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类管理制度是一种关键的管理工具,它涉及到企业的各个层面,旨在确保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秩序。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划分、流程规范、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1. 职责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角色都有清晰的工作任务。
2. 流程规范:定义并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3. 绩效评估:建立公正、透明的考核标准,衡量员工的工作成果。
4. 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通过奖励和惩罚来驱动员工的绩效。
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流程规范,减少工作中的冲突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公平: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确保了员工的努力得到公正回报,增强员工满意度。
3. 保障稳定:为企业的持续运营提供稳定的管理基础,降低因人员变动带来的影响。
4. 促进发展: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员工的职业素养,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1. 制定详细职责清单:各部门应编制详细的职责说明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2. 设计标准化流程:分析现有业务流程,剔除冗余环节,制定出高效、易执行的操作流程。
3. 实施定期评估:设立季度或年度绩效评估周期,确保评估结果与员工的实际表现相符。
4. 建立激励体系:根据绩效结果调整薪酬、晋升机会,同时设立表彰制度,表彰优秀员工。
5. 持续改进:定期收集反馈,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
类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有序、高效的环境中实现持续发展。
第1篇 煤矿分类管理制度
一、矿井分类
我矿为一类矿井,属灾害不严重或有能力管控灾害的煤炭生产企业。
二、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程序
(一)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机电、提升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a级隐患:整改难度大,矿方解决不了,需上报县煤管办帮助组织整改;b级隐患: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井统一组织整改;c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小,需由区队组织整改。
(三)安全隐患分类表
分类 分级 | a级 | b级 | c级 |
一 通 三 防 |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主扇风机性能达不到要求 3、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 | 1、采区通风系统不完善 2、采区防尘系统不健全或供水达不到要求 3、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4、采、掘面风量达不到要求 5、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吸循环风的 6、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7、 |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采掘工作面煤尘超标 3、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4、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压边 5、盲巷停风不按规定及时密闭的 |
防 治 水 | 1、奥灰水侵入 2、采区(复杂)老空积水 3、雨季洪水溃入井下 4、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 | 1、三灰水的影响 2、钻空封闭不良 3、采区泵房排水能力不足 4、中央泵房水仓淤积严重 5、防水闸门失灵 6、迎头顶水掘进及上覆积水回采 | 1、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 2、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回报而又不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 |
顶 板 | 特除高应力区的开采 | 1、工作面初次放顶撤面,缺支柱严重 2、主要巷道严重变形(失修) 3、工作面悬顶超过规定 4、严重的软底与复合顶板工作面 | 1、采掘工作面过变化带 2、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 3、工作面两巷折梁断柱 4、空顶作业 5、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低 6、机头机尾未打压柱的 |
机 电 运 输 | 1、主副井提升设备有严重缺陷 2、矿井主排水设备失修或管路能力不足 3、矿井单回路供电 4、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5、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 | 1、采区泵房供电能力不足 2、罐道磨损严重 3、采区上、下山管理 4、主提升绞车绳老化 5、主要运输大巷轨道老化 6、采区提升设备老化或保护不齐全 7、主提升地点无候车室 8、副井安全保护不齐全 9、主要运输大巷高度不符合要求 |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保护不起作用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未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4、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5、井下三大保护及照明信号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 |
综 合 | 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采 | 1、悬移支架工作面管理 2、悬移支架工作面安装、回撤 | |
其 它 | 1、井筒严重变形 2、矿井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 | 1、放炮透老巷 2、大煤仓施工 3、井下通讯设施不符合要求 | 1、采煤工作面出口不畅通 2、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 3、瞎炮处理 |
三、管理措施
矿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3级管理,即班组、区队和矿井。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矿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矿井重大、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矿井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矿安检科编制全矿隐患排查整改通知表。
1、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班组隐患排查卡对班组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
2、安全生产系统管理科室、区队,对照本系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安全监控调度中心。同时,由科室、区队值班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科室、区队隐患排查台账,并由专人负责。
3、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全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每周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全面隐患排查分析会,对当月矿井隐患进行梳理分析,由安全检查部门统一建立全矿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矿安全检查部门每月参照备案的安全检查表,重点排查重大、较大隐患、一般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二) 隐患整改及上报
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矿长必须亲自安排本单位的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班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五定”原则,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指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
c级隐患由区队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后报矿安检部门。b级隐患由矿安检部门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对资金投入较大或需要多单位共同整改的隐患,应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a级隐患由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县煤炭管理办公室,经县煤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积极组织整改。
各级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的隐患,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整改档案,实行闭合管理。
(三) 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包片领导复查验收;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安全检查部门验收;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预验收,报县煤管办复查验收。
(四) 重大隐患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由矿长负责,组成重大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在主管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的决定,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
