等,对下班后穿工作服仍在公共场所逗留以及衣履不整的人员,制止其进入营业场所或劝其离开;

4、负责维护酒店内的秩序,制止酒店员工违章违纪,如在酒店内嬉戏打闹、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5、负责对员工通道和员工上下班进出口的纪律检查;对携带酒店物品外出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

第8篇 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很多学校都有治安管理制度!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治安管理制度内容吧!

治安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2】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内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3】

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后上岗。

六、警卫、值班人员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9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 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 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

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 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____项目部

第10篇 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

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1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利

1.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管理区域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1.2保安部以固定岗、流动巡逻和闭路电视监控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1.3负责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本管理区域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1.4负责本区的流动人员管理,对装修人员及施工人员要凭证出入,非营业时间无出入证不得放入,禁止各类修补、收旧等流动闲杂人员出入。

1.5在本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和责任,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1.6维护本区物业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客户,应进行劝阻、制止。

直到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7受公安机关委托,协助辖区民警核查有关车辆、人员证件及其他情况;

对破坏本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负责本区保安设施和闭路电视系统、交通管理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养护。

2管理区域内严禁下列行为:2.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声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 2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2. 3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等危险物品。

2. 4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2. 5非法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销售各类赌具或聚赌。

2. 6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窝藏三无人员。

2. 7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画及淫秽录像物品。

2. 8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家庭电网或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2. 9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挪用消防水源。

2. 10故意损坏区内各种公共设施。

2. 11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3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严禁打骂或无故刁难客户,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索要钱财、乱罚款、乱收款等,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保安员若有看见违法的事不管或监守自盗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厉惩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1篇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9)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九)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第12篇 治安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对保安人员和物业治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管辖区域治安良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治安岗位及治安服务过程的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保安部员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和监督治安管理工作,抽查治安岗位执勤情况。

3.2 保安部中队长负责车场管理、社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及巡视工作。

3.3 保安部巡逻队负责物业的巡逻及园区治安巡查工作。

4.0 工作内容

4.1 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部中队长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保证各岗位24小时有执勤人员值班(除巡逻岗)。

4.2 保安部具体工作操作按照《治安工作规范》实施。

4.3 保安部培训工作按照《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操作。

4.4接班前检查

4.4.1 保安员严格按照《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执行,不符合该规定不得上岗。

4.4.2 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于接班前5分钟到达岗位。

4.4.3 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按照《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定》在接班前清点好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车场内车辆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和损坏,应立即向队长汇报,并会同交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应记录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中,以便跟进。

4.5 交接班

4.5.1 各岗位交班前须将公物摆放整齐,桌面、桌椅、岗位周边无杂物。

4.5.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相关的工作证据,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5.3 《保安部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用完之后立即交保安部统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5.4 巡逻岗、门岗执勤人员当值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值勤,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拜访业主,填写《来人来访登记表》。

4.5.5 当各单位的社区内发生特别事件时,需在《重大事件呈报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所管辖公司或管理处领导。

5.0 相关文件

5.1《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wi-7.5.1-08-01)

5.2《治安工作规范》(wi-7.5.1-08-02)

5.3《保安部交接班管理规定》(wi-7.5.1-08-03)

5.4《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wi-7.5.1-08-04)

5.5《接待服务管理规定》(wi-7.5.1-08-05)

5.6《保安员应急计划与措施》(wi-7.5.1-08-06)

5.7《保安服务检验标准》(wi-7.5.1-08-07)

5.8《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wi-7.5.1-08-08)

5.9《停车场管理程序》(qp-7.5.1-11)

6.0 记录表格

6.1《来人来访登记表》(qr-7.5.1-08-01)

6.2《重大事件呈报表》(qr-7.5.1-08-02)

6.3《保安部值班记录》(qr-7.5.1-08-06)

第13篇 某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第14篇 安全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进一步搞好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应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治保、调解、义务消防及值班巡逻队,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

二、综治人员要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新进场的各班组均应签订好综治治安责任书,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建有门岗(警卫室),做到有三位不超过五十五周岁的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门卫制度,携带材料、设备进出的一律凭项目部的出门证。

四、严格操作规程,执行规章制度,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拒收“三无”人员进场,对违章、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事,均应严肃查处。

五、施工人员在宿舍内不准酗酒、聚众赌博、斗殴,并爱护公物。

六、项目部的综治人员要带头学法懂法,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好公民。

第15篇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 课件 >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造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

《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治安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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