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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一、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在于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责任体系:明确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各班组及工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 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其功能正常。

3.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种,禁止无证动火作业。

4. 电气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过载和短路引发火灾。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火灾应急响应计划。

6.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关键环节:

1. 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 疏散方案:绘制疏散路线图,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3. 应急指挥:设立临时应急指挥部,指定负责人在火灾发生时协调救援行动。

4. 救援资源:明确周边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初期灭火器材。

5. 联动机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快速响应。

6.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及时修复并恢复施工。

上墙模板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以海报形式上墙公示,以便所有人员随时查阅:

1. 标题: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内容概览:简述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消防责任、设施管理、火源控制等。

3. 图表说明:用图表清晰展示疏散路线和消防器材位置。

4. 注意事项:列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 联系方式:标明应急指挥部联系人和电话,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方式。

6. 更新记录:注明最近一次更新的时间和内容,体现制度的动态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旨在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每一个工人都能了解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的工地安全。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商场施工改造和布局调整应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将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施工材料说明报消防科、电气科进行审批,同意后履行其他程序、组织施工,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营业。

2 严禁动用明火,确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到消防科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审批单后,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3 严禁使用信那水、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品及有较大异味的化学危险品(看说明及注意事项)、禁止在商场内喷刷油漆,确需喷刷油漆的必须在商场外干燥完成后进入商场。

4 严格执行“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上岗”的规定,确保安全。

5装修改造不应私自遮挡、圈占、移动、破坏消火栓、防火卷帘、报警电话、按钮、排送风口、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照明灯具等各种消防设施,确需移动而且有移动可能的,应经消防科批准后方可操作。

6 装修时严禁采用苯板等可燃材料,应选用石膏板、水泥板等不燃或三氯氢胺、难燃胶合板、密度板等难燃或不燃材料材料。吊棚时必须使用轻钢龙骨、禁止在商场内二次吊棚、柜台或隔断高度不宜超过2.4米,靠墙部位无其它设施可做至棚顶。

7 卖场主通道宽度应保持在3米以上;副通道应保持在2米;疏散门前应留不小于该安全门的疏散走道;扶梯前4米内不应设柜台;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

8 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并按《有关各厂家自行装修的柜台照明及灯箱的电气规程与要求》实施。禁止施工人员私自接拉、严禁用裸线代替插头直接使用、禁止使用胶质线和花线、不得使用碘钨灯,电源点周围50厘米内不得放置任何易燃物品。厂家的电动工具必须经电气科检测并粘贴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不准留宿,禁止使用碳火、液化气罐、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设备。

10 施工材料摆放有序、现场清洁,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排放到指定位置。

11 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切断所有的电源。

12 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成品保护,严禁在装修好的墙面、地面、柱面定钉子,在隔断、棚面、门楣拆除施工中必须提前对现场结构、设施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好防范措施,严禁野蛮施工,造成喷淋跑水、门楣坠落等事故。

13 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作业,不得到其它场所逗留(如办公室、库房、机房、配电室等重要部位等非施工区域),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或个人)承担。

14 新建企业要重点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检查工作,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办理施工出入证,加大现场施工安全的宣传、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15 雇请外来人员在商场内施工,雇请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安排好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如外来人员违反安全规定,雇请人、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立门卫和居民来访接待室,建立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对外地施工队的管理,施工现场外地人员必须有做工证,暂住证,非本施工现场人员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留宿。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五、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保卫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七、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专库专管。

八、冬季施工期间,使用取暖炉、电褥子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和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3篇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挪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灭火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办公、生活区域内按100平米配备10升干粉灭火器4只。消防水笼头、黄沙池各两个,铁锹六把、消防桶六个,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重点部位: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配一只干粉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食堂、变电室配备二只。车站结构内部根据模板堆放、电器使用部位具体配置。

第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5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第6篇 装修工程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房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有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使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建立门卫及巡逻护场制度,成立消防保卫组织,警卫人员穿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

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行一次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对全体职工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新上岗的劳务工要先教育,后上岗,每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保卫工作检查。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4、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5、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械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泉并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烟叶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的通风。

7、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第9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建立门卫及巡逻护场制度,成立消防保卫组织,警卫人员穿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

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行一次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对全体职工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新上岗的劳务工要先教育,后上岗,每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保卫工作检查。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11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第12篇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第13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 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 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 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 分间、 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 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 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第15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16篇 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房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有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使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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