矿安检部门对全矿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一年。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矿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奖惩规定
(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矿安检科对全矿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二)建立“前追后究”制度。“前追”:矿安全检查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在生产区域发现了重大、较大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究”:所有工作区域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责任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环环相扣,形成了自上而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体系,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了层层传递。
(三)矿井每季度对各各单位隐患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罚2000元。
本制度自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例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
1.按照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的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每月购入一次。
2.其他精神药品的采购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供货公司购入。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两人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双人签字。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一套,人工帐一套。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2.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规定,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使用量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开具的每张处方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2)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
(3)控缓释制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4)癌症疼痛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5)精神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
(6)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一次常用量,不得带出医院使用。
(7)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4.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调剂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调剂和核发人员签字。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6.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7.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检查
1.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
2.药剂科每季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问题。
第3篇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财产免受损失。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专管员和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公司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特性对其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1.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于专库中(专库为阴凉库);
1.2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1.3人工仓库分区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包括破损和过期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区(包括待验药品,售后退回药品,有疑问药品)为黄色.红黄绿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
1.4保持五距:药品堆码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1.5分类储存:按照gsp关于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1.6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鼠等措施。
1.7按照品种、批号集中堆放,分开码垛,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1.8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整件货药品与零货药品分库存放。
1.9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库,不得有影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1.10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2循环质量检查
2.1药品养护员根据在库药品的流动情况,制定《药品养护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对包装情况、外观性状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2.2每季度检查一次,药品每季按总库存量30%:30%:40%(三三四检查)进行检查。
2.3遇特殊情况时应突击检查,如汛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生质量变化苗头时,应临时组织力量,由药品养护员负责、质量管理部指挥,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检查;
2.4检查顺序,为避免漏查,应按照顺序逐垛检查,如按自左前—左后—右前—后右的顺序;
2.5以下情况应抽样送检: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易变质的品种在近效期不足1年的品种,以及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
2.6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
2.6.1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和记录,并通知质量管理员处理。
2.6.2检查不合格的品种,转入不合格品区等待处理。
2.7在库的重点养护品种均应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养护品种有
2.7.1有效期较短的药品
2.7.2近效期的药品
2.7.3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
2.7.4理化性质易发生变化的药品
2.8仓库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情况应每天巡视检查。
3检查工作记录.
3.1根据流转情况、季节变化和市场药品质量动态,确定重点检查养护品种及养护方案,填写《重点养护药品品种确定表》
3.2每季度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填写《季度养护总结》及《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3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填写《药品养护质量汇总分析表》。
3.4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存放地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生产企业、药品入库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与处理、检查人员等;
3.5当需要抽取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应建立药品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其内容与药品验收外观质量检查记录相同;
3.6凡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均应同时做好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
3.7养护仪器在检查、维修、保养及计量检定时,应做好相应记录。
4所有麻精药品品种均为重点养护品种
5药品养护档案:
5.1在库药品应建立《库存药品养护档案》,主要应建立重点养护品种的档案;
5.2《库存药品养护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产品批号、生产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质量问题、建档人、检查人等。
第4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管理制度
为严格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七、根据医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九、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十、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十一、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十二、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十三、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数量。
