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档案分类体系,为每一份档案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收集与整理:规定档案的来源、收集方式、整理标准和时间周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保管:设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存储环境和保护措施,防止档案损毁或丢失。
4. 档案利用:明确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流程,保障档案的有效利用。
5. 档案安全: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包括权限控制、保密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 档案电子化:推动档案的数字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7. 档案销毁:规定档案超出保存期限后的销毁程序,遵循合规性原则。
1. 档案分类与编码: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每个类别下设子类,编码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如“a01-001”代表第一类的第一个文件。
2. 档案收集与整理: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每月进行一次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及时入库。
3.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保持恒温恒湿,定期进行档案盘点,重要档案应备份存档。
4. 档案利用:员工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
5. 档案安全:实施分级授权,敏感档案仅限特定人员访问,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6. 档案电子化:新产生的电子文档应及时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与纸质档案同步。
7. 档案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申请,经审批后由专人监督销毁。
1. “档案管理,人人有责。”
2. “档案分类清晰,编码准确无误。”
3. “保密为先,安全至上。”
4. “档案利用需审批,借阅有序,按时归还。”
5. “电子化管理,提升效率。”
6. “档案销毁,合规有序。”
以上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全体员工需遵守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秩序。
第1篇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惩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第2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实行一专业一柜管理制度,各专业要按照新标准认真做好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类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软件资料归档要按照新标准所列项目分项归档,如果一个档案盒放不下的可按序号放下一个档案盒,依次类推。
3、每个档案盒内要有本盒内所有内容汇总记录,放在盒内第一页。
4、每个档案柜内要有柜内所存内容汇总记录,放在本档案柜的第一层。
5、档案柜及档案盒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有关人员借阅资料,必须登记并负责收回,出现资料丢失,要对软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6、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条目清晰、一目了然,对不负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7、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周要对各专业的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对照标准缺项、不完善和需要更新的软件资料及时的督促各专业补全、完善和更新。
第3篇 工程现场档案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二)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第4篇 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5篇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第6篇 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了真实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和参加的其他安全活动正确考核和奖惩驾驶员以及年度审验、安全教育、分析交通事故规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驾驶员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应具有如下真实记录内容:
1、驾驶员登记资料; 2、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记录; 3、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 4、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记录; 5、驾驶员奖励和惩罚记录; 6、驾驶员审验记录; 7、驾驶员心理、生理检测(包括生物节律)及健康状况检查记录; 8、对驾驶个人和所驾车辆安全记录。
四、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的格式由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并装订成册。
五、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由安机科资料员负责保管和填写,并统一保管。
六、 安机科资料员在填写安全技术档案时要及时,准确和连续完整,使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7篇 校长办公室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第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
1、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第六部分:档案的统计
1、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年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年报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
3、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部分:档案库房的管理
1、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3、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
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4、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第八部分:文书的立卷归档
1、公文必须实行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制度,这是提高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归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卷的质量,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
2、本校党、政、工、团各职能科室均为立卷单位。
3、各立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科室的立卷工作,各科室领导要加强对立卷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范围。
4、凡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立卷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各级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保存应立卷的文件材料。立卷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防止文件材料的散失。如遇到文件材料短缺或承办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补办齐全,保证文件材料准确、完整。
5、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的为主,与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来文也需立卷,以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本校党组织和行政形成的文件及上级来文分别由校长办公室立卷。
6、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1).立卷前把本部门一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3).把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混在一起立卷,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形成的本年度总结,放在本年度文件内,长远规划放在所针对的开头一年;连续几年的工作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文件归于结束的年代。
(4).把文件按级别分开立卷,但上级对本校的批复、批转和本校对下级的批复、批转文件应在本校卷内,本校的文件材料在前,上、下级的文件材料在后;其余按上、下级文件分开立卷。
(5).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
(6).把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7).卷内文件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使卷内文件系统化地反映问题。排列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拆去金属订物,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如正反两面都有文字或图表的文件材料,两面都编页号,反面编在左上角并填写好卷内目录。
(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地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单位负责草拟所立案卷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填写。
(9).各立卷单位应按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每月月底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在下一年的6月底以前移交完毕,并履行移交手续。
