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定义了组织的行为准则,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进行。编写规章制度时,应注重其实用性、合规性和全面性。以下是撰写规章制度的一些关键点:
1. 公司宗旨与使命: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和业务目标。
2. 组织架构:描述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着装规定。
4.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各项业务的操作步骤和审批流程。
5. 考勤与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请假程序和假期安排。
6. 薪酬福利:明确工资结构、奖金制度及福利待遇。
7. 招聘与解雇政策:规范招聘流程、试用期管理及解雇条件。
8. 客户服务标准:设定客户服务的质量标准和处理投诉的程序。
9. 信息安全与保密:规定敏感信息的保护措施和员工的保密义务。
10. 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流程。
规章制度的作用在于为商贸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公平公正,提高效率,降低风险,保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同时也塑造了公司的文化氛围。
1. 明确目标:要明确规章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或达成的目标。
2. 调研分析:收集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需求,进行详尽的调研。
3. 制定草案:根据调研结果,起草初步的规章制度。
4. 征求意见:邀请员工、管理层甚至外部专家参与讨论,收集反馈。
5. 修改完善:根据反馈意见修订规章制度,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6. 批准发布:由高层管理者批准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内部培训。
7. 定期评估:规章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定期评估并适时更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
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辞职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和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违反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二、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说,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喧哗。
9、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等。
10、树立与加强保密意识,严格尊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
2、春夏季度: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 8:30-12:00;
下午1:30-5:30。
迟到、早退:
1 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6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4、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5、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6、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在早晨八点三十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8、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9、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不予记发,另扣发当天三倍工资。
四、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7、对无视公司规定, 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
一个月工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附 则
1、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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