十四、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十五、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十六、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的淡红色处方(住院各病区须凭电脑单和专用淡红色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麻、精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针剂必须交回空安培,贴剂必须交回已使用过的贴剂,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十七、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十八、物资仓发放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处方时,要做好登记工作,内容包括:领取科室名称、处方编号范围、领取日期、领取人签名、发放人签名。每个科室每次仅能领取一本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处方。
十九、使用科室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包括作废的处方)需按使用时间及处方编号顺序登记交药剂科保管。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二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院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二十一、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内临床使用。
二十二、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均应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二十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二十四、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十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二十六、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二十七、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二十八、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二十九、医院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第5篇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第一条 事故分类。
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 人身事故:除上述五类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 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炼化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4) 一次事故跑油、料在10吨以上。
(5) 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3)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油田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 事故等级划分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c.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c.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c. 无控井喷事故。
2. 事故上报范围
(1) 油田企业发生上述事故(包括负次要责会的交通事故),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2) 油田企业发生30吨以上跑油事故,管道储运企业发生100吨以上跑油事故,浅海发生1吨以上跑油事故,均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3) 发生生产、设备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方面的事故,由专业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部门。
第三条 重伤标准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执行。
第四条 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 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1) 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2)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 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 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3)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 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4) 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
(5)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2. 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
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
多系统停产损失按各企业计划成本计算。
第6篇 油漆类物品的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贮存油漆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设专人管理并配置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贮存油漆的建筑物及区域内严禁烟火。
3.油漆贮存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
4.经营场所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避光、清洁的环境条件。
5.油漆属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6.单一贮区的贮量和单位面积的贮量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
7.储存危化品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8.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破损、渗漏、过期等,应及时处理。
9.严格控制好危化品贮存的温度和湿度,按时观测、调整并做好记录。
10.油漆购销过程应遵守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7篇 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医疗机构手术权限
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施行所有级别手术。三级甲等医院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普洱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市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籍医师在本市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8篇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为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适用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物流部综合办公室
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包括_、伪_、消旋_、去甲_、甲基_、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_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具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购进进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入库管理: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并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上架入库。
物流部应在仓库内设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将该类药品集中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对不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养护人员按照重点养护品种的标准进行养护,当发现在库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物流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该类药品在发货出库时应经出库复核人员复核合格后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上由拣货员、复核员签全名存档备查。当出现错发、多发该类药品时,物流部有关人员应及时追回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本公司《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6.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报损、销毁,由物流部指定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保管员提出申请,物流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填报“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损审批表”。