7、为了保证案卷质量,综合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书立卷工作。
xx中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公章由校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由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校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3、工作证、结业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教育局或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4、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议等必须凭证明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6、校长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第8篇 某有限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件档案的建立、更新、使用、保存管理。
3术语
3.1安全档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国家及社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主要职责
4.1凡是各单位在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及业务联系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文件材料、各类检测证书、报告、安全制度、教育试卷、工作记录、声像资料等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2生产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档案分级管理做出规定。
4.3各部门应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管理档案工作,保证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负责各自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4.4各部门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档案柜,落实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4.5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归档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类材料;负责收集建立职工各类职工健康体检材料的归档工作。
4.6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管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7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公司、各单位对收集的安全管理档案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5工作内容
5.1安全管理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经济类型、人数、生产规模、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员等。
5.1.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并标注清楚以下内容。
部门与车间、仓库等的位置、面积或重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设备的位置、型号、规格等;
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数量等;
主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
5.1.3公司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位一览表(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储存地点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5.1.4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联系方式、各类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数量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5.1.5公司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2.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3. 总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
4. 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5.1.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作业安全管理(动火、高空、受限空间、动力介质等)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通则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参观人员安全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电类、承压类)
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5.1.7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落实执行各类文件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5.1.8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月、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各方面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5.1.9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记录及总结。
5.1.10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5.1.11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5.1.12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内容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5.1.13“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有关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5.1.14安全防护设备(含职业健康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5.1.15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5.1.16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证。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17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
发生事故情况经过介绍。
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事故分析会记录。
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企业月度事故报表。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5.1.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5.2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5.2.1归档材料必须是总厂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5.2.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3归档时间
5.3.1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5.3.2各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5.4安全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5.5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5.6档案管理
5.6.1各单位安全管理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各自管理职责分类保存,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5.6.2安全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2—5年)、短期(2年以下)三种。
5.6.3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管理档案应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相关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5.6.4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5.7档案利用
5.7.1安全管理档案的利用,要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总厂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的指导、借鉴作用。
5.7.2公司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服务工作。
第9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本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综合办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综合办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从业人员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 从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10篇 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威海市码头小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11篇 监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与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进行三大目标控制,有效执行合同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正确评价、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的依据,同时也是竣工后运营期间道路养护部门进行工作的一项重要数据资料。
