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设备损坏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其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检修和更新。
2. 操作规程:规定强电设备的操作流程、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3. 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电力故障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恢复供电。
6. 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措施,降低电力消耗。
1. 设备档案管理: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使用状况、维修历史等信息。
2. 作业许可制度:对涉及强电作业的活动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3. 巡检制度:定期巡查电气设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维修保养计划:制定科学的保养周期和方法,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5.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6. 用电监控:利用智能系统监测电力使用情况,预防过载等问题。
强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1. 安全保障:有效预防电力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 生产效率: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3. 节能减排:通过合理管理和使用电力,实现节能减排,符合环保要求。
4.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用的强电管理规定,并确保全员知晓和执行。
2. 提升人员素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强化监督机制:设立专职安全员,监督制度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电力管理系统,提升监控和管理水平。
5.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科学、严谨的强电管理制度,从而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第1篇 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一、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管理制度
1、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电气小室)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物管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物管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
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物管部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物业管理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楼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楼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管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
事后,物管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管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书面通知市场部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物业管理部拟定解释函,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公告。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物管部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3、物管部经理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员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一)用电申请用户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用电申请须经物管部审批。
(三)签定用电协议物管部审批通过后,用户与物业部签定用电协议,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四)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物管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五)停电及拆线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记录并由用户签字认可。
(六)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五、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着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
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
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
2、主管人员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
报物管部经理审批。
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
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2篇 _大厦强电机房管理制度
大厦强电机房管理制度
1 保持强电机房室内及设备内外的清洁。
2 严格执行大厦停送电制度。
3 机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操作工作面。
4 机房内必须配备co2灭火机。
5 机房需定时派人巡视,并作好记录。
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进出人员应作好登记工作,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第3篇 z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一、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管理制度
1、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电气小室)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物管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物管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
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物管部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物业管理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楼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楼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管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物管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管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书面通知市场部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物业管理部拟定解释函,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公告。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物管部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物管部经理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员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一)用电申请用户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用电申请须经物管部审批。
(三)签定用电协议物管部审批通过后,用户与物业部签定用电协议,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四)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物管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五)停电及拆线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记录并由用户签字认可。
(六)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五、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着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
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
2、主管人员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报物管部经理审批。
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4篇 zz大厦强电系统管理制度
大厦强电系统管理制度
一、层间配电室管理制度
1、配电室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室内每周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工程维修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工程维修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
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业经理。
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部门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工程维修部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客服部通知业主。
三、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着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
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四、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
2、工程维修经理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报物业经理审批。
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五、工作票制度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管理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强电组长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54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