6.2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毁,应经质量管理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职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质量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由物流部门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废、销毁记录”。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由业务经营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该类药品只能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或者具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严禁将该类药品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各类单位或个人。业务部门应跟踪核实该类药品的到货情况,并填写《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到货情况核实记录》,按月汇总后转质量管理部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备查。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公司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报告。公司销售部门应对业务人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物流部拣货员、复核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将该类药品销售给上述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时,应及时截停并上报部门领导做出处理。
销售进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还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8、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运输管理:该类药品的运输,应遵守本公司《药品运输管理制度》和《药品运输管理程序》的各项规定。
9、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管理,应遵守本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冷藏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安全及值班管理:
10.1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存放于物流部设立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内,需冷藏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存放于冷库内。
10.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应有保管员陪同。
10.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保管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提前按照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请假,由物流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代替其工作。
10.4在库储存期间,如发现该类药品出现短少,应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确认后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当地药监和公安部门。
10.5公司安保人员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值班,严防药品被盗被抢。
10.6除向确实无法开具支票的小型医疗机构(如个体诊所)和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如个体药店)少量(在50个最小包装以下)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外,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销活动中,不得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11.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11.1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将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在内的药品知识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质量管理部协助综合办公室完成培训任务。
11.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知识的培训对象应为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全体员工,由综合办公室将培训
内容及考试试卷存档,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第9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
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
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 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 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 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
废弃物的分类
序号
废弃物的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部门
可回收废弃物
1
废零件
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
生技科
2
废铁
3
废罐
4
废包装物(不含危废)
5
办公废纸
行政办
6
天然纤维制品
7
木制品
无毒有害不可回收废弃物
1
建筑垃圾
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
生技科
2
生活垃圾
3
废包装膜
4
废笔芯
行政办
5
剩饭菜
危险固体废弃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
1
废墨盒、硒鼓
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
安环部
2
废电池
3
废日光灯管
4
含危废的废包装物
5
含危废的棉纱、手套
6
含油固体废物
7
过期的废化学品
8
水处理污泥
9
废机油
4.3 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 废弃物的暂存、收集
4.4.1 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 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 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4.4.4 各车间、部门可根据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情况设置相应的分类存放装置。
4.4.5 废弃物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废弃物存放应采取防雨、围栏等措施,尽量提高物资利用率,将废弃物产生量减至最小。
4.5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4.5.1 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类别、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存放后及时的送交行政办公室或生技科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处,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统一处理,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5.2 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经过分类存放后需及时的送交环保站暂存,并做好相关记录。
4.5.3 环保站负责接收各车间、部门上交的危险固废,然后统一由安全环保部联系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固废在环保站或其它部门的暂存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4.6 废弃物的记录
4.6.1 各部门若产生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环保站则需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记录》。
4.6.2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由安环部交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办理五联单,并在《危险废弃物转移计划申报表》中做出处置记录。五联单至少需保存五年,备查。
4.6.3 安环部对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标识、存放、危险废弃物的记录与处置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出记录。
4.7 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4.7.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必须粘贴“危险”、“易燃”、“有毒”等安全警示标志。
4.7.2 易燃、易爆的危险废弃物存储设施的设置必须远离明火和易产生火花等有火源的场所。
4.7.3 危险废弃物存储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10篇 附二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第11篇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保障合法、安全流通,防止发生流弊。
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报损等管理。
责任:公司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按其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本制度所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系指《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
2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管理:
2.1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2.2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购进;