1资料档案分类
总监办档案资料分以下几类:
1.1监理文件与资料
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费用监理文件、进度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及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程分项开工的申请批复、试验抽检的原始记录等。
1.2监理管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
1.3质量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试验检测资料、监理抽检资料、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4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
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及施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检查等。
1.5费用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各类工程支付文件、工程变更有关费用审核工作、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
1.6进度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有关文件;工程开工/复工令及工程暂停令等。
1.7合同管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施工单位办理保险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延期和索赔的批准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文件等。
1.8工程监理月报
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向建设单位和上级监理机构报送工程监理月报,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
1.9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监理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2资料基本要求
2.1资料所反映的工程项目情况和有关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2.2资料必须以规定表格填写,常用表格格式采用总监办制定并经业主批准的标准格式。
2.3资料的制作应有利于长期保存,不得使用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填写或复写。
2.4资料应签署齐全,签章有效。凡承包人发件的资料均应加盖经授权并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公章;总监办、各驻地办和中心试验室发件的资料应加盖各自有效的公章。
2.5资料编号应规范,符合常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体现承包合同段号、顺序号,发文字号符合公文要求。
2.6资料应保持表面整洁、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若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章。
2.7资料尺寸统一,全部用a4型纸。
2.8资料的签发手续应符合合同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拖延或扣压。
3会议记录
由监理工程师所主持的会议应由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包括:
3.1会议名称(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工地专题会议、监理例会等)。
3.2地点、时间、会议主持人。
3.3出席会议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应与会议签到表核对)。
3.4会议发言人姓名及主要内容。
3.5形成的决议条款,及决议由谁执行和何时执行。
3.6未解决的问题及其原因。
3.7由总监主持的会议,由信息员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由总监审核同意后分发有关与会者单位,存总监办;由驻地及专业工程师主持的工地专题会议,由专人整理记录,形成纪要后存驻地监理办并抄报总监办。
4现场记录
4.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利用规定表式或以监理日志的形式记录工地上所发生的事件。所有记录应始终保存在驻地监理办公室,以备查阅,此类记录每2月报总监办存档。监理人员在现场遇到工程施工中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而对承包人所发出的口头或书面指令,要及时通报上一级领导,以尽快征得其确认或修改指令。
4.2现场监理人员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机械、劳力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详细记录:承包人现场人员和设备是否同所批计划一样,要记录详细变化(增减)情况;工程质量和进度是否因某级职员或某种设备不足而受到影响,受到影响的程度如何;是否缺乏专业施工人员和设备,承包人的措施如何,有无替代方案;监理是否满意现场的机械完好率,保证完好率的措施和备用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如何。
4.3记录气候及水文情况:记录每天的最高、最低温度,降雨或降雪量、风力、风向,河流水位;记录有预报的雨、雪、台风及洪水到来之前对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记录气候、水文的变化影响施工及损失的细节,如停工时间、救灾措施和财产损失等。
4.4记录承包人每天工作范围,完成工程数量以及开始及完成工作的时间;记录出现的异常技术问题,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处理,效果如何,能否达到规范要求等。
4.5对工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简单描述,如该工序是否被认可,对缺陷的补救措施或变更情况等作详细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部位更应记录详实。
4.6现场材料供应和储备情况。每批材料的到达时间、料源、数量、存储方式和材料的抽检等。
4.7必须在现场进行的试验(如混凝土坍落度、压实度、弯沉、平整度、坡度、断面尺寸等),现场监理人员应做好记录,以据此出具监理抽检资料。
5试验室记录
5.1除正常的试验报告外,试验室指定专人每天以日志形式记录试验室工作的情况,包括对承包人试验的监督、数据分析等。试验室负责人每月整理此项记录,并报总监理工程师,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作内容的简单叙述,如所做试验项目及其结果、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和指令、材料进场及质量状况等。
②承包人试验人员情况。试验人员配备与承包人投标承诺是否一致,数量和业务能力是否满足工作要求,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的建议。
③承包人试验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和调动情况,需增加新设备的建议。
④监理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所做同一种试验,结果有重大
差异时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
5.2所有取样和试验应做好如下记录:分类取样台帐、分类试验台帐、试验原始记录、仪器使用台帐、试验报告和监理日志,且上述记录应对应、统一。
5.3取样后不立即试验的应将样品存放在留样室,并标明取样合同段号、桩号、部位、试验项目等内容;为防止检验差错、复核检验结果、处理检验事故和检验纠纷,须留存部分样品,留样数量应不少于一次检验量,且应保持留样品原包装,并由检验人员填写留样单,注明取样合同段号、桩号、部位、数量和留样日期,在留样期限内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留样品,留样期满的样品,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予以处理消毁,并登记处理方法、日期、处理人签字、处理清单存档。
6计量和支付记录
6.1计量以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初期应审核图纸、复核工程量,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经业主批准后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并据此建立计量和支付台帐、工程变更台帐等。
6.2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现场计量,由施工单位上报拟计量的工程师清单,由计量工程师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现场核查,专业工程师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和自检资料,计量工程师对已完合格工程现场核实工程量,各驻地和承包人必须配合,避免超计、漏计和重复计量。
6.3计量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应依据支付申请的附属资料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如有疑问,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承包人负责解释,必要时配合计量工程师再次到现场核实,使之与各专业工程师的有关记录和工程实际一致。计量工程师应保存每一期支付证书及附属资料,及时登记计量支付台帐和变更台帐,并更新相关进度、产值的上墙图表。
7竣工记录
7.1监理人员应随时将工程的变更情况(如设计变更、补救工程、额外工程等)记录在图纸上,以作为校核承包人竣工资料的依据。
7.2现场专业工程师应负责督促承包人按进度提供并校核中间交工资料,检查其完整性、正确性。
第12篇 车用气瓶安装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气瓶档案资料要及时、准确的归档备案,实行专人收集,整理保管。
2、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随意翻阅文件材料。
3、查阅资料文件时,必须在档案借出、归还登记本上签名。借出档案必须保证文件资料的完好无损,不得随意撕扯、勾画、裱糊。
4、资料查阅一律在档案室内进行(特殊情况需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查阅完毕后,立即交还档案管理员。
5、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每季度对档案做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资料文件查阅,及时履行登记、签退手续。
8、气瓶安装档案资料包括:本公司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证,各类人员资质证件。每一台设备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维修保养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检验检测报告、检验调试报告等。
安装过的每一只气瓶都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安装合格证复印件、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气瓶合格证复印件、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安装系统中每一只压力表、安全阀都应建立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修理更换记录、调试检验记录等。
第13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5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医疗卫生档案是指各科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卫生宣教及党群、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管理本院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设立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督促指导本科档案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院全部档案(人事、病史档案除外),负责对本院各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本区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卫生档案是提高医疗、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本院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五条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的材料占为己有。
第六条评聘技术职务所需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材料,必须以档案室提供的为依据。已发表论文必须经档案员登记,原件归档。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
第八条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完整。本院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应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规定,完成组卷工作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按《萧山区中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十条归档时间
一、定期归档的材料
1.本院全部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由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进行)。
2.各科室的业务技术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后,经科负责人审定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随时归档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全部材料即归档。
2.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其材料即归档。
3.专题调查、科研课题待调查、研究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做出总结和经成果鉴定后归档。
4.论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发表后归档。
5.本院编写印制的出版物装订成册后,原稿与印本即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1.各科室的归档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承担,院综合档案室协助、负责。
2.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刷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签字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可使用标有“da”的圆珠笔芯及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装订美观、编好页号,卷内目录填写完整,案卷题名确切,书写整齐美观,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4.归档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5.各科室按综合档案室统一规定编写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并编制卷目录、全引目录和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交综合档案室,其中移交目录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按目录点清后,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和排列。具体方法按《萧山区中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具体保管期限分类详见《萧山区中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库房设施
第十四条医院须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工作用房及阅览室。档案库房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防盗、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存入的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有序,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补救。
第十五条建立档案的保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要采用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资料,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反馈、收集。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序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十九条成立由院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 本制度由院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14篇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准确、详细掌握职工信息、安全状况,更好地排查出安全管理的重点人员,不断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同时为职工评先、职务晋升及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全矿职工安全档案,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 经管科每月分单位向安检科提供全矿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变更的要注明),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工种等。
第三条 安检科统一制定员工安全档案格式,对全矿员工安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安检科在信息站建立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登记记录本,各级管理人员将日常查处的“三违”、隐患、不规范行为等情况在安检科信息站设立的记录本上进行详细登记,安检科把登记的问题纳入当天安全考核。
第五条 安检科每天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当天员工发生“三违”、隐患、不规范及处理情况。
第六条 安检科信息站根据在早调度会通过的处理决定,将员工出现的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等情况在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台账上分单位进行登记。
第七条 各单位、科室及时将专业检查、隐患排查及事故追查中有关员工安全档案所需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到安检科,以便统计建档,安检科及时完善修订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员工安全档案及相关资料由安检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版做好备份。档案建立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改、严禁弄虚作假。
第九条 需要向其他科室或单位提供有关员工安全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安检科科长同意,特殊情况需请示分管矿领导。
第十条 因员工安全档案管理不善,对员工利益或者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情况,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车矿字[202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文件资料点收、整理和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三、档卷管理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注意保密工作。
3、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蛀腐朽工作。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四、档案调、借阅
1、严格履行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2、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3、档案归还,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16篇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和当前的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和容器检修使用情况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资料等。
(一)、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
容器设计资料:设计总图;主要受压零部件图;设计或使用说明书等;
容器制造安装资料:产品制造竣工图纸;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验收资料。
(二)、安全装置技术资料
1、安全装置技术说明书
2、安全装置检验或更换记录资料
(三)、容器使用情况记录资料
1、容器运行情况记录
2、容器检验和修理记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四)、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
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
2、压力容器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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