2.3采供部与质量管理部必须指定专人共同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管理工作,购进计划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3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3.1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和《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必须分别在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库内设定的收货区和验收区进行;
3.3 第二类精神药品分别由两人进行收货与验收工作,质量验收必须逐件开箱验收。
4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管理
4.1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库储存,专用帐册记录,实行专人管理,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2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药品养护管理制度》,按重点养护品种进行养护。
4.3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每月进行盘点,与帐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库存数据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必须核实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
5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管理
5.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管理按公司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执行。
5.2第二类精神药品可销售给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6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出库和运输管理
6.1 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6.2 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库时,还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度。
6.3 本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司机和送货人员共同负责保管,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7第二类精神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入、出库时将电子扫描数据上传药监部门。
8不合格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8.1 不合格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可按本公司制定的《不合格药品控制性管理程序》办理并记录。
8.2销毁不合格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由其派人现场监督销毁。
8.3 对销毁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及时登记入帐,并通过网络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9进口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0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销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11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供、购货方建立供方档案、购方档案,仔细核实企业和人员的资质;同时对所经营的品种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12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省局组织的有关特殊药品的培训,其他指定专人(保管、业务、质管员)每年也必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13 每年定期检查和考核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现行法规及经营实际做及时的修订。
14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建立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报送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信息的网络终端,及时将有关购进、销售、库存、报损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15 所经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应该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上报。
16 凡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2篇 酒店前厅部各类管理制度
前厅部考勤纪律及卫生管理制度1. 员工必须在上班前十五分钟到达,以便更换工服,做好班前准备。
2.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早退,不得空岗。
3.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排班表当班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应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4. 当班期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吃东西、聊天及大声喧哗,应保持安静。
5. 员工生急病或临时请事假,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许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时将合同医院的假条交到部门,并办理补假手续。
6. 员工不准使用各类客用设施和客用品。
7. 前厅部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8. 要爱护各种办公设备,并经常用酒精擦拭。
9. 每日打扫并保持所辖区域的卫生。
10. 保证各种文件及报表资料码放整齐。
11. 保持地面墙面的整洁干净。
12. 保证各类物品的码放整齐。
前厅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工作原则,认真执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酒店火灾报警、扑救及疏散程序。
3. 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安全工作。
4. 熟练掌握各种配备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势蔓延。
5. 掌握发生火灾时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异常声音或可疑物,立即报告保安部。
7. 严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须检查交接。
前厅部仪容仪表管理制度1. 男员工应每天修面,头发经常修剪,长发应不盖过耳朵及衣领,不准留怪发型,小胡子。
2. 女员工应保持淡妆,不宜浓妆艳抹,不准涂指甲油。
3. 上班前应检查工作服是否清洁烫平,皮鞋是否擦亮。
4. 头发干净并梳理整洁,洗手、清理指甲、确保无异味。
5. 员工当班期间不许佩戴饰物。
6. 员工工作期间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换。
如名牌损坏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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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某酒店前厅部各类管理制度
前厅部考勤纪律及卫生管理制度
1. 员工必须在上班前十五分钟到达,以便更换工服,做好班前准备。
2.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早退,不得空岗。
3.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排班表当班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应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4. 当班期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吃东西、聊天及大声喧哗,应保持安静。
5. 员工生急病或临时请事假,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许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时将
合同医院的假条交到部门,并办理补假手续。
6. 员工不准使用各类客用设施和客用品。
7. 前厅部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8. 要爱护各种办公设备,并经常用酒精擦拭。
9. 每日打扫并保持所辖区域的卫生。
10. 保证各种文件及报表资料码放整齐。
11. 保持地面墙面的整洁干净。
12. 保证各类物品的码放整齐。
前厅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工作原则,
认真执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酒店火灾报警、扑救及疏散程序。
3. 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安全工作。
4. 熟练掌握各种配备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势蔓延。
5. 掌握发生火灾时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异常声音或可疑物,立即报告保安部。
7. 严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须检查交接。
前厅部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 男员工应每天修面,头发经常修剪,长发应不盖过耳朵及衣领,不准留怪发型,小胡子。
2. 女员工应保持淡妆,不宜浓妆艳抹,不准涂指甲油。
3. 上班前应检查工作服是否清洁烫平,皮鞋是否擦亮。
4. 头发干净并梳理整洁,洗手、清理指甲、确保无异味。
5. 员工当班期间不许佩戴饰物。
6. 员工工作期间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换。如名牌损坏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14篇 各类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厂员工对工作场所配置的各类工器具均能安全,正确地保管、使用,避免发生人为性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结合电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厂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包括:一般工具、电气工具和用具、风动工具、喷灯和电力设备安全工器具、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
二、一般工具的使用要求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2、在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锤头和锤柄安装牢固。锤把上不允许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有人靠近。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栏。大锤和凿子联合使用,二人以上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统一好思想和作业要领,并在具体作业中加强沟通。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用手柄的不准使用。
5、砂轮必须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按规定配置防护罩,禁止使用没用防护罩的砂轮。使用砂轮时,应戴防护眼睛,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三、电气工具和用具的使用要求
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并由所属车间建立相应的工具台帐,由专业人员每半年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2、电气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理。
3、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作用,各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员工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4、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并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作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断开电源。
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7、正确使用行灯,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燃烧室等的内部,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低压侧采用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等。
8、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休,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国界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四、风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工作部件在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五、喷灯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2、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桶内的油量不超过油桶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3、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灯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可靠近易燃物体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4、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泄压后方可进行
六、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80%以下、干燥通风的安全工器具室内。
2)、安全工器具室应配置使用的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
3)、携带型接地线宜存放在专用架上,架上的号码与接地线的号码应一致。
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离地面200mm以上的架上或专用的柜内。使用前应擦净灰尘。如果表面有轻度擦伤,应涂绝缘漆处理。
5)、绝缘工具在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橡胶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柜内,并撒上滑石粉。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绝缘操作杆、验电气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得越过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接地线的两端夹具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都能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携带型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家具断裂松动等均不得使用。
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不应小于4mm。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操作杆,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5)、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先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颏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安全带:其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7、脚扣和登高板:金属部分扁形和绳(带)损伤者禁止使用。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3、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1)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并做好记录。
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贴合格证。
3)各类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与周期要求见下表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周期
名 称
电压等级(kv)
周 期
交流耐压(kv)
时 间
(min)
泄漏电流(ma)
附 注
绝缘棒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10
四倍相电压
绝缘挡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110
80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验电笔
6~10
半年一次
40
5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核相器电阻管
6
半年一次
6
1
1.7~2.4
10
10
1.4~1.7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七、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
1、本处年指的机械设备安全器具主要包括:煤气管路系统上的煤气监测装置,转动设备使用的红外线测温仪,测振仪等设备。
2、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台帐由厂综合管理科统一建档。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使用管理工作。
3、煤气报警监测装置包括在线监测装置和便携式报警装置两类,热工车间和锅炉车间配合,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安装相应的煤气监测在线系统;由综合科负责,对煤气系统使用,维修有关的车间班组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煤气报警装置。
4、测振仪目前仅汽机车间配置,其它专业需要测量设备振动情况时向汽机专业借用;红外线测温仪可有条件地在运行车间逐步配置完善。
5、安全器具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由车间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安全器具的正确规范操作。
6、进入煤气区域例行巡检,便携式报警器必须提在手中,一旦出现异常,应根据现场方向,遵循由远即近的排查方式,在作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尽可能查到泄漏点,并在现场作好必要的警戒措施。
7、所有安全器具使用前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简单性试验,确保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
8、根据安全器具的检验要求,申请集团安全管理部门或计量检验部门对安全器具定期检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
9、对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器具,履行停运或报废手续。
第15篇 物业公司工程管理类标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管理类标准
1.目的
建立公司物业统一的工程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工程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 服务标准
前期介入、分户验收、接管验收:
见待正式确定发布的公司物业前期介入指引文件中的《物业前期介入与接管验收指引》、《物业前期介入的内容及标准》
装修服务:
在交房前制订《装修手册》,在交房时发放全体业主
物业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当地生活习惯确定装修时间,避免装修干扰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工程部应根据公司规定装修时间或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装修人员及物料进出的路线及时间
业主的装修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
物业公司应在交房前对各种户型存在的设计缺陷、共性问题进行识别,制订应对措施。制定装修指引,针对客户可能出现的装修需求,在不影响本体和里面情况下制定统一方案对客户进行指导。提示改动部分不在质保期范畴,对影响房屋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
装修前对装修的注意事项及室内的设施布置情况向业主进行交底说明
每日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涉及结构或政府要求申报内容,必须由业主提供申报结果。违规装修情况必须发出告知整改,报告政府,证据保留
装修结束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三方验收
装修完毕后,房屋装修档案需进行存档
遗留工程处理:
各管理处有遗留工程统计清单和跟进记录,交房半年内,跟进地产公司整改处理:对重大遗留工程有解决的方案,交房一年,已解决问题占总遗留工程的80%,交房二年,全部解决
形成系统性的建议报告公司,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工程档案资料:
各个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图纸资料台帐,实行专人责任管理,电子目录上报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管理机制,保障资料的长期完整。新项目验收时,地产公司须把完整的图纸资料移交给物业管理处,否则不予验收
设备台帐:
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建立设施设备台帐
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贴于或悬挂于设备上;由于部分设备无法张贴《设备卡》如:潜水泵、污水过滤池等无法贴于设备上,可以在附近醒目位置粘贴予以标识
节能降耗:
在项目交房一年内应根据具体情况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功能使用的情况下,每年应建立节能降耗指标,并力争持续改进
公共区域走廊、公共场所、办公室内等区域的照明普通灯泡采用节能灯(声控灯不适合节能灯,但可以适当控制照明数量与减小灯泡瓦数),并采用控制开启时间等节能措施;公共区域用水(保洁、绿化、宿舍、食堂等用水),控制水阀的开启量、采用节能型器具进行节约;其它能耗资源的控制使用
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节能降耗制度》,并进行落实
中央空调通过启停最佳控制、冷却水泵变速驱动、风机起停控制和实施热量计量管理等措施来控制能耗
维养计划:
各项目应制订各类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保留记录
维修保养计划应包括: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电梯、计量仪器、水景(水系)、游泳池、停车场、高空设备(吊船、擦窗机等)等
维养计划必须与年度预算相结合
设备房管理:
设备房内外应有相应的标识,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制作
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相关管理制度上墙,值班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需张贴上墙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有防鼠防虫设施并定期消杀,上述设备间配备2个以上2公斤手提式灭火器和1个应急照明灯
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应该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水电表每天必抄,注意观察水电异动的状况
设备房及库房中均应采用防爆型开关、灯具
噪音污染严重的设备应采用防噪设施
设备房钥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管理
供配电系统管理:
属于三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并记录。属于二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须四次并记录。属于一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两小时须巡检并记录
管理项目建立检查制度并予以落实,检查记录完整
高压配电室需要有完好的模拟操作盘,高压操作工具与高压操作保护设施
公共区域的管井门、箱柜门须处于关闭状态并配有设备标识、警示标识。临时取电必须穿管、作出警示防护要求
动力配电柜互投装置手动、自动转换灵敏,功能完好,指示正常。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
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能手动、自动调节控制。补偿柜内接触器动作灵敏、放电电阻、熔断器可靠无损坏。补偿控制手动、自动切换有效。补偿电容壳体无膨胀,相间对地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功率因数:不小
于00.9
高低压配电柜内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无发热变色接线;仪表、蜂鸣器、电铃、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损坏无缺项;盘内装置无异常声响、无焦糊气味;配电回路标识清楚准确
高压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电气操作工应能识别各种掉牌信号性质
酸性蓄电池经常保持在浮充状态,定期作定充保养。电池端子绝缘良好,表面清洁无电解残液。电线绝缘完好无锈蚀。充电状态不允许开盖
发生停电事故后, 5分钟(特殊困难不超过1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并至少能连续运行4小时
发电机设备:内燃机、减速箱、启动马达、发电机润滑良好。润滑油泵管线接头阀门无泄漏; 发电机、柴油内燃机,润滑油泵、启动电机,无异常声音、异常震动;柴油发动机转速稳定。发电机输出电压符合标准要求;备用柴油量保持在容器容量的80%附近或确保电机连续工作24小时的储备量油,在柴油保质期到期前,应妥善处理储备的柴油;若系水冷式发电机,冷水箱水量保持在容积的80%以上,四滤应及时更换;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两套蓄电池,至少每2个月轮流切换使用;备有符合要求的切换开关装置;发电机接地可靠,对噪音污染已影响业主生活的发电机房应有隔降噪音措施;蓄电池组电压保持在24v左右,正常情况下,发电机转换开关应打在自动位置。每两周启动试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为15分钟
电梯管理:
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电梯运行稳定,开关门灵活,舒适感好,平层准确,轿厢通风,照明良好, 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以及异常声响
合格平层状态平层误差在正负7mm以内
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
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供方应有资质,每月检修至少一次,有检修记录
电梯机房地面应铺装或进行油漆,门窗应有防飘雨设施
保持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和润滑性能,油面高度在油标规定范围内
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
继电器接触器触点应吻合,无积碳和熔焊现象。控制盘、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不缺损,工作正常,灵活可靠,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盘车、救人设施置于机房明显位置。平层标志明显
滑动导靴的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钢丝绳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 ,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不允许钢丝绳表面有较大的磨损或锈蚀,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梯故障时在轿箱内能用手将门拨开
物业公司应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如:电梯困人、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
电梯机房应有通风降温设施,温度保持在0―40度之间,无机房电梯底坑的防水与排水的控制措施到位
运行出现故障后,有电梯上岗证或具备救援知识的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相应的救援处理
给排水系统管理:
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3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分,油位在油标范围内,具体操作参考水泵说明书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水池、水箱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及水质检测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对紧急停电停水突发事件处理应具有有效预案
高层变频供水系统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在正负0.03mpa范围内。重要管道上的压力仪表每年定期进行校验
下水管道、水沟、污水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
污水泵运转时无异响和震动,阀门法兰、止回阀、管线无漏水无严重锈蚀。污水水位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平时转换开关处在自动控制状态。控制箱开关、指示灯完好。电机运行电流小于额定值
常用的污水泵要建立巡查制度,保障不返水,不空转,避免污染环境与浪费电能
综合管沟、化粪池等一定深度的检查井,使用五防井盖等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建立化粪池、下水管线、污水井清掏检查计划,外委或部分外委工作计划
水泵房有报警设施,防止爆管
有排水沟和防溢水设施:
生活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安装防虫网。有条件的情况下,生活水箱安装低位报警系统和高位控制系统装置
管线上有流水方向指示:
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维修保养要注意油漆,涂料,稀料、焊接等对水的污染,要有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安全
智能化系统管理:
可视对讲系统:管理平台机、单元室外机、围墙机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呼叫、振铃灵敏可靠。系统电路板安装接线牢固,布线整齐、线缆标识清楚正确。室外机、围墙机安装牢靠
门禁安全报警系统:系统主机、读卡器、安全报警传感器、探测器动作灵敏可靠,线路布置连接牢固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红外线接收、发送效果良好,功能正常;报警主机运行正常、操作键盘布撤防正常、线缆标识清楚、电源变压器防水处理良好。探测器清洁、安装牢固
停车场道闸系统:服务器及管理附属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完整、手动按钮灵活有效,闸杆转轴润滑转动良好,闸杆水平,反光纸完好、道闸机坐固定稳固
监控摄像机:内外部清洁无尘,云台转动灵活,焦距、光圈、方向、测量电源电压正常,安装牢固,录像画面清晰;画面切换稳定
巡更系统:管理电脑、手持终端运行正常,数据完整、采集底座显示正常,采集数据正常
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各类声源设备按钮及指示灯工作正常,功能良好、话筒切换正常,联接可靠、 扬声器声音清晰,无沙哑及无声等不正常现象
按照保养计划对电脑进行维护。根据电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情况,对重要部位的录制硬盘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容或者部分内容的单独存储
消防系统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主机、消防联动控制柜运行可靠。消防专用工具配备齐全。消防室内设有报警
记录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供水系统具备任意时间启动不堵转跳闸。不泄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反向不泄漏。消火栓配置齐备,各配件功能良好。水流开关、水压力开关动作准确稳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正常
喷淋头:无泄漏,外观完整。消防烟感、温度传感器清洁并定期对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区域火焰报警器,各种模块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有联动测试记录。设施功能完备无损坏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消防系统应保持在自动状态,可在消控室内加自动改手动按钮
定期进行末端压力检查,以确保在正常值内
卷帘门电气自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关门动作程序正确
对消防系统应有检测计划,并在一定周期内覆盖全部设施
采暖系统管理:
锅炉、分汽缸和水泵的出口压力数值恒稳定,供回水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人工排放,管道阀门无泄漏保温层完好
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锅炉操作
锅炉本体、阀门、法兰、管线、油管、燃烧器。无漏油漏水、无锈蚀,螺栓紧固
市网供热:热量计量或热水差压、温度、流量等计量仪器,精度高于0.5级。传感器、变送器、显示表、传输线等连接牢固,接线有标识。仪表应至少应每两年定期请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可
换热器设备应设有排气阀、排污阀。设备应根据水质和介质实际情况,定期的检查和清洗
热水循环泵进口管路必须充满热水,禁止泵在气蚀状态下长期运行
市网供热时,为防止水击,开启总进气阀前应将分气缸排污阀打开,缓缓开启蒸汽阀,先将凝结水排净,待排出全是蒸汽为止
分水器、集水器无泄漏、无锈蚀、保温状况良好损坏率小于5%,排污阀、压力表、进出闸阀标识清楚,无泄漏无修蚀
电加热采暖:电热膜装置、导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电热膜、空气开关、导线、接线端子无发热、无变色、无焦糊气味;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灵敏可靠
空调系统管理:
冷却塔内填料3-5年进行更换,冷却塔噪音小于65分贝,设有防鼠虫措施,滤网清洁,冷凝水畅通,转动部位无异响,冷却水、冷冻水的年检测报告齐全
风机盘管、风口、翅片等至少应半年清洗一次;中央空调新、回风机组过滤网至少每10天清洗一次
冷却塔设备、冷水机组设备、电机、水泵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换季启动机组时,需对冷水机组进行调试,冬季结冰地区需要有防冻措施
冷却水水流开关、冷冻水水流开关(或其他类型传感器)应稳定可靠。其输出参数应与冷水机组要求相匹配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无变形、裂缝、腐蚀现象
每年3-5月为防雷系统年检:房屋本体的防雷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引下线、屋顶避雷网线、中性点接地,设备层的避雷带、网的无脱焊,如有生锈,用银粉修复
空置房水电控制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内外墙面、建筑小品外观完好、整洁,空调架安装有序,无生锈、无开焊。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
屋面排水与地面雨水井通畅,日常每周巡检一次,每年开春后、雨季来临前、第一次大雨后、入冬结冻前,均需进行屋面防水与地面雨水井情况的检查并记录和统计
小区内栋号有明显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有总平图,在大型社区要有引路标识图
各种休闲娱乐设施转动部位灵活,无异响,承重部位无变形,各部位无棱角
儿童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油漆无脱落,环境清洁,色彩活跃,物品整齐
北方水景观在入冬前把水全部放掉并做相应的防冻措施,防止静水的水管水泵冻暴,夏天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水景观的控制开放
所有钢构、栏杆、井盖等铁制品每半年油漆一次,保证鲜亮
木作的翻新和油漆应每年进行一次
操作较复杂或如操作不当会引起伤害或设施损坏的娱乐设施,应设置使用说明,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
活动区域要有开放说明、设施使用说明、温馨提示
景观照明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景观照明的控制开放,室外用电必须保障漏电保护完好,无破损线路,尽量使用安全电压
加建改造管理:
造价在1万以上及特殊的加建改造需要施工图纸,平面图与例图,注明相关数据,如长、宽、高、厚、线路的距离、图例等
技术交底:需要说明施工细节,重要位置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施工工艺,相关材料标准,任何工程要求前提是符合行业、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
特殊工程需要对重要部分的材料封存,如瓷砖、板材、管材、涂料、石材等材料
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使用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国家标准
工具管理:
各部门应建立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领用台账,并指定责任进行管理
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并履行报损手续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
购买仪器仪表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证;并按照相应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定期由公司指定部门送专业机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结果,并有效标识
对于公司和专业机构均无法检定的专用仪器仪表(设备),由提供仪器的供货商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出具证明材料
受检合格的仪器仪表作好受控标识;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设备)外送专业机构调校、修理或予以报废处理,并予以记录存档
质保金退付管理:
在接到退付质保金申请后立即以公告、短信、电话的形式告知服务区域内的业主,让业主半个月内来报修,公告要照相,电话要有电话通话记录、时间、通知的电话号码、被通知人的姓名以及意见
做好证据收集,确保不引起法律纠纷
组织专业维修人员
仔细排查相关项目,是否百分百没遗留问题,如果存在隐患问题,立即提出整改,合格为止,即将出现的问题需要施工方整改或者预留风险金
退付质保金应由各管理处工程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物业公司才进行签字。应扣除代付的整改费用
维修基金使用:
由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应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执行。没有业主委员会或非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当地政府无明确使用要求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使用应至少做到帐目清楚,并向业主公开
接管项目应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或明确相关管理责任
维修家政服务:
维修人员接单后,检查整理仪容仪表,根据维修内容,做好相关材料工具准备,15分钟到20分钟内到场,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的,需由客户服务部知会客户,并约定时间
工完场清,物品回位,垃圾装袋带走
完成维修工作后应主动请客户检查,客户满意后,请客户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名确认及服务意见。并把维修单按照填写规定返回客服中心登记回访
维修人员入户维修时,不可与业户聊天和打听业户隐私,禁止收取业户钱物,不得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维修或更换贵重物件等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经现场检查,发现无法即时维修的应与业户讲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客服中心与工程主管或维修班长
物料管理:
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标识,容易领取,质量不确定的物资应隔离存放
仓库应根据库存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及设定上下限值,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防腐、防盗、防挥发等保管和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资应隔离存放,存放仓库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和防爆灯具
大型氧气设备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加工维修设备的存放地点离住宅窗户应至少30米,离人群聚集场所至少5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存放
库存物资进出仓、领借用手续完整
所有库存物资应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定期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部分废旧物质的利用管理,配置相应的维修工具与材料,把可利用物资再加工再维修再利用
做好设备设施紧急预案常用的工具配置、保养与应急材料的管理。如常用阀门、开关、管材、线缆、移动潜水泵,安全绳,安全带,